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_精神文明论文

第一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_精神文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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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弹指一挥间,从1997年12月4日进入精神文明建设系统工作至今已经进入第15年个年头了。十五载光阴流逝、十五载奋斗拼搏,虽无所建树,但能够刚好在中央文明委(办)成立之年就进入这个系统工作,而且作为工作人员有幸参与了中央文明委(办)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欣喜地目睹了15年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和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对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运。

记得在公元晋千的时候,我曾就跨世纪文化这个话题采访过我国著名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先生的话我至今记忆犹新:“走近新世纪,文化确实备受人们关注。每个人都在想,但我认为想得还不够多、不够深。作为跨世纪的人的那样一种体验还不够强烈。老实讲,我很怕我们在迷迷糊糊当中就过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门槛,而这个门槛是我们的前辈曾经期盼过,而很多后人也会回忆的。如果我们这些身临其境的人漠然不知,变成当局者迷,那就非常遗憾。尤其是作为文化人,失去了文化的敏锐性和自觉性,那岂不成了历史的罪人。”内心使然,我似乎必须在这个时候要写点什么,不为别的,就为自己曾经在这个系统工作15年,而且将来可能还要继续干下去。然而,写什么好呢?写内心感受?苦乐年华,酸甜苦辣,感触良多,然这种感受似乎装在心里更为实在、更有价值;写工作历程?平平淡淡、事无所成,更谈不上什么精彩之笔,唯有埋头耕作,方觉对得起一路风尘。思考良久,还是梳理和回顾一下工作,于是便定下了这个题目——《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次……》。

1、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概念

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科学概念。

叶剑英在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说的四个现代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四个主要方面,并不是只以这四个方面为限。我们要在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些都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这一重要论述的意义,一是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科学概念;二是概括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即教育、科学、文化和革命理想、革命道德风尚,以及文化生活;三是明确规定社会主义要建设两个文明,即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四是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又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条件。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叶剑英同志的国庆讲话,初步勾画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科学概念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大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都曾经论述过文明问题,研究了人类文明产生和发展的规律,阐述了与精神文明有关的一系列理论问题,论述过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重视思想文化建设,论述过思想文化建设的进步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但是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把它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作为凝聚、激励人民的重要力量和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重大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1983年7月13日,胡乔木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讲话中说:精神文明问题就是对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发展。毛泽东同志没有讲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他讲过,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类与精神文明相关的话。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要建设两个文明这样重大的纲领性的口号,在全世界现在还只有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

2、第一次比较系统而科学地阐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关问题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全会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提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任务,确定了党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理论观点和行动方针,第一次比较系统而科学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关问题,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表现。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这次会议首次明确提出的。报告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体可分为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文化建设指的是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知识水平的提高,它既是建设物质文明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思想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工人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科学理论,是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道德,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主人翁思想和共产主义思想,是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和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是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等等,思想建设决定着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性质。这两方面是互相促进和互相渗透的。

会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党的任务,是各条战线的共同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我们一定要用最大的努力,适应建设时期新的条件和情况,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工作认真做好,用革命的思想和革命的精神振奋起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

3、第一次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写进《党章》

1982年9月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写进党章。十二大党章产生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对总纲进行了根本意义的修改,彻底清除了九大以来总纲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七大、八大党章总纲的优点,首次将四项基本原则载入党章,增加了建设高度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内容,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精神文明第一次被写进《党章》,充分体现了党的工作重心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性转移,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里程碑意义。与过去的党章相比而言,十二大党章是党的建设史上比较完备的一个党章。

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又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情况充实完善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十四大首次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政策写入党章,增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对内对外的全面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内容。党的十五大,首次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更加充分的论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党的十六大明确将“三个代表”写进党章。党的十七大党章首次把“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高度概括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从一部部党章的字里行间,我们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实步伐和辉煌历程,我们要时刻铭记中央领导同志在世纪之交时指出的那样: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这一点,要在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经常讲、反复讲。

4、第一次把精神文明建设写进《宪法》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充实了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条款,这是此次修改《宪法》的重要进展之一,也是第一次把精神文明建设写进宪法。

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条款写进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既充分体现了我国宪法的特点,又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表明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得到确认和保障。

修改后的《宪法》对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作了充实和新的规定。在文化、科学和教育建设方面,修改之后的《宪法》把原来一条扩充为四条。这就使1982年的《宪法》在教育、文化、科学、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内容,比我国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的《宪法》、1975年的《宪法》和1978年的《宪法》都规定得更加具体明确。在第二十三条中,还对知识分子的培养和他们的作用,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这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文化科学教育等各项建设事业和知识分子作用更加重视,使之在《宪法》中加以确认和保障。

