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母子公司选择非权威型财务控制机制之客观依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母子论文,客观论文,机制论文,财务论文,权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10)06-0031-07
一、财务控制研究不宜局限于财务学理论
近年来,随着我国母子公司的迅速成长,母子公司财务控制过度与不足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关注。在实践中,经常是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失控或控制得过多过死交替出现,这使得实务工作者不断尝试财务控制具体方法的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在财务理论界,大量财务理论研究成果涌现出来,但是以往对母子公司财务控制适度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模式方面,一般认为,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存在三种模式:集权式的财务控制模式、分权式的财务控制模式和介于集权与分权之间的混合财务控制模式。笔者认为,以往对母子公司财务控制的研究只是从权利角度考虑,很少考虑母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中间组织的管理控制职能,因此,对母子公司财务控制作为一种管理职能的研究是不完整的,对于集权与分权的选择也就往往缺乏一定的理论依据,这使得对财务控制方法的调整与创新带来困惑。我们试图通过对母子公司财务控制模式的内在机制研究而不是仅仅从权利角度来厘清财务控制模式的内在机理问题。
目前财务界对财务控制的研究通常局限于财务学理论,这是欠妥当的;实际上,财务控制作为一种管理职能,对其的研究应当借鉴管理学对管理控制机制的研究成果。Martinez与Jarillo(1989)通过对1953~1988年有关跨国企业控制机制研究文献的回顾,系统地总结了有关跨国企业控制机制研究的演进过程,其研究将控制机制分为两类:正式的和结构化的机制,非正式的和非结构化的机制。Maanen与Sche(1997)提出的大公司协调控制机制的三个概念:集权化、正规化和社会化。集权化反映了母公司把重要决策集中在总部的程度;正式化反映了总部通过正式的记录和程序将决策例行化的程度;社会化或者规范化反映了利用共同目标或者价值观控制行为和决策的程度。李维安(2002)等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机制归纳为三种:间接控制机制。直接控制机制和混合控制机制;直接控制机制包括诸如母公司决定高层管理人员结构、母公司选派和培训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执行一般性或者例行性的监督;间接控制机制包括诸如母公司派员查核子公司的营运情况、提供标准化的组织结构设计、提供标准化的部门流程及标准化的会计账册和程序。葛京(2003)等人对跨国企业集团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企业集团内部控制的权变模式。
以上几种管理控制机制研究思路对本论文的研究起到了直接的启迪作用,但是这些研究大多只是从委托—代理的视角来划分具体控制手段或方式,很少从母子公司作为层级组织管理控制的运行原理上进行思考。因此,本文拟从层级组织管理控制的视角,沿着母公司科层结构与权威控制的变化来划分母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控制模式内在机制。
二、现代企业的母子公司科层结构
1.西方学者所构建的科层管理体系
最早研究科层制的是马歇尔,他将组织(科层)视作一种协调分工的形式,在马歇尔的论述中,组织被看作是一种活动或职能,而非社会实体,因此,他所谓的组织也就是我们说的科层制。完整构建科层理论的是马克斯·韦伯,通过对权威的分类、基本特征的描述以及组织结构设计,韦伯构建出宏大精密的科层管理体系:科层制下的协调控制强调组织需要合理的分层,在上下级之间必须建立完整的权威结构,强调支配关系在组织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了组织内部分工后所形成的组织纵向割裂问题,构建了分工后如何进行有效的整合与控制,以加强组织效率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在韦伯构建了科层体制后,管理学家和组织学家从科层体制下组织内部的结构和规则出发,归纳了科层制如下的问题:(1)科层制的结构和规则本身的特征决定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与效率对立的行为模式,过分地根据规则行事。(2)科层制结构中上下级之间的冲突也是低效率与功能失调的原因。(3)科层制结构中等级链式的信息传输架构将会产生沟通障碍和扭曲信息内容,从而导致官僚制功能失调。
虽然科层制组织结构受到很多学者的批评,但是不可否认,现代社会中的大部分组织结构方式都是科层制式的自上而下地统一划分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是一种等级分明的金字塔式的内部结构。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剧,使得这种组织结构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对科层制的突破创新也迫在眉睫。
2.传统科层结构的弱化与现代母子公司科层结构的出现
母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复杂企业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单一制企业和组织间网络的某些特点,可以被看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间网络,内部的协调控制属于组织间协调。组织间协调最核心的组织特征是:母子公司内部成员之间具有高度复杂的相互依存关系,来自科层结构的行政权力“权威”性有所下降,母子公司内部的协调属于一种混合协调,具有单一企业传统科层协调和市场协调的优势,母子公司通过一些市场化的组织制度安排来克服单一企业科层式组织结构的弊病,其核心在于母子公司引入了市场协调一定程度的“非权威性”协调机制,部分替代了原本存在的母子公司内部依靠正式的科层力量进行协调为主的“权威性”协调机制。
