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与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路_经济建设论文

“好与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路_经济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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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176(2008)01-011-(10)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大发展战略,并认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此,提出实施“又好又快”发展方针的8项举措: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又好又快”与“又快又好”看似仅有一字前后次序之差,但明白无误地传递着一种信息,将“好”“质量”放在首位,“快”必须在“好”的前提下,即服从于“好”,因而,这是目标追求背后的治理理念变化,昭示人们将以此为基础构筑新的行为导航系统,真正走出一条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

一、“又好又快”发展的内涵界定

“又好又快”发展是共和国历史上发展观深刻演变的历史产物,是科学发展观在新的历史阶段对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集中要求。

首次提出“又好又快”发展是2006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研究2007年的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①

若从史证的视角去探究这一命题的提出,其实是共和国历史上发展观深刻演变的产物。纵观共和国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发展观,至少有五种类型构成了发展观演变的历程,即“赶超”发展观、“姓资姓社”发展观、“硬道理”发展观、“第一要务”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

“赶超”发展观是1949年共和国建立经历3年恢复经济后整个20世纪50年代始终占主导地位的发展观。15年赶超英美是该时期国人的共同奋斗目标。具体表现为:速度上的大跃进;制度上的超阶段;方式上的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

“姓资姓社”发展观存在于60年代直至改革开放前夕。严格意义上说,赶超发展观在50年代末随着大跃进运动的挫折而终止。对此,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形成的重要结论给予了有力的佐证。毛泽东同志将此阐述为:“至于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50年不行,会要100年,或者更多的时间。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要使生产力很大的发展起来,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100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②然而,处于极“左”时期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发展观的演变不可能进入科学的轨道。从60年代起直到改革开放前“姓资姓社”发展观贯穿始终,并在改革过程中产生强大的惯性影响。

“硬道理”发展观,即“发展是硬道理”阶段强调经济发展是基础,是命脉。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的著名论断“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是这一发展理念的经典概括。可以设想,在发展经济依然面临“姓资姓社”风险时,此刻的发展理念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战斗性,犹如一幅气势恢宏、惊天动地的画面,凡经历者们均有刻骨铭心之感。30年改革开放历程中的辉煌离不开这一奠基理论的支撑。事实上,离开了这一根本性、奠基性发展理论,就不可能有今日发展理论的延续和创新。

“第一要务”发展观中的“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发展理念将发展从经济领域拓展到经济社会整体。对此,“十六大”报告阐述得明确而又深刻。“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去考察……”③这里所讲的“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以及“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已经使发展对象从物质延伸到精神,从经济延伸到全社会。

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发展的全面性、发展的质量和发展的终极价值导向。这对纠正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偏差具有难以估量的效果。在这一发展理念的引领下,人们开始对GDP从盲目攀比转向理性取舍;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严重不平衡状态进行冷静反思并积极寻求对策;对唯经济指标而忽略社会发展的局面进行调整,尤其是将和谐社会的目标引入到发展理论框架之中,从而使发展理论更加丰富,发展质量和发展价值理论得到了凸现和升华。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进程和背景下才诞生了“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命题。

