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亚五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社会结构分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亚论文,过程中论文,试论论文,五国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亚五国独立以来,以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和所有制关系的私有化为特征的经济转轨过程,不仅引起国民经济的结构性转变,而且导致了原有社会结构的全面瓦解,并由此引发了全体社会成员在社会角色上的重新定位,以及社会利益与财富在新的经济关系中的再分配。当前这场以经济转轨为先导的社会结构分化是中亚五国社会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它是原有社会基本制度猝然崩溃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又是诸多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矛盾的酝酿与积蓄一旦达到足以从社会生活领域向其他领域扩散的程度,便会对中亚国家乃至整个中亚地区的政治稳定造成巨大冲击。
一、苏联时期中亚五个共和国的社会结构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对社会结构问题作了这样的论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转引自李芹主编《社会学概论》,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8~79页。)
根据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又可以将社会结构这一概念简单地概括为,社会各基本组成要素按照一定的方式所构成的相对稳定、持久的网络。社会结构的内容包括人口结构、群体结构、阶级阶层结构和组织结构等等。在阶级社会中,人可以划分为不同阶级、阶层。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社会结构的主要表现形式(注:参见廖盖隆等主编《马克思主义百科要览》,下卷,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第1604页。)。
沙俄时期,中亚地区传统社会结构的主要成分是农牧民,工人和知识分子很少,另有少数地主、富农和资本家。苏维埃政权在中亚得以确立后,中亚五个共和国的社会结构也随着整个苏联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改变。早在20世纪30年代,苏联便宣称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形成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结构,即整个社会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主要是集体农庄成员)和知识分子阶层构成。1967年,勃列日涅夫在宣称苏联业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时,认为苏联的民族关系和社会结构已发生进一步的变化,不但民族差别正在消失,而且“两个阶级、一个阶层”之间的差别也日益消失,苏联正朝向所谓“绝对平等”、“高度和谐”的“无阶级社会”和“无矛盾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迈进。在苏联建立“无阶级社会”政策的长期推动下,到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解体前夕,中亚各共和国都和整个苏联一样,只剩下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社会结构在中亚各共和国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各阶级在人数上有些不同。哈萨克斯坦的工人和知识分子占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塔吉克斯坦等国的农民比重大些(注:参见常庆《中亚五国社会变化与社会发展模式》,载《东欧中亚研究》2001年第1期。)。
由于苏联领导人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在认识上的盲目性和主观性,因而有关苏联社会结构的论断同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有学者指出,苏联社会实际上并非是清一色的脑力与体力劳动者的结合体,在广大劳动群众之上,还存在着由党政干部组成的特权阶层,即“新资产阶级分子”;也有人认为,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就形成了凌驾于“两个阶级、一个阶层”之上的“新阶级”(注:参见王正泉主编《剧变之后的原苏联东欧国家(1989~1999)》,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163~164页。)。但总的来看,苏联社会应该说是一个阶级和阶层划分不太清晰的社会。除了权力因素之外,社会财富分配方式带有平均主义倾向,加之苏联社会具有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因而在包括中亚五个共和国在内的整个苏联范围内,“社会成员之间只有社会劳动分工的不同、劳动收入上的微小差别,不存在拥有资本、支配生产资料的阶级和阶层,社会利益的分配仅仅是由社会制度决定的国家(官方)政策行为。”(注:李景阳:《基本经济制度转变中的社会冲突——对俄罗斯的实证分析》,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3页。)由此看来,当时中亚五个共和国的社会结构同其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制度一样,也带有鲜明的苏联模式的印记。
