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管理中的双重逻辑与两难困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困境论文,逻辑论文,社会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3)03-0116-05
中国社会网络化已经深入社会生活各种领域,不仅社会成员的交流沟通,而且官员执政和企业家经商,都已经在越来越大的规模上更加紧密地同网络交织在一起。这个常被称为虚拟社会的网络社会,却是一个实在的、真实的社会。因为社会的本质在于人及其群体的交往活动,只有进入实际的交往关系中,社会才是现实的社会,而网络社会是由实实在在的交往活动和交往关系建构起来的。①所以,网络社会是一种真实的社会形态,它指人们凭借互联网形成的交往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
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互联网对信息流通、社会交往甚至是政治参与具有了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网络社会也出现了种种问题和矛盾,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失范现象层出不穷。网络社会的重要性和网络社会问题的严峻性,使网络社会管理应运而生。借鉴郑杭生对社会管理概念的界定,本文认为网络社会管理是指为了维持网络社会秩序、化解网络社会矛盾,政府、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在网络社会领域开展的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②当然,网络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但政府是最重要的管理主体之一,本文即主要探讨政府开展的网络社会管理活动。
由于中国的互联网起步晚、发展快,中国网络社会管理在政策手段和制度体系上还不够成熟。对于中国网络社会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学术界已有所关注。比如,研究者发现,对于网络侵权、不良信息、网络犯罪等具体问题的治理,存在着屡禁不绝且愈演愈烈的情况;③而“绿坝”、实名制等具体的政策,其制定引起了诸多争议,其执行更面临不少难题;④整体的管理体系也存在模糊、混乱和矛盾的问题。⑤
不管是具体问题的治理,还是具体政策的争议,抑或是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都有着特殊而复杂的表现形式、现实根源和相应对策。本文不准备对其一一展开讨论,而是旨在探究这些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问题,是否存在着共同的深层原因?我们试着从网络社会管理的内在逻辑的角度进行解释,以求把纷繁复杂现象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中国网络社会管理中存在着“参与”和“管控”两种逻辑,这双重逻辑的并存及其结构性矛盾,导致了网络社会管理中的诸多两难困境,上述种种问题及许多其他相关现象均来源于这种深层矛盾和困境。
一、网络社会管理中的双重逻辑
结合现有关于网络社会管理的研究以及政府的具体政策、措施,我们发现在政府进行的网络社会管理中存在着两种相反但又并存的核心管理思路:一是对网络社会主动参与,积极利用,顺应和推动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进程,以此构建和发挥其对网络社会的影响力和协调能力,从而化解网络社会矛盾、维持网络社会秩序;二是对网络社会小心控制,严加管理,努力维护国家权力在网络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并据此应对网络社会中的问题和矛盾。我们称前者为“参与逻辑”,后者为“管控逻辑”。
1.“参与逻辑”
中国政府把发展互联网作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大机遇,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划互联网发展,推进社会信息化进程。自网络社会兴起以来,中国政府也一直在进行网络社会管理创新的尝试,以适应对这一全新社会领域的管理需要。在网络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政府如果想继续发挥决定性的影响力,只有跟上潮流,而绝不能固守传统的领地,等待被科技和社会发展所淘汰。⑥“跟上潮流”的方式就是政府主动参与到网络社会中来,在网络空间中提供服务、开展互动、发布并获取信息,以网络中其他社会主体容易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参与逻辑”下的政府只是重要的参与者之一,而不是凌驾于其他社会主体之上发号施令者,相反,政府要尊重其他社会主体的地位和诉求。
参与逻辑的最早体现是政府上网工程。早在1999年,中国就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了政府上网工程。之前的政府网站更大程度上是信息发布的平台,近些年更深入、互动性更强的“网络问政”开始兴起,政府机构或官员在网站就一些问题同网民进行讨论,听取民意,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吸纳网友关于解决问题的意见,从而拉近官民距离,实现民主决策。
政务微博是电子政府和网络问政在Web2.0时代的最新和最有力的一种表现形式。面对微博新媒体的兴起,政府机构和官员主动投身其中,可以说是“参与逻辑”的典型代表。微博场域具有更强的即时性、互动性和自由性,政务微博比一般的政府网站更加深入地参与了网络社会。首先,传统的官民沟通更多是单向的,是一种“我说你听”的模式,即使是政府网站也不例外。微博作为一种“多对多”的传播沟通手段,政务微博很大程度上为官民沟通从单向到双向、多向的转变创造了可能。其次,政务微博上的官民互动倾向于以民众为中心,官方微博必须放下身段寻找与网民的共同语言,“官话套话”不得不向“网言网语”让步。例如,外交部的官方微博“外交小灵通”就因发布“淘宝体”的招聘启事而受到热议。⑦类似的语言风格在政务微博上并不鲜见。第三,从间接互动到直接互动。不同于传统的第三方媒体采访并编写、用户通过相应的媒介渠道被动了解信息事件,也不同于行政体系中的其他信息发布形式,政务微博是越过第三方,实现政府和网民间的直接沟通。⑧
2.“管控逻辑”
