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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十分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朱镕基同志曾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真正搞好,解决好流通问题最重要,只要把流通问题从理论到实践正确解决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就基本建立了。
一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实行改革开放,强调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之后,我国商品流通领域开始冲破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逐步放开搞活。到1981年3月全国商业厅局长会议上,正式提出流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多种经济成份、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流通环节的流通体制”(简称为“三多一少”)。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区的广东省、广州市,商品流通领域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率先突破。早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广州就提出“三个打破”(打破地区封锁,敞开城门,广纳百商;打破国营商业,特别是国营零售商业一统天下;打破固定供应渠道、供应对象、倒扣作价的封闭式流通体制)和“三个一起上”(国营、集体、个体私营零售商业一起上;商业系统与非商业系统的零售商业一起上;本市零售商业与外地进入的零售商业一起上)。在改革商品流通体制,实行放开搞活方面,曾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万商云集,流通活跃,市场畅旺,商品丰富,供应充裕,群众满意的新局面。实践证明,“三多一少”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推行,确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进入九十年代,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之后,我国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制度,与世界通行的贸易制度接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加快流通领域改革,打破各种封锁和垄断,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体系”。随后,国内贸易部提出了把“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作为流通改革的目标和指导思想,实施“五三一工程”,发展代理制和连锁经营,逐步放开粮油价格,推进双线运行;以及提出工商联手,开拓市场,实行牲猪集中屠宰管理,完善批发市场体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商业,加强市场立法和监管等。所有这些方面的提出和实施,使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又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我们要看到,近几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滞后于市场和流通规模的扩大,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推进,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对近几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进展,简单地给予肯定或简单地予以否定,是不够客观的。应当承认,近几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某些方面有所进展,但整体推进相对滞后,这样评价比较恰当。
近几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首先反映了认识的滞后。一方面,在理论认识上,一定程度仍停留在“三多一少”的阶段,缺乏超前探索和新的理论概括。“三多一少”的提出,对过去商品流通体制的弊端和对流通的放开搞活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突破性,但同时又反映了它的局限性和阶段性。因为这一提法侧重于流通渠道、流通环节和经营方式的改革,而没有反映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为重要的流通管理体制、网络组织和宏观调控体系的改革;只着重提出了改革的手段和阶段性要求,而没有解决改革的目标模式问题。而且,要求“少流通环节”,对旧体制流通环节过多是对应的,但这一提法本身是不够科学和严谨的。商品交换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商品流通环节并非越少越好。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交换方式的流通环节最少,但恰恰就是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最普遍的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从生产分离出来,已成为先导性、支柱性的独立产业部门。商品生产规模越扩大、越需要大规模的商品流通与之相适应。如果片面强调“产销见面”、流通环节越少越好,就会否定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经纪人、代理经销等发达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形式,抑制流通产业的发展。由此可见,简单地要求“少流通环节”是不科学的,而应当是“合理高效的流通环节”,和在合理的商流环节中尽可能少而节省的物流环节。总之,随着商品流通领域的改革发展,应该有更新的理论概括去代替“三多一少”这一阶段性的提法。
另一方面,在思想认识上,一定程度满足于近几年市场的繁荣和流通的搞活,忽视了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整体推进和思路的创新。改革开放20年来,经济的发展,流通的搞活,带来了市场供应的繁荣兴旺,这是有目共睹的。但市场的繁荣,流通的搞活,并不能掩盖近几年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现状。仅从我国商品流通管理体制方面看,目前基本上仍分割为商业体制、物资体制、外贸体制三大块;而商业(内贸)又划分为商业、粮食、供销、水产、烟草、石油、医药等几块,还没有完全摆脱原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内外贸分割、条块分割的体制。商业管理机构和网络组织,按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行政隶属关系,在同一地区重复设置,而不是按经济区域和商品流通规律去设置的状况仍然存在,导致在广州这样一个中心城市中商品流通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严重影响了区域商品流通组织的合理化和流通效率的提高。在计划经济时期曾一度辉煌的国有批发商业网络和批发零售商业体系被冲破之后,新的批零关系和新的批发商业网络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国有批发企业还没有走出经营的困境。商品流通的管理和调控还存在许多缺陷,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骗行为屡禁不止,有效的市场监控管理和良好的流通秩序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二