二、中亚五国独立以亚的社会结构分化
随着苏联的解体和基本社会政治制度的变更,原有社会结构也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亚国家,经济的市场化和私有化“以一种自然的、盲目的力量”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改变了社会各阶层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在社会剧变的涡流中,“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社会结构荡然无存,新的社会分层正在进行之中,并不断被中亚国家当前的政治、经济转轨所影响,同时也反过来影响着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转轨进程。
中亚国家当前的许多社会矛盾和冲突都与社会结构的变迁不无关联,但是鉴于基本经济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转轨在中亚国家尚未完成,社会角色的划分和社会利益的分配仍处于紊乱的变动中,并且国内外学术研究领域缺乏充分的统计数据和相关论证,本文只能就现有资料,从阶层分析和利益群体分析的角度出发(注:对社会结构进行分析研究,通常采用阶级分析、阶层分析、利益群体分析和身份分析等方法。其中,阶级分析法是以经济利益对立为基础的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矛盾予以揭示所采用的主要方法;阶层分析是一种以多元因素为依据的分析方法,比较适合于社会基本秩序处在变动之中的转型社会;利益群体分析法以经济利益与物质利益的分配状况来划分处在不同层次上的社会群体;身份分析法是一种以国家权力因素为依据对社会成员身份进行等级划分的方法(参见段若鹏等著《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阶层结构变动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6页)。),对中亚国家社会阶层分化的现状进行简要阐述。
由于原有社会基本制度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同一性,中亚五国与处在转型过程中的原苏东国家一样,其当前的社会结构分化主要也是在以下5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1)经济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变;(2)国有财产私有化过程;(3)产业结构的大调整(对中亚国家而言,毋宁说是产业结构的大崩溃);(4)权力因素对社会利益分配的渗入;(5)社会保障体系的瓦解(注:参见前引书《基本经济制度转变中的社会冲突——对俄罗斯的实证分析》,第13~17页。)。
以上5种因素是经济转轨的伴生物,它们极大地改变了中亚国家社会结构的面目,并且使下列3种主要类型的社会阶层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凸显出来:
(一)通过各种非劳动手段聚敛大笔财富的既得利益者阶层
处于这一阶层的人员主要是经济转轨中的权力拥有者、原苏联官僚体系之下的各级党政官员和一直掌握实业界权力的主管部门领导。这种人在俄罗斯被称作“新俄罗斯人”,在哈萨克斯坦则被称作“新哈萨克斯坦人”。有些学者又将这一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应运而生”的阶层表述为“新富阶层”,即“私人企业家阶层”、“厂长、经理阶层”、“外企代理和高级职员阶层”等(注:常庆:《中亚五国社会变化与社会发展模式》,载《东欧中亚研究》2001年第1期。)。
所谓“新富阶层”利用手中特权,趁社会政治制度尚未完善之机,在市场化和私有化的各个环节营私舞弊,聚敛财富。在中亚国家,这一阶层的人员虽然为数不多,但是由他们参与的所谓“影子经济与营私舞弊”(注:影子经济的基本特征在于,它是一种官方控制不到的经济活动。这类活动不纳入官方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不向政府申报收入和纳税。影子经济一般分为3种类型:(1)对外不公开的非法经济活动。例如,地下工厂、地下金融机构、黑市交易和各种走私活动;(2)对外不公开的违法经营活动。例如,毒品买卖;(3)通过合法经营单位取得非法收入的经济活动。其中,第三种类型在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等国表现得最为突出,参与者多为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特权阶层。影子经济与官僚集团的经济腐败活动一起,成为侵蚀中亚国家社会财富的一大“毒素”。)(тснсвая экономика икоррупдия,以下简称ТЭК)活动导致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干扰着国家正常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进程。
