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与民族问题:苏联演变与解体中的民族因素_民族问题论文

社会主义与民族问题:苏联演变与解体中的民族因素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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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演变和解体是本世纪内最重大的事件之一,自然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热切关注。在近几年的研究中,关于苏联演变与解体中的民族因素已发表了不少论文和专著,对此问题有各种不同看法也是合乎常情的。本文拟从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理论的角度来总结苏联演变和解体中的教训。因为我国也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分析苏联在民族问题方面所步入的理论误区和在实践中的各种错误,这对我们来说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这也是科学社会主义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

一、社会主义与苏联民族危机迸发的关系问题

对1989—1991年的苏东变化,有的学者归纳为两句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按这样的提法,似乎苏联的变化在于联盟解体,而在解体中民族问题确实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样的提法会逻辑地把苏联垮台的原因归罪于斯大林、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在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上的失误,这是不确切的。

苏联这个多民族国家,可以说是世界上民族关系最为复杂的国家之一。列宁称沙皇俄国是“各族人民的监狱”。它给俄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布尔什维克党留下的一笔“历史遗产”——一个既有明显的离心倾向又客观存在着凝聚力的欧亚大国。经过十月社会主义革命风暴的洗礼,在那里结束了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以联邦制形式成功地建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从斯大林执政以后一直到勃列日涅夫时期的60多年时间里,由于联盟中央政府和俄罗斯等先进民族的大力支援,政策倾斜,苏联的少数民族地区越过了资本主义阶段,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些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得到迅速的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当然也不能否认,这些年来由于苏共领导人在民族问题犯了各种错误,在民族关系方面,留下了不少隐患。

但是,就是到了勃列日涅夫执政的后期,苏联的经济长期以来停滞不前,少数民族地区物质和文化生活未能得到明显的改善。但经过政府的努力,总的来说民族矛盾和民族纷争并没有严重到危及苏联生死存亡的程度,各民族之间基本上相安无事。这是因为①消灭了挑起民族纷争和互相残杀的社会阶级基础——沙皇专制制度和资产阶级,大大减少了民族问题。②各民族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在幅员辽阔的祖国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③有一个领导核心——苏联共产党,它不是按民族来建党的,而是按集中制原则建立的党中央,成为团结和统一各族人民的核心力量,去实现工人阶级所肩负的历史任务。④维护国家的完整和统一,维护苏联在国际社会中的强国地位,是苏联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⑤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方面,对实现民族和睦相处和团结合作起着积极的作用。这些也是苏联这个多民族国家得以长期维系的凝聚力所在。

可是,在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以后的短短6年时间里, 由于他推行了错误的改革路线,在“公开性”、“民主化”和“历史上不留下空白”的口号下,在全苏联范围内掀起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浪,74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光辉历史被说成“漆黑一团”而全盘否定,领导这个事业的苏联共产党被诬蔑为“历史的罪人”,指导这个事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被贬为“乌托邦”。在这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形势下,苏共中央全会通过决议,取消了苏联宪法上关于苏共领导地位的规定,以实行多党制来代替苏共的一党领导,在经济改革中,以推行私有化纲领来改变社会主义的所有制性质,由此而出现了苏联社会的剧变。在剧变过程中,民族矛盾日益激化,发展到冲突频发,战火四起,民族分离主义的俄罗斯的大民族主义思潮恶性膨胀起来,危及国家的统一。即使在这种形势下,1991年3月18日举行全民公决时, 绝大多数人民都还是要求维护联盟,投赞成票的占76.4%。而事过仅几个月苏联就解体了。这是由于戈尔巴乔夫及其同僚们在错误路线上越滑越远,特别是1991年8·19 事件后,戈尔巴乔夫屈从于反共势力的压力,解散了苏联共产党。他们从否定共产党到解散共产党,从翻历史旧帐到全盘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事变的进程清楚地表明:当取消了共产党的领导和抛弃了社会主义制度让民族主义势力左右局势的时候,各民族就失去了凝聚力,民族矛盾就会激化并发展到迸发民族危机,最后导致联盟国家的解体。也就是说,不是社会主义导致民族危机的迸发,而是抛弃了社会主义才导致民族危机的迸发。苏联的解体,首先是因为那里发生了剧变。马克思主义者应认真吸取苏联剧变和解体的历史教训,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必须从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根本出发点来考察和对待民族问题。

