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思潮下中国政策价值体系的重构_后现代主义论文

后现代思潮下中国政策价值体系的重构_后现代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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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是与全球化浪潮相适应的,并呈现出将继续随之向更为深远的空间发展的态势。我国在加入WTO以后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越来越快,后现代主义思潮也必然会对我国民众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和精神状态形成冲击,并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作为全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工具,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也面临着重要选择。如何结合全球化的时代特征正确应对后现代主义浪潮,重新塑造我国政策价值体系,将成为公共政策领域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课题。

1、对后现代主义的认识和评价

后现代主义是反思和批判现代主义的产物,其基本主张包括多元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结构主义、反本质主义、去中心化、反对整体性和普遍追求等多个方面。对于后现代主义,可以从其理论特征和现实特征两个方面来进行认识:就其理论特征而言,它主要表现为,反对本体论、反对本质主义、反对理性,主张消解现代性;否认整体性、同一性,主张寻找差异和不确定性;反对宏大叙事和统一性,要求去中心化、主张多元化。就其现实特征来说,可以用相对主义、虚无主义、话语解释、建构主义、非真实性等词语来进行描述,它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话语主义和解构主义。它将真实的客观存在指向话语领域,否认绝对真理的存在,认为一切真理只存在于话语领域;二是非真实性。它在解构了现代主义价值观之后,并不宣布以新的价值观代之,而是让文化中的价值观位置空置,主张放弃区分真与假、对与错、好与坏、美与丑等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认为在价值取向上“怎样都行”。[1]

关于对后现代主义的评价,当前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其中持赞同观点的学者一般认为后现代主义所强调的多元化、差异化和不确定性有利于更加科学,更加全面的解释世界,对现代主义是一个有益的补充。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认为后现代主义观点“超越了善恶”,必然形成对主流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的颠覆。笔者认为,后现代主义的影响存在两面性:从积极的影响来看,后现代主义带来了一种颠覆,一种革命,引起了人们对现代社会缺陷层面的反思,并成为一种推动社会不断完善和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从消极意义上来说,后现代主义带来的困惑和迷茫,又每每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和精神支柱,所谓的原则、信念、追求等等曾经指引着人们奋斗方向的东西,全都淹没在后现代主义的洪峰之下。也就是说,一方面我们要发展后现代主义有利的一面,例如多元主义视野、话语权、多样性和差异化等,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多元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极端化,导致虚无主义、反本质主义等不利局面的出现。

2、后现代主义与我国政策价值体系之间的关系分析

作为社会主义政策价值体系,公共政策应该反映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念,应该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性,应该体现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本质,应该反映全社会民众共同的价值诉求并符合历史和社会发展规律。任何新的价值观念的出现,都不能违背和改变这一根本底线。因此,笔者认为,要成功地重塑我国公共政策价值体系,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1)后现代主义不能替代现代主义,更加不能替代社会主义而成为我国政策价值体系的主导。从整个历史发展的阶段特征来看,现代性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主体特征,后现代主义至多是在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辩证的扬弃了现代主义,我们所塑造的政策价值体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方向。(2)后现代主义中的有益成分可以成为社会主义政策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后现代主义既然建立在对现代主义缺陷的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之上,它所倡导的多元化、差异性、个体性、特殊性等都是对现代性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完善我国原有的政策价值体系,促使政策价值能够更加更加全面地体现社会各阶层民众的价值诉求。(3)后现代主义中的消极因素需要坚决舍弃,它所带来的价值混乱和价值困惑需要得到澄清。公共政策需要引领社会价值方向,它需要对社会价值进行评判,需要倡导高尚的、合理的社会价值,需要抵制低俗的、有害的社会价值。

3、重塑我国政策价值体系的几个关键问题

笔者认为,在后现代思潮下重塑我国政策价值体系首先需要考虑几个关键要素,它们主要是:

(1)价值相对主义问题。后现代主义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反理性,因而可能会采用价值相对主义的主张来阐明其自由的、多元的、随心所欲的价值观及其存在的合理性。所谓价值相对主义,是指一种价值不能被证明优于其他价值。价值是纯主观的,和持有它的人有关,因而不能被理性的讨论,也不能用科学的方法研究。[2]因此,后现代环境下我国政策价值体系的重塑必须走出价值相对主义的误区,坚持理性标准来衡量政策价值。公共政策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引领着一个社会主流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它必须衡量什么样的价值崇高,而什么样的价值低俗。

(2)多元与核心的关系问题。由于后现代主义的去中心意识和多元价值取向,使得伦理、道德、信仰等逐渐被淡化,从而促使政策价值评判的标准变得模糊不清。后现代主义所提倡的多元化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取性,能够成为政策价值体系的有益补充,但后现代主义历来主张“去中心化”,往往会出现多元化极端化,从而使得“怎样都行”的局面出现,必然导致社会公平正义,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迷失。因此,在重塑我国政策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多元与核心的关系问题。既要敢于吸收多元化的合理成分,又要防止极端多元化,同时还要积极坚持在公共政策领域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政策价值体系。既保证“多元”又强调“核心”,核心是基础和前提,多元是补充和外在表现。