“影子经济”意味着经济制度和经济体系尚处在混乱无序的状态之中,而营私舞弊则表明民主与法制的不健全和权力因素的渗透作用。两者结合在一起,便形成了对国民经济乃至社会生活诸多领域的巨大侵蚀力。正如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所说,“刑事犯罪式的‘影子经济’在社会中的存在产生着集团犯罪,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受到它的影响和腐蚀。营私舞弊产生了。营私舞弊总是伴随着利用国家机关的能力对有组织的刑事犯罪机构提供协助或者对其直接提供帮助。”(注:〔乌兹别克斯坦〕伊斯拉姆·卡里莫夫著、王英杰等译:《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中文版,第68页。)据一个名为“团体风险监控”组织的国际机构调查,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两国的ТЭК指数与印度尼西亚、阿塞拜疆和伊朗等国家一道,居于全世界最高之列(注:Алищер Таксанов:Центральная Аэия:Пирамида коррупции эдесь простоит тысячелетия,“Новигатор”,14июня 2001 г,http://www.navigator.kz/articles/busines140601a.shtml)。另据独联体经济联盟国际经济委员会估算,1997年,哈萨克斯坦的ТЭК总值几乎是哈国内生产总值的1/4,吉尔吉斯斯坦约为1/6,乌兹别克斯坦为1/10(注:Алищер Таксанов:Центральная Аэия:Пирамида коррупции эдесь простоит тысячелетия,“Новигатор”,14июня 2001 г,http://www.navigator.kz/articles/busines140601a.shtml)。
通过种种非正常渠道,极少数特权拥有者大量侵吞国家财产,成为经济转轨中的暴富者和既得利益者阶层。这一阶层处于中亚国家社会结构的最顶端,不仅左右着社会利益的分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垄断着政治权力。在当前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以“权力与金钱交易”为特征的腐败问题成为中亚国家相当严峻的社会问题之一。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痛切地指出:目前的腐败现象已经直接威胁到国家的安全,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注:陈明山:《中亚地区的形势特点及发展趋向》,载《现代国际关系》1999年第1~2期。)。
(二)通过正常经营和劳动逐步积累资本的中、小资本家阶层
同原东欧国家比较,中亚五国私有化进行得相对比较缓慢。截至1995年,乌兹别克斯坦私有企业的数量为两万个,另有1.6万个家庭农场;哈萨克斯坦的私有化企业为1.6万家,个体农户经济为3万个。吉尔吉斯斯坦到1997年,注册的私营企业总共为两万家(注:王正泉主编:《剧变之后的原苏联东欧国家(1989~1999)》,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这些私有企业或农场的经营者,是经济转轨进程中“小私有化”的产物。他们在职业技能、经济收入、资源占用状况和社会地位或权利等方面都处于中间状态,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有较强的认同感。从理论上来说,这一阶层是稳定社会结构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正面象征。然而,在中亚国家经济尚未全面复苏的条件下,中、小企业的规模和数量都十分有限,处于中、小资本家阶层的人员也为数不多,因而中、小企业家阶层虽然有可能“促使社会经济和政治形势正常化”(注:〔乌兹别克斯坦〕伊斯拉姆·卡里莫夫著、王英杰等译:《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第152页。),但在目前的现实中,却对中亚国家社会政治发展的影响力微乎其微。对于其发展趋势,有待于进一步观察和研究。
(三)在社会变革浪潮中社会利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阶层
苏联时期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模式崩溃瓦解之后,先前处于所谓“高度和谐”社会中的“国家主人”——工2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顷刻间丧失了高度均等化利益分配机制长期以来所提供的生存保障,由此产生了规模庞大、人数众多的劳动者阶层。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农民和各类企业的职工或雇员均是这一阶层的构成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中亚国家经济发展因为起点较低,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农业及畜牧业为传统产业,因此自独立以来,随着经济大幅度衰退,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经济上相对的非工业化和非城市化趋势,取而代之的是农业化发展势头。