母子公司这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尽管在许多内部协调控制中有别于单一企业层级权威形式,但是由于母子公司往往是由单一企业规模扩大的结果,必然与单一企业的本质协调形式有着“血缘”关系,是由传统层级结构绝对权威协调一脉相承的“变异”,是单一企业科层结构的发展变化的结构,在本质上也就存在科层结构绝对权威的“基因”,具有科层结构的特点,尤其是当子公司活动分工的量达到一定水平后,科层协调控制就会更有效率,只是来自科层结构的绝对权威有效性下降。但是无论科层制的规则以及权威性程度如何变化(权威基因的遗传与变异,这个变异过程实际上是科层制突破自身“铁牢笼”困境的不断自我完善过程,类似于人类适应环境变化的进化过程),科层制的本质——等级控制,明确的层级负责制是不会变的。
母子公司始终存在科层制的等级控制,与单一企业科层不同的是权威性的变化(随着母子公司规模和成长阶段权威控制的程度变化,实质是科层制的一种外在变迁,其本质——等级控制始终没有改变),因此,可以说母子公司是一个特殊的科层组织机构下的组织间网络,是从传统的科层结构关系向网络化关系演变的中间过程,可以说,母子公司关系的协调是科层权威为“基因”的组织间协调,其中科层权威协调的本质特征——等级制度和层级控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而科层权威基因始终体现于母子公司的特殊科层结构——层级代理链,比如母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层次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层、子公司董事会层和子公司经理层,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董事会等控制子公司,由此形成了一个委托代理链:母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财务经理—子公司财务人员。可以看出,在上述委托代理链中委托者控制的直接对象是代理者,但最终控制的客体是子公司的财务活动,母子公司依靠产权关系形成的财务控制关系,事实的科层组织使得母公司的财务控制意志超越了法人的边界。母子公司依然没有脱离科层制层级控制结构的框架:无论母子公司成长增大到什么程度,科层结构都不会完全消失,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始终会保留着一定的权力体系以及层级制。
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科层结构中,母公司拥有绝对权威的基因,母公司的意愿可以通过其在子公司的代表(财务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直接到达子公司层面,子公司财务自治权弱小,可以说子公司只是母公司下属的执行组织,不存在财务决策权,母公司根据现行财务法规的要求,制定母子公司通行的、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实施严格的财务管理,发挥母子公司整体财力的作用。母公司通过母公司财务部门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作出相应的财务决策,所有子公司都必须执行母公司的决策,各个子公司只负责短期的财务规划和日常的经营管理,子公司的收益也全部归属于母公司。在这种科层结构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决策权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所有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包括子公司的资本增减变动、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筹资、子公司的现金及其他重要资产调配、子公司的财务制度设计等。二是所有财务机构设置与财务经理任免权。子公司的财务部门是母公司的派出机构,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经理的聘用、提升、解聘等有最终决策权。这样,母公司财务部门成为整个母子公司财务的总管,不但参与和执行决策,有时还直接参与子公司的执行过程,子公司尽管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但在财务上直接接受母公司的领导,通常被设定为母公司的二级法人。
三、基于母子公司科层结构的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功能
我们知道,母子公司通常是由单一企业发展而来,因此单一企业的科层结构必然是母子公司组织结构的起点,而单一企业的科层权威性协调在母子公司财务关系表现为具有权威性因素的财务控制与被控制关系。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几乎所有的大型企业(主要指采用母子公司形式的大公司、大企业,这个时期实际是单一企业向母子公司过渡的时期,严格说,此时的母子公司组织形式在结构上还不够规范,不是现代法律意义上的母子公司关系,更多地表现为单一企业的特点)。在组织结构上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科层组织形式[4]。这些大公司、大企业从财务控制关系上来看,所采用的自然是沿袭单一企业科层权威性财务控制,非权威性的因素几乎没有或微不足道。
1.母子公司科层结构下财务控制机制的基本形式
笔者认为母子公司的科层结构存在两个假设:(1)存在着中心和边缘两个分析单位;(2)边缘附属于中心。其主要根据就是坚持认为母公司是母子公司整体利益的保护人,是母子公司意愿的代表。子公司利益被认为是部分的,因此也是次要的[1]。母子公司的这种财务控制关系被称之为内部的“权威财务控制机制”。母公司通过权威控制机制的使用,如财务制度、规则、流程,以及财务人员的派遣等对子公司直接进行财务控制。Stinchcombe(1985)指出母子公司的科层治理的要素:命令结构和权威系统;绩效衡量和薪酬激励系统;标准的操作程序;冲突解决程序;非市场价格系统,科层制运用得越多运行费用越高。
