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孙知识价值论探析_张东荪论文

张东孙知识价值论探析_张东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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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中国哲学史,张东荪堪称第一位试图并业已建构价值哲学体系的思想家。〔1〕“知识价值论”就是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知识即价值”又是这一理论的核心命题。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就张东荪的“知识价值论”及其现实意义作一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请教学界同仁。

面对创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方价值哲学这一强劲学术思潮,以张东荪为代表的中国学者,早在30年代就作出积极回应。在《价值哲学》中,张东荪开宗明义,对西方哲学史连接不断的思想脉络进行了梳理:古代哲人特别是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着力于本体论探讨,近代哲学家以反思认识论为重心,现代哲学主题则转移到价值论。“最近,价值论又几乎好像要取认识论的地位而代之”,〔2 〕以致现代哲学实现价值哲学化——对存在于经济学、伦理学、美学和心理学中的特殊价值进行哲学审视——以后,很快又面临哲学价值化——把价值当作哲学唯一研究对象——的危险。欲从根本上克服现代哲学这一致命弱点,就必须消除自休谟以降流行于西方学界“事实——价值二元论”及其造成的理论困惑,把事实认识的求真精神和价值判断的趋益理性内在地统一起来。“知识即价值”就是张东荪为拯救完全价值化、拒斥知识论的西方现代哲学,力图使二者共存互补,相得益彰而开出的神奇妙方。这一论断振聋发聩,内含着“知识价值论”的两个理论预制。

其一、关于知识。知识是一个“复杂”的东西,应从三个角度考察:从心理学角度,可以把知识作为“历程”,用“动作”解析方式加以研究;从社会学角度,可以把知识当作“产品”(products),外在于当事者心中,可以广泛传播;从哲学角度, 知识变成了“评定”(valuation),直接造福人类。张东荪没有拘泥于一种角度,而是多维度地探讨了知识的性质、要素及其分类。

知识本质上是主客体多元交互作用的“客观化”成果。它既不能从主体头脑中凭空产生,也不能完全脱离主体而单独存在。“在知识上若以为主观客观可以分开,则等于把知识宣告死刑了。”〔3 〕知识始终是一种“复合物”,是由多个要素“集合”而成的“结果”。这些要素有三种:“即本身的造成者,背后的所与,及外加的影响是也。三者是互相作用的。”〔4〕作为知识的造成者,不可能是“单体”(unity)而是知识形成的“系列产品”:相对于“感觉”,“混合”是造成者,相对于“知觉”,“配合”是造成者,相对于“概念”,“凝合”是造成者。造成者系列过渡的事实,表明其背后不可能没有依据,没有“所与”,否则,知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变为“幻相”。在“所与”所造成的各种知识形态之间, 也是“集合的连续体”(colletivecontinuum)。为便于清晰地把握某一“所与”所造成的知识形态, 还须引入“影响”(或“对比”)之范畴,只有于“对比”中方能鉴别各种知识的功能和“意义”。

由“造成者”、“所与”和“影响”三重叠合而成的知识,尽管千姿百态, 但基本上不过两种类型:一种曰“直接的亲见(directalguantance)”,即“官觉的知识”、直接的知识, 它是知识系统的根基和本源。在此意义上,一切知识皆可溯源为“亲见”知识;一种曰“间接的理会(indirect comprehension)”,即“解释的知识”、“辨别”的知识和间接的知识。两种知识是分析后“抽成的”,实际上是“浑然在一起的”,也即“没有亲见不是就在辨别中;亦没有辨别不是就含有亲见,不是就对于亲见而施的”。〔5〕