1991年,吉尔吉斯斯坦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在全国就业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约是36%,到2000年则增长到53.3%,塔吉克斯坦的相应指数从45%增长到65%,土库曼斯坦——从42%增长到48%(注:Леонид Фридман:Страны Центральной Аэии:структуные сдвиги в сфере эанятости/Центральная Аэиян Кавкаэ(Щвеция),№6,2002,c.184.);与此对应的是从事工业生产的劳动力所占比例的降低:到2000年,哈萨克斯坦从事工业生产的劳动力在全部就业人口中的比例从1991年的20.2%下降到13.8%,吉尔吉斯斯坦的相应指数从18.0%下降到8.3%,塔吉克斯坦——从13.0%下降到6.9%,乌兹别克斯坦——从14.7%下降到12.7%,土库曼斯坦则有别于其他中亚国家——从10.4%增长到12.5%,该国从事建筑业劳动力在就业人口中所占比例则从1991年的10.7%下降到5.9%(注:Леонид Фридман:Страны Центральной Аэии:структуные сдвиги в сфере эанятости/Центральная Аэиян Кавкаэ(Щвеция),№6,2002,c.第187页。)。
农业就业人口的增长却并不意味着农业产量的相应增长。据统计,塔吉克斯坦1999年农业产量的水平仅为1991年的65%,土库曼斯坦的相应指数大体上为70%~75%,吉尔吉斯斯坦——98%(注:Леонид Фридман:Страны Центральной Аэии:структуные сдвиги в сфере эанятости/Центральная Аэиян Кавкаэ(Щвеция),№6,2002,c.第188页。)。从市场经济国家,包括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农业经济从业人员的比重通常是与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成反比的。中亚国家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农业化现象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颓势,它所产生的严重社会后果之一就是将大量拥有技术和体力的劳动力抛掷到失业乃至贫困的边缘。根据有限的统计资料,笔者将中亚国家近年来的失业率通过下面的图表(表1)加以展示:
表1 中亚部分国家1995~1999年失业率(%)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哈萨克斯坦2.1 4.23.8 3.7 3.9
乌兹别克斯坦 0.3 0.30.3 0.4 0.5
吉尔吉斯斯坦 2.9 4.35.1 5.4 5.0
资料来源:张森主编《俄罗斯和东欧中亚国家年鉴(1999年)》,当代世界出版社2001年版,第237、240、253页。
另据统计,塔吉克斯坦1995~1999年的失业人数分别是3.7万、4.6万、5.1万、5.4万和5.0万(注:张森主编:《俄罗斯和东欧中亚国家年鉴(1999年)》,当代世界出版社2001年版,第245页。),而土库曼斯坦则缺乏有关失业率的统计资料。按照经济学观点,某一社会在某个时期存在一定水平的失业,为正常性失业,正常的失业率一般应保持在3%到6%之间(注:参见张跃庆、张念宏主编《经济大辞典》,海洋出版社1992年版,第590页。)。从统计数据来看,中亚国家的失业状况似乎并未超出正常范围,但事实上,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另一方面来看,中亚国家目前的失业现象主要是周期性失业,即由于经济体制剧烈变动和紊乱而引发衰退和萧条时所造成的失业。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常见的季节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及结构性失业等其他失业现象相比,周期性失业是最为严重的一种,几乎完全不能预测,持续期也不确定,受影响的人数最多,所造成的社会后果也最为严重。
总体而言,无论是在城市中就业的产业工人、各类服务行业人员,还是在农牧区就业的劳动者,都无法像特权阶层那样在私有化和市场化过程中攫取大量社会财富,也难以凭借资本积累成为独立自主的中、小业主,出卖劳动力是他们维持生计的主要途径。而经济的长期衰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则导致中亚国家普遍出现了正常劳动力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社会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劳动者阶层一方面为国民经济的运转提供着必不可缺的原动力,另一方面又源源不断地产生着失业者,而失业者群体则是构成贫困阶层及赤贫阶层的最主要群体。
由于当前市场机制和民主制度的脆弱性、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劳动者阶层物质生活贫困,生存环境恶化,无论在社会地位方面还是在政治地位方面都极其明显地处于弱势。它既是各种社会不公正现象的见证者,同时也是不堪其苦的承受者,这与既得利益者阶层或所谓“新富阶层”形成鲜明的反差。
三、中亚五国社会结构的畸形特征
通过对中亚五国独立以来社会结构变化的概述,我们可以看到,中亚国家的社会结构分化是在经济停滞、经济总量和国民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发生的分化和分层。在此过程中,众多原本处于相对较高或同一社会层次的社会成员被变革的浪潮裹挟,出现向社会下层流动的趋势,其总体结果是“失大于得”的人明显多于“得大于失”的人,这便造就了庞大的利益受损的社会群体,同时也造就了一种畸形的社会结构形态。
