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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15)02-0005-0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最近出版面世,其中整理者命名为《筮法》与《别卦》的两篇属于易类文献。在李学勤先生的主持和领导下,简文整理者付出了很大心血与精力,做了大量细致的考辨,为我们今天的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 一、清华简《筮法》的时代与性质 通观此简,我认为《筮法》篇应当是战国时代数术之士的作品。“数术”也作“术数”,数术之士,汉人称之为“数术者”。《汉书·艺文志》在排列了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之后,并说:“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①故《素问·上古天真论》说:“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②数术者的社会地位较高,其学可被人主所用。《管子·形势篇》说:“人主务学术数,务行正理,则化变日进于大功。”③案《鹖冠子》一书之内容多有与清华简《筮法》中的文字相合者,二者之成书时间应相去不远。《鹖冠子》中亦不断提到“术数之士”,其《天则》篇说:“圣王者,有听微决疑之道,能屏谗权实,逆淫辞,绝流语,去无用,杜绝朋党之门,嫉妬之人,不得著明。非君子术数之士,莫得当前。”又说:“临利而后可以见信,临财而后可以见仁,临难而后可以见勇,临事而后可以见术数之士。”④《鹖冠子·道瑞》说:“君道知人,臣术知事。”(第13页)其《天则》篇还提到“筭”:“阴阳不接者,其理无从相及也,筭不相当者,人不应上也。”(第7页)《鹖冠子·学问》又说:“卦世得失顺逆之经。”(第42页)清华简《筮法》提到“月朝纯牝”“月夕纯牡”⑤,《鹖冠子·王鈇》则说:“天者信其月刑也,月信死信生,终则有始。”(第22页)又于《泰鸿》篇说:“月信死信生,进退有常,数之稽也。”(第29页)今从“信死信生,终则有始”及“进退有常,数之稽也”中,可以看到清华简文第二十二节“乾坤运转”及汉人所传“天体纳甲”说的影子。 清华简《筮法》第二十六节专门讲“祟”,有乾、坤、艮、兑、坎、离、震、巽八卦之“祟”,每“祟”都有相应的不祥,又以辞记之,并在最后说:“夫天之道,男(胜)女,众(胜)(寡)。”(《清华简(肆)》,第115页)而《鹖冠子·道瑞》亦知此说:“动逆天时,不祥有祟。”(第12页) 清华简第二十七节讲地支与震、巽、坎、离、艮、兑的关系。(见下图) 此六卦的干支组合排列在《淮南子》中称之为“六府”。案《淮南子·天文训》:“何谓‘六府’?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是也。”⑥而汉人所传的“纳甲”筮法中,将此称之为“六冲”,《鹖冠子》之《泰鸿》《度万》等篇亦言及“五官”“六府”“八风”“五正”等,此等内容皆可与清华简中第四节“”、第五节“至”、第二十五节“天干与卦”、第二十七节“地支与卦”及第二十四节“卦位图、人身图”诸说相印证,以此证明其说战国时代确实早已有之。 由《筮法》中记载的所占人物内容以及环境考之,其整理者当为民间的数术之士,他们依数术之法为民排忧解难。他们将人们所问之事及所断之卦记录在竹简上,以作传授数术及总结卦例之用。人们将这些竹简的内容保存下来,代代相传,清华大学藏竹简《筮法》就是此类珍贵竹简之一。有赖于它,我们可以对今本《周易》经文与“十翼”传文的来源,以及汉人所传诸象数学的内容和年代做出正本清源的考辨,因而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二、清华简《筮法》中的“天体纳甲”说 清华简《筮法》第三节: 清华简此段简文与第二十二节之整理者定名为“乾坤运转”的简文,其内容疑皆是以“天体纳甲”说释月亮之晦朔盈亏。案李鼎祚《周易集解》引汉末虞翻注《系辞传》之“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说: 谓日月悬天,成八卦象。三日莫,震象出庚;八日,兑象见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灭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见于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者也。