在社会主义思想和道德建设方面,修改后的《宪法》在总纲中首次专门规定了这方面的内容,显示了我国《宪法》的一大特色。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和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在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说:“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任务。充实了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条款,是这次修改宪法的重要进展之一。”这样做,既完善了《宪法》,使《宪法》更全面地代表党、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也使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国家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更稳定、广泛、持久地发展。

5、第一次全国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1984年6月11日至18日,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总结自1982年以来大中城市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情况,推广三明市建设文明城市经验,推动各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这是第一次全国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1982年以来,全国开展了“文明礼貌月”活动为主要标志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各地军民积极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整个活动声势大,效果好,推动了社会风气和环境面貌的改善。1983年以后,在军民共建文明村、街、单位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又创造了工农共建、厂街共建、警民共建、干群共建精神文明等许多新鲜经验,推动了文明城市建设的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会议总结交流了全国各地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工作情况,三明市建设文明城市的经验特别受到与会代表的交口称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三明市委逐步树立起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建设,使三明市发生了令人振奋的可喜变化,逐步成为一个“政治安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新型文明城市,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赞扬。三明的经验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从本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出发,有一个比较长远的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二是舍得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投入,想方设法聚集精神文明建设所必需的财力物力,并把它用好;三是在改造旧城市、建设新城市过程中,把绿化放在重要位置;四是把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工作做好;五是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做起,不搞形式主义;六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改进创新,开拓工作新局面;七是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些经验比较系统全面,大中小城、新城老城都可以学,具有普遍意义。

会议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任务,对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会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围绕经济工作这个中心来进行。评价党、政府各部门的一切工作,都要看它们在多大程度上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看它是否紧密围绕并确实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各项改革工作的进行。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一定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指导方针,但范围要真正抓精神文明建设。要既务虚又务实,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要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路子,把广泛发动群众同有计划的综合治理结合起来。要加强党和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切实转变党风和干部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今后,检查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工作,除了检查物质文明建设,一定要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号召各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紧抓实,经过努力,使全国涌现出更多的文明单位,出现更多的社会主义文明城市。

6、第一次专题研究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的工作会议

1984年6月9日至27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军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工作会议,着重研究适应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创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新局面的有关问题。这是全国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后,全军召开的第一次专题研究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工作的会议。

1982年初,解放军驻河北保定地区部队创造了同驻地人民群众共建文明村的经验。仅仅一年多时间,保定军民在108个村庄、65个商店、学校、街道、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在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的地方,环境整洁,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爱国家、爱集体的思想大发扬,群众的文化生活丰富,社会治安好转,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培养了军地两用人才,使军地双方共同受益。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保定地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的经验高度重视。1983年4月16日,中办、国办、中央军委办公厅批转北京军区党委、河北省委省政府报告,高度评价河北保定地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经验及北京军区和河北省推广这一经验的做法。指出,自党中央发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号召以来,部队在进行自身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和驻地人民群众一起共建文明村、文明街、文明镇、文明学校等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出现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共建精神文明的新气象。保定地区和其他许多地方的经验都表明: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是对基层进行综合治理、全面建设的一种好办法,是建立和发展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好途径,也是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地党委、政府、驻军要学习他们的经验,把建设文明村、文明街、文明县、文明市的活动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起来,以振奋广大军民的革命热情,开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新时期我国军民的一个伟大创造。1984年底,全军部队同地方单位建立的精神文明共建点已达到5万多个,呈现出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和党政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由此带动了警民共建、工农共建、街企共建等多种共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这次会议提出了《改革创新,开拓前进,把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推向新阶段的意见》,确定了新时期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必须结合地方的经济工作来进行,要把帮助地方实现生产上的翻番作为一项内容,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

7、第一次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五年”计划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以下简称《“七五”计划》)。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首次被列入“五年”计划。

在《“七五”计划》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共有四章。在第五十三章文化事业中,对文学、艺术、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文物、图书、档案、群众文化、对外文化交流等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规划。在第五十四章思想政治工作中,列出五方面工作:一是经常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帮助干部和群众正确了解并切实执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搞好理想、纪律教育,使广大干部和群众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树立优良作风。四是继续广泛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建设文明单位的活动。五是大力表彰英雄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第五十五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中,强调要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并把这两个方面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要制定各项行政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在第五十六章社会秩序中,提出了要改革和加强公安司法工作,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尽快实现社会风气、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国家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七五”计划》,不仅说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也表明国家计划实现了由单纯经济发展计划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全面规划的转变,反映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此后,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写入了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和每个五年计划之中,纳入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安排。

8、新时期第一个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决议

1986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是我们党作出的新时期第一个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决议。《决议》共分八个部分: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三、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四、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六、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七、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八、党组织和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责任。

《决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全党同志必须从这个总体布局的高度,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