“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内涵可表述为:1.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依然是当代中国的第一要务。离开发展去谈论所谓的公平、正义实际上是非历史唯物主义的公平、正义。其实,如果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么,同样可以认为,“贫穷没有公平、正义”。我国改革开放30年,最突出的成绩、最值得国人称赞的辉煌就是共和国在发展中的巨变。正如十七大报告所言:“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我们党实现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带领人民艰苦奋斗,推动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然而,必须冷静地看到,现在不是发展过头了,而是发展不足。我国依然是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依然是百位之后,只有继续抓住发展这个“牛鼻子”,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局面中走活全国一盘棋。2.以追求发展质量为前提,为制约条件。与“又快又好”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强调“好”、质量优先,保证不了“好”和质量,“快”成为无发展价值,成为单纯破坏环境、增加能耗的负面效应。具体而言,这里的“好”或质量具有经济运行健康与促进社会进步的双重含义。怎样判断经济发展的质量,以往的研究局限于经济运行自身的质量,如要求经济增长适度,减少周期性波动,结构优化和提高科技含量等,在我国则更多地强调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即使是可持续发展范畴诞生后,经济学人的关注点也只是延伸到人口、资源、环境关系的处理上,并没有从发展的终极追求,即为什么发展的角度去思考质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第一次将经济发展提升到价值层面上去研究,回到人类发展本源诉求上,即将“以人为本”、服务于人视为发展的根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论断的突出贡献就在于在明确发展的方式、途径之前强调发展的价值,强调“人本”的坐标、方位。这实际上是第一次从发展价值的角度去看待、要求经济发展质量,因而是从根子上去衡量发展质量。3.促进适度、可持续的增长。促进发展,增长是基础,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从一定意义上看,实现“第一要务”的目标,关键靠有质量的适度增长。负增长、零增长甚至是速度过低的增长(如我国目前增长低于5%)均与“又好又快”发展相背离。对于GDP,理性的判断应该是:重要、单一,关键在于科学引领。所谓重要,它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视为经济发展的首要指标(或者是统计口径调整的GNP),但它又不能简单地等于社会福利(同样的GDP,即使忽略其质量,不同的社会政策会导致不同的社会福利),因而将较快增长的GDP更多地转换为“货真价实”,更多地转换为社会福利,这才是GDP之中的科学发展观,才是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应取之策。

二、“又好又快”发展的转型特征

“又好又快”发展的科学内涵在经济运行特征上的体现至少是:适度、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体制日臻完善。

1.适度、持续增长。为此,必须做到:合理的增长速度引领;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需求战略的科学选择。其中,每一问题均具有复杂性和探索性。

以宏观调控为例,若要做到适时适度并非易事。幸运的是,自1992年以来,增长速度始终不低于7%,最高也未达到12%,能保持15年状态,这在共和国历史上从未有过。之所以如此,当中的4次宏观调控起着关键的作用,即3次过热性调控,1次过冷性调控④。应该看到,困难的真正根源还在于体制环境。双重体制并存下的宏观调控是前无古人的。笔者对其中的规律作了一些探索,感到具有5个特点,即混合性、过渡性、耗散性、惧热性和外部性⑤。为此,以下4个举措是必不可少的。第一,引导和限制地方政府宏观调控的主体行为。目前要求全国地方政府完全退出参与宏观调控的分工体系,不仅不现实,也不利于促进阶段性的经济发展。但若不加引导和限制,产业失控的现象将愈加严重,以至短期内就会危害全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在实施“十一五”规划时,通过具有一定刚性的规划调节,不失为一种有效之策,即形成从中央到地方阶梯式规划调节体系。类似于法律结构,低阶规划必须服从于高阶规划。不同之处是,下一级规划是上一级规划的具体化,更便于落实。这样,中央一级规划,就成了“龙头”规划,起总揽全局、部署各方的作用。可以设想,梯级规划调节,即使具有某些计划经济的痕迹,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发挥,甚至在一定时期的某些领域或某些环节偏离市场经济规律,但因为总体上可避免地方政府行为所造成的盲目性,其基本面应该是正效应,作为过渡性调控模式选择具有合理性。第二,最大限度地提升经济及法律手段运用比例。就决策者而言,要想提高宏观调控质量,就必须多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问题是:在过热性调控过程中,往往因为急于取得调控效果而习惯于动用行政手段,甚至会不惜代价。即使是提出“软着陆”目标并努力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后,负面效应依然不可低估。如“砍项目”调控与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难以吻合。因此,文章应重点做在过热性调控之后。当经济过热急需动用必要行政手段时,改革服从于调控,当经济趋于平稳运行时,千方百计地加大经济与法律调节力度可为下一轮过热性调控减少行政手段的运用创造条件。第三,坚持过热性调控与过冷性调控并举,优化调控目标。持续稳定增长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过热”与“过冷”均为偏离目标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宁可走向“过冷”,也不允许出现过热的苗头,这是必须消除的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的认识误区。长期的实践证明,对付“过热”,若要不顾忌行政手段的使用,不仅“出招”方便,而且总能见效。相反,对付“过冷”,则常常步履艰难,如1998-2002持续5年的通货紧缩是难以忘怀的典型案例。走出误区,除了在认识上作必要清理外,重要举措是:在对付“过热”下药时,一不宜过猛(继续追求软着陆),二要适可而止。当一系列重要指标如GDP、投资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利润增长规模等开始回落,并向正常指标逼近时,就应当机立断,停止紧缩。若担心“反弹”,延误时机,萧条过程将以“乘数回报”。第四,遵循经济运行规律,消除外部性。非经济因素左右经济运行,无论是正面效应,还是负面效应都不足取。正面效应只能得益于一时,并且滋生对人治的依赖,特定阶段同样产生危害。中央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经济的主体,排除外部性关键在于走向法治。应该说,从理念上看,随着科学发展观提出与贯彻,开明、理性、科学的政府形象已经展现,加快步伐,进入法治轨道更是希望所在。依据现实的状态,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地方政府:追求GDP势头依然不减;攀比招商引资的热情依然高涨;升级升官的欲望依然体现在“抓经济”的行为之中。如此所带来的“发展势头”不断诱发运行失控的风险。因此,对待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形成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并尽快予以实施是消除外部性的当务之急。