其二、关于价值。针对坚持“价值不可定义”的穆尔、西季威克和罗斯等西方元伦理学家的理论迷雾,张东荪明确提出:“价值之所以为价值在能对于生活本身而成其自然趋势,满其必然要求。”〔6 〕这一价值定义是在考察人的生活及其意义后作出的。在他看来,人的生活仅仅是人当下正经历着的事实,“其本身无意义可言,无价值可判”,是一个纯粹的事实。“事实者,意义与价值未曾加于其上之渭也”。 〔7〕可是,人是具有若干需求并能通过生活满足这些需求的动物。人绝不会仅仅停留于生活的“纯粹事实”这一层面上,必然要放大“现时空上的交切点”,追求生活的“真谛”,成全这一自然趋势,满足这一必然要求,而一旦如此,也就达到了生活的“价值”层面。若生活只限于现时空的“交切点”,对人的本性毫无提升和确证,则生活就失去了价值。而且,愈是无助于超出“现时空的交切点”,就愈无从体现其价值,只有“其超出之范围愈广,则价值也愈大。故人生之意义与价值纯视此放大之范围。”〔8〕

“价值”既然是满足生活的自然趋势和必然要求,也就少不了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客观价值”,即物质价值,满足人们物质生活之需要,这是一种基本价值;一种是“主观价值”,即精神价值,满足人们精神生活之需要,这是一种重要价值。当然,凡价值皆可比较衡量。“评价”就是对价值有无及其大小的评判,是认识、创造和实现价值的必要手段之一。

无论是物质价值,还是精神价值,都毫无例外地是人的价值。“‘人的实在’是价值来到世界上的原因。”〔9〕脱离人, 价值无异于缘木求鱼。所谓价值,“通常以为对于主体有益处”和“其物有所值”〔10〕就集中表征了价值与人的不可分割性。因此,价值的根本特征就是价值主客体关系中的属人性质和主体化取向。“知识即价值”也不是知识本身具有什么价值,而是对于主体人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的知识始终是‘有所为’的,即英文所谓‘knowlege for’是也。断没有‘无所为’的知识,因为知识本身是自然而然必有所为。”〔11〕故“哲学对于知识不仅要讲其性质, 还必须讲其‘实效’(validity),〔12〕讲其价值(value)。知识究竟具有哪些价值呢?

首先,知识的“妥当”价值。人类既是自然界的“产儿”,又是自然界的主人。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是人类面临的一个基本课题。与西方学者崇尚知识理性,揭示自然奥秘,征服自然力量,并为自然“立法”不同,中国学者一开始就追求“天人合一”的价值理性。作为学贯中西、术通古今的张东荪,不是简单地附合知识理性或价值理性,而是巧妙地将二者嫁接起来。认为人与自然表面上有三重关系:活动、认识与价值,实则只有互相对应匹配的两重关系:认知与价值。很难想象,剥离认知与价值后,尚有纯粹的“活动”存在着。“活动”作为实现认知与价值的载体,根本不可能“自在”,而只能“他在”。认知关系是主体客体化,是价值关系的必要手段,价值关系则是客体主体化,是认知关系的根本归宿。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必然两个尺度兼而有之。唯有此,才能“妥当”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使自然忠实地为人服务,实现人的价值目的。可见,没有科学的知识,就很难有“妥当”的行动。

其次,知识的“便利”价值。张东荪一向认为,“便利就是有价值”,因为“知识根本上是为了对付外界便利起见,总是把复杂的使之简单化”。〔13〕

知识作为人类智慧的沉淀,它既是前一代人认识、改造世界的经验总结之结果,又是后一代人继续认识改造世界的崭新起点。运用人类知识武装起来的人,不仅能够从总体上把握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的普遍规律,成为智者、哲人,担当时代的民族精神“领袖”,强化国民的凝聚力,而且可以把知识视作人类社会进步繁荣的“催化剂”,在社会上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新风尚,为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进一步转化为生产力提供良好氛围。正如苏格拉底提出:“美德即知识。”知识的“便利”价值还表现在,人们只有掌握了广博的知识,特别是人文社会知识以后,方能有力地褒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根本关系,实现人所特有的道德自由。黑格尔说得好:“无知者是不自由的,因为和他对立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14〕