《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之中,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单是思想文教部门的任务,而且是各条战线和一切部门的任务,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爱国者的共同的长期的任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就要牢记历史教训,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坚持对思想性质的问题采取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就是说,用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去解决;坚持一切着眼于建设,把注意力集中到团结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上来,集中到满足人民的文化和精神需要上来,集中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上来,归根到底,集中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来。对外开放作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基本国策,不仅适用于物质文明建设,而且适用于精神文明建设。新中国的成立,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开始了伟大的中国文明的复兴。自从我们国家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更赋予这个复兴以新的强大生机和活力。这个复兴,不但将创造出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将创造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批判继承历史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这样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这个《决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们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9、第一次把精神文明建设写进党的基本路线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最突出的贡献在于,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团结和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里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位一体的目标,第一次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马克思主义的“文明”观看,这里的“富强、民主、文明”实际上包含了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方面内容,而且包含了“只有这三个方面协调发展,才是社会主义的全面进步和文明,否则还是不成熟的,不完善的”的深刻内涵。其中的“文明”主要是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报告明确提出了“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有长远意义的指导方针。指出,要根据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按照“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要求,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巨大的促进,同时也对它提出了很高要求。要努力形成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克服小生产的狭隘眼界和保守习气,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振奋起全国各族人民献身于现代化事业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

此后,党的历次重要会议,都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怎样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角度,反复阐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概括地说,就是只有全面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目标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两个文明共同进步,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精神文明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它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兴衰成败。

10、第一次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从1991年起,开始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1992年评选表彰了首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五个一工程”是借鉴工程建设的方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国家机关等为参评单位,每年拿出一部优秀戏剧,一部优秀电视剧,一部优秀电影,一部优秀的社会科学图书,一篇优秀的社会科学方面的理论文章(从1995年度起,又增加了一首好歌和一部优秀广播剧)作为参评作品,由中宣部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作品奖和组织工作奖,推动和繁荣精神产品生产,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工程”组织实施后,中央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地普遍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像物质生产领域抓重点工程建设那样,进一步完善“五个一工程”的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人才保障,注重选题规划,极大地调动了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推出了一大批精品力作。“五个一工程”的评选,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充分尊重艺术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评选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最大程度地贴近社会大众的审美心理、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了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截至目前,共进行了11届“五个一工程”评选表彰,共评出优秀戏剧278部、电视剧342部、电影156部、图书342部、理论文章259篇(以上数字不包括特别奖)。

“五个一工程”的入选作品,都是反映时代主旋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既有较高的思想性又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题材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为群众欢迎、为改革发展实践需要的精神产品中的精品。这些作品高雅厚重与通俗易懂并重,民族文化特色突出,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实施“五个一工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五个一工程”的激励下,一批批文化精品问世,发挥了正确的导向作用,对活跃理论研究、繁荣文学艺术、发展出版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都产生了积极作用。精神文化产品生产者受到了锻炼,培养出一批批优秀人才;加强了党对精神文化产品的宏观调控,为加强和改进对宣传文化部门领导提供了新方法、新思路;也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力地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11、第一次明确提出“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这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大会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明确提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第一次提出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

会议指出,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应当高度重视理论建设,保障学术自由,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研究,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加强理论队伍建设,重视中青年理论工作者的培养和提高。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事业的有关经济政策,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要重视社会效益,鼓励创作内容健康向上特别是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具有艺术魅力的精神产品。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激发广大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在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各行各业都要重视职业道德建设,逐步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坚决纠正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大力表彰具有时代精神的模范人物。搞好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的建设,进一步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文明单位等群众性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城乡基层。要通过各种渠道增加投入,并把这方面的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会议指出,社会丑恶现象的滋长蔓延,毒害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妨碍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损害社会主义形象,人民对此深恶痛绝。扫除各种丑恶现象,切不可手软,必须长期坚持,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经验,加强和改进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思想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在生动丰富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创造出人类先进的精神文明。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有利环境,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

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对全党同志的一个严峻考验。如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防止和克服一手硬、一手软;如何在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共同理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防止和遏制腐朽思想和丑恶现象的滋长蔓延;如何在扩大对外开放,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情况下,吸收外国优秀文明成果,弘扬祖国传统文化精华,防止和抵御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的图谋,这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认真解决的历史性课题。