2.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里的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早在1995年,中央在制定“九五”计划的建议中就明确提出“两个根本转变”,即转变经济体制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然而十余年过去了,我们依然面临着粗放经营、掠夺资源、污染环境等种种突出问题。笔者以为,关键在于把握发展方式转变的规律,因而研究规律、遵循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科学选择路径应成为当前探索发展方式转变的焦点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应将我国发展方式“转变”置于世界发展方式“演变”过程之中进行研究。

实际上,世界范围内发展方式变化,同样经历了由粗放到集约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充分展示其内在机理,即具有经济、技术、社会演变的客观必然性,或者称之为发展方式演变规律。从历史与现实结合的角度去观察世界发展方式演变,沿用经济学术语可归结为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两大类耦合推动。综合判断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演变要素,主要具有以下4个方面:技术创新的发展动力;企业运作的组织载体;政府促进的政策效应;理性发展的文化环境。其中,最具直接推动意义的属前两大因素。

科技进步是影响发展方式演变的内生变量的第一要素。即使在没有外界作用(如政府推动)的情形下,技术也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变革的效应(爱迪生之所以能研制各类电机、建立电厂并形成电力技术体系、迎来电的世界,其前提是电磁电机已经诞生)。企业作为配置和运作资源的载体,这是发展方式演变的最为基础的条件。首先,从追求的目标看,若抽象地谈论要不要选择集约型发展方式,政府和企业均会作出肯定的判断,但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政府总是更多倾向总量增长,如GDP、GNP、GNI(国民总收入)总量,或者是人均产值和收入水平(我国地方政府更多的是追求财税收入),对于每一投资项目的选择不可能更多关注投入产出的比例,只要有利于总量增长,效益获取的代价比可以忽略不计。这不能单纯指责政府官员个体,而是政府整体行为的必然结果。即使有领导人追求政绩的因素,也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公务员不追求政绩意味着将产生不作为政府的现象。市场中的企业则不然,总量贡献并非是第一目标,当代社会所要求的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并不否定企业获取利润的直接追求。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企业对于每一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本与收益都必须“斤斤计较”,精算师职业的出现绝非偶然。就项目投资而言,企业更是慎之又慎,在争取机遇的过程中,风险与效益评估通常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在竞争型的市场活动中,从要素配置和投入的质量看,企业优于政府是不言而喻的。其次,科技开发、应用的主体也是企业。R&D(研究开发投入)是国际公认的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指标。我国投入力度不足是阻滞科技发展不可忽视的原因。目前,中国属于中等偏下水平,其研发经费投入在国际上的地位低于其经济产出的地位。以本世纪第一年为例,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总额为125.6亿美元,不及韩国的一半,是美国的二十五分之一。这固然有财政预算及投入机制的缺陷,但更为突出的原因是企业未能成为R&D主体。在发达国家,企业投入占50%以上,美国超过60%。很显然,我国企业若不能成为投入的主要载体,R&D就永远达不到国际水平。最后,企业在配置和运作资源过程中形成的竞争机制成为整体经济运行朝着降低成本消耗、提高科技含量和经营效率方向发展的重要杠杆。任何组织自身均具有天然的惰性,若无外在竞争压力,组织内的创造性和生命力就会自动蜕变、没落,因此,视垄断为扼杀技术进步的祸源并非言过其实。可见,形成具有广泛意义的竞争杠杆机制是推动经济走向内涵发展的社会环境,而要做到这一点,让企业成为资源配置中的竞争主体则是唯一路径。总之,着眼于人类社会现阶段发展的实际,可作出如下判断:一国资源尽可能由企业在市场中配置和运作,政府只是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发挥作用,这是发展方式演变的基本条件,相反,必然脱离世界发展方式演变的轨道。

