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的理论基础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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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精神指引下,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步步深入,全面展开。在当前众多的高教改革热点问题中,与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相关的大学收费改革是最引人注意的问题之一。国家教委多次重申,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高等学校可以向学生收取部分培养费,改变由国家独揽统包办学经费的局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新体制,使学校逐步走上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办学、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轨道。对学生来讲,则开始了统一实行收费上学、自主择业的改革进程。一石击水,引起众说纷纭,其中议论最多的是社会公平问题。有人指出,实行高等院校收费的这种成本补偿政策的确可以增加大学的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但是,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大学收费会不会对社会公平带来负面影响?我们又应该怎样在高等教育中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对这些问题,近年来人们一直在进行激烈的争论。这既是一个重大的基本理论问题,又是一个迫切需要予以认真解答的现实问题。本文拟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出发,对此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一、高等教育的成本与收益

为了理解大学收费问题的本质,就必须深入理解高等教育的成本和收益。高等教育最主要的功能是一种培养人才的社会活动。在培养人的过程中,是要发生成本的,其中包括教职员的工资、教学业务费、教学设备费、图书资料费、行政管理费、校舍修建费、后勤服务费,等等。高等教育从其本质上来看,不仅是一种成本很高的产业,而且是一种成本递增的产业。这是因为,大学为了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并能推动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的高级人才,它就应该而且必须反映并代表社会上最先进的文化科学水平,因此就需要不断地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配置先进的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并需要为大学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教学科研所需要的高新技术设备不断增加,而且设备更新的速率又不断加快,从而导致高等教育的成本递增。

高等教育过程中的成本支出是有收益的,它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诸多方面都得到了发展,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知识技能,形成了许多同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思想品格和行为规范。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高等教育的成本支出可以看作是一种投资,一种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是人力资本的形成过程。这种人力资本在经济上具有同物质资本的基本特性相类似的性质,即,它是带来一定经济收入(或其他收益)的源泉。一般说来,高等教育投资的这种收益可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收益。狭义的社会收益是指受高等教育者比未受高等教育者为社会多创造的财富,例如,多纳的税金等等。广义的社会收益指高等教育的发展不仅可以为社会经济与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资源,而且可以从整体上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改善社会的文化氛围,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等多方面的社会收益。二是私人收益。一个人如果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就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当这些知识和技能通过劳动力市场进入生产过程,就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就会导致较高的经济收入。高等教育还可以使人们在思想品德、社会声望、文化修养、审美情趣等诸多精神方面获益。根据世界银行的教育经济学专家萨卡拉波罗斯长期研究的结果表明,一般说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投资的收益率是很高的。尤其是在人力资本存量相对较小的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教育投资的收益率远远高于物质资本的投资收益率;而教育投资的个人收益率通常要高于社会收益率(见表1)。

表1 高等教育的社会和个人收益率

社会个人

非洲 13 32

亚洲 13 18

拉美 16 23

欧洲、中东、北美

8 13

发展中国家13 22

发达国家

9 12

二、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

为使这种对于社会和个人都具有重大收益的高等教育活动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就必须对高等教育过程中所支出的成本进行补偿,即对大学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追加,使得高等教育系统不仅能够在原有规模和水平上正常运行,而且能够不断地发展和扩大,从而使更多的人受益。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极大地增加了对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极大地增加了对高等教育机会的需求。在这种来自社会和个人的双重驱动下,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在校生人数从80 年代初的100万人增加到90年代初的200万人,又迅速增加到90年代中期的300多万人。由于种种社会和技术的因素,高等教育的成本也不断增加。我国高等教育的总支出从 80年代初的每年20多亿剧增到90年代中期的每年300多亿。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收入的分配结构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978年的32%降低到1996 年的10%左右, 而居民个人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则大幅度提高,从1978年的45%增加到70%以上。这就表明,从总体上看,居民个人的经济能力有了很大增强。于是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在社会需求和个人需求的强大推动下,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对高等教育的拨款远远不能满足高等教育发展对经费的需求,使得大学处于经费严重短缺的困难境地,既影响到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影响到大学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改革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国家统统包下来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建立起新的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在改革过程中所提出的多渠道筹集高等教育经费的措施,除了保证政府对高等教育拨款这一主渠道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外,也包括了向学生收取部分培养费的内容,即收费上学作为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重要方面。这一政策举措的理论依据之一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大学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收益很高的投资行为,而导致高等教育经费需求膨胀的原因之一是人们对高等教育机会的追求而带来的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如图1 所示,从总体上看,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是高于其社会收益的,二者均服从于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所谓边际社会收益,是指每多培养出一个某类专业的毕业生,社会所能得到额外收益。这种边际收益是递减的,例如,假定当中国只有一个学历史专业的人时,我们培养出第二个学历史的毕业生,这个第二位懂得历史的人对社会所能作出的额外贡献仍将是很大的。但是,假定中国有一亿人学历史专业时,我们再培养出第一亿零一个学历史专业的毕业生,这位第一亿零一个学历史的人对社会所能作出额外贡献将是很有限的。同理,对个人来说,边际收益也是递减的。例如,当中国只有一个人懂计算机科学时,其个人收益是很高的。但假定当中国已有一亿人懂计算机科学时,再培养出第一亿零一个学计算机的毕业生,那么这位第一亿零一个学计算机的人所能获得的个人收益就相对较小了。尽管社会收益和个人收益均服从于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但二者的变化曲线却是不同的(见图1)。