二、社会主义发展与民族发展是否同步的问题

长期以来,苏共领导人在民族理论上错误地把社会主义发展与民族发展视为同步的。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消灭了剥削阶段,建成了社会主义,因而也“消灭了产生民族纠纷的社会基础。”斯大林说:“苏联各族人民的面貌已经根本改变,他们中间互不信任的心理已经消失,而相互友爱的感情已经发展,因而建立了各族人民在统一的联盟国家体系中真正兄弟合作的关系。”(注:《斯大林文选》(1934—1952)上册,第103页。)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建成之时, 民族矛盾也就解决了。斯大林认为,社会发展进程的要求就是民族进程的要求,在某一社会发展阶段必然出现某一民族现象,在资本主义之前,只能形成部族;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资产阶级,就形成了资产阶级民族。按此思想逻辑,到了社会主义建成之时,必然形成社会主义民族。与此同时,民族问题也随之解决了。这表明斯大林是把社会发展过程和民族发展过程等同起来的,也就是把社会主义发展和民族发展过程等同步的。斯大林以后的苏共领导人在谈到苏联民族问题时,都沿袭了这样的思路。

赫鲁晓夫在1961年召开的苏共“22大”上宣布,苏联已进入了“全面展开共产主义建设的时期”并“将在20年内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注:见1961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他断言“党解决了人类世世代代所关心的,而在资本主义世界直到现在仍然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即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注:《苏联民族问题文献选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50、254、343、306页。)在苏共“22大”上通过的苏共纲领中提到苏联的民族关系在这个新阶段的特征是“各民族进一步的接近和达到完全的一致。”(注:《苏联民族问题文献选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50、254、343、306页。)1967年,勃列日涅夫宣布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1972年12月,他在苏联成立50周年大会上宣布,苏联的民族关系问题“已经完全解决,已经彻底和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注:《苏联民族问题文献选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50、254、343、306页。)苏共今后的民族政策是实现各民族全面接近和完全一致。戈尔巴乔夫在民族问题上没有提出什么“新思维”,与其前任一样,1987年他宣布“公正地说,我们的民族问题已经解决”。

为了自圆其说,苏共领导人和苏联理论界还杜撰出一些新的民族概念。斯大林以意识形态来区分,称苏联的民族是“社会主义民族”。赫鲁晓夫提出了另一个新的民族概念:“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这个历史共同体“有共同的社会主义组织——苏联,共同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经济,共同的社会阶级结构,共同的世界观——马克思列宁主义,共同的目标——建立共产主义,在精神面貌上,在心理上具有许多共同点。”(注:参考《苏共二十二大主要文件》中文版,第287 页。)赫鲁晓夫所谓新的“历史共同体”实际上是与苏联这个国家的特征之间划了一个等号,只不过多了一些“心理上”的共同特征。在阐述“历史共同体”的基本内容时,又冒出一个叫做“各民族人民的族际共同体”的提法。1972年苏共中央关于苏联成立50周年的决议中指出:“现在各共和国居民都是多民族的劳动集体,在这些劳动集体中每个民族的特点和传统同其他民族的特点和传统有机地相互结合起来,从而导致各民族生活的族际主义化。”(注:《苏联民族问题文献选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250、254、343、306页。)勃列日涅夫认为,苏联各民族日益接近,这是各民族生活族际主义化的客观进程。后来,戈尔巴乔夫则概括地称“苏联人民”是“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和族际主义的共同体”。这些新的民族概念都只是为了进一步说明: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与民族发展进程是同步的。苏联各民族不仅已日益接近,而且正在走向民族融化。可是,苏联解体的事实说明:所谓“新的历史共同体”、“族际共同体”的苏联人民,这个民族概念并不存在。