以上世界范围内发展方式演变的因素结构理应作为研究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参照系。所谓发展方式转变,无非是从主观能动性角度提出的,表明人的自身原因导致了发展方式偏离正常轨道(否则,根本谈不上“转变”)。因此,从我国经济运行现实出发,审视发展方式转变困难的根源,就不难形成以下共识:尽管受制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症结必然是资源配置的体制性障碍,即企业未能真正成为资源配置和运作的主体,过多资源仍由政府行政组织直接操纵。只要这一资源配置格局不改变,就无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这个意义上看,政府转变职能已成为发展方式转变的先决条件。

3.经济体制日臻完善。如上所述,政府转变职能客观上已成为当前深化改革、完善体制的矛盾焦点。“一马挡道,万马难行”既是决策层发出深化改革重点的信息和推进改革的决心,也是30年改革进入新阶段的呼唤。问题在于,不能仅仅满足于结论判断,而应探究政府职能转变难的真实根源,以便对症下药。客观地判断政府职能转变的制约因素,尽管涉及面很广,如社会稳定、自身利益等,但最根本的还是发展阶段的制约。

实际上,伴随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的政府职能转变蕴含着两种类型:一是改变管理方式和手段,政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主体组织的地位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二是政府退出作为经济资源配置主体的地位,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为以社会事业为中心,GDP、财税增值率等并不成为考核政府政绩的直接指标,相反,过去未引起高度重视的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项目,如安全、就业、保障、环保等成为评判政府业绩的主要尺度,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得以真正贯彻。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职能的转变基本上属于第一种类型。转变的重点是:政府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过程中,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并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同时,改变政府运作经济的方式,即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由于这一转变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因而带来了国家面貌的显著变化。然而,即使是第一种类型的政府职能转变,也不能估计得太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转变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只是处于启动阶段。从主观上看,观念的转变明显滞后。如果不是仅仅看宣传口号,而是深入体验上下群体文化,在一些地区,不仅计划经济的观念、行为方式,而且封建意识、积习依然根深蒂固。从客观上看,企业素质差、市场欠发育、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人才严重缺乏等等,可谓政府职能转变步履艰难。因此,总体而言,第一种类型的政府职能转变目前还是我国政府改革的艰巨任务,政府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体之一的角色在大部分地区暂时还难以根本改变。