12、十二届六中全会后第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高规格专门会议

1995年10月18日至22日,中宣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主题是总结推广张家港市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经验,交流全国各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一次非常给力的会议,是一次成效显著的会议,也是继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后召开的第一次专门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规格会议,有29位省委主管副书记、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政协副主席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提炼的张家港经验最突出的一条是,坚持一把手抓两手、两手抓两手硬。张家港市委要求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要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总责,对具体工作统筹安排,班子内部分工明确,工作实绩与年终奖金挂钩。“坚持两手抓,必须第一把手亲自抓;两手都要硬,必须第一把手过得硬。只有一把手过得硬,一把手抓两手,才能有效克服‘两张皮’的现象和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张家港老市委书记的独到见解成为当时张家港市绝大部分党政一把手的共识,也深深地影响着张家港会议后历任市委一把手的思想。对于张家港的领导者来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是装点门面,而是真正成为城市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从而转变思维方式,克服“对立论”“先后论”和“代价论”等错误观点,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现代文明的战略高度,增强贯彻落实两手抓的自觉性,建立形成两手抓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张家港经验之二是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塑造一种精神上,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1995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视察张家港时题词:“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这16个字就是张家港精神。张家港人就是凭借这种精神,凝聚党员群众,振奋人们精神,提高人民觉悟,在全市干部群众中树立起一个强大的精神支柱,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张家港经验之三是以活动为抓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使精神文明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市领导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有抓手,有了抓手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他们认真探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规律,精心组织开展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新风户,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讲求实际效果,培养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活动水平,逐步形成了参与面广、吸引力大、效果明显的生动局面。

张家港经验之四是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要有投入,软件硬件一起抓,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市委认为,只有一流的硬件建设才能创造理想的育人环境。他们在注重抓好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花大力办好事办实事,加强精神文明硬件建设,使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协调发展,产生良好综合效应。他们的主要做法是统一认识,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硬件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财力,建设样板工程。

张家港经验之五是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切实抓好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他们以强化管理为手段,逐步健全完善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制、协调管理制、检查考核制、监督奖惩制五项运行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两手抓”方针的落实。

张家港会议是对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成果与经验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进一步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的一个有力推动。张家港会议后,各地认真学习张家港经验,健全领导体制,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13、首次提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是加强农民思想教育

1995年10月12日,中办、国办转发中宣部、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若干意见》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在发生了历史性深刻变化的同时,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分农民思想观念和科学文化素质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治安秩序混乱,社会风气不好,封建迷信蔓延。必须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见》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

《意见》对如何在人的头脑里搞建设及其内容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论述。指出,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干部和农民是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要深入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农村基本政策,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大力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加强唯物论、无神论基本常识和其他科学知识的宣传。要把道德建设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要加强农民道德规范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要把移风易俗,树立新风作为提高农民道德水准的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切实抓好,坚决遏止封建迷信蔓延、宗族势力抬头的不良风气,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积极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用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和文明乡镇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和各种共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践和行动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来自思想和认识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农民的思想观念如果不适应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仍然停留在小富即安、知足常乐,甚至寄希望于封建迷信的低水平上,农民的知识结构如果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仍然停留在种田种地靠天、靠经验的低层次上,那么,农民的道德水准就一定不会适应乡风文明的建设要求,农民的行为习惯、生活方式也就一定不会适应社区化、市民化的现实需要。毋庸讳言,这些年来,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虽大有提高,市场经济意识虽大大增强,但大部分地方都还是很低层次的,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科学文化素质,基本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农民特别是一部分青年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突出表现在,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和道德责任感淡化,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滋长;创业精神和传统美德减少,好吃懒做,偷摸扒窃的现象增多;部分青年农民精神空虚,追求格调低下的文化娱乐,等等。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下降,已导致一些地方歪风邪气蔓延。比如打牌赌博、封建迷信、宗族械斗、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就已成为农村的四大公害。特别是少数地方宗族势力死灰复燃,甚至发生了宗族势力干扰乡村选举的事件。这些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农民的思想上开刀,通过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改善生活方式,提高科学文化素质。

14、第一次系统概括邓小平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

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作出、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了跨世纪的行动纲领。这是继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后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全会第一次对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作出系统概括。

《决议》用八个“强调”阐明了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观点。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整个进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个基本方针;强调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要教育人民成为“四有”人民,教育干部成为“四有”干部,特别要教育好青年、教育好后代;强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我们的精神动力,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解放思想、改革开放要贯彻社会主义现代化全过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也要贯彻社会主义现代化全过程,搞自由化就是要把中国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就会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强调改革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实行开放政策也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我们用教育和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强调要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党的优良传统,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反对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抑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强调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培养一大批优秀的科学家、教育家、文学艺术家和其他各种专家,思想文化和教育战线上的同志都应当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决不能削弱,对思想上的不正确倾向要以说服教育为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简单粗暴,也不能不闻不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强调党委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关键是党风建设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

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过程中,第一次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来阐述: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新概括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告诉我们,把握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才能有助于我们全面、准确地深刻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也才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决“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列为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既继承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作出了新的发展,是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大理论成果之一。

