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理机制下的安吉农村幼儿教育_幼儿园论文

新管理机制下的安吉农村幼儿教育_幼儿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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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居民居住相对分散,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237人。到1999年,安吉虽然基本实现了村村有幼儿园,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仍存在很大的阻碍。

第一,由于人口密度小,不利于规模化办园,村里的幼儿园绝大多数只是一个混龄班,除了四个大乡镇有教育部门办的中心幼儿园外,其他乡镇只有小学附设的学前班,200多个幼儿园(班)由于没有健全的管理网络,像一盘散沙,全县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不足40%。

第二,农村幼儿教育的管理处于多头和无序状态,县妇联、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等都有管理的责任,但谁都没能真正管起来。农村幼儿园办停随意,只要交管理费,有一间空房和几张旧桌椅就可以办幼儿园。由于缺乏监管,幼儿园的经费常常被克扣挪用。

第三,政府投入的幼教经费只占全县教育经费的0.89%,且全部给了教育部门办的乡(镇)中心园。农村幼儿园在缺乏政府扶持的情况下,园舍简陋,桌椅破旧,玩教具严重缺乏,存在着生存与发展危机。

第四,农村幼儿园每班只有一位教师负责全部保教工作,教师待遇低,人均年收入不到4000元,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师资队伍不稳定,初中以下学历的教师占53.9%。

面对农村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我县从1999年起在规范管理和创建有效的管理网络上下了一番功夫,建立了一套符合农村幼儿教育实际的发展模式。

1.理顺体制,归口管理

1999年9月20日,安吉县人民政府印发《安吉县幼儿教育管理办法(暂行)》,将幼儿教育统一归口教育部门管理,确定了“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县教育局主管全县的幼儿园(班),负责规划事业发展,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和重要的规章制度,建立视导、评估、考核等机制,指导教科研工作。县卫生、计划、财政、物价、人事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工负责,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经费开支、收费标准、人员聘用、园舍建设等方面实施规范管理。县教育部门还增设了“幼儿教育管理培训中心”这一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全县幼儿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培训指导。

由于财力限制,农村幼儿教育不可能像义务教育一样统一由县一级负责,因此,我们建立了由乡(镇)和村分层负责的管理体制,以缓解投入压力。乡(镇)政府负责管理辖区内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办好乡(镇)中心园;村民自治组织负责村幼儿园的建设和维修。中心园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接受县幼儿教育管理培训中心指导、检查和监督;乡(镇)中心园负责本乡(镇)其他农村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这样归口使各部门分工明确,分层管理脉络清晰,避免了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理顺了县、乡(镇)、村的幼教管理体制,发挥了乡(镇)、村在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为农村幼儿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

我们将原先依附于妇联、小学或村委会等机构的农村幼儿园分离出来独立建制,清理个人办的低水平幼儿班,统一管理。每个乡(镇)设立一所中心园(人口多、辖区大的乡〈镇〉可设立两所以上中心园),中心园由乡(镇)主办,属公办园,直接在县教育局办理注册,在县人事局办理事业法人登记。中心园园长由县教育局直接考核任免,享受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级待遇。乡(镇)范围或一定区域内的各村办幼儿园均以教学点的形式成为中心园的一部分,直接接受中心园的全面管理。村教学点和中心园一样都属公办园。根据村民分布情况,有的是一个村一个教学点,有的是2~3个相对集中的村联合办一个教学点,还有个别大的村有两个教学点。教学点根据生源情况设教学班,少则一个混龄班,多则2~3个班。村教学点的行政、业务由中心园统一管理,人员由中心园统一聘任调配,经费由中心园统筹管理。

乡(镇)范围内各类幼儿园(班)的经费统一划归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并接受县教育局职能科室的财务监督。各乡(镇)统一以中心园为单位单独设立账户,实行中心园园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全县各中心园的财务收支实行独立核算,年初要编制收支预算,年末进行决算,公布经费收支情况。幼儿园收取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发展幼儿教育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截留和平调。幼儿园会计人员由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人员担任,各乡(镇)中心园设专(兼)职出纳一人,村幼儿园(班)只设兼职报账员,定期向中心园出纳结报经费收支业务。

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使乡(镇)中心园成为全县农村幼儿教育纵向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节点。这一管理模式的建立有几大优势。首先,有利于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和决策,解决了点多难管的问题。乡(镇)中心园的事业法人身份确定后,它所涵盖的村幼儿园也被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体系,这使政府所给予的政策和投入顺利地覆盖到所有村幼儿园,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幼儿教育的公平性和公益性。第二,中心园与村幼儿园有效地实现了资源与信息的共享,村办园的保教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各乡(镇)中心园的辐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幼教资源得以优化利用。第三,全乡镇统筹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园长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规范了经费管理,杜绝了经费流失,确保幼教经费专款专用,有利于幼儿园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这一管理模式实行以来,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的改善有目共睹,教师工资待遇得到明显改善,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办园规模不断扩大,办园效益不断提高。

3.政府加大投入,积极扶持

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入和扶持。我县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给予多种政策性的扶持,政府积极承担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责任。

●投入专项经费

政府将幼儿教育经费纳入县、乡(镇)财政预算,专项经费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20万元提高到2007年的200万元,整整翻了10倍。2006年起县政府设立了每年10万元的托儿所专项奖励基金。2008年起,政府继续对农村幼儿教育加大投入,按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00元的标准补助给农村幼儿园,这笔经费今后有望逐年增加。这些政策的实施将幼儿教育经费纳入了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了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了农村幼儿教育一步步向着更高的品质发展。