基于母子公司科层结构基础上的权威控制机制是利用纵向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来解决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纵向的利益矛盾和各个子公司之间的横向利益矛盾。一般说来,科层制所形成的权威控制机制是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活动分工整合的基本控制形式[2]。这是因为,随着母子公司财务活动范围与复杂性的增加,子公司财务活动分工也随之发展,其财务活动呈现出高度的水平差异性。这时如果没有相应的纵向整合能力(执行权威控制机制的能力),财务活动分工的水平差异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1)各个子公司的各种财务活动分工水平差异会形成各个子公司的各种财务活动分工之间的连续性差,无法完成统一的财务活动,容易诱发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各种矛盾甚至冲突。子公司财务活动分工往往与利益分配相联系,上述矛盾或冲突相应就会转化为各个财务活动分工主体利益至上,从而导致各个财务活动主体利益凌驾于子公司利益、子公司利益凌驾于母公司利益的现象。对于这个问题,一个基本的方法就是通过权威控制机制的纵向分配与被分配权利关系加以控制;(2)财务活动分工的水平差异使得财务活动之间割裂,所产生的一种副产品就是母子公司内部各个财务部门资源的大量浪费,其中人力资源的浪费尤为突出。财务活动分工是依据财务活动单元(假定某一具体的财务活动可分解为一系列连续的单元)的分门别类以及同类集合的原则而建立起来的,因而各个专用性的财务资源归类于同一个子公司财务部门,这样会产生财务资源的专用性的利用过于单一和子公司之间相互独立的情况,缺乏子公司之间各类专用性财务资源的互补和协同效应。当母子公司针对某一具体财务目标或财务活动(比如资金管理活动)而需要将某几个子公司的专业活动单元协同起来时,上述财务活动分工的水平差异往往造成财务资源利用效应低下。针对这一问题,权威控制机制通过理顺纵向协调与被协调的权利关系和相应的财务制度安排,能够一定程度上对这种资源浪费起到制约作用;(3)财务活动分工还会导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问题加剧,给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控制带来更大的难题。可以想象,处于中心位置的母公司,控制处于边缘位置的各个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要想达到效应最大,就需要这样一个先决条件:母公司必须拥有所有子公司及其财务活动分工的充分信息。当子公司数量较少而且子公司财务活动分工还不算细化(专业性不强或财务活动较简单)时,或许母公司还能凭借其经验来完成财务控制活动。当子公司财务活动复杂化,财务活动分工细化时,母公司就难以应付了[3]。这是因为,母公司要想拥有那么多子公司财务活动分工的充分信息,就必须同时参与子公司那么多的财务分工活动,必须具备各种财务专业知识,拥有多种财务控制能力,既要全知,又要全能,还要无所不在。在这种情况下,权威控制机制成为一种母子公司内部普遍存在的基本控制机制,可以通过内部报告制度、财务和会计监督制度的安排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问题。因此,权威财务控制机制是一种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活动分工整合的客观要求。
2.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的基本特征
母子公司财务权威控制机制具体方式表现为一系列财务制度、财务业务程序和财务技术规范,在母子公司财务控制中形成一条连续的纵向命令链,其本质内涵在于具体的支配和服从的权力关系。财务权威控制机制的具体控制方式可以归纳出两个基本特征,即高度规则化与运行层级化:(1)高度规则化。权威性财务控制的具体方式受到规则的高度规范,存在着固定的、文本化的财务制度或规则的有序安排,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财务人员的制度规范,一类是对子公司所从事财务活动的技术性规范。第一类规范主要依据产权规则,根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产权来安排其在子公司的财务董事、产权代表等来实现产权方面的财务控制规范,这些代表母公司的财务人员的责、权、利按照法律规定与公司章程来界定。第二类规范主要是依据母子公司层级结构的权威性地位制定的财务流程、财务操作规范等具体制度,这些是子公司由于存在资源对母公司的依赖而必须遵从或者由于子公司对母公司归属感所形成的自觉遵守。(2)运行层级化。权威性财务控制的具体方式的基础是母子公司层级结构,体现为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具有一些科层特征的财务权力关系,因此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控制方式的运行是建立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财务活动职能与职责层层划分的基础之上,每个层级的财务活动安排特定的财务人员,即财务活动分工的专业化。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控制方式运行过程,就是在各个层级之间,由上至下贯穿各个专业化的财务活动分工。
3.母子公司科层结构下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功能