再次,知识的“交通”价值。知识作为“传具”(vehicle), 不仅存在于个人头脑中,它还可以“由你传给我,由我又传给他”,形成知识的公共价值。人是“交通”之物,彼此交往,乃人类基本需要之一。倘若无知无识,人类的交往就无从进行。在人类日益频繁的交往中,知识始终扮演着互通信息、共长见识的“中介”和桥梁之重要角色。而且,随着知识量激增,各民族之间时空日益缩短(小)的情况下,能否借助“知识”媒体的迅速传递,已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质量的高低。因此,知识越来越姓“公”,越来越能满足人类对“共享价值”的渴求。正如张东荪所言:“社会本质上就是由于‘交通’而成,当然具有知识的性质,在那里恐怕人类的社会与蜂蚁的社会不同。”〔15〕蜂蚁的“社会交往”,完全凭借生物本能,而人类社会明显不然。知识既是人类实践活动(包括交往)的产物,又是人类再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最后,知识的“生命”价值。张东荪确信宇宙是一个“自然之流”,个人生命就是这一“长流”中的一“段流”。生命是一个永久不断的逝去,活着者总是希望把这个不断“逝去”的“段流”稍稍停住,以挖掘生命的时间价值。 而知识的效用正在于对这个逝流有所“抓着” (grasping),即主观把客观摄收着,“因客观稍住遂致主观亦得稍住。乃是藉有所握住而得自住。自住是‘活着’,而所握着的则是知识。可见必须以知识表现生命。二者虽非同一,却是生命藉知识而显现。”〔16〕生命本如一江春水向东流,直奔大海永不停息,若能运用“知”之灯火,照亮尘世的黑暗,乱中求定,杂中求纯,浑中求分,流中求住,变中求恒,“这亦就是价值。这是我们东方人对价值的观念。”〔17〕知识的“生命”价值,不仅就个人言,可以通过扼住永逝不住的生命命运之咽喉展现出来,就是对于世代更迭的人类来说,它也清晰可见。“因为个人生命易逝,所以把它扩大了而成为集合的生命(即造成一个群,群有文化,文化长住)。把古人(即已逝去者)的知识经验与习惯完全传下来。今人受教育的结果,其实际上生命虽仍只是数十年,而生命的意义却与古人不同,就是因为已把古人的经验吸收进来等于自己活了数百年一样。”〔18〕

反观历史,绝非颂古非今。然而,从历史文化这面镜子中,我们似乎发现了一些拨开迷雾,走出困惑的理论线索。张东荪第一次对知识进行了比较系统的价值哲学审视,开了中国价值哲学研究的先河。尽管该理论受其多元折中主义思想的影响,以致存有自相矛盾之嫌辞,但今天看来,它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首先,有利于廓清两种“知识价值论”的理论界限,捍卫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二战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兴起了以原子能和电子计算机为中心的第三次科技革命。白领工人比重上升,知识特别是科技知识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日趋高涨。一些“知识分子”运用生产自动化,凭着对机器的指挥就可以在短期内创造巨大的社会财富,甚至所谓“无人车间”的机器人竟成了价值的主要创造者。于是,以凯尔索和阿德勒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宣称:“资本家的自动化机器设备对财富生产的贡献占生产财富的90%,而工人的劳动只占10%。”〔19〕还强调这不是夸张,而是低估了。他们因此作出结论:价值不再是劳动创造的,而是知识创造了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必须用“知识价值论”取而代之。

事实果真如此吗?只要翻阅马克思的巨著《资本论》,就不难作出科学回答。“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撇开劳动,价值就无从产生。不仅科技落后时代是如此,就是当今社会也是这样。尽管生产自动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但“复杂劳动”毕竟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而且,无论自动化程度多么高,机器的性能怎样优,只要脱离劳动者,它们不但不可能被生产出来,就是生产出来以后也必然成为一堆“死物”。可见,企图运用“知识价值论”证伪“劳动价值论”,完全是徒劳的。

“名一而体殊”。张东荪“知识价值论”与西方“知识价值论”虽名称相同,但内容有本质区别:前者运用的是价值哲学的“广角镜”,后者则仅仅局限于经济学视角(就连该视角也都背逆了真理理性——如前所述);前者认为知识蕴含价值属性,后者则主张知识创造价值财富;前者坚持知识价值与主体人须臾不可离,后者则强调知识价值远离劳动主体。正是这种洞见,才真正澄清了我们对“张东荪知识价值论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相悖,而与西方知识价值论同出一辙”的疑虑。

