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信修身立德
文/王霞
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讲过一个小故事:朝廷命官刘廷式本为农家子。邻居家老翁很贫穷,有一女儿与刘廷式约为婚姻。后离别多年,刘廷式读书考中进士科,回乡里寻访邻家老人,而老人已去世,其女儿也因病而双目失明,家中极为困苦饥贫。刘廷式托人到邻家重申以前的婚约,而女子的家人以女子有疾病推辞,且以为靠佣耕为生的人家,不敢与士大夫通婚姻。刘廷式坚持不退婚,他认为先前与老人有约定,怎么能因为老人去世、女儿有疾病就违背婚约呢?最终刘廷式还是与盲女成了婚。婚后夫妻关系极为和睦,生了几个孩子。后来刘廷式曾因过错而小有贬谪,监司本欲罢其官,因赞赏他的美德行事,遂宽免了他。后来刘廷式管理江州太平宫而妻子去世,他哭得很哀伤。苏轼极为欣赏他的行义,曾专门撰文给以表彰。苏轼所赞赏的,当是刘廷式重情义、守诚信的品行。
千百年来,诚信被中华民族视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形成了具有丰富内涵的诚信观。传统文化中,“信”属于“仁”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也是儒家传统伦理之一。“信”对国家、对个人都极为重要。《左传》中说,“信,国之宝也”。的确,信用是国家的重宝。
春秋战国时,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在都城南门外,立木为信,取得了变法的成功。也是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周幽王为博取宠妃褒姒的红颜一笑,导演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闹剧。一个“立木取信”,用一诺千金强大了一个国家;一个帝王无信,游戏政令,结果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孔子对“信”也非常重视。在《论语》中,“信”出现了几十次,涉及了做人、交友、社会、取人、治国诸方面的伦理范畴。他认为信是人立身处世的基点。“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这里,“信”的含义有两层:一是信任,取得别人的信任,二是对人要讲信用。我们生活在社会群体中,与人相处,得到别人的信任十分重要。信任又是相互的,要得到别人的信任,首先就要自己讲信用,许多历史事件也证明了孔子的这个关于“信”的言论观点。自孔子以后,儒家思想在“信”之上又有发展,把信与诚相连,称为“诚信”。《孟子·离娄上》说:“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孟子从天道诚信来进一步说明人必须诚信的道理。诚,是“实”,就是真实、实在,没有虚假。天道,是自然之道。自然万物的繁衍生息,都是真实、实在的,没有丝毫虚妄,人也应该如此:诚实可信,不讲假话,不欺骗,不作弊。天无信,四时失序;人无信,行止不立。人若志诚守信,乃立身成名之本。《礼记·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真诚实意就是不自欺。宋代哲学家陆九渊也说:“慎独即不自欺。”即使在闲居独处时,自己的行为仍要谨慎不苟且,不可以自欺。戒欺是诚信的重要准则之一。诚信是君子之本,是中华民族固有的精神财富。在中国特有的文化瑰宝——成语中,就有不少与诚信有关的词句,如:“一言九鼎”“一诺千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在古代,九鼎、千金是权力与财富的象征,古人把信守“一言”“一诺”与此二者相提并论,可见我们民族对诚信的重视。除此,还有很多的民间俗语也都说出了诚信的重要,比如“人无信不立”“火心要空,人心要实”……都在告诫人们,在任何情况下,诚信都不可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