着眼于经济运行的现实,目前政府转变职能应更多地表现为分阶段的理性退出。即:(1)退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2)退出经营性投资主体地位;(3)退出消费采购者身份(政府采购通过市场组织实现);(4)退出产业调节者角色等。目前,以上四种退出尽管总体上均不尽如人意,但相比较而言,第一、二种退出力度较大,并且在不断深化和规范。第三种退出也在逐步推进。如国务院已颁布《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明确提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即使是对投资项目的审批,也明确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困难最大的是第四种退出,现在总体上还未提到议事日程。客观而言,这里体现着如前所述的发展阶段制约,目前若各级政府均退出产业调控极易导致经济发展受到影响甚至衰退的后果。为此,第四种退出可先从发达地区开始。发达地区GDP增长压力相对减缓,促进经济增长更应注重从市场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服务上做文章,通过增长速度的“自律”,推进整个社会全面发展。与此同时,为全国范围内政府职能转变承担先行示范的责任。这次国务院将上海浦东地区作为综合试点先行区,其效果理应辐射到上海、长三角乃至全国各地。

三、“又好又快”发展的文化生态

无论是适度、持续的增长,还是产业升级和制度创新,从更深层次去观察,均离不开文化的重塑,这至少包涵:理性文明的消费文化;激励、支撑的产业升级文化;促进改革的制度文化。

1.理性文明的消费文化。自1998年以来我国历次宏观调控过程中,反复强调着一个要求或目标:扩大最终消费需求。这至少发出两个信号:一是决策层已将立足于内需,尤其是立足于消费需求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根本的战略;二是“消费不足”已经成为困扰经济发展的顽症。

“消费不足”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导致的因素无疑是多方面的,可从经济制度构建、经济政策设计去寻思对策,但文化影响更为深层。制约消费的文化影响至少体现在信仰影响、人文影响、时尚影响、变迁影响、节俭影响和情绪影响6个方面:

消费支出中的信仰影响具有普遍性。信仰是社会稳定发展的伴生物。从百姓的视角看,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愈来愈高,其中就内含着信仰支出提升的趋势。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信仰消费始终是增量,在这里,若消费不足只是表明缺乏科学引领。人文影响主要表现为受人的自身素质提高和传统文化以及普适性人文关怀制约所派生的消费行为。首先,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提出愈来愈高的要求,其中文化素养越来越受到重视。人们不仅在教育孩子过程中更加注重文化支出,培养人文情操,自身在生活工作中也逐渐增加文化消费,并将此视为提高生活质量之必需。其次,传统文化被视为民族精神和道德传承愈来愈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如民族风俗消费等。此外,随着文明水平的提高,社会人文关怀的消费支出也不断上升,包括在社会慈善、扶贫、帮学等各种捐助过程中日益增长的各类消费。时尚消费是一定社会群体相对稳定的消费倾向。消费中的时尚实质上是一种精神现象,因而时尚消费归根到底是文化消费。时尚消费一般具有审美性、跟从性和弃旧性特征。审美性展示对消费美感的创建和引领,如着装中的“款式”变动与人们对美的追求息息相关。在这里,着装样式实际上成为一种价值符号,既体现时代对美的理念赋予的新内涵,又展示人们在生活中对美的创造行为,因而是人类文明演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跟从性是指时尚消费群体中存在着不具有独立审美意识和自我审美标准的人们,他们的时尚消费是“随行就市的”。弃旧性是时尚消费标志性特征。时尚只有在弃旧中才能得以体现。时尚性消费总是使特定时空中的消费品成为“过时”,并使其价格明显下降。与此同时,新一轮的时尚消费物予以替代。变迁影响是指随着消费水平、消费层次普遍提高而产生的消费压力。受这一影响的群体消费行为往往具有非自愿性,因而是一种外在的、具有牵制性的文化支出。根据承受能力的差异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具有可支付能力的人,虽然相应的消费支出并非出于高度自觉的意向,但过程后的消费质量的满足还是带来精神的愉悦。第二种类型则不然。由于超出自身的支付能力而过于借债,成为“负翁”,如购房消费中的“房奴”。这种消费水平的“提高”并非出于实际生活的需要,而是更多地来自于精神压力,实质上属于心理攀比所带来的痛苦型文化消费。应该说,在变迁消费中,攀比心理是基础。节俭影响与艰苦朴素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艰苦朴素的对立面是奢侈浪费,其核心理念是珍惜、朴实。“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反映的是珍惜文化。“新3年,旧3年,缝缝补补又3年”折射出在资源匮乏的条件下,艰苦奋斗的节约文化。因此,节俭文化之中包含珍惜朴实的传统美德。然而,节俭影响也内含另外一种文化元素,即节衣缩食,为积蓄而生活,千方百计降低自己的消费水平,在积蓄增长中产生幸福感。在小农经济持续数千年的国家,消极的压缩性消费文化普遍存在十分自然,这提示我们重塑消费文化,扩大消费空间具有潜力。情绪影响渗透个人、群体乃至民族和国家。人的消费受情绪影响很大,这也许是基于人性的一种判断。在一定的阶段,人的消费总是由相对稳定和间断性波动共同组成,甚至对于任何个人,情绪波动性消费几乎伴随一生。