图1 高等教育的收益与成本

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当社会的收益B1低于社会付出的成本C1时,公共教育经费的支出就成为不经济的了。由于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并非所有的人都享有法定的上大学的权利。因此国家应该根据公共利益来决定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水平。也就是说,从公共高教投资的角度来看,某类专业的招生数到图1横坐标的S1点上时就够了。 此时的社会相对收益等于社会成本,再往前则社会收益低于成本。但是,由于此时的个人收益却是远远高于个人付出的成本,因此人们仍然要努力追求上大学机会,一直到图1横坐标上的S2点时才会停下来。 此时的个人收益等于个人付出成本,再往前则个人的收益低于个人付出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某类专业的大学招生数从S1扩展到S2,在一定的情况下是由于人们在个人的期望收益驱动下,追求高等教育机会的结果,为什么一定要国家用公共教育经费支付其全部成本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受益的各方面分担成本才是合理的。否则就意味着要让那些没有受益的社会成员去为受益的人付费。图1 中的阴影部分则表明应该由受高等教育者个人承担的那部分高等教育成本。这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应该收取一定学费的理论基础之一。

三、大学收费对社会公平的影响

为了理解大学收费对社会公平的影响,我们必须首先分析这一政策对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的影响。由于高等教育的生均成本是很高的,即每个大学生的培养费用是很昂贵的,在不收学费而国家财力又是有限的条件下,我们只能为很少的人提供上大学的机会。也就是说,很小的一部分能够上大学的社会成员要消耗掉相对较大的一部分公共教育资源;而没有上大学的社会成员则只能分享相对较少的公共教育资源,如图2中的曲线D1所示。

D1为高等教育不收费时公共教育资源在全社会的分布曲线

D2为高等教育收取部分学费时公共教育资源在全社会的分布曲线

图2 公共教育资源在全社会的分布

而当我们实行了高等教育部分收费的政策以后,也就是说,每个大学生的培养费的一部分由学生自己或其家庭来承担。这样每个大学生所消耗的公共教育资源就相对少一些,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一定的高教投资就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上大学的机会。由于每个受高等教育的人所占有的高教资源相对少了一些,而上大学的人相对多了一些,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分布状况也就趋向比较公平一些, 如图2中的曲线D2所示。这是由大学收费政策所导致的公共教育资源在全社会配置的结构性变化,是一种趋向于结构性公平的变化,也就是说,对全社会来说,这样才是更公平的。

显而易见,大学收取一定的学费,可以使高等教育经费供给的总量有所增加,因此也就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上大学的机会,从而使受高等教育的社会群体扩大。从长远观点看,这将会导致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结构发生变化。在比较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由于拥有较多的人力资本,因而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统计分析结果证明了这一趋势在我国正在逐步形成。当我们通过大学收费的成本补偿政策,使得更多的人能够上大学,导致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在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大大增加,从而使其竞争优势相对减少,相对的收入水平就会降低。如图3所示, 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力供给数量的曲线从S1移到S2,而其相对收入水平则从P1降到P2 (见图3)。另一方面,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社会群体缩小了,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也相对减少了,从而使其竞争优势得到相对加强,相对的收入水平也就会相应提高。如图4 所示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劳动力供给数量的曲线从S1移到S2,其收入水平也相应地从P1上升到P2 的位置(见图4)。这是实行高等教育收一部分学费的政策可以促进社会公平的另一方面。

不论是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在全体社会成员中的配置结构的公平性,还是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结构的公平性,都是从长远的宏观的角度考察大学收费于社会公平的问题的。然而当从现实的微观的角度来考察问题时,我们就不能不承认,大学收费对那些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的确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负担。这一政策使家庭收入水平不同的学生在进行是否上大学的决策时,处于某种程度的不平等的地位,从而影响受高等教育机会分配的公平性。为了避免使低收入家庭的青年因交不起学费而对大学校门望而却步,在实行大学收费改革同时,一定要制定必要的配套政策,例如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学费减免政策,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学生贷款等制度,切实保证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入学机会,从而使得大学收费改革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其不利于社会公平的消极方面得到应有的抑制,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的进步,推动文化教育和经济的发展。

图3

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力的工资水平变化趋势示意图

图4 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 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劳动力的工资水平变化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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