(3)宏观和微观的关系问题。后现代主义强调微观层面的个体、差别、不确定性等具体领域,强调个性价值。但社会永远存在集体领域,永远是众多个体的集合体,对宏观层面的抽象、普遍、整体等领域的关注是必须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不仅如此,这种抽象、普遍和整体的共性价值是文明社会的灵魂,也是社会有序运行的保证。因此,重塑我国当前的政策价值体系应该以宏观层面的普遍价值、抽象价值和整体价值为基础,同时兼顾微观层面的个体、差别和不确定性,以谋求二者在对立统一基础上的结合。

4、后现代思潮下我国政策价值体系的重塑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支配地位。因此,后现代思潮下我国政策价值的重塑也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结合后现代主义体现的时代精神来构建社会主义政策价值体系。如前所述,后现代主义政策价值观是对我国政策价值体系的补充、充实和完善,因此后现代思潮下我国政策价值体系的重建仍然应该以公平正义、民主和谐和以人为本为核心和主轴,在此基础上吸收符合时代需要的后现代政策价值观。具体而言,这些有益成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多元创新的想象价值元素

法默尔认为,“后现代性强调的是多元创新的重要性,并在根本上是要发展这一多元论的观点”[3],后现代主义激发了公民的个性意识,改变了传统的一元价值观模式,强调多元主义,有利于更好地综合社会利益。与此同时,随着人类社会的深入发展,社会事务日益复杂,各种危机层出不穷,后现代主义在应对危机和突发事件时所释放出来的“想象”价值显得更加游刃有余。因此,正如中国人民大学的张康之教授所言,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创新的语境中,也进入了一个创新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创新已经成为我们的时代精神。[4]新时期我国的公共政策,需要更加广泛地进行利益聚合,需要兼顾到具有差异化的个性需求,需要面临更加复杂的社会环境,从而更加需要“想象”的价值底蕴,需要多元创新的精神。

(2)话语取向——“一些人的对话”精神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代表人物福克斯和米勒认为,传统公共行政是一个缺乏沟通,由行政机关独享话语霸权的体系。后现代公共行政把这种单向的由一方主导话语体系和过程的对话称为“独自式的对话”,认为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公共政策,是政府和官僚精英的政策偏好而非公民一致认可的公共政策。后现代公共政策的形成应该是“一些人的对话”过程,它既克服了“独自式对话”中政府及官僚独享决策权的弊端,又能防止因“无政府主义”可能引致的“参与性危机”。[5]由此可见,话语取向和“一些人的对话”符合民主发展的现实状况,有助于克服官僚制的弊端,平等、开放、协商的对话精神,它应该成为我国政策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公共能量场”——参与、责任、回应和效能的政策观

福克斯和米勒提出了“能量场”的概念,他们认为公共政策过程是一种“重复性的实践”活动,这种“重复性的实践活动”是“能量场”概念的基础。所谓“公共能量场”,是公共政策得以制定和修改的表达社会话语的场所,它为公共话语的实现提供了一个真实而恰当的时空维度,即具有制度化特征的重复性实践的竞技场。在这里,所有利益主体进行了广泛而真实的参与,不仅加深了政策主体与政策客体之间的互动意识,调动了公民的参与意识,强化了政策主体的责任意识,同时也增强了政策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回应度,更为重要的是,它使得公共政策朝着效率和效能的方向发展。后现代思想的渗透,增强了公众对公共政策质量的关注。这种参与、责任、回应和效能的政策价值观,真实地体现了民主的实质,也是政府政策必然的价值选择。

(4)寻找利益结合点——“共赢”取向的政策价值观

后现代主义认为,到了后现代社会,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发生了转变,即由国家主义取向被共同体取向所替代,公共政策的共同体取向以后现代社会新的个人与社会关系为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的后现代公共政策不再单纯以人类为中心,不再鼓励不惜一切代价来自私地发展人类自身,不再囿于单一模式发展,而是从人类所处的共同体出发,以实现全面地、多赢的生态型发展为目的。后现代公共政策的共同体价值取向就是以共同体的所有成员最大限度地参与为起点,以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利益共赢为落脚点的一种价值取向。

(5)德治取向的政策价值观

张康之教授很早就提出,人类社会的基本形态分为农业社会形态—工业社会形态—后工业社会形态,与此相对应的社会治理形式应该是人治—法治—德治。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作为治理手段的法律工具不是万能的,至少不是最佳的手段,德治相比法治应该是更高层次的治理形式。公共政策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比法律具有更好的柔韧性和灵活性,从其产生的理论基础来看,伦理和道德是其内在精髓。因此,未来公共政策在价值取向上必然会走向后现代社会的德治,一种对现代法治更高层次的辩证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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