既然消费受文化的影响极其广泛,通过塑造消费文化促进消费增长应成为新时期长远的消费战略。即使是应对目前消费不足的宏观调控,塑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也是不可或缺的。为此,主要应采取以下方略:引领信仰、强化人文、提升质量、宽容时尚、疏通情绪。

引领信仰。应该承认,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多元价值社会,要求全体公民信奉同一价值观,坚持同一信仰,这是不现实的。这对于执政党而言,一方面要在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基础上吸引愈来愈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步入主流的信仰轨道;另一方面允许其他群体选择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各自信仰,并创造必要的存在条件(包括宗教仪式场所)。类似于所有制结构,这里也存在主体多元的信仰建设体系。可以设想,一个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庞大的信仰体系建设必将带动难以估量的物资投入,与之相适应就是难以估量的消费支出。强化人文。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人文消费的欠缺或可塑性强的人文消费空间,政府更应主动采取措施:其一,构建学习型社会,倡导不同的组织和个人以学习为事业发展的引擎,完善人生的动力,使整个社会生机勃勃,始终处于学习状态;其二,推进中华文化与人类文明整合,以开放、传承、创新的文化形态影响社会各领域,使不同民族文化交融,共处于精神成长的过程之中;其三,完善节假日人文消费环境,包括引入社会力量、改善交通;适当增加传统节日放假(如端午、中秋);最后,对于背离“孝”道及中华文化的种种不良行为予以鞭挞等等。提升质量。消费质量的提高归根结蒂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长期以来,在消费理念上存在两个悖论:一是一方面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工作目标,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质量的提高尤其是品牌消费持低调、消极甚至抵制的态度。其实,居民理性地追求品牌消费,这是现代社会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品牌既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消费质量体现,更是一种文化感受。这种文化感觉正是现代消费水平、消费水准的展示。此外,当我们倡导企业以品牌为生命,甚至将品牌的创造与提升民族地位、国家竞争力相联系时,却不主张、不倡导品牌消费,这就形成了第二个悖论。正确的消费文化应鲜明地判断:品牌消费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实现形式;品牌消费是百姓贡献于社会和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宽容时尚。时尚消费固然包含着某些肤浅、浮躁甚至幼稚的文化元素,一定时期也会产生过度消费、浪费资源的负面效应,但它毕竟是带动社会消费开拓向前的牵引力量。并且,由于消费中的审美理念在反复变动中与时俱进,因而时尚消费的过程,客观上成为人们对生活美的追求过程。所谓宽容时尚,就是在开掘时尚消费促进社会消费增长的积极功能的同时,对于消极、负效应的一面予以理解和引导,而不是在冷漠中横眉以对。疏导情绪。虽然不能简单地将情绪的涨落对应于消费的增减,但常识告诉我们,从总体上看,愉悦的情绪对消费的促进远远大于心情消极性消费。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以和谐为主调,通过节假欢庆、文艺展演、娱乐传导、心理调适等各种方式疏导民众情绪,不仅有益于“家和万事兴”,而且对于整个国家稳定地提高消费水平极为有效。

