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当前,领导重视督查的程度越来越高,督查推动落实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狠抓督促检查作为一种重要的领导方法已被各单位经常运用到工作实践当中。督查督办在整个工作链条中所具有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亟需将督促检查置于与决策部署同等重要的地位,做到有决策必有督查,抓督查必有助落实。
一、实施背景
国网新安县供电公司是以供电为主的国有中二型企业,担负着全县11个乡镇、2个省级产业集聚区、258个村委会,48个社区居委会、52.84万人民群众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供电任务。新安公司2011年正式跨入国网一流县供电企业行列,2013年11月底,被国家电网公司正式授予“科技进步先进县供电企业”荣誉称号。
重决策、轻督查,重安排、轻落实的现象在当前却不同程度的存在,既表现为在决策制定的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运筹帷幄、殚精竭虑,参谋班子全力以赴、反复调研、增删润色,力求尽善尽美,决策部署做出后,抓落实到位情况如何时,过问得少、关注得少,针对督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实实在在加以解决更少。这种状况大大降低了政令的执行力,工作效率也大大折扣。近年来,公司系统各级单位主要领导进一步重视督查工作,把督查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主要做法
(一)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
从操作层面看,督查工作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领导明确规定要求督查的项目;另一类是督查部门自行选择的督查项目。在督查工作实践中,“规定动作”做到位,同时,“自选动作”也精彩,成为工作亮点。“规定动作”比较多;而且要求也比较明确。但“自选动作”怎么选、怎么做,新安公司费了很大功夫去研究、去探索。“自选动作”坚持了适度适量、作为补充的原则,在选题上,选择干部员工十分关注的“难事”、“急事”,特别是对影响重大的“急事”、“难事”抓住不放,跟踪督查,做到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广大干部职工。
(二)在工作策略上,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其他。
督查工作涉及面广,只有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把握重点,突出重点,兼顾其他,才能有所作为、取得督查工作的实效。首先,抓好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督查。这是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项工作的督导落实,为公司赢得县委政府的支持、营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奠定了基础。其次,抓好领导重要批示办理情况的督查。同时,对其他一些督查工作与活动也要注意兼顾,因事制宜,分类指导。
(三)在工作方式上,既重明查,又重暗访。
做好督查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学会明查暗访。明查,大家都比较了解熟悉。关于暗访,一般而言有两种主要类型:一是直接暗访。督查部门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对有关部门或基层站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到基层,与广大一线员工面对面接触,了解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听取意见,提出建议。二是间接暗访。这个办法目前采用较少。比如,可以与群众和部分大客户建立联系,从他们的反映中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在供电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通过暗访,了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干部群众的反映,适当的时候可以座谈会的形势,了解大量有价值的情况和问题。
(四)在工作方法上,既抓正面典型,又抓反面典型。
抓典型是开展督查工作的需要,也是搞好决策督查的重要方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新安公司在督查工作中,既注意了解决策落实情况,也注意发现和挖掘典型,以抓典型来促落实。改变以往表扬多、批评少,报喜多、报忧少,抓正面典型多、抓反面典型少的习惯做法。因此,公司注重围绕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抓落实的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其应有的示范指导作用。同时,对不抓落实的差典型,尤其是决策落实中梗阻的反面典型,及时查清问题,举一反三,责成有关部门或基层站所调查处理.从而促进工作落实和难点问题的解决。
(五)在工作力量上,既激发内在活力,又善借外力。
做好督查工作,关键在人。新安公司切实加强督查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督查队伍。同时,要善于借助各种力量,推动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借领导之力。督查工作本身是领导行为,领导是督查工作的主体,抓好督查工作必须借助好领导的力量。在工作中采取制定督查预案、提出督查建议等多种形式,为领导抓督查搞好服务,借助领导抓好督查,把督查部门的督查行为转变为领导的督查行为。二是借部门之力。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重要督查工作,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及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方案,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业务优势。三是借舆论之力。要适当利用公司内网、展板、微信工作群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工作宣传,报道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公布督查事项和督查结果,进而形成强大的舆论督查效应,促进决策的落实。
三、实施效果
(一)项目建设获得新突破
督查工作如果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势必因为力量分散、精力不足而顾此失彼,影响服务成效。公司办公室将重点项目督查作为全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2012年12月开始试行重点项目督查监督的工作机制以来,该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3年3月出台了《公司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公司根据需要,确定纳入督查的重点项目,并按项目进展及实际需要适时调整(首期26项,目前已达项78项)。
一年多来,公司督查督办强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项目建设,同时也促进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中,公司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定期沟通工作情况,督办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加大协调力度,认真解决重点存在的问题;加强情况反馈,坚持每月向公司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目前督查督办工作已成为公司领导了解掌握情况、协调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成为公司各部门、各基层站所反映问题、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重要平台。
(二)重点工作落地实施取得新进展
要提高督查工作实效,必须摒弃简单汇总综合各单位工作书面材料和“文来文往”的做法,着力加大实地督查、现场督办的力度。负责督查工作的领导和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腾出工作时间深入一线,既开展明察又开展暗访,既注重掌握第一手资料,又注重思考和分析研究,既认真了解反映问题,又主动协调解决问题,有效提高了督查实效。如,对于新安水城棚户区建设、中医院迁建项目、丰瞾、协鑫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等事关新安县域经济和民生需求的重要任务,经常组织现场督查,及时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报告公司领导,有效推动了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执行力得到新提升
为确保公司各项重要部署,特别是一些时限较长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能有效落到实处,新安公司创新开展由“一次性”督查转变为全程跟踪督查。明确规定反馈报告的内容,在催报落实时要求各责任部门按已落实、正在落实、未落实三种情况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已落实事项报告工作成效,正在落实的事项要说明进展情况,未落实的事项阐明原因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其次,按照各项工作任务性质的不同、难易程度和完成时限的长短确定继续反馈的周期。如部分重要工作任务实行“一周一报”、“一旬一报”、“半月一报”;各类会议纪要议定事项原则上每月滚动反馈一次落实情况;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即时反馈并每月汇总反馈一次。再次,为解决督查事项“再落实”过程中各相关处室工作重叠交叉的问题,对跟踪督查的工作分工做了进一步明确,确保了工作的有序衔接,“再督查”机制,实现了对督查事项的持续跟踪,真正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论文作者:钦素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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