学术界自我矫正机制的尴尬_法律论文

学术界自我矫正机制的尴尬_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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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王天成起诉周叶中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另一方面也是学术界自我纠错机制的尴尬

近日,原北京大学教师王天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周叶中、戴激涛和人民出版社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共七万多元,并在媒体公开致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新京报》3月20日)

闹闹腾腾的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涉嫌抄袭事件终于进入了司法程序。在我看来,这一起诉事件昭示学术界自我纠错的尴尬。因为,司法是需要成本的,有时甚至是一种奢侈的追求正义的方式。因此,我们需要在公众舆论与司法诉讼中开辟一条中间道路,那就是学术界的自我纠错,由学校或者学术委员会之类的机构进行调查,公布结论而后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于学术委员会处理不服再向法院起诉。这不仅可以节省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学术界必须要用自我的纠错机制和能力,来维护学术的纯洁性和在公众面前的公信力,以促进学术创新与学术繁荣。

但是,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周叶中任副主任兼秘书长)对于周叶中涉嫌抄袭事件没有作出处理,更高级别的学术管理机构也没有作出什么表态。这样,表面上王天成起诉周叶中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是法律的风光,但根子上却是王天成的无奈,是公众的无奈,是学术界自我纠错的尴尬。

反观韩国首尔大学对黄禹锡涉嫌学术造假事件的调查与处理。黄禹锡涉嫌学术造假披露出来以后,公众同样是一片愤怒,首尔大学迅速进行调查与处理,剥夺了其诸多头衔,时间仅仅是一个多月,而黄禹锡也因此向公众诚恳道歉。其实出现学术抄袭与造假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学术界不自我警醒,没有视荣誉为生命的意识,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自我纠错机制来维护自身的公信力。

学术界自我纠错机制的尴尬,其背后深刻地反映了学术的行政化与学术自由缺失。在一些大学,学校的行政领导干预了太多学术方面的问题,比如职称评定、新学院的设立、专业人员的引进等等。同样,进行学术成果评定与纠错机构的学术委员会也摆脱不了这种困境,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大多是行政任命,而且许多成员本身就是行政领导兼任。在学术需要学者的学识、良心支撑而不是行政权力来决定的时候,如何权衡,就成了一个问题。而且事实上行政领导也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知识,更不用说权力容易受到腐蚀,长官意志给学术带来的将是灾难性后果。因此,可以这样说,目前我们的许多大学的学术委员会仅在推动学术前进方面起作用,是值得反思的。我不仅希望通过这起诉讼中维护王天成的合法权益,更希望这起诉讼能引起学术界的警醒,由此而撬动有效的学术界自我纠错机制的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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