2.激励、支撑的产业升级文化。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是否需要特定的文化生态?这往往是经济学人忽略的。其实,支撑产业升级的文化生态至少涉及民族精神、知识产权观念、品牌意识等。这里仅就民族精神作些讨论。

对于与产业支撑的民族精神,目前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持否定观点的主要理由是:含民族主义色彩,阻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具有不利于长远发展的负面影响。赞成者则认为,民族精神与民族产业互动。一些学者通过网络辩论,发表如下见解:“在汉城街头奔驶的不是现代,就是大宇。同样的,从手机到各种电器,完全也是三星、LG的天下。不知是民族精神推动了民族产业,还是民族产业的发展造就了强势的民族精神。”⑥

应该看到,与产业支撑相联系的民族精神具有时代的特质。这种特质主要包含理性激情、群体意识和时代性等特征。

民族情结、国家意识,这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具有的精神现象,对于无国家意识或相反者至少被认为是另类。当然,极端的民族主义从本质上看也是对理性国家意识和民族精神的背叛。因此,这里存在着介于两种极端意识(国家、民族冷漠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之间的理性国家与民族精神。这种精神至少包括以下特征:其一,具有爱国主义的激情。说到底,激情来自于发自内心深处的“爱”,它警示劣根,但包容不足;它期盼国家、民族能融入世界文明,能在世界文明前进的进程中步步赶上甚至走向前列,并能为此而牺牲自我。其二,在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的前提下,选择符合法制,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判断和行为举措。

所谓群体意识,即指对于某种行为的判断并非是个别现象,而是被多数人甚至是绝大多数人认同。认为某种行为方式发生对于维护国家、民族利益总体上是有益的、必须的,即使在特定时期民众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因此,就爱国主义、民族精神而言,判断是否属于肯定的领域,有无群体意识特征是重要的标志。

时代性往往与国家意识、民族精神表现形式相联系,如封建社会的时代性通常表现为反抗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农民起义反抗封建统治。当资本主义的列强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通过经济行为表现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成为主要状态,如贸易保护、国内主要产业和市场保护等。与此同时,民众自发地通过消费选择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逐渐成为重要的形式,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在国际竞争中常常居弱势,爱国的民族情结与经济活动、产业发展更加紧密地相连也在情理之中。

相对于市场自身的内在机制,以扶持民族产业为特征的精神支撑行为也可称“外部性”,这种“外部性”的正负效应获取依赖于“度”的把握。一般而言,在不破坏正常的竞争机制前提下,民众“自发的”对其需要的消费品作选择以推动本国战略产业升级,促进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进而在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过程中,通过以税收及增加员工收入等多种形式回报国民应毫无争议地界定为“正效应”。相反,若一味追求降低成本,要求百姓长期勒紧裤带,大幅降低生活水准,即通过保护落后,破坏市场竞争机制来获得企业成长条件,最后必然导致得不偿失的“负效应”。然而,这种情况在正常市场经济运行的状态中是很难发生的,韩国的民族精神所支撑的产业发展状态也决非如此。“三星”、“现代”等国际品牌的诞生不仅意味着企业在国际产业竞争中的地位,而且也带来了不俗的经营业绩。以三星集团为例,旗下3家企业进入美国《财富》500强,有近20种产品的世界市场占有率居全球企业之首。实际上,韩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的表现折射出文化对产业升级的特有贡献。

就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的紧迫要求而言,民族精神更具有先导意义。在产业升级这一关乎中华民族前途和命运的重大历史课题面前,唤起民族精神是一种最具可行性的发展战略(尽管同样存在某些人文艰难),而这一战略实施的集中体现就是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形成全民族的自主品牌意识及其人人支持与奉献的精神状态。

