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热点问题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热点问题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网络是近些年学术界讨论的前沿性热点问题,出了相当多的成果,但是究竟热到什么程度,讨论了些什么问题,哪些问题是有价值的,似乎并不是很清楚的。本文依据维普、万方、中国期刊网、人大复印资料、CALIS联合书目这五大数据库,以及一些著作论文集等,对1995年到2002年的网络研究作了一番梳理,归纳出下列八个主要问题。(注:1995年互联网商业化发展的一年,这一年网景等四家公司公开上市。同时尼葛洛庞蒂的《数字生存》一书出版,这标志着对互联网理论认识的开始。)
一、虚拟问题
1.对虚拟的哲学认识 思维说: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虚拟”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创造性的思维活动。[1](P25-28)构成说:“虚拟”特指用0-1数字方式去表达和构成事物以及关系,具体地说,虚拟是用数学方式去构成这一事物,或者用数学方式去代码这种关系,从而形成一个与现实不同但却有现实特点的真实的数字空间。[2](P57)存在说:虚拟是同现实“实在”相对应的表示存在方式的概念,是人类特有的思维能力和行为方式。[3](P31-32)符号说:“虚拟”即是符号化,符号化是人创造意义生存的活动,与之相联系,“虚拟”生存就是作为人的文化生命存在的意义符号生存。[4]
与虚拟相关的一些概念有:虚拟世界,是指虚拟技术设施载体中的信息世界,“是由现实世界、人、计算机网络等共同建构的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5](P43)虚拟现实,是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三维动画技术实现的数字化仿真效果……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6](P40-42)虚拟现实是一种运用传感器和电子计算机体验假想的现实感觉的系统……是电子象征物,是以信息形式再现的现实。[7](P28)虚拟实践,是主体按照既定的目的在虚空间使用纯符号手段进行的活动。[3](P33)
2.虚拟的形式 对实存事物的虚拟,即对象性的虚拟或现实性的虚拟;对现实超越性的虚拟,即对可能性或可能性空间的虚拟;对现实背离的虚拟,一种对现实而言是悖论的或荒诞的虚拟,即对现实的不可能的虚拟。[8]
3.虚拟与现实的关系 一些学者认为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立的,现实性范畴出人意料地变小了,统一性原则无可奈何地破缺了,哲学正面临着一个从现实向虚拟的巨大转换,这将是我们时代哲学所发生的最为巨大的历史性转换。这一哲学框架的转换是时代转换的映现,是一个客观的不可逆的态势。[8]虚拟实在是一种新的存在方式,它是既虚又实的存在,是超越时空的存在,是既非物质又非意识的存在,它与传统物质范畴存在一定矛盾;虚拟实在改变了传统实践观的基础、立足点及活动方式,构成了对传统实践范畴的巨大冲击。[9](P56-59)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虚拟并非是与现实对立的。作为思维形式的虚拟首先是对现实的反映,然后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超越现实。因此,虚拟不是使现实性的范畴变小了,而是人类通过虚拟不断拓展着现实性的空间,尤其是“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更是极大地拓展了这个空间。[10]
二、网络主体问题
第一,网络对主体发展的正效应:首先是增强人的主体性。实践手段的智能化带来的劳动方式的分散化、小型化和多样化。实践的超地域性带来的自由交往和虚拟性带来的生活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等。[11]知识化、信息化的实践客体提高了人的学习兴趣和自觉能动性。创新性的实践结果激发了人们的挑战性、竞争性、创造性。[12](P134)网络使生活越来越审美化,使每个人都能从事艺术。[11]其次是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改善人的主体状况。人与人之间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将为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各种环境。人与自然在工业社会中损坏的关系得以修复。人与自身的反思关系得以加强。[13](P43)
第二,网络对主体发展的负效应:突出表现为对人的主体性的侵蚀。首先,在主观性膨胀、多元化价值之下,主体批判性缺失[14](P36-38)。其次,信息基础造成非人化倾向导致的人丧失主体性的负效应,抽象化导致的人与人关系的疏远和淡薄,非线性思维造成对客体无力把握。再次,导致网络人格的双重性和人格分裂,[12](P134)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增强世界意识和创新意识,培养有创造性的人才,着重全面提高人的文化素质、规范网络伦理。并加强网络技术的人性化要求。[13](P43)
三、网络伦理