财务权威控制机制通过具体方式在财务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降低财务控制成本。从经济学角度讲,很多财务制度被制定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管理成本,适度的财务制度能降低人们行为的不确定性、抑制子公司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有利于稳定秩序的形成,从而能实现财务控制费用的节约。第二,促进母子公司财务合作的产生。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的一个功能就是使复杂的财务控制过程变得更易理解和更可预见,尤其是财务制度的规范性使很多子公司财务活动可以预见,从而不同子公司之间财务活动的控制也就更易于发生,以此增进母公司与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因为一定的财务组织结构框架作为母子公司间权、责、利的明确划分和强制规范,使每个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及与之伴随的后果之间具有客观的因果关系,因此每个子公司的财务活动不仅具有最大限度的可预知性,而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给母公司与各个子公司间的合作创造了条件。第三,有利于提供财务活动的信息。在母公司财务控制过程中,财务控制的习惯性行为逐渐形成制度化的惯例,它们之所以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源自其所具有的信息功能。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规定子公司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也就等于告诉子公司关于财务活动的信息。借助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提供的信息,子公司可以确定自己的财务活动范围;借助这些信息,子公司也可以预期母公司与其他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合理地调节与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财务关系。
四、母子公司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改进:引入非权威控制机制
从20世纪初开始,西方各国企业都经历多次合并浪潮,母子公司得到快速发展,并成为大公司、大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形成现代法律意义上的母子公司。伴随着母子公司层级结构的规范,母子公司介于单一企业与市场之间的特性越来越明显。从母子公司财务控制关系来看,母公司的科层权威性财务控制活动变得愈加困难,母公司需要处理的各个方面的信息量也越来越大,子公司拥有母公司所不具备的财务知识日益增多,此时母公司通过赋予子公司更多的自主权而不是总部集权可以更好地回应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随着不同子公司的独特地位和自主权的增强,需要采取不同于科层结构权威性财务控制的其他有效的财务控制机制才能确保母子公司的协调发展。
1.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形成的前提:子公司发展成熟
巴特来特和戈绍尔(Bartlett与Ghoshal,1990)在跨国模型思想的基础上,把母子公司看成是一种相互作用的网络组织,而不是单一性组织,他们认为,母公司不能简单按照科层制所赋予母公司的绝对权力来控制子公司,指出母子公司嵌入在由不同关系网络组成的复杂环境下,并着重分析了关系网络对母子公司资源结构和权力的影响[4]。Wilkins与Ouehi(1983)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角度解释了社会控制与正式官僚行政控制在应用条件上的区别,他们认为为了实现交易双方的相对公平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花费的所有费用都是交易成本。官僚行政控制是通过双方签订一个合同来互相约束,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然而这个合同不可能是完美的,当环境变得复杂,出现了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时,官僚行政控制系统不能发挥作用;而社会控制降低交易费用的机理与官僚行政控制不同,它能使交易双方相信,从长远目标来看交易是公平的,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社会控制能够应付非常复杂和不确定的环境[5]。
本文认为,当子公司对母公司的资源依赖程度较高时,母公司会以权威控制机制来要求子公司必须听命于母公司,以期能够达到母公司的战略目标。当子公司较缺乏资源,必须依赖母公司的资源才能生存时,也会接受母公司的权威控制机制。但是子公司对母公司资源的依赖程度会随着子公司发展的成熟而降低,子公司越成熟,母公司通过资源分配控制子公司的可能性则越低,此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形式倾向于非权威的控制。非权威的控制所倚重的管理机制并不仅仅依靠母公司自上而下的权威,而是转向依靠行为者之间的上下互动、彼此合作、相互协商的多元关系,把一部分权威协调关系变为母子公司间的内部契约关系,在这里,仍存在两个分析主体:中心和边缘。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不再是“中心”主导“边缘”,而是“边缘”拥有一定的财务控制自主权,可以与“中心”协商,可双方依然是不平等的,母公司居于主导地位,但是双方之间从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主要源于硬性的科层权威性控制)转向相互合作的关系(主要源于支持服务性和软性的非科层控制)。将母子公司的这种财务控制关系称之为内部的“非权威控制机制”(当然,子公司作为独立的科层结构,在子公司内部的财务控制中必然存在权威控制,本文所指的权威与非权威特指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财务关系,子公司作为独立单元存在,其内部的控制不视为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威。因此,本文是从母公司的视角来区分权威与非权威控制的)。