由于社会结构分化主要体现于贫富差别,贫富分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结构分化,因而在中亚国家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最能够说明社会结构畸形特征的客观事实便是贫困化现象的普遍存在,以及贫富两极之间的巨大差异。苏联解体以来的短短数年时间,竟使居民生活水平倒退几十年;与此同时,贫困化的规模也相当之大。据统计,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经济大衰退时期,中亚五国有2/3以上的居民沦为贫困阶层,在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甚至超过了90%(注:参见〔哈〕A.科沙诺夫《年轻的中亚国家当前的经济形势》,载《东欧中亚译丛》1994年第1期。转引自孙壮志《中亚五国贫困化问题初探》,载《东欧中亚研究》1995年第1期。)。另据世界银行统计,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两国当前的贫困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40%和35%(注:Центральноаэиатское агенство политических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Болевые”точки Центральной Аэии и пути их нейтралиэации,Алматы,2001 г.c.50.)。有调查表明,在位于吉、乌、塔三国交界地带的费尔干纳盆地,贫困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其中,在吉尔吉斯斯坦所管辖的部分(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其居民2001年的月平均工资为15美元;在乌兹别克斯坦所管辖部分,这一指数为11~12美元;在塔吉克斯坦所管辖部分的索戈迪州(原列宁纳巴德州),仅为6美元(注:Саодат Олимова и Муэаффар Олимов:Влияниеантитеррористической кампании в Афганистане насоседние страны Центральной Аэии/Центральная Аэия и Кавкаэ(Швеция),№4,2002,c.46.)。这些数据用于解释费尔干盆地何以成为社会犯罪的多发地带,乃至滋生极端主义势力的温床,是极具说服力的。在中亚各国,正如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所说,“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贫困问题仍然比较尖锐。”(注:〔乌兹别克斯坦〕伊斯拉姆·卡里莫夫著、王英杰等译:《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第171页。)
伴随着贫困化现象的普遍存在,必然出现贫富两极之间的巨大差距。以吉尔吉斯斯坦为例:1994年1月,占总人口10%的最富裕居民的收入是占总人口10%的最贫穷居民收入的1.5倍,而到1994年年底,这两个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10倍(注:Айнура Элебаева:Стабильность и нестабильность вполитическом раэвитии Кыргыэ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Центральная Аэия и Кавкаэ(Швеция),№2,2003,c.202.)。由此可见贫富两极之间的差异之大,以及贫富分化速度之惊人。另有资料表明,2000年哈萨克斯坦10%收入最高的人群与10%收入最低的人群收入差距为11.9倍(注:赵常庆编著:《“列国志”丛书·哈萨克斯坦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页。)。由于经济体制和基本社会制度的相似性,对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中亚其他国家而言,同样无法避免贫富两极分化现象的产生与发展,但限于统计资料的匮乏,我们无法在此进行详细论述。
与此同时,以中、小私有者为主要组成部分的中间阶层在中亚国家的发育尚很不成熟,而且由于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等因素,他们也随时有可能沦落为贫困阶层。反观西方发达国家,中间阶层或中产阶级的比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保持着上升趋势。在美国,到20世纪80年代,社会上最富有的阶层大约占6.7%,最贫穷的阶层大约占6.2%,其余87.1%的家庭,大致处于中等收入的地位(注:李强:《社会分层与贫富差别》,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作为贫富之间的过渡群体,中间阶层能够起到使社会上层与下层对立和冲突得到缓解的作用,因而有助于使社会结构保持“橄榄型”的稳定形态。而中亚国家的社会结构则由于社会转型时期的贫富差距悬殊和中间阶层的相对缺失,形成“金字塔”形态。这既是社会发展偏离正常轨道、呈现出畸形的明显表征,也是对政治发展构成潜在威胁的非稳定因素。
四、畸形社会结构对中亚国家政治稳定的威胁