3.促进改革的制度文化。转变政府职能固然是推进改革的先决条件,但不是改革的最后目标,深化改革的重点就在于真正建立并能予以实施的一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然而,无论是制度的建立,还是制度的实施均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例,之所以自1993年提出,历经15年艰苦探索,至今依然不能到位,重要根源之一就是深层的文化障碍。以公司制为典型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非土生土长于中国,而是起源于欧美。1600年建立的东印度公司是其最早的组织形态。出资人在外,依靠职业经理人代理经营所依托的文化只能是法治文化、公开透明文化以及诚信文化等。恰恰是这种制度文化在我国确立十分艰难。中华文化固然有诸多优秀、值得传承和发扬光大之处,但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看,存在两大明显的文化障碍:一是熟人、亲朋、血缘文化;二是封建等级文化。

熟人、亲朋、血缘文化也可概括为关系文化。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看,有其优点,易融洽情感,产生感情纽带,凸现人情味,贴近以人为本的社会追求。因此,对于这一东方文化特色,不能一概斥之,全盘否定,作为资源恰当使用同样能产生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然而,此类文化最易产生的负面效应是反理性、反规则、反法制。当事人凡遇棘手之事,首先想到的是关系,于是,关系逐渐成为一张张网,经济社会活动运行于关系网中,法网功能严重丧失。同时,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其社会地位,并藉此获取、占有资源,整个社会失去了公平与正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以法律为依据、以诚信为依托的法人治理异常困难。看来,克服关系文化的障碍,出路只能是:一方面加强法治力度,发展法制文化,特别是通过不断提高执法力度,促进法治文化与关系文化正面融合,做到教育为本、法理无情、关怀有度。事实上我国台湾以及韩国、新加坡等国已经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另一方面,继续、全力推进市场经济发展。这是法治文化形成的基础。并且,市场经济愈成熟、规范,交易成本就愈低,常常会出现执法成本低于关系成本的状态。这时,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选择“依法办事”。类似交警罚款,现在愈来愈多的人自愿接受,意味着当事人放弃寻找熟人的做法,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熟人成本可能更高。但无论如何,目前的关系文化依然是影响制度建设的直接制约因素。

封建等级文化是法人治理貌合神离的根源。应该说,社会通常总是以组织形态出现的。在管理过程中,每一社会成员均处于不同的层级之中,形成不同的岗位分工、职务、级别等,这种差异性的社会等级无论何国、何地、何时均客观地存在,不足为奇。本文所指的封建等级文化是指将个人等级、身份(或称级别)带进决策之中,否定决策规则,事实上走向了封建家长制。诸如人们对于决策过程已经习惯了的说法……“一把手”、“拍板”等成了这种文化的实现形态。其实,决策区别于执行。执行依靠首长负责制,强调权威与效率。决策则追求科学,需要集中群体智慧,并受权力机制制约。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制度与文化本身就不可分割,制度改革与文化创新无法脱节。无论是领导体制、组织结构还是管理制度,从与文化的内在联系观察,可用三句话来表达,即基于文化、表明文化和体现文化,因而在制度构造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文化对应和水准。基于文化意味着制度构筑于特定的文化土壤之上,不同的制度依托于不同的文化背景。表明文化是指具有创造性的制度本身就是文化的重要成果。文化本来就内含着制度文明。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变更或调整、完善的轨迹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过程,也是社会整体文化前进的象征。体现文化强调制度的任何一个部分都能展示理念,设计制度时,必须考虑文化理念的整体配套。

从“又快又好”转向“又好又快”,这是共和国历史上发展观深刻演变的产物,展示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道路。经济适度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经济体制日臻完善是这一道路的集中标志,而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则是:理性文明的消费文化;激励、支撑的产业升级文化和促进改革的制度文化。为此,举国将面临充满希望而又前无古人的尖锐挑战。

注释:

①《人民日报》,2006年11月31日。

②张树平主编:《红色决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39页。

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页。

④1996、2004、2006三年调控是针对经济过热而展开的;1998年实施的调控主要为了避免经济过冷。

⑤参见《经济转轨时期宏观调控特征研究》,《中央党校学报》2006年第2期。

⑥《中国民族精神vs韩国民族精神》,200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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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与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路_经济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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