网络伦理一直是网络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已有不少研究者对网络伦理的研究现状作了很好的综述。(注:详见王路军的《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综述》(《理论前沿》,2000年第14期),该文综述了网络伦理问题的各种表现、产生的现实根源以及提出的具体思路。王正平的《西方计算机伦理学研究概述》(《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第10期),该文介绍了西方计算机伦理学研究的兴起与发展;计算机伦理学成立的理由;计算机伦理学的理论基础问题、基本原理和原则、计算机伦理学与职业伦理学的关系;计算机伦理学的现实道德问题;西方计算机伦理学职业伦理的制定的规范。朱富强的《“新经济”时代经济发展的伦理问题综述》(《学术月刊》2001年第6期),该文综述了网络时代经济伦理的新内涵新困境及其解救之道。另外,严耕、陆俊的《国外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综述》(《国外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梁俊兰的《国外信息伦理学研究》(《国外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则评述了国外的网络伦理研究。)本文只就上述论者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整理。
第一,网络伦理道德的基本特征:从技术角度来看网络道德,它具有智能性、隐藏性和危害的严重性等特征[15](P7)
另外还有研究者从与传统社会对比的角度,指出网络道德还具有自主性,网络道德要求行为主体更多地加以自我负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开放性,各种文化信仰、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能够在网络中自由交流;多元性,由于国别、民族、地区和文化等差异产生的多向性的道德价值观念等。[16](P16)
第二,对网络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认识和评价。在研究中大多数论者对网络造成的社会伦理道德秩序的负面效应论析较多,表现在道德意识方面:(1)社会道德水平下降。(2)知识匮乏、文化退步。(3)道德相对主义盛行,无政府主义泛滥。(4)道德冲突和失范现象严重。(5)道德人格扭曲。(注:可参考张震的《网络时代伦理》(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和李钢,王雅蕙的《网络时代的伦理思考》(见鲍宗豪的《网络与当代社会文化》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谢桂山的《网络负效应的道德深思》(《山东医科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等著述。)表现在对信息的处理方面:包括信息污染和滥用;信息侵权和渗透;信息攻击和破坏;信息欺诈和勒索。[15](P6)
另一些论者则认为上述看法夸大了互联网的道德负效应,认为应该正确认识互联网对社会道德的影响。互联网促进社会道德进步是主流,而经由互联网产生的某些道德失范只是支流。作为现代高科技代表的互联网对物质生产活动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对社会道德的健康发展产生着积极影响,促进了学术文化思想和科学研究成果的传播。[17](P264)还有学者从传播史的角度,提出目前的网络技术仍处于萌芽和初级阶段,上述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要正确认识其发展规律,采取积极的态度,把握网络革命的机遇。[18]
第三,网络道德的双重标准。这是个引起较多争议的问题。一部分论者认为网络社会伦理和现实社会伦理具有不同的标准。网络伦理具有自己的独立性,有自己的伦理道德和自律方式。比如人们对待黑客与窃贼的态度就不同,对前者表现出宽容乃至崇拜,对WEB和书籍有不同的价值观,对前者可以任意地转载复制。[19](P44-48)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首先网络是一种高技术,人们对掌握高技术的人本身具有崇拜心理,对其失范行为往往会网开一面,其次是立法的滞后,对网络行为的约束较软。[18]
另一些论者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不存在独立于社会伦理之外的网络伦理,网络伦理是社会伦理在网上的延伸和运用,是社会伦理的一种特殊的表现方式。其理由是:从网络与社会的关系看,网络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网络空间的意义是社会赋予的,网络的意义是由于网络交往的主体——“人”才具有道德意义。从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看,技术本身不能产生道德。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信息工具只是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手段和方式,但没有改变现实社会中的社会生产关系。(注:可分别参见毛勤勇的《网络伦理不能独立于社会伦理》(《人文杂志》2001年第6期),张千山的《正确认识互联网对社会道德的影响》(《社会科学》2000年第11期),以及刘文富编著的《全球化背景下的网络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等著述。)
还有个别论者则认为双重标准是网络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网络初起之时,它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和媒体,其独立性还不是很强,社会化程度还不高,现实伦理适用于网络社会。随着网络的社会化程度提高,网络的独立性越来越强,原有的社会伦理已不适用于网络行为时,就会产生双重伦理标准。以后随着网络的完全社会化,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融合在一起,其伦理标准又会趋于一致。[20](P70-71)