问题在于,社会发展进程与民族发展进程并不是同步的。诚然,消灭了剥削阶级会大大减少民族间的纠纷和冲突,但是,民族矛盾并没有同时消失,民族问题比起阶级问题来,面要广得多,内容要复杂得多。一是阶级的因素依然存在,既然外部世界还存在着敌对阶级势力,它们会利用民族矛盾来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完整与统一;在社会主义国家内人们头脑中长期存在的旧的意识形态,也会引起民族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二是非阶级的因素,如不同的民族心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如处理不好,也会引起民族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民族矛盾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只有承认民族矛盾的客观存在,具体分析矛盾的性质和特点,予以妥善的解决,才能消除民族隔阂,增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以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统一与完整。

苏共领导人的“同步论”,在实践中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是:(1 )或是把民族矛盾的出现统统视为阶级矛盾,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例如斯大林在卫国战争期间所犯的错误;或是粉饰太平,掩盖矛盾,使苏联领导人在激烈的民族矛盾面前视而不见,麻木不仁。等到民族矛盾激化到危及多民族国家的生死存亡时,又措手不及,如90年代的戈尔巴乔夫,看不到严重的民族危机背后的阶级斗争和阶级因素,终于酿成苏联解体的悲剧。(2)忽视民族特点,人为地加快各民族接近的进程, 如勃列日涅夫时期大搞民族迁移,实行民族杂居,压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发展等。其实,这不过是根深蒂固的大俄罗斯主义的再现,必然激起少数民族的逆反心理,增强了离心倾向。所有这些做法,都是违背民族发展规律的。阶级和民族是两个不同的历史范畴。民族是人类历史长期发展中形成的群体,各民族都有各自的族性。民族族性所体现的独特文化传统和心理素质的衍生是漫长的,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个民族,存在着千差万别的族性,也就有民族问题和民族矛盾。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谈到:“只要各个民族之间,各个国家之间的民族差别和国家差别还存在,就不是要求消除多样性,消灭民族差别。”因为“这在目前是荒唐可笑的幻想。”(注:《列宁选集》第4 卷,第246 页。)列宁认为,民族问题“就是在无产阶级专政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以后,也还要保持很久、很久。”(注:《列宁选集》第4 卷,第246 页。)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先是阶级消灭,而后是国家消亡,最后是民族消亡。因此,社会主义发展进程和民族发展进程不是同步的。

三、社会主义阶段民族发展的历史趋向问题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列宁论述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了垄断阶段后,民族问题从国内问题和国家之间的问题变成了世界性问题,变成了民族殖民地问题,因为少数几个“大国”已把殖民主义的枷锁套到全世界大多数人的身上。从这样的时代背景出发,列宁提出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民族问题有两种趋向,“第一种趋向是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第二种趋向是民族之间各种联系的发展和日益频繁,民族壁垒的破坏,资本、一般经济生活、政治、科学等等的国际统一的形成。”(注:《列宁全集》第20卷,第10页。)这两种趋向,都是进步的,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第二种趋向是用殖民掠夺和一部分民族征服另一部分民族的办法来实现的,同时这种趋向也日益加强了民族主义和各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运动。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各民族发展中的两种趋向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列宁是按照这个客观规律来制定布尔什维克党的民族纲领的。列宁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民族发展趋向的科学分析以及布尔什维克党制定的正确的民族纲领的实施,赢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和统一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建立。列宁的理论和实践对如何认识社会主义阶段民族发展的历史趋向和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利益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民族发展的历史趋向又是怎样的?如何根据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来制定执政党的民族政策?苏联在这方面的教训又是什么?