邓小平同志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为我们提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力的方法论。恩格斯曾指出:“我们党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的基础。”我国当前正处在改革关键时期和发展关键阶段,改革和建设错综复杂,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特别是怎样把握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都需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来指导。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充分体现了他关于两个文明建设统一关系的辩证思考和辩证论述。他指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就是“两点论”。这种方法论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重点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又必须坚持两点论,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既抓重点,又照顾全面,善于把两个文明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防止顾此失彼,这就是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辩证法。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深刻理解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实践邓小平同志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就一定能体现人民的意愿、时代的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这次全会还第一次概括提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三大创建”的任务,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文件中提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一规范提法。

全会对于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5、深入开展的“三下乡”活动

1996年12月19日,中宣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标志着“三下乡”活动正式启动。此前,也就是1995年,有关部门曾就“文化下乡”和“科技下乡”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1995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促进了农村文化建设,改善了农村社会风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受到农民普遍欢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三下乡”活动,是在农村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都要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三下乡”活动的要求,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制定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好。

“三下乡”活动开展以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每年都从宣传文化事业费中拿出几千万元,仅资助中央文艺院团下乡慰问演出每年就有400多万元;文化部每年送书下乡的经费达3000万元;农业部每年投入600万元用于“三下乡”集中活动;教育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每年都有几百万青年学生参加。

“三下乡”活动开展15年来,年年都有新特点,年年都有新变化。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规模越来越庞大,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兴农之路。送书、送戏、送电影、送医、送药、送科技……,努力做到“三下乡”常下乡,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力量为农民办了一大批好事实事,给基层群众送来实实在在的服务,在党和农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温暖心田的桥梁。实践证明,“三下乡”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农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巩固党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三下乡”已成为全国关注、群众欢迎的惠民活动。

在看到“三下乡”活动在给广大农民带来实实在在利益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三下乡”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一些地方“三下乡”活动日益模式化,内容与形式都不免失之僵化,比如,将文化下乡等同手文艺演出,将科技下乡简化为赠送科技小册子,将卫生下乡当做替农民体检,等等。这些方面都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花大心思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要让农民在享受到“三下乡”带来的实实在在成果的同时不断提高“三下乡”工作水平。

16、十四届六中全会后首次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专门会议

1996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宣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重点推广湖北省竹山县创建“十星级文明户”的经验。这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后,第一次专门研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会议。如果说张家港会议有力地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那么,湖北竹山会议对进一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功不可没。

湖北省竹山县深藏于秦岭和神农架之间,是个山区特困县。然而,这里人穷志不穷,1994年以来,全县40万农民以特有的淳朴和实在,开展了争创五爱星、法纪星、致富星、计生星、科技星、文教星、新风星、义务星、卫生星、团结星“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这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和培养“四有”农民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探索。会议结合竹山经验,集中探讨了如何在农村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在全面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创建文明户活动,推动文明村镇建设,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创建文明村镇的要求,要从创建文明户抓起。文明户是文明村镇的基础,文明户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只有抓好文明户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才能进村、入户、到人,才能落到实处,建设文明村镇的目标才能实现。实践证明,创建文明户活动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农民实际,适用广泛,便于操作,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基本途径,要抓住不放,狠狠地抓,实实在在地抓,坚持不懈地抓。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扩大活动面,不断提高活动水平。

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一种新形式。这个经验人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启示:一、两个文明建设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开创两个文明建设新局面的思路和办法,从根本上说,蕴藏在群众中,我们必须把着眼点放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二、建设两个文明需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可以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的机制,真正将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三、有了制度就要认真地执行,要在认真上下功夫,不要流于形式。

竹山经验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供了一种有效途径。这次会议后,各地结合实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如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仍然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有效载体,成为一种独特文化、一个响亮品牌。

17、中央文明委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会

1997年5月26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和李岚清、尉健行、宋健、罗干以及中央文明委全体委员、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央文明委开始履行中央赋予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责和任务。

会议指出,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议事机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担负着督促检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任务光荣而艰巨。

会议明确了中央文明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四个一”,即一项重要原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定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必须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根本任务:培育“四有”新人,提高人的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一条重要方针:必须坚持重在建设,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下苦功夫,下真功夫,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情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层面一个层面地拓展。

会议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中华民族自尊、自信、自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全党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着眼点一定要放在紧贴群众利益、受到群众欢迎的事情上,每年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好事要办实,实事要办好,避免“一阵风”,严禁形式主义。

会议指出,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议大事,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性建议。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情况下,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从而真正把握住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和工作制度》《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1997年主要工作安排》。会议明确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中央文明委作为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建议。

会议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涉及各地各部门,需要大家按照守土有责的精神共同做好。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教育、科学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工作,以及党风政风建设等,主要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直接从事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的宣传文化工作部门更要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中央文明委的工作范围是:按照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主要是对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重点是组织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委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互相通报情况。