第四,网络伦理精神。面对网络空间错综复杂的伦理问题,研究者提出要用人文情怀、人文理想和人文精神遏止人性的异化。[21](P48-50)要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元价值,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使技术与人的自由发展协调统一。[23](P43)有的认为网络价值标准中还应该含有融合了文化传统、时代精神与未来理想的历史尺度,将网络和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视为价值关怀的直接目标。[24](P12)在伦理道德方面要实现新的转变,要从个人伦理延伸至集体伦理,从信念伦理转向责任伦理。[25]
四、网络文化问题
第一,网络文化的内涵。网络文化又称赛博文化(Cyberpace Cuture)或信息文化,[26](P84)认为网络文化是指以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融合为物质基础,以发送和接受信息为核心的一种崭新文化。[27](P16-17)从广义上说,它是以计算机为标志的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等在内的人化现实。从狭义上说,指数字化的传播,生存方式及其过程的结果。[28](P27-28)也有人从文化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物质、制度和精神来划分的三种信息文化,即信息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26](P84)
第二,网络文化的基本特征。一是,从技术角度认为:网络文化具有时空高度压缩的高时效性;面向全球信息的高度开放性;网络交往的交互性;相对于现实的高度虚拟性。[27](P16-17)二是,从文化精神角度认为,网络文化具有平等的价值观;创造的个性化;权力的分散化;资源的共享性[29](P35)。三是,从知识生产的角度指出网络文化的消费与生产的共时性。生产者与消费者在互动中共同创造知识。[30](P310-312)
第三,网络文化的功能。首先是传递知识信息。其次是商业功能。再次是娱乐服务功能。另外还有艺术创造的功能。[27](P16-17)
第四,网络文化带来的文化冲突。网络带来了文化的冲突和矛盾,以美国文化为代表,以英语为主体的网络话语居于霸主地位。有学者根据英语在网络世界中占95%的比例,认为会出现信息殖民化[31](P31),全球信息化大有全球美国化的危险。[27](P16-17)但是也有持不同的看法,认为这种情况是互联网初期由于美国出于冷战及商业需求所造成的结果,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网络需求。届时由于商业的利润动力会出现面对不同文化的网络信息之间的竞争。[19](P44-48)
针对这种文化冲突,发达国家大打攻坚战,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打入网络的语言战略。不发达国家则采取防御战术,制定政策法规抵御不利的文化信息渗透以保护本国本民族的文化生存和发展。[32](P16)
第五,网络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一些研究者认为网络是中华文化复兴的必由之路,是改变制约中国发展的三大因素(环境、人口、资源)的重要手段。如果人机交流能够实现由人机语音交流的话,长期分裂的汉语文化圈将得到整合。[33](P37-42)中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独特的人文精神,整体观念、道德自律对于缺少监督的网络社会具有自觉的内在约束力。[34](P14)“中国式的以集体为本位、以和谐为目标、以道德为手段的人生观必将复兴……建立起以中国式人生观和信息‘共享性’为基础的新人文主义。”复兴后的中国文化是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达到人的全面发展。[33](P37-42)还有一些学者呼吁“中国人应该有自己的INTERNET精神”[35](P14)来抵御信息殖民。
五、网络政治
第一,政府行政管理的电子化。通过电子公文、电子邮件、网上信息发布、信息资源共享、电视电话会议、电子税务、电子人事、电子采购等电子化手段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政府运行成本,精简中层管理职能,加强政府间、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36](169-172)
第二,对政治权力的作用。(1)积极作用:一是削弱了集权控制的能力,扩大了社群的分化,弱化了个人对社团的相对依赖,削弱了科层制下的等级观念,提高了个人参与政治的能力。二是改善了民主参与的技术手段,推动了公民与政府直接对话。三是网络凸显了少数派权力,对民主制度的多数同意原则提出了挑战。(2)消极作用:一是可能导致严重的无政府状态或者更加隐蔽的信息集权控制。比如,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对电子记录的检查和控制。二是使有缺陷的技术官僚统治得到强化。甚至于利用掌握计算机的机密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决策模型。三是对信息掌握的不同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信息的差距。[36](P43-49)而且网络也有被滥用的可能,成为一种强制支配公众的力量。表现为政治的支配、商业的支配和科技1的支配。[38](P91-98)
第三,“超国家主义”的争论。一些人认为国家将由于电子空间的普及而消失,提出了“超国家义义”。其依据在于:在信息社会中,信息具有的无损分享等特征打破了以往国家对资源的占有权,可以同时属于任何社会被任何人所利用,不会枯竭,信息是无国界的。[39](P37-45)但是我国的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超国家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否定了物质和能量的作用,而夸大了信息资源的作用,将它作为了社会的唯一资源。其次,不能从信息的无损使用无损传输等特征推出信息的无偿使用的特征。再次,信息社会的信息稀缺性必然还要通过版权等形式由国家作为主体来加以保护。在实践中,脱离国家的电子空间不具有建立强有力的秩序能力。在还有人民利益需要保护的时候,国家的消失是不可能的。[40](P16-23)“在不远的将来,国家在权力、财富和能力方面的优势还是压倒性的。但是它与非国家参与者在一定程度上分享权力,共同合作处理问题,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41](P28)