在首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俄国,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世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国家——美、英、法、德等国相比较,那些国家不仅经济发达而且又是单一民族的国家,而俄国是经济比较落后又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当时的沙皇俄国,除俄罗斯等几个民族处于资本主义工业较快发展的地区外,全国人口近一半左右的大量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处于更加落后的状态,有的还处于社会形态的低级阶段。例如中亚地区的哈萨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吉尔吉斯、塔吉克等民族,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还保留有部落、氏族和宗法制的残余。又如高加索地区的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等民族,由于沙皇的军事封建统治和长期的战乱,使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不仅没有象样的工业,连文化也十分落后,十月革命前,在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没有一所高等学校。建立了新政权后,这些地区面临着两项任务:一是社会变革;二是迅速摆脱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落后状态。

苏联建立后,一方面根据列宁和斯大林关于落后民族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论断,进行了社会变革;另一方面,在联邦中央政府和先进民族的大力援助下,少数民族地区迅速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不断缩小与先进民族之间的差距。从斯大林到勃列日涅夫的漫长岁月里,苏联党和政府在这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显著的成就。尽管这些领导人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不少错误,但不能否认成就是巨大的这一客观事实。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确实也存在着两种历史趋向:一是少数民族经过国家和先进民族的支援,经过社会变革后快速发展经济和文化。对它们来说,是实现民族平等,走向民族繁荣的时期,是各民族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时期,与此同时,也大大增强了本民族的意识。二是各民族在统一的国家内,通过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交流和合作,彼此和睦相处,休戚与共,民族的隔阂日益淡化,通过民族之间的接近而逐渐走向融合。对社会主义来说,这两种趋向不仅是进步的,而且是一致的。这两种历史趋向贯穿于社会主义发展和民族发展的全过程,在第一种趋向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实现第二种趋向。

如上所说,苏共领导人在指导思想上超越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阶段,错误地把国内阶级矛盾的消灭等同于民族矛盾的消失,无视客观存在的民族问题,结果民族矛盾积聚成灾。在社会主义阶段民族发展的两种趋向中,他们又认为第二种趋向处于主导地位,人为地搞各民族的日益接近和“民族融化”,结果却激起了少数民族的不满和离心倾向。当戈尔巴乔夫推行错误的改革路线,取消了苏共的领导,否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也就失去了各民族和睦相处的凝聚力,使苏联社会陷入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中。民族矛盾随之激化而突发为民族危机,最终导致苏联的解体。

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应深刻吸取苏联解体的教训,正确把握社会主义阶段民族发展的历史趋向。一般来说,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多民族国家,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的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民族发展的第一个趋向处于主导地位,也即是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是各民族实现平等和走向繁荣的时期,也是民族意识增强的时期,党通过思想教育,树立各民族的自尊心和自豪感,作为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积极动力。与此同时,要善于引导民族意识,使民族族性意识从属于国民意识,使民族自豪感与爱国主义精神相结合,从而唤发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创造性与活力。但必须警惕随着民族意识增强,会受到民族主义思想的侵袭。如果让民族主义占上风的政治势力掌握了民族地区的领导权,它们会利用民族意识,打起“民族自决”的旗号,搞民族分离主义,如果再有外国反动势力的支持,它们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分裂国家的罪恶活动。对已经生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人民来说,应始终不渝地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完整,这也是各个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至于民族发展的第二个趋向,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各民族在共同的事业中日益加强团结,通过各民族的日益接近而逐渐走向民族融合。这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执政的共产党要警惕大民族、先进民族的民族沙文主义,绝对不要人为地搞“民族融合”。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族问题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族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体制改革过程中引发出来的一个新问题。在总结苏联剧变的根本原因时,比较普遍的看法认为:其客观原因是由于长期以来苏联对已经僵化了的经济政治体制不改革,日益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其主观原因是执政党犯了路线错误,党又缺乏克服自身错误的能力。在苏联剧变过程中,民族问题是在政治危机、经济危机并发中起着激化和加剧社会危机的作用。既然苏联的经济政治体制长期以来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体制对民族问题也必然会产生负面的作用。苏联几十年来推行的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联盟中央与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矛盾、加盟共和国彼此间的矛盾,以及各共和国内部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等等。

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的实践中,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是对计划与市场的看法问题。现在,计划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等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观念已被突破,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表明,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发展和走向成熟,都不可能逾越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可以这样说,斯大林模式的历史局限性,一个重要问题是对商品、市场的认识。斯大林模式已走到了它的尽头,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培育和建立,已日益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内在机制。于是新的问题也就由此而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又会产生哪些影响?