会议强调,高高举起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这是中央文明委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治纪律。

这次会议前不久的4月21日,党中央发出了《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央文明委,下设办公室。成立中央文明委(办)并迅速召开全会,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中央文明委成立前后,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成立或调整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这对于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方面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8、公布首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1997年6月11日,中宣部正式向全社会公布了103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这是中宣部首次面向全国公布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1994年8月,中宣部颁布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对搞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遗迹风景胜地和展示我国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重大建设工程、城乡先进单位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确定一批重点基地,鲜明地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公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旨在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更加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真实记录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丰功伟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是党员干部了解党的历史、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场所,广大群众培养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青少年学习革命传统、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课堂。此次公布的103个示范基地中,反映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内容有19个,反映近代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我国人民反抗侵略、英勇斗争内容的有9个,反映现代我国人民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内容的有75个。这些示范基地是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精心筛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首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公布后,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很多地方的党政领导把基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帮助基地解决建设、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许多基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硬件软件一起抓,展出内容不断充实,展示手段有所创新,环境面貌逐步改善,教育功能得到增强,社会影响日益扩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征集保护文物史料、挖掘教育内容方面,在改进丰富展出方式、增强教育感染力方面,在教育活动的设计、组织方面,在拓展教育覆盖范围、扩大基地影响方面,在开展创建活动、传播精神文明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在这些示范基地引领下,逐步形成了以全国示范基地为骨干,各级各类教育基地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中宣部已经先后公布了四批共356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实践证明,这些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极富吸引力、感染力,对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传统,高扬爱国主义旗帜,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全民力量,致力振兴中华,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

19、中央文明委第一次主任办公会的一个重大成果

1997年6月26日,中央文明委召开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确定从7月中旬到次年2月,在全国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旨在解决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这也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央文明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要集中精力办好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的要求而开展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1月15日,中央文明办召开电话会议,对活动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明确指出,“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得民心、顺民意,要长期抓下去。要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思路,主题不变,充实内容,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确定1998年“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要围绕抓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抓文明小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抓文明村镇创建,推动活动向农村延伸。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14年来,按照“每年要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好事、实事”的指导思想和中央文明委提出的主题不变、充实内容,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及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工作思路,年年有重点,年年有成效。在1997年提出重点解决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四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以后围绕着“讲文明树新风”这个主题,利用重要活动和重大部署相继开展了“讲文明、送温暖、献爱心”“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这些活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吸引了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实践证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中心服务、为大局服务的一个有效载体。不仅为解决涉及人们思想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各种社会问题探索了新路子,也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供了新鲜经验,有力地推动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使整个创建活动主题更鲜明,更具号召力、影响力,成为群众性创建活动一项重大工程。

20、第一次提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理论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大会的最大贡献,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对于胜利实现本世纪末的奋斗目标,进而在下一世纪开创更加壮丽、更加辉煌的前程将产生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报告中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纲领,第一次提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理论。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的认识,为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提供了理论依据。

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江泽民同志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其主要内容来说,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贯倡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文化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精神文明相对于物质文明而言。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只有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发展教育和科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

21、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

1998年,中央文明委为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文化事业建设,改变基层宣传文化设施严重不足的状况,决定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采取定点资助的办法,选择在500个国定贫困县中建设1000多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和100个以上的县级“宣传文化中心”,简称“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

工程采取中央和地方各出资50%的办法,由各省(区、市)文明办牵头,会同宣传部、文化厅共同实施。乡镇宣传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0-300平方米,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00平方米。设有图书室、多功能教室、展览室、文化活动室等,并配有必要设备和专人管理。能够正常开展图书借阅、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和文化娱乐。

“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1998-2003年为一期计划,期间共支持22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建设了201个县宣传文化中心,1525个乡镇宣传文化站,100个村宣传文化室(来源:中宣部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胡振民2003年10月24日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实践证明,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是加快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中西部地区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是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实际步骤。“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得到了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

2003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中央文明委决定在前5年工作的基础上,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第二期计划(2004-2008年),即主要在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中西部贫困地区选择一些精神文明建设基础较好、宣传文化设施相对薄弱的地区,与精神文明区域联片创建活动相结合,重点资助建设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和村级宣传文化室。10月24日,三家主办单位在河北省召开“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工作座谈会,总结第一期工程实施情况,对第二期工程继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200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提出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今后5年的目标任务。200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明确提出要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文化部将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将补助新建和扩建23000多个乡镇文化站,到2010年,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争取达到“一乡一站,一村一室,一人一册”的目标。2006年年初,根据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告一段落。

