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聋儿语言思维康复的理论根据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思维论文,理论论文,语言论文,聋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聋儿康复工作在我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聋儿的语言思维康复问题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本文拟就聋儿语言思维康复问题谈点看法。
一、人脑——思维——语言
人的语言器官包括听觉器官、发音器官和大脑。这三者中,大脑是最重要的。人的大脑分左右两个半球。左半球的一定部位掌管语言和抽象思维,右半球的一定部位掌管与语言无关的感性直观思维。〔1〕通过对大脑的解剖发现,左右两半球并不完全对称。左半球掌管语言的部位比右半球要大,新生儿的情况也是如此。大脑两个半球的这种分工是人类特有的。人类以外的动物掌握不了人类的语言,这和它们的大脑两半球缺乏分工可能有着直接的关系。对人类来说,两个半球的分工也不是从一出生就已经有了的,而是随着幼儿学说话的过程逐步完成的。这一分工过程在心理语言学上称为大脑的侧化。大脑的侧化一般发生在2岁到5岁之间,过了这段时期,左半球的言语功能仍继续发展,右半球还保留了一定程度的可能性。这时,如果左半球由于某种原因出现障碍,右半球还能代行部分语言职能,但一过了青春期,由于左半球障碍而引起的言语障碍就很难得到恢复。大脑侧化的期限就是儿童掌握语言的期限,这个期限心理语言学称为儿童习得语言的临界期。聋儿正是在这个临界期由于耳聋失去了语言环境,大脑的侧化过程没有能够象正常儿童那样顺利、如期完成。这样反映在语言上,就会形成言语障碍,反映在思维上,就会出现停止不前、甚至僵化、退化的情况。所以,要想让聋儿回到正常人当中,首先或者重点要解决的就是他们的语言、思维康复的问题。与之相比,听力补偿、语言训练等都是手段。
我们再来看看大脑与思维的关系。思维是人所特有的高级意识和意识活动,它是人的大脑的特殊的复杂的机能。这种机能是在人所特有的生活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思维具有极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思维的这种抽象性和概括性始终是离不开语言的,如果没有语言,就不可能有思维和思维活动。著名的生理学家、辩证唯物主义高级神经活动学说的奠基者巴甫洛夫提出的第二信号系统学说,科学而形象地证明了语言是思维的负荷者这一命题。他依据刺激高级神经活动的刺激物性质的不同,把高级神经活动分为两个系统: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由实物所引起的高级神经活动是第一信号系统,由语言文学所引起的高级神经活动是第二信号系统。第一信号系统是动物和人所共有的,第二信号系统是人所独有的。第二信号系统的反射同第一信号系统的反射有着质的差别:前者是用概括了的词形成思维,后者是用具体的实物以形成综合分析的能力,即一种纯粹的动物式的意识。人对外界具体对象有所反射之外,还可以用它的代理者——词语反映代替它们。所谓“谈虎色变”就说明了“词”是形成第二信号系统的刺激物。巴甫洛夫在高级神经活动学说中,对于语言在思维产生和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作了精辟的说明:“人是具有高级思维的动物”,“语言是第二信号系统得以形成的工具”,最后他说:“人是词的动物”。可见,人的第二信号系统的活动是同人脑皮质言语机能密切联系着的。人脑特有的皮质言语区是人独有的第二信号系统活动的生理基础。如果人的皮质言语区受到损伤或者抑制,就会出现言语功能障碍,第二信号系统的活动就不可能进行了。聋儿正是由于语言中枢中的言语听觉中枢受到了损害,〔2〕所以他们的第二信号系统活动就受到了抑制。
既然思维是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进行概括反映的,那么,这种反映是如何进行的呢?那就是通过语言的可切分性和可标志性来实现的。本来意义的语言是指有声语言。语言是一种声音,这个物质特性对语言来说十分重要。声音是一种在时间中可以延续的振动波,而语音是人可以控制的声音。这种控制,不仅表现在可以发生不同的声音来,还表现在它是可以按需要分切的。这样就有了分切为各种音节的可能。而这种可以分切的特性,又给它可以作为各种标志提供了可能。这种可以作为事物标志的特性,叫做可标志性,这使它成为一种很好的传达信息的代码。人们正是利用语音的这种特性,把它用各种方式分切成许多片断,分割成大小(长短)不同的单位。不仅利用元音、辅音的对立,还可以按照语音的长短、强弱、软硬、高低、宽窄、松紧等等的对立分隔开。