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重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点论文,儿童论文,福利制度论文,普惠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总体要按照“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地立制、分标施保”的原则和要求,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紧紧围绕儿童生存发展需要、适应社会福利制度的整体发展,全面安排和设计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首先,要把握好“适度普惠”中的“度”。强调“度”,主要是因为社会福利是刚性需求,具有福利对象只增不减、福利标准只升不降等特征。只有保障对象适宜、保障标准适度、保障制度适当,才能稳妥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的儿童福利制度。在具体试点工作中,把握好“度”,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度”要把得紧一点,坚持保基本、促成长、可持续,力争试点的步子走得稳一些;经济富裕、财力较强的地区,要以儿童发展需求为导向,“度”可以放得宽一点,力争试点的步子迈得大一些,力争惠及更多的儿童。 其次,要把握好“分类保障”中的“分”。强调“分”,主要是因为儿童福利对象类型较多、需求各异,如果不搞好分类,就会影响和削弱福利制度的效果。做好“分”的工作,一是要“分层推进”,即区分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等不同层次,依次逐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二是要“分类立标”,即区分不同类型的儿童,确立不同的保障标准;三是“分地立制”,即区分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四是要“分标施保”,即区分保障标准,实施好各类儿童的保障工作。 再次,要把握好“建立制度和体系”中的“建”。强调“建”,须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要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要在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将重残、重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优先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适时扩大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吸毒家庭子女等困境家庭儿童群体,建立分类保障制度,比照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为改善儿童的医疗康复条件,提高儿童的营养水平,落实儿童的监护责任,试点地区要探索建立重病重残儿童医疗康复补贴制度和收养寄养机构内残疾儿童家庭补助制度。另一方面,要学习借鉴第一批试点经验,建立完备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一是如何发挥地、市(县)级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依托福利机构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建立儿童信息数据库、负责各类儿童津贴的申请受理、指导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开展工作、设立儿童福利热线、为孤儿、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组织就业培训等职能。二是如何在街道、乡镇一级探索推动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点,承担汇总儿童基本信息、受理各类儿童津贴申请、定期对儿童福利督导员进行培训等职能。三是如何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在居委会、村委会设立1名专职儿童福利主任(或督导员),承担收集儿童基本信息、宣传政策、帮助儿童及其家庭申请有关福利津贴、开展家庭巡访等职能,完成基层儿童福利“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递送工作。 最后,要把握好“制度整合”中的“合”。强调“合”,就是要花气力做好各项儿童保障制度、保障资源的衔接和整合。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是当前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重要遵循。试点地区要在做好社会救助的基础上,创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要注重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与其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扶贫开发以及慈善事业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整体合力,从根本上保证困境儿童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原题《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重在:统一思想突出重点 强化保障》标签:适度原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