●实行优惠、补助政策

在园舍建设用地方面,幼儿园所在乡(镇)、村做好工作,改征地为租地,以每亩200元至300元的租金租地建园,以减轻短时间内的资金压力。乡(镇)幼儿园的建设享受与乡(镇)中小学建设同等的补助政策,自2002年起,凡符合布局调整规划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县财政按建筑面积给予补助,园舍按《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建设。这一政策充分调动了各乡(镇)建设幼儿园的积极性,有效推进了中心园建设工程,同时确保了中心园的建设标准。新建的20所中心园在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生均绿化面积上均达到了省定标准。我们在2005年对村教学点的选址、园舍、环境、设施等方面制定了建设标准,由县教育局指导各乡(镇)作好规划。村教学点建设资金由村委会筹措,乡(镇)政府给予补助,县教育局给予奖励。该政策的制定规范了村幼儿园的建设,调动了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村级幼儿园的积极性,促进了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该政策实施后,全县各村民自治组织把村幼儿园与村卫生室、村委一起作为公益设施和新农村建设亮点工程积极规划和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建立奖励机制

县财政自2002年起安排专项资金,在对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由县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金。把奖金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发了园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了办园质量,促进了幼儿园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此外,我们每两年对关心支持幼儿教育工作的部门、乡(镇)、村领导进行评比表彰并奖励,充分调动了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优化了幼儿教育发展环境,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许多机遇。

●提高教师待遇

教师是支撑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因此关心教师的生活,核定教师编制,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为广大教师办理社会保险,为高龄教师办理退休退养手续等。已成为稳定农村幼教师资队伍,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当务之急。我县在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待遇上做了很多工作。

首先,为县、乡(镇)、村幼儿园合理配置公办教师编制。考虑到农村幼儿园大多数为一班一员,而且村教学点里多数为混龄班,保教工作负担很重,我县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出发,逐步增加乡(镇)中心园,尤其是村教学点的人员配备,其增加的人员经费通过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安排事业编制等办法加以解决。2005年,为了加强中心园的业务管理。每个中心园公开招聘一名保教主任,其工资和保险等由县财政支付。到了2008年,我们又推出中心园副园长岗位,面向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招聘,如果录用对象为非在编教师,试用一年后即转为在编教师。在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时,我们将招聘对象扩大到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使已经在农村幼儿园任教的优秀自聘教师有机会改变身份。这一系列举措大大提高了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健全农村幼儿园教师保障机制。我们从2005年起由县财政拨出专款,为每一位农村自聘教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2008年起又增加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项目。2008年,县财政拨款为每位教师平均增加月工资500元,使偏远农村幼儿园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城镇职工平均水平。

第三,保障农村幼儿园教师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享受同等的进修、晋级、评优等待遇,这既让教师感到职业的安定和社会的关注,也让教师产生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己的动力。2007年县财政拨款为所有中心园配备办公电脑,2008年为所有中心园教师办公室安装空调,以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公条件。

4.建立考核制度和指导、示范网络

我县自2000年起实行幼儿园年检考核制度,将全县幼教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幼儿园,各园据此制定学年工作目标和幼儿园自主发展目标。每年5月至6月,县教育局会同儿童保健等相关部门深入各乡(镇)中心园实地考核,考核结果分A、B、C三等,A等园授予铜牌,C等园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年检标准充分考虑到各幼儿园的基础,做到区别对待:每年确定年检重点内容,循序渐进,逐年提高标准。年检中若干项目的考核结果(如办园条件改善、教师现状、入园率等)将列出明细表向全县通报,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年检结果纳入中心园园长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奖励幼儿园和园长的重要依据。这种评估机制确保了幼儿园保育教育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

在加强示范园和乡(镇)中心园建设、积极创设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我县还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努力体现政府投入的公平性。我们建立了以省市示范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园为主体,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将全县乡(镇)中心园划片,与相应的示范园建立帮扶关系,每学年都将辐射指导的效益纳入年检考核基础指标中,对指导和被指导幼儿园进行捆绑考核。我们要求示范园对帮扶结对园的指导不少于每月两次,有帮扶协议、指导计划和记录;要求乡(镇)中心园积极参与配合示范园的指导活动。乡(镇)中心园将对村幼儿教学点、辖区内托儿所的辐射管理工作纳入园务计划,对各教学点的指导不少于每月两次,并有单独记录。自2003年起示范园每年下派骨干教师义务到农村幼儿园任园长或保教主任,园长任期三年,保教主任任期一年。乡(镇)中心园则选派教师到示范园挂职和学习,时限为半年以内。

示范园在幼儿园管理、教育科研、师资培训、教育环境创设和家长及社区工作等方面对乡(镇)中心园进行示范指导,不仅让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得以延伸和放大,也为乡(镇)中心园的发展提供了支援。结对帮扶活动既缩小了园际差距,也实现了资源共享,从根本上来讲有利于促进全县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

2000年以来,我县的幼儿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实现了“一年一变化、三年一大变”的目标,形成了富有竹乡地方特色的“一乡镇一中心,辐射管理行政村”的办园格局。到2005年,我们全面完成了中心园的新建工程,2008年完成了村幼儿园的达标工程。全县现有乡(镇)中心园20所(辐射管理110个村教学点),中心园均达到省三级以上幼儿园标准,村教学点均达到县标准化幼儿教学点办园标准,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33%,农村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75%。

实践证明,只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即使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也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把幼儿教育作为一项造福于民的社会公益事业来办;只要政府重视和加大投入,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就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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