“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涉及除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江苏、浙江、广东之外的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的实施,对改善中西部地区基层宣传文化设施状况,传播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工程从开始实施到结束共资助建设437个县宣传文化中心、1609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和500个村宣传文化室。

22、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2000年8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通知》,指出,为配合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帮助西部地区培养人才,中央文明委决定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通知》明确,“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从2000年至2004年(学年)的5年间,每年在西部12省区市(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1100名新入学的部属和省(区、市)属重点高等院校特困生,每人资助2万元(分四个学年陆续拨付),每人每年5000元。所需经费从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中支出。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所在院校减免50%。资助条件是,受资助学生应是西部12省(区、市)当年考入全国重点高等院校或省(区、市)属重点高校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其家庭生活困难,无力完成大学学业。《通知》确定,“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由中央文明办会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按年度下达指标,西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会同党委宣传部、教委(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受资助特困生的程序和办法由西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委(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制定,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备案后实行。受资助学生由中央文明办颁发资助证书,分年度将资助款拨付西部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由文明办将资助款送交受资助学生本人,受资助学生学费减免事宜由教育部门通知有关高等院校。《通知》强调,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此后,三部门每年做出部署,提出要求,稳妥做好相关工作。2001年,该工程资助范围增加河北、山西两省,每省每年资助50人,当年资助学生1200人,并要求各有关省(区、市)利用暑期组织受助学生开展暑期活动。2002年,工程资助范围扩大到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当年资助大学生名额总数为2080名。同时决定,从2002年开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由大学向高中阶段延伸,在中西部选择若干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办高中“宏志班”(每班50人),资助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从2002年至2005年,高中生每人资助金额为6000元,分三个学年陆续支付,每学年2000元,并由所在学校免收全部学费。从2005年起,“宏志班”资助标准增至每人9000元,每人每学年3000元。至2010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的资助范围逐步扩大到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新办“宏志班”50个,资助名额为2500名。

2007年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出安排部署。之后,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多个配套实施办法,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鉴于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进一步健全,社会各种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已蔚然成风,经研究并报领导同志批准,2008年4月,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后续工作的通知》(文明办[2008]7号),明确从2008年起,“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不再资助大学新入学的学生。对“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已经资助的2007级(含)以前大学生,以及部分规定学制超过4年的大学生,继续资助他们完成本科学业,资助政策和资助金额不变。同时继续开办高中“宏志班”,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高中学生完成学业,资助政策和资助金额不变。

截至2010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已先后资助中西部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贫困大学生和贫困高中生近5万人。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自2008年起不再资助大学新入学学生后,根据部分地方的呼吁,经领导同志批准,先后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了“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项目的资助标准参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但略有调整,资助年限改为一律4年,不再对学制超过4年的学生提供第5学年及以后的资助,受助学生不享受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2008年4月,根据《关于资助海南省80名大学新生有关问题的报告》和《关于在海南省继续资助贫困大学生的请示》,“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资助海南省80名2008级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2008年7月,中央文明办发出《关于资助2008级贫困大学生的通知》(中文发电[2008]26号),一次性资助中西部地区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160名贫困大学生每人5000元。2009年8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领导批准的《关于调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工作方案〉的报告》,中央文明办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资助内蒙古等12个西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3个自治州2009级1500名贫困大学生完成本科学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2010年、2011年,也分别组织实施了“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铺设了一条成才之路。工程的实施,在全社会和广大青年学生中引起热烈反响。受助学生一致表示,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陶冶情操,发奋学习,努力把自己锻炼成“四有”青年,一名开拓进取、勇攀高峰的大学生。受助学生一致表示,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期望,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刻苦学习、打好基础,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毕业后一定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家乡、报效祖国多做贡献。

23、第一次启动全国性“四进社区”活动

为进一步丰富社区群众的文体生活,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2002年初,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文化部、卫生部、司法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决定联合在全国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4月21日,主办单位在北京举行了全国活动启动仪式,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同时举行了当地“四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从此拉开了全国性“四进社区”活动的序幕。

“四进社区”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教育,普及科学知识,丰富文体生活,开展普法宣传,维护治安秩序,健全卫生网点,完善社区服务。中央文明办领导在启动仪式讲话中明确指出,要通过开展“四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传播先进文化,普及法律知识,完善社区服务,提高市民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引导社区居民“关心小家爱大家,共育社区文明花”,通过相认、相识、相知、相助,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形成平等友爱、良好和谐的社会风尚,团结进步、邻里互助的人际关系,传播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观念,满足人们增长知识、崇尚文明、学习法律、健身强体、娱乐身心等方面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启动仪式后每年的“四进社区”活动都着眼于创新活动载体,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在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上下功夫;在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上下功夫;在营造互帮互助、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人际环境上下功夫,“四进社区”活动是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途径,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名牌项目”。“四进社区文艺展演”“科普进社区”“相约健康社区行”“四进社区优秀体育健身项目展演活动”等,也已经成为“四进社区”的品牌项目。就文化进社区来讲,在第一届“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于2002年在上海举行之后,许多城市踊跃参加,积极申请承办,截至目前已分别于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8年、2010年在南昌、深圳、扬州、北京、武汉、营口鲅鱼圈等省会或大中城市举行,展演由开始的每年一届,到2007年改为两年一届。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先后举办了“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共有2万余社区群众演员直接参与表演。