中亚五国社会结构的分化意味着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重大变迁。在当前所形成的“金字塔”畸形社会结构形态中,社会公正势必遭到严重侵蚀,社会发展的效率难以实现。一方面,由于社会分配秩序存在相当程度的混乱,通过非法手段攫取社会资源与社会财富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这在客观上加剧了大多数普通民众在社会与经济地位上的不公平境遇,并使其中一部分民众沦为贫困甚至赤贫阶层;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基本制度转轨与社会结构变迁的不同步性,民主制度尚不健全,少数拥有特权者凭借现行体制所赋予的优势地位,特别是权力资源,可以在市场交换中获取高额的特殊利益、垄断利益,成为规则不公平的最大受益者和既得利益者阶层。在这种社会阶层分化的不平衡状况之下,中亚国家政府囿于自身经济实力,难以向贫困阶层提供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因规则不平等所产生的阶层分化不公平现象,也无法在短时期内通过宏观调控得到弥补和校正。这样一来,畸形社会结构形态的存在,本身就蕴蓄着严重的社会危机。
日本社会学家富永健一指出,在社会结构分化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同一个人的几个地位变量相互交叉而不一致的状态”,如拥有物质财富而没有良好的社会声望和教育,与之相反,声望很高却很贫困且无权利,这被称作“地位不一致性”(注:〔日〕富永健一著、严立贤等译:《社会学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中文版,第216页。)。富永健一所说的“地位不一致性”在中亚国家也表现得较为突出。以中亚国家科研从业人员的境况为例:独立10年来,乌兹别克斯坦从事科研及与科研相关行业的人员比独立前缩减了1/2。在中亚其他国家,从事科研人员的数量则比独立前缩减了2/3~4/5(注:Леонид Фридман:Страны Центральной Аэии:Структурные сдвигив сфере эанятости/Центральная Аэия и Кавкаэ(Швеция),№6,2002,c.190.)。这些原本处在较高社会层次的人员在失去基本生存保障之后,向较低社会层次流动,寻找谋生的机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被社会结构分化的浪潮抛弃到社会的底层。“地位不一致是结构性畸形和不满的源泉,因而是社会危险的征候。也就是说,地位不一致的人处于需求饥渴的状态,抱有愤懑的情绪和边际人的情绪。他们支持新的政党,而且带有政治极端主义的倾向。”(注:前引书:《社会学原理》,第216页。)笔者认为,用这种观点解释导致中亚国家独立以来层出不穷的社会矛盾,尤其是各种极端主义势力兴起的主要社会因素,是具有一定说服力的。中亚国家社会发展的艰难历程表明,社会的不稳定容易由处于地位不一致状态中的社会群体引发,而对于现实的不满和利益表达渠道的不畅通一旦同经济转轨中的利益分配不公平相结合,则会导致各种极端主义思潮在广大民众当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响应。
按照社会冲突的理论,社会结构的分化是社会冲突的根源,是无益的,是造成人类不公平的主要因素。它是强大群体对弱小群体剥削的结果(注:参见段若鹏等《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阶层结构变动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4页。)。而社会结构分化所造成的畸形社会形态则不仅说明社会发展过程中效率与公平的缺失,而且表明社会上层与底层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尖锐的对立状态。哈萨克斯坦某些学者指出,社会结构的变化使社会不断产生新的矛盾,因为“贫困者不甘于自己的贫困状况,正在为自己,为正常的生存而斗争。”(注:〔哈〕《思想》杂志1999年第1期。转引自赵常庆主编《十年巨变——中亚和外高加索卷》,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276页。)哈萨克斯坦学者所说的因社会结构变化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同样普遍存在于中亚其他国家,只是矛盾的主次和剧烈程度有所差异。
在笔者看来,中亚国家转型时期的这些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贫困问题与贫富分化现象的普遍存在、社会犯罪率的上升和犯罪行为的多样化、黑社会势力抬头、社会心理的颓丧和失范,以及极端主义的蔓延等方面。这些矛盾通常所涉及的社会阶层在整个“金字塔”形社会结构中占据着范围广大的底层,这决定了它们对普通民众的现实生活具有广泛影响力,因而可以被视为转型过程中诸多社会矛盾的直观体现。与此同时,它们的发展又不仅限于社会生活领域,而是随着危害程度的加剧和影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逐渐侵蚀着中亚国家的政治发展,对社会转型所必需的政治秩序构成严重威胁。而矛盾长期蓄积的后果则必然是对中亚国家尚很脆弱的政治稳定带来“大面积”破坏效应。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在转型时期的中亚国家,经历着急剧变迁的社会生活领域成为“政治斗争的舞台”已经不是某种假设,而是不容忽视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