⑦ 而在《周易参同契·复卦始萌章》中亦有与此相似的记载: 三日出为爽,震庚受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⑧ 古人以每月上旬为月之朝,中旬为月之中,下旬为月之夕。若以今本《周易》读之,此段简文第一组两卦由坤、巽组成,如以虞翻之“天体纳甲”说和《参同契》中的阐述,象征月亮由“三十日坤象灭乙”至“十七日旦,巽象退辛”或“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此一由月晦至月盈的过程,其时间段是由一个月的上旬及中旬组成,故以“月朝”概之。而第二组两卦由乾、艮组成,象征月亮由“十五日乾象盈甲”至“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之由月盈转月晦的过程,其时间段是由一个月的中旬及下旬组成,故以“月夕”概之。 而简文中运用天体纳甲说最明确的证据是第二十二节讲“乾坤运转”的如下文字: (凡)(乾),月=(月夕)吉;(坤),月朝吉。(坤)(晦)之日,逆(乾)以长(当)巽;内(入)月五日豫(舍)巽,(乾)(坤)长(当)艮;旬,(乾)(坤)乃各(返)亓(其)所。[四○](《清华简(肆)》,第109页) 现试解之:凡月夕时,得乾则吉;月朝时,得坤则吉。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简文特别点明“坤晦之日”,显然指明“坤晦”是有具体日子的,此说正与“三十日坤象灭乙”说相合。且看下文“逆乾以当巽”,由“三十日坤象灭乙”后,再逆数十四五天,即“十五日乾象盈甲”及“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故“逆乾以当巽”。此“逆”字之确义,当为《说卦传》之“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之“逆”。“内月五日豫(舍)巽”之“内”自在此当读为“纳”,纳月五日即十七日加五日,乃二十二日,“豫巽”指二十二日后即舍离巽象了。“(乾)(坤)长(当)艮,旬,(乾)(坤)乃各(返)亓(其)所。”此段文字中阐述了在月亮由乾盈向坤晦的运行中,依天体纳甲说“二十三日艮象消丙”,故“乾坤当艮”。“旬”是说在旬日之内,由二十三日“艮象消丙”逆数八日,又回到了“十五日,乾象盈甲”,而由二十三日顺数七日,亦回到“三十日,坤象灭乙”,至此,“旬,乾坤乃各返其所”。简文由“乾坤乃各返其所”一句,极明白地道出了乾坤在月象中各有其固定位置,这种位置《周易集解》引虞翻注《说卦传》之“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有更明白的解说: 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故“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者也。 李道平疏解此释曰: 乾纳甲,甲居东方,故“万物成始乾甲”。坤纳癸,癸居北方,故“成终坤癸”。艮见于丙,而言“东北是甲癸之间”者,乾十五日,坤三十日,艮二十三日,去乾坤各八日,故称“甲癸之间”,甲癸之间,则东北也。始于甲,终于癸,故“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也。”⑨ 虞翻此条注文与李道平疏语,可作对简文之“乾坤乃各返其所”的最好补注之语也。依此注文,乾十五日,坤三十日,艮二十三日,艮去乾坤各八日,在乾甲坤癸之间,此即简文所谓“乾坤当艮”之旨也。 此段简文再与第三节之简文互读,可证战国时代早已有了以八卦“纳甲”言月体晦朔弦望之说,简文若非以此说释之,则文中“坤晦之日”作何讲也?且何以“坤晦”之后,又“逆乾以当巽”?又何以“内月五日豫(舍)巽”?且夫“舍巽”之后又何以会“乾坤当艮”,且又“旬,乾坤乃各返其所”?此“各返其所”一句无可辩驳地说明了月体是以固定的八卦之象在天空运行,如不以八卦之象运行,何以能“乾坤乃各返其所”?这段文字,若非以“天体纳甲”释之,则“坤晦之日”及伴随乾坤出现的“当巽”“舍巽”“乾坤当艮”及“乾坤乃各返其所”等等,凡此种种文字让人看了全然不着边际,使人读之如坠五里雾中。 过去我即认为纳甲筮法绝非汉人所说的由京房传之,但我仅在《淮南子》一书中找到了汉初即有此说的证据,苦于没有再早的资料证据,而只能臆测而无法向前再推。而清华简《筮法》的整理面世,不仅使我们找到了天干地支在先秦战国时代早已纳入八卦卦体的证据,更由此两段简文中,我们亦见到了《周易集解》所引虞翻以天体八卦纳甲说《易》“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实为战国时代即已有传之说,且战国时代甚至更早恐已有其说。