因此,非权威控制机制是相对于母公司视角的权威控制机制而言,是指使用母公司对子公司强制性的科层管理控制之外的控制机制,如子公司对自身的控制机制、母子公司间的信任机制、文化控制机制以及来自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各方的社会控制机制。在非权威控制机制下,母子公司双方凭借良好意愿,相信子公司不会利用自己弱项牟利或者认为利用自己弱项牟利的成本低于执行权威机制的运行成本,从而主动省去繁琐冗长的科层链。由于非权威控制机制在场,作为一种母子公司财务控制系统简化机制,它降低了系统中的复杂性。
2.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控制方式
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对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部分替代并不意味着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基础性财务控制功能的忽视,两类财务控制机制在功能上也存在互补关系。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实施存在强制执行的特点,具有很强的效力,而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更多地强调分权、信任、文化等因素,具有“软约束”特征。母子公司财务控制完全靠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具体控制方式或完全靠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具体控制方式是不稳定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控制在规范、约束子公司财务活动时经常需要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和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共同作用。一般说来,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只有得到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支持才能更加有效,权威财务控制机制也只有得到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作用。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由于本身缺乏有约束力的实施机制,对母子公司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能真正发挥其效能的控制形态,只有借助于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支持,它才能真正像“机制”那样发挥其效能并使之变成可预期性的财务活动。而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固然可以用来严格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范围,但权威财务控制机制不是万能的,而且由于财务控制能力专用性的存在,对一些子公司财务活动控制的执行成本也是很高的,因此也需要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在财务控制活动的作用来补充。在复杂的子公司财务控制过程中,权威财务控制机制与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作用的互补性是极其隐晦的,作用的方式也不一样。
可见,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具体方式应当是一种倾向于“软约束”(站在母公司视角)的控制方式,只有具有惯例化倾向的财务文化观念和意识形态才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同时也只有与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相依存,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才能为母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发挥适度作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具体方式看成是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的替代。
3.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功能
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在子公司财务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有:第一,凝聚作用创造了关系租金。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是由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长期交往形成的信任、文化、意识形态等,强化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彼此之间的认同感,起到了凝聚作用。由此而形成的母子公司间的财务控制加大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对关系资产的投资,花更多的时间来考虑母子公司内部的财务资源合作,维持长久的互利关系。这种特定的关系资产投资保持了母子公司的稳定与关系租金的创造。第二,提供对子公司的激励。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中包含了一定价值取向和行为评价的准则,规定了子公司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的基本财务规范。因此,一定的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总是包含着对子公司财务活动选择的激励功能,它不仅激励着子公司去做出何种选择,也给予子公司选择的财务活动以巨大的精神动力。