目前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商品流通体制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般来说,商品流通体制是一定时期商品交换方式、流通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的反映。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相对于企业的微观改革,属于宏观经济改革的范畴,但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我们认为,在探讨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时不能把两者截然分开,而应当把企业体制、企业机制的改革纳入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范围之内。中央多次明确指出,增强企业的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同样,增强商业企业活力的企业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也应当是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马克思说过,市场是流通领域的总表现。市场和流通是互为反映的,而企业则是市场的主体,如果不包括这一主体,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就不可能完全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至少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商品交换方式和商品流通组织形式的改革。就是说,要按照商品流通的客观规律和不同商品属性的自然规律去确定交换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完善流通渠道和流通网络体系。
二是商品流通产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包括商业行政组织管理体制和流通企业经营组织管理体制,以及行业协调管理制度。
三是商品流通过程和市场交换过程的调控方式和调控体系的改革。包括计划、价格、商业网络、商品储备、商业法规、市场监管等方面宏观管理和调控的完善。
四是商品流通企业组织制度的改革。今年4月,在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强调要抓好的第一个重点就是转换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实行政企分开。在5月下旬考察安徽粮食工作时又强调,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要加快粮食企业自身的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可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应当包括企业体制和企业机制的改革。
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并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行畅顺、合理高效、与国际接轨的商品流通体系。
(一)要以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为重点,增创中心城市功能新优势。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中心城市的发展,固然与工业和其他事业的发展有关,但都必须以市场、流通、商业发展为前提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以流通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已占据城市经济的主导地位。广州市由于地缘人缘和历史形成的优势,使这一特点更为明显。最近,中共广东省委明确提出,增创体制新优势和城市功能新优势,要求广州、深圳增强中心城市的吸纳辐射功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而商贸旅游支柱产业的发展,商品集散的中心地位,则是中心城市吸纳辐射功能作用的主要体现。改革是发展的前提。虽然,广州商品流通领域改革在许多方面曾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但近几年总体改革相对滞后,一定程度影响了流通产业的发展。因此,从广州市的情况和肩负的任务来看,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中,应当把商品流通体制作为重点,加快商贸旅游支柱产业的改革发展,增创中心城市吸纳辐射功能新优势作为当务之急。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城市是商品流通的枢纽,也应当是改革的着重点,通过这个龙头去带动周边地区和广大农村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向前推进。
(二)要以改革分散、低效的流通组织为主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七大流通网络体系。一是以物资流通为主的钢材、水泥、汽车等大宗物资(包括商业流通的大宗商品)的代理、经销新型的批发网络体系;二是按经济区域、以资本为纽带组织起来的多元化的商业企业集团组织网络体系;三是改组现有批发商业,实行批零结合,并有物流配送体系支持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四是合理布局、类型配套的综合的、专业的不同层次的批发市场、购物中心、期货市场网络体系;五是以公司+农户+市场+服务的农业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体系;六是以进出口贸易为主,内外贸结合,与金融资本、产业资本联合的大型综合商社、跨国公司的网络体系;七是与商品流通体制整体改革相适应的商品展销、博览服务公司,广告、咨询、管理、顾问公司,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网络体系,以及使用现代手段的网上购物、电子贸易网络体系。这些流通网络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就能使流通更好地连结生产和消费,连结国内外市场,就能够做到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大市场融合小市场,大流通联结小流通,使商品流通向组织化、有序化、合理高效的方向推进。
(三)要以粮食流通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商业体制改革和企业机制的改革。中央今年重点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行“四分开一完善”。即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粮食财务挂帐分开,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中央进行这一改革的实质,是从过去侧重于政策措施的调整,向立足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和机制转变。这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共同的。我们应该从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探索突破过去改革存在的两大难点。一个是政企分开的难点。这次中央已下决心要求粮食流通政企分开,管理与经营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政策亏损挂帐与企业自主经营亏损分开,真正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另一个是加快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实行非国有国营化。我们认为,消费品商业,除了粮、油、肉、菜、水产、烟酒等重要商品货源和批发环节主体部分由国有商业或国有控股商业经营或控制经营外,其他商品和零售环节放开经营,加快放小的进度,把不宜联合、连锁的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的大多数放开转为民营,放手发展非国有商业。只有这样,商品流通体制才能转变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轨道上来。
(四)要以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为契机,加快商业行政管理体制和流通企业经营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就广州市的现状而论,要切实改革现行体制存在的同一经济区域管理机构重复设置,政企不分,对下干预多、服务少的弊端。一是按照中央机构改革的精神和中央机关改革的做法,商业国有资产管理与行政管理分开,商业国有资产营运管理与商业行政管理分开,商业行政管理机构从过去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到间接管理,从过去只着眼于管理国合商业转到管理社会商业。真正做到机构简、人员精。二是参照金融改革,银行按经济区域设置而不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做法,以广州经济区域设置商业行政管理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等),以避免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多头管理,并通过各种形式资本联合的办法,改变目前省、市、区国有商业企业经营组织管理网络重复设置的状况。三是借鉴香港小政府大社会的经验。政府设立的商业行政机构只管政策和规划,另成立半官方性质的贸易发展局,分流政府部分职能,其主要任务是为广州商贸发展和企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