六、青少年网络问题
研究者主要关注网络对青少年的双重影响:
从积极方面看:网络的全球性开放性和平等性有助于青少年现代观念的形成。比如,开放意识、效率观念和全球观念。网络的超时空和互动性为青少年交往提供了更为自由广泛的空间。网络信息的丰富性开阔了青少年的视野,拓宽了他们求知的途径。网络的高科技还可以激发青少年巨大的创造潜力。[42](P17-19)
从消极方面看:在文化上会导致青年的文化构成单一化。它可能消除民族文化身份,同化青年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在社会方面,会使青年的处世态度消极化;更倾向于逃避现实;会使青年的破坏欲望扩张,精神心理发生畸变。比如,过分迷恋网恋游戏感情,情感易挫,人格分裂等。[43](P17-18)还有学者从青年社会化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网络作为工具会给知识学习和技能培养设置障碍。信息量过滥会降低学习效率。网络的公开性多样化的价值观会影响到集体主义、为人民服务等青少年的主流价值观。父母老师等长辈权威会被网络权威所取代,青少年的社会化将失去控制。[44](P118-120)
针对青少年网络问题,研究者们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比如,建立青少年网上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加强人文教育和网德教育;要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互动的良性循环;要坚持宏观导向和微观监管并举,加强信息管理和监控,优化网络环境。要进一步加大网络立法力度,健全网络法规,切实保护青少年不受网络犯罪的侵害和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42](P17-19)
七、网络教育与学习问题
首先,研究者们认为网络教育拓宽了学生接受知识的范围与途径。网络教育使参与式启发式教育成为可能,使终身学习变为现实。网络教育使教育的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它将不再以传播知识作为重点,而是以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现有教学中以老师教授为主,将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将由信息知识的讲授者变为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
其次,对网络学习内涵的探讨。研究者提出:一是网络学习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学习过程。网络是作为一种学习的工具或媒介,是书籍视听媒介等学习媒体的延伸与扩展。二是网络学习也是学习网络本身的过程。由于网络本身涉及诸多的技术,而这些技术的发展又非常之快。要掌握网络就要不断学习网络技术才能进行网络学习。三是网络学习是开发和利用网络知识与信息资源的过程。网络成为学习的资源,网络学习则是对此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再生。网络学习还意味着把网络作为一种学习环境,超越教室,可以覆盖全球,打破师生地域之分。网络学习的能力主要体现为:其一是交流与沟通的技能。其二是浏览与查询的技能。其三是信息发布与网络参与的技能。[45](P58-61)而网络教育中最关键的是“教育主体选择能力的培养。”[46]
此外,还有一些研究者提出了要把网络建设成学习化社区。建设国家教育信息平台,实行国家购买制,政府出资将各种教育软件买下来,把全国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国内外优秀的电影电视作品及已开发的数字化图书等引进来。在国家教育信息平台上,可以形成一个完备的新教育体系,里面有明确的符合社会需要并不断调整的教学目标,然后围绕教学目标,根据网络的特点,完全以网络的形式组织教学资源,组织教学活动,再建立相应的评判体系和考试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强大的通信能力和信息存储能力,计算机的多媒体威力,使未来的教育体系完全能够保证学习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有效的学习。[47]
八、对网络社会或网络文明的展望
一些学者认为,网络“标志着网络社会正向我们大步走来,人类正在进入一个网络文明的新时代”。[48](P45)在社会生产力方面:网络赋予生产工具要素新的内涵,给生产资源增添新的内容,也将大大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网络也拓宽了社会的交往领域,实现了最大范围的国际化。[49](P83-84)在社会价值观方面:网络文明强调自主性、奉献精神、权力平等意识、自由民主精神。在思维方式方面:网络社会需要网络思维,比如:信息化思维、非线性思维、交互式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等。[50](P17)在生活方面:消费的个性化趋势突现。工作与休闲将模糊化,“休闲越来越像工作,工作也越来越像休闲”。[51](P109)
但是,另有学者认为网络并没有彻底改变人类社会,它只是部分改变了现代文化的器物层面以及风俗习惯层面,但未触动现代文明的信仰和理念,它仅仅是一种技术革命,还远不是一次文明革命。现代文明的基本制度仍然是私有制的市场体制和民主宪政之下的法制。在思想层面上人类中心主义与人道主义、功利主义、科学主义已积淀于社会大众的心灵深处[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