行笔至此,我想到现代某些古史辨派疑古过勇的论断不断被出土文献所彻底驳倒的例证,深感做学问绝不可情绪化,古人的一些作品和立论,不但不应将其写作年代大大向后推,而是恰恰相反,某些作品应该大大向前推,像被传统立论定为汉人京房的学说,今以清华简文证之,其实早在战国时代甚至更早就已有之了! 三、清华简《筮法》中的八卦互体说 第十二节: 此段简文证明了汉代象数易学中的八卦互体之说,战国时代早已有之:简文之“(凡)男,上去弍(二)下去弌(一),中男乃男,女乃女”,所谓“上去二,下去一”者,乃指八卦互体之说也。“上去二,下去一”是指六画卦除去上爻、五爻和初爻。“中男乃男,女乃女”是指中间二、三、四爻互体所成之卦为阳卦则生男,为阴卦则生女。简文中第[一九]之卦,若依今本《周易》读之,应为地山谦卦。该卦“上去二,下去一”之后,中间二、三、四爻互体成坎卦,坎为阳卦,是为“中男乃男”之占。第[二○]之卦,依今本《周易》读之,应为风火家人卦。该卦“上去二,下去一”后,中间二、三、四爻互体亦为坎卦,也是“中男乃男”之占。 今由此段简文可证:(一)汉人象数易学中的八卦互体之说战国时代早已有之,(二)今本《周易》八卦取象中的乾、震、坎、艮为男,坤、巽、离、兑为女的取象,简文卦例中的八卦之象应与今本相同。可证,今本《周易》之八卦取象,其由来者久矣。此论由清华简第八节之简文可得到进一步证实: 第[一][二]两卦中有坤巽,为女,坎为男,所以说是“三女同男”;第[三][四]两卦乾、震、艮为男,离为女,所以说是“三男同女”。由此两组卦可证,清华简所载占筮文字中所记录的八卦男女之象,确与今本《周易·说卦传》相同也。 除此之外,《筮法》中一些八卦取象与传世说法也有相歧异的地方,如第十一节: 简文“金木相见才(在)上”是指兑卦与巽卦,兑为金,巽为木;“水火相见才(在)下”,则是指坎卦与艮卦。案《筮法》第二十二节“卦位图”,坎居南方,“南方也,火也,赤色也”,离居北方,“北方也,水也,黑色也”,显然是以坎属火,离属水。第二十一节讲“四季吉凶”时,艮离为一组,冬季大吉,则其五行属性是相同的,都属水。所以,第十一节之“水火相见在下”之水指艮卦,火指坎卦。兑为金,巽为木与《说卦传》及汉易相同,但坎为火、离艮为水则与《说卦传》不同。《说卦传》明确以“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山当属土)。由此可见,《筮法》中的八卦取象与《说卦传》及汉易有同有异,且由其筮占之独特性来看,当属于今传本《周易》之外的筮占术。 今日有关清华简《筮法》的研究,切忌像当年有关马王堆帛书《周易》研究那样,其文字刚刚整理发表出来,人们就纷纷赶时髦,著文以述高见,还是“板凳宁坐十年冷”,结合今本《周易》、帛书《周易》及上博竹书《周易》,一步步回归到产生简文的那个时代中去,以期有所感悟,有所领会,从而最终有所收获。 ①[汉]班固《汉书》第六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75页。 ②《黄帝内经》,石家庄: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209页。 ③戴望《管子校正》,载《诸子集成》第五册,上海:上海书店,1986年,第332页。 ④《鹖冠子》,诸子百家丛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4、6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页码。 ⑤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上海:中西书局,2013年,第87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简称“《清华简(肆)》”与页码。 ⑥何宁《淮南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00页。 ⑦[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603页。 ⑧[后蜀]彭晓《周易参同契通真义》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⑨[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697-698页。解读清华竹简的占卜方法_清华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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