第三,减少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的实施成本。由于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往往表现为母子公司间的信任与财务文化等,因而在一定条件下,它具有规范子公司财务活动的功能。尽管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的规范性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由于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常常以无形的方式表现出来,在意识形态等文化层面上能使子公司接受这种约束或形成自我约束,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的实施成本。本文认为,从降低协调成本,实现控制行为的角度来看,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具体方式是一个提供可预期的财务控制活动的机制,使得母公司能够在特定环境下,通过一种可置信的方式控制子公司财务活动。
五、我国政府驱动型母子公司选择非权威财务控制机制的依据
改善母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效果就要增强非权威性财务控制对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的改进程度,不能仅仅靠传统高度规则化和层级化的权威性财务控制方法,而要在财务控制能力约束下,使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与非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的匹配合理。
我国存在的大量母子公司在形成过程中一般具有特殊性。按照通常规律,正常的母子公司形成是由母公司的资源扩散形成的,即先有母公司再有子公司,子公司的形成是母公司发展壮大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的市场推动型。而国内很多母子公司的形成是另外一种过程:政府将几家企业硬性划拨到一起或者几家企业为了享受某种优惠政策而集结在一起,由此产生了母子公司关系,即先有子公司再有母公司,这就是所谓的政府驱动型。这些政府驱动型母子公司的权利责任关系的反向会造成相互间的矛盾与冲突,子公司独立王国意识较强,在母公司还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资源配置与调整系统的情况下,就不得不依赖一些行政手段来实现母公司的集中统一控制。
我国大量政府驱动所产生的母子公司的特殊性决定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具有与生俱来的“烙印”。但是,母公司财务控制能力的刚性供给无法满足母子公司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需要,产生了一些子公司资产难以控制的问题[6]。这种先天的内生性缺陷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一些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层可以充分借助复杂的股权结构和完善的治理结构,通过制度性安排来削弱母公司财务控制权,扩大自身财务控制权。母公司原有的财务控制结构、技术、制度变得难以实施对子公司资产的控制,具体表现为:母公司缺乏对子公司的投资及收益分配的最终决策权;缺乏对子公司的会计规范权,子公司不执行母公司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母公司缺乏对子公司的财务规范权;母公司缺乏重大财务决策事项以外的其他财务规范事项的权力,如费用开支标准、资金调度等。
母公司如果通过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改变原有的财务控制结构、技术、制度以适应对子公司资产的控制,执行的成本就会越来越高,进行权威控制的效率损失更大,从而最终使控制的效果下降。此时,母公司无法观察到子公司采取的影响到母公司利益的财务活动,母公司利益面临受损高风险之中,因为不可观察或不可证实的行为的存在提供给子公司行骗的机会,此时交易成本体现为母公司与子公司进行“囚徒困境”型博弈的效用损失。在母公司没有足够的能力防止子公司机会主义的情况下,也会像子公司一样时常采取机会主义的做法,如频繁地调整财务管理制度和改动母子公司间的主要财权分配参数,甚至在财权外向子公司“借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届时子公司又总会创造出新的办法来回敬母公司的机会主义。如此往复博弈,导致母子公司整体财力下降,双方都未得到最好的结果。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驱动所形成的母子公司与市场推动的母子公司相比,具有更加明显的科层结构,在财务控制上具有更多对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的依赖性,而这种财务控制形式不利于财务控制效果的提高。因此,我国政府驱动所形成的母子公司当前财务工作的重点就在于如何在财务控制能力供给一定的前提下提高财务控制效果,也就是在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怎样减少财务控制的盲点问题。根据前面母子公司两类财务控制机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解决当前困扰我国政府驱动所形成的母子公司财务控制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力发展非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来弥补和改进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权威性财务控制机制。
收稿日期:2010-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