这种分隔的可能性从理论上讲是无限的。这种分隔出的语音片断又可以按不同情况组合起来,这种组合的可能性也是广阔的。这样,这种具有可切分性和可标志性的语音音节,正好被利用来把人的意识分割成一个个的单位,终于使音节成为标记不同意义的符号。有了这样的物质作为符号,才使人的思维从一般意识中形成抽象。如果没有语音在这个过程中提供物质性符号,这个抽象过程就不能实现,也就无所谓思维了。思维活动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和在大脑神经中枢支配下的许多神经系统的协调活动分不开,至少和发音器官、听觉器官的活动是不可分的。不同的音节符号帮助分隔了不同的意识(思维),“钢笔”和“墨水”终于在人的思维中区别开来了,而这种区别是依靠gāng bǐ和mo shuǐ的不同音节来实现的。
二、聋儿言语器官的基本特征
1.听觉器官:最明显的特征是由于听力残疾而产生的失聪,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听不到或听不清外界的声音,无法或基本上无法辨识自己发音的正误,丧失或基本上丧失接受语言环境的能力,并由此而导致失语。
2.发音器官:由听觉器官失聪而导致失语(语后聋为特殊情况),最明显的表现是:呼吸短促,不会运用呼吸说话、字喘气、词喘气,一句话要换几口气;肺活量减弱;声带萎缩,喉头紧张、粗尖突出,表现为说话时无高低抑扬顿挫,假声、怪声等;舌头硬化,表现为发音时总象有东西含在口中,发音部位不准,发音方法不对等等。
3.大脑:大脑的侧化过程没有完成。由于失聪或失语,直接导致他们的思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以至于僵化、退化。聋儿的思维,基本上是建立在第一信号系统之上的思维,其思维的依托物是客观事物本身或客观事物表象。没有语言,当然就不可能有以语言为工具的抽象思维。尽管如此,他们也有比人以外的任何高等动物都发达的大脑,有除听觉以外的各种感觉器官的活动。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是生活在人类社会之中,他们能够凭借各种感觉器官来理解周围的世界,靠手势和表情也能进行一些交际。但他们的思维水平无论如何也不能够和掌握语言的正常人相提并论。
三、聋儿语言思维康复的对策
1.刺激——反应行为主义的原则是不够的,要充分发挥聋儿的主观能动性。刺激——反应论又叫机械主义的强化论,它是美国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Bloomfield)和心理学家斯金纳(Skinner)提出来的。它们认为人的语言是后天习得的,语言能力来自一系列的刺激——反应。经强化而形成的习惯。这种理论有可取的一面,它对刚刚回到有声世界的聋儿是有一定效果的,但这种理论的致命弱点是忽视了语言习得主体在学习语言中所表现出来的创造性。人类的意识不同于动物的意识,人的“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3〕聋儿的意识虽然和掌握了语言的正常人的意识有所区别,但他们一出世就生活在人类社会中,他们的大脑是不同于动物大脑的人脑,所以,他们的意识也同样具有极强的能动性,他们能够对自己在实践中获得的感性认识进行抽象和概括,从而深入到事物的一般本质。另外,他们的意识能够调解、控制自己的行动,从而使他们的行动带有一定的目的性。这种目的性是同人凭借语言实现的对事物的本质、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反映分不开的,只有借助于语言实现了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才使人的活动带有了目的性。活动的目的性是意识的重要表现。因此,在聋儿语训中,教师或者家长要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调动聋儿的主观能动性,切忌抛开聋儿的主观能动性去一味地进行“刺激——反应”。我们国内的“声音刺激说”就是这种理论的反映。教学上的直接表现是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声韵母教学。我们认为:对聋儿进行不载负任何意义内容的声音刺激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它不仅不会促进聋儿语言思维能力的发展,而且还会对其起到一定程度的扼制作用。