在比较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如英、法等国),可以看到市场经济的发展经历了打破→形成→再打破的螺旋形的发展过程。随着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打破了封建的割据,形成了民族范围也即国家范围内(因这些是单一民族的国家)的统一市场。统一市场是形成现代民族的经济纽带。伴随着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民族(或称国家)范围内的市场又在被打破,它们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制中去,也即进入世界市场的大循环中去。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区域经济集团化是走向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一个积极步骤。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发展到现今的欧洲联盟,已建立了它们的统一市场,1999年又将建立它们的统一货币(欧币)。这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体现,是生产、消费、流通和分配的“社会化”的结果。这个积极的发展趋势对民族问题产生什么影响呢?它使民族壁垒不断地被打破,民族国家之间的矛盾和磨擦在减少;各民族之间互相协调,加强合作,给这些民族国家带来了好处——经济的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各民族国家之间的日益接近。

那么,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又将经历哪些阶段呢?近2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正在探索这个理论问题。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改革的教训是值得注意的。当时南联邦共和国中央政府在改革中把权力下放到各共和国,以调动各共和国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减少中央领导机构的集权和官僚主义。但这个国家的特点是:除波黑共和国外,克罗地亚、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和黑山等都是以一个主体民族为主建立共和国的。在联邦中央下放经济、政治权力后,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的发展,各共和国都形成了自己民族的市场。结果,6个共和国形成了6个市场,各自为政,联邦中央失去了宏观调控能力而被架空,严重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发展,却为民族分离主义提供了物质条件,成为南联邦后来解体的经济原因。在中国的改革实践中,中央政府在下放权力的同时,及时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防止诸候经济的出现。与此同时,进入国际大市场,在世界经济运转的大循环中,求生存、谋发展。

改革的经验教训提供了以下几点启示:①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社会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方向,也是为将来各民族逐步走向接近和融合创造条件。②结束斯大林模式,改革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就消除了计划经济模式下所产生的民族矛盾。例如,前苏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计划分工实行各加盟共和国的“专业化”生产,带来了共和国之间(也即各民族之间)的矛盾,不仅相互抱怨并指责中央的计划安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起着调节作用,各共和国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和人才优势,自己选择从事某种“专业化”的生产,成败得失均在己为,各民族之间、地方与中央之间也就无可指责,消除了计划体制下产生的民族矛盾。③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民族范围内形成市场的过程中,民族意识会加强,要十分警惕民族经济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如果任其泛滥会危及国家的完整和统一。

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要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是一只“无形的手”,它以竞争机制为动力,促进经济的发展。但仍然需要另一只“有形的手”,即中央政府实行宏观调控。从民族问题这个视角来看,中央政府在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密切注意民族市场形成过程中的分离主义倾向,克服地区性的民族经济主义,形成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市场以打破市场的“民族”界线。中央政府在将本国市场进入国际市场的大循环中去时,又要坚决维护多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在国际市场的贸易角逐中为维护本国的最大利益而努力,这是中央宏观调控的另一个方面。

总之,从苏联剧变和解体的教训中,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些看法: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不可掉以轻心。党必须根据社会主义阶段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以维护社会主义的根本利益,因为民族问题从来不是“孤立自在”。它总是与社会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只有紧紧把握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锐意改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世界经济大循环的运行机制中,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和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水平,才能为各民族的发展和繁荣,并为将来各民族日益走向接近和融合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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