24、中央文明委首次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

2003年8月,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总则,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申报和评选,表彰,指导和监督,附则六章,共20条。该办法为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遵循。

《暂行办法》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是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为规范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工作,提高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城市、村镇和单位的荣誉称号。《暂行办法》要求,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暂行办法》确定,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城市、村镇和单位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连续三届保持荣誉称号的,中央文明委分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全国文明村镇标兵”“全国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称号。近两年,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推进,中央文明委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该管理办法。

25、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高规格的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

2004年5月10日至11日中央在京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这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8号文件),在新形势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召开这样的会议,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是第一次,这充分表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

在这次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总结了我们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号召全党全社会进一步行动起来,为培养千千万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共同努力。讲话是指导我们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6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8%。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是当代未成年人精神世界的主流。与此同时,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在工作中也存在着许多不适应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党中央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这次会议召开后,在全国形成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热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26、隆重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进取,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2005年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了首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授予张家港市等1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等494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北京天坛医院等1001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对过去几年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的集中检阅,也是推进三大创建活动继往开来、继续前进的新起点。表彰大会以后,各地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2009年和2011年,中央文明委隆重命名表彰了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授予成都市等14个城市(区)为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长沙市等27个城市(区)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授予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等672个村镇为第二批全国文明村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等899个村镇为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南池子社区等1343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东城区天坛街道金鱼池中区社区等1794个单位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

27、第一次面向全国开展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活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热潮,涌现出一大批道德建设模范人物。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切实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2007年7月,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6周年,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来临之际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这是第一次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探索出了一条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途径。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主办单位将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经过群众推荐,组织审核,公示、上报和群众投票,综合评定等环节,最后评选出李明素等53名同志“全国道德模范”,孙茂芳等254名同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胡锦涛同志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道德模范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对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李长春同志出席了以《道德的力量》为主题的全国道德模范颁奖晚会并为道德模范颁奖。

为弘扬“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正气,2007年11月,中央文明办制定印发了《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对部分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2008年2月,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明确每两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道德模范。随后,中央文明办在组织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巡讲、百城市道德模范巡讲网上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学习、关爱、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正日益形成。在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同时,中央文明办还运用春晚、国庆庆典、奥运会、世博会等机会,关爱和礼遇道德模范,组织他们参加春晚、出席国庆观礼、观看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开(闭)幕式、参观上海世博会等,向全社会展现了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人民崇尚良好道德的精神风貌。

根据中央文明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2009年和2011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第二、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从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开始,主办单位由原来的4家变成了6家,增加了中宣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经群众推荐、审核公示和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裴春亮等55名同志荣获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陈荣超等262名同志荣获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郭明义等54名同志荣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李桓英等260名同志荣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截至目前,共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162人,776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是引导人民群众大规模参与道德实践的成功探索,是新形势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之举,对于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起到了极大的榜样引领作用,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扬,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成效十分显著,经验弥足珍贵。

28、中央文明委首次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由中央文明办牵头,负责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

2008年10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这是中央文明委印发的第一个面向全国各类志愿者的《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意见》,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由中央文明办牵头,负责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

意见指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人们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人们的服务意愿,鼓励人们自主参与,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坚持社会化运行模式,把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组织动员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意见强调,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活动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29、新世纪第一个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0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这是新世纪第一个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好《意见》,对于提高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意见》指出,要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深化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等创建工作。加强农村文明社区、文明集市建设,大力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村镇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城乡共创活动,建设更多的文明县城、文明小城镇。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问题。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向农民传授实用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帮助提高增收致富能力。《意见》指出,要不断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入进行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宣传教育。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培养一批农村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市场的农村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名镇、名村。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倡导科学文明、移风易俗,传播现代文明风尚。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兴办更多符合农民需要的文化服务网点,努力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农民致富步伐结合起来,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并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城市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发挥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和大学生村官、文化协管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担负起重要职责、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30、第一次旗帜鲜明地以文化改革发展为主题并对其进行系统研究部署的中央全会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于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部署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全会是继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十四届六中全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后,我们党第一次以文化改革发展为主题并对其进行系统研究部署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集中全党智慧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势下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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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_精神文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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