其次,有利于整合实证知识和人文知识间的价值冲突。曾几何时,实证知识以其周密性和确定性在西方人心中何等崇高,他们怀着不证自明的工具理性,想往只要拥有广博深透的实证知识,人类就可以成为宇宙的“宠儿”,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至于人文知识则因其不确定性和随意性的弊病被实证者们嗤之以鼻,排斥在科学大门之外。同样,人文学者也嫌弃实证知识片面求“真”,探事实之“是”,却置人类自身本质日益异化的处境于不顾,不审视世界的意义和属人性质。工具理性因缺乏价值理性的匹配,就必然成为冷冰冰的“双刃剑”,即张东荪指出的:“科学的文化虽有较大的长处,但有时未尝不使人感到苦痛。”〔20〕两次世界大战的相继爆发,核战争、环境恶化严重威胁人类的“家园”后,实证知识并没有因难咽这付苦药而从此改变态度。相反,两种知识以新的态势——中西精神论争的方式——再次凸现出来。

成中英在《知识和价值》一书中认为:西方文化是知识文化,中国文化是价值文化,二者共同构成人类的大文化。中西文化不应该相互绝缘,相互排斥,而应该相互开放,相互吸收,扬长避短,共建人类的精神家园。成先生这一思想不失为解决两种知识的价值冲突之妙方。但与他相比,张东荪也毫无逊色,而且是在40年代就明确提出:“解除现代文化上的矛盾是必仰仗西方与中国共同努力,”〔21〕何况“机器与价值并没有十分矛盾,”因为,“对物的知识(即实证知识——引者注)是为了控制外界(即以科学而言,其目的在开始似专求真实,不问价值,但其结果却依然必仍回到对于自然的征服与左右)。非对物的知识(即人文知识——引者注)更是为了扩充或改变我们已成的文化而用的。对物的知识不能不受非对物的知识之影响,所以对物的知识亦就在文化中为所浸染。”〔22〕

最后,有利于驳斥“新的读书无用论”,树立科学的知识价值观。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上,读书无用,知识贬值的现象,恐怕发生过好多次。仅就新中国而言,似乎继“文革”期间“知识愈多愈反动”,“交白卷、上大学”的读书无用论之后,时下又由于新旧体制转型,出现了价值错位,人文迷失,理念淡化,从而兴起一股“读书不如经商”,“做学问不如捞实权”的新的读书无用论,读书做学问成了社会上最清贫、最不受人一顾的职业。诚然,现代人特别是经济人日益世俗、功利和物化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知识确实遭到了贬值,尤其是人文知识。但存在的未必都是合理的。市场经济仅仅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机制,它如果偏离了社会主义法制、道德和行政等规范机制的方向导引,势必就会暴露其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负面价值。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的就是要使“突然”向“应然”无限接近,实现合理价值的回归、重建。因为“知识本身就是价值。”〔23〕

注释:

〔1〕参见拙文:《中国价值哲学研究的新视野》,载《 贵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2〕张东荪:《价值哲学》,上海世界书局1934年版,第3页。

〔3〕〔4〕〔5〕〔11〕〔12〕〔13〕〔15〕〔16〕〔17〕〔18 〕〔22〕〔23〕张耀南编:《知识与文化——张东荪文化论著辑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版,第218、179、182、219、223、260、 222、221、221、222、280、221—222页。

〔6〕〔7〕〔8〕张东荪:《道德哲学》第144 节, 上海中华书局1933年版。

〔9〕萨特语。转引自(美)L.J.宾克莱:《理想的冲突——西方社会中变化着的价值观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32页。

〔10〕张东荪:《一个邹形的人生观》,见《新哲学论丛》“附文”,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

〔14〕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4 页。

〔19〕转引自许征帆主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1页。

〔20〕〔21〕张东荪:《中国文化的出路》,见《思想与社会》第九章,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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