2.切忌手势语的干扰,让有声语言在聋儿的思维中占据统治地位。思维并不是一个孤立、自足的王国,它必须物化为各种形态,没有物质依托的纯粹的赤裸裸的思维是不存在的。思维的依托物无非有两种:一种是语言形态,一种是非语言形态。相应地思维也可以分为语言思维和非语言思维两种。对于掌握了语言的人来说,在他们身上并存着各种形式的高度发达的思维,它们经常地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彼此之间互相渗透,往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时而运用语言思维,时而运用已有语言参与的其他类型的思维,只是由于思维任务的不同而有所侧重罢了。在语言出现之前,思维只能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概括程度极其有限,至多靠视觉、动觉、感知等手段使思维现实化。而当语言出现之后,思维才会出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聋儿和正常儿童不一样,正常儿童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之中,就会自然地习得人类语言,而聋儿由于听力残疾,不会象正常儿童那样适时地掌握人类语言,这样,就势必对他们的语言思维形成遏制。不仅如此,他们的非语言思维还会继续向前发展。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非语言思维就会逐步发展以致于根深蒂固,那时想用语言思维取而代之已是不可能的了。另外,人在生理上和精神上(思维上)存在着极强的惰性,〔4〕这种惰性在聋儿身上的具体表现是:当聋儿的思维一旦用非语言依托物依托了之后,它就懒得再用语言去依托了,在客观上具有一种极强的抵触力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聋儿语训的起始阶段,就要尽量排除非语言依托物(手势语、体态语等)的干扰,决不让这种东西在聋儿的思维中占统治地位,否则,就会给聋儿语言思维康复带来各种各样的困难,以致于最终实现不了康复的目的。
3.围绕语言思维康复这个目标,要有的放矢地进行语言训练教学。a、语言教学:要用普通话的音节或音节组合去和客观事物、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对号,在词语和句子中学习语音并纠正聋儿的发音,切忌单纯教授普通话的声母、韵母和声调。b、语义教学:〔5〕让聋儿自觉地将语音和客观事物及其关系对号,在这种千万次的对号过程中,形成对客观事物及关系的概念,并用语音形式把这些概念在头脑中固定下来,切忌非语音形式和客观事物对号。c、词汇教学:实际是让聋儿在头脑中用语音形式固定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量的积累。因此,要引导聋儿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接触大量的客观事物,在和客观事物接触的过程中,积累聋儿的词汇量,切忌单纯地词语灌输。d、语法教学:帮助聋儿把他们已经掌握的、并用语音形式固定下来的客观事物概括、分类,在此基础上,引导聋儿认识这些客观事物的关系,从而掌握现代汉语的语法框架,切忌用杂乱无章的句子类型的堆积。
以上分类教学是从分析的角度提出的,实际上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教学中切不可孤立地运用某一条,要把这几条有分、有合、有所侧重地联系起来。
4.教学方法不拘一格。这里主要提出两点:a、实物、图片教学法;教学中要利用实物、图片、影像教具,这可给聋儿一个最直观的感觉,进而在聋儿头脑中形成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以形成正确的概念。因聋儿存在个体差异,各位家长、教师的教学情况又不尽相同,客观条件也不完全一样,所以在此不作具体说明。b、言语环境教学法:要给聋儿创造一个良好的言语环境,让聋儿在言语环境中直接感知言语交际过程。并在这种环境中教授、纠正聋儿的发音。封闭式的、聋儿影响聋儿式的教学是不可取的。要走向自然,走向社会,走回人类言语环境之中。
注释:
〔1〕1861年法国医生布洛卡发现的人脑布洛卡区和1874 年德国心理学家维尔尼克发现的人脑的维尔尼克区都证实了这个结论。
〔2〕笔者参撰,宋振华、刘伶所著的《语言理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年12月,第213页。
〔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4页。
〔4〕见冯志伟《现代语言学流派》,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7月,第135页。
〔5〕语义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语言意义,还涉及到语用意义。这里的意义主要是指语言意义里边的概念意义。概念意义是最基本的,在此基础上,可以引导聋儿掌握其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