管控是中国政府传统行政的逻辑,它是一种支配性和强制性管理,管控与意图的善恶可以无涉。管控具有一系列特殊内涵:(1)整个管理系统必须以管理者即政府为中心,它是社会的资源分配中心、信息发布中心、权威辐射中心,其他任何组织必须都环绕着政府运转,接受政府的管制、指导和分配。(2)管控要求按管理者的主观图景来安排社会活动和社会资源,以便通过这一过程把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纳入预定的框架体系,使社会呈现机械式的有序状态。(3)“便于管理”是此类管理的最高行动准则。整个管理系统无论是机构的设置,还是程序的安排,抑或是手段的选择,都是以“便于管理”为原则进行组织的,而不考虑管理对象的便利。(4)指令、命令、强制是政府实施管理最惯常使用的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历经多次政府机构调整,传统的行政逻辑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从根本层面观察,我国政府行政目前仍属于传统的以管控为本质特征的全能型政府行政范式。⑨
管控逻辑也延伸到了网络社会管理领域,并成为网络社会管理的内在逻辑之一。政府对互联网采取重监管轻权力的指导方针,我国现行的网络相关规范,大部分是政府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制定的,内容也都大多是对网络从业者或者网民课以义务,在法律责任部分强调的都是网络经营者或网民违反相关规定时应承担的责任。⑩比如,单单为了微博,新浪就组建了一个一百多人的监控团队,24小时负责信息安全和监控,确保能随时找到相关责任人;他们拥有几十种严密的监控手段,以此在信息安全方面做到预防和监控。也有些网站因实在不堪承受“安全监控”的负担而关闭了微博频道。(11)
网络实名制是近年来受到热议的一项政策。面对网络的匿名性导致的网络欺诈和网络犯罪,网络实名制被提上日程,但也因可能存在限制网络自由、泄露网络隐私等问题而产生激烈争论。但是,网络实名制却在争议中一步步付诸实践,网吧、网站、网游、BBS、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博客以及近期的微博相继尝试实行实名制。实名制确实有助于约束网络不法行为和维护网络社会秩序,但政府提出网络实名制的思路更多的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保护受众隐私的角度来考虑的。其实,在“非实名”的网络环境中,那些黑客、中伤他人者、谣言传播者也并非不能被查到,只是“实名制”简化了查的过程。换言之,网民们用自己的隐私安全和言论自由换取了管理者更低的管理成本。(12)
二、网络社会管理中的两难困境
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之间并不总是相互协调的,相反,二者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之处,即二者尽管存在目标上的共同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但它们在手段及原则上是相互排斥的。前者更强调互动中的回应和服务,以及手段的灵活而非强制;后者更强调自上而下的权力与服从,以及手段上的正式性和强制性。这两种逻辑的并存导致了网络社会管理的“角色紧张”,进而就可能会使得网络社会管理面临一种两难困境:两种手段和原则相互掣肘的状况,使得有些管理举措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些“管控逻辑”下产生的政策容易被质疑、变通,从而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一些体现“参与逻辑”的举措更是可能复归为传统的管理模式,以旧的管理思维应对全新的对象。这种两难困境影响了政策作用的发挥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也影响了对网络社会诸种具体问题的治理效果,最终影响了网络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网络社会秩序的维持。
例如,网络实名制通过控制手段来约束网民行为,旨在维护网络社会秩序,虽顶住压力推行,但引起的强烈反弹不得不让人对其执行效果充满忧虑。当年的QQ群管理员和博客实名制,其实只绑定一个电子邮箱即可,大量非实名免费邮箱的存在,使得这种实名制“名存实亡”。而2009年杭州就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但社会各界争议不断,当地多家网站称执行困难,真实身份无从可查。(13)再以之前的“绿坝”为例,2009年工信部曾出台一个文件,提出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上安装一个“绿坝”过滤软件,用于滤去计算机网络上的淫秽消极内容,以免其毒害青少年。这一政策出台时也有人争论是否限制了网络自由,还引起了人们对“绿坝”软件本身安全性、可靠性的质疑。后来这个政策没有继续推行,政策制定者陷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14)
而政务微博利用网络新媒体积极参与网络空间,以此进行网络社会管理创新,虽赢得一片喝彩,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局限。政务微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其“问政”功能在实践中沦为自己“说政”,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变成片面的舆论引导和控制,问题的根源在于许多地方依然在用旧的思维运营新的媒体,把政务微博简单地看做是舆论引导的工具。(15)不少政务微博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具有“选择性”特征,即公开安全的、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屏蔽关键的、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部分政务微博的开设动机并非“问政”,而在于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任务,或为建构自身的良好形象,这样的政务微博能发挥的作用必然非常有限。这很容易消解政务微博的应有价值,而重新回到传统的单向传播状态和媒体控制模式。目前,新浪、腾讯等运营商的微博均为“测试版”,也可折射管理部门的监管意图和观望态势。(16)
两种逻辑之间的矛盾性并存甚至是摇摆,还使得中国难以形成统一的网络管理规范体系。从1996年到2005年,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近50部,但目前为止尚没有完整的网络综合管理条例;互联网监管涉及包括中宣部、国新办、安全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在内的14个政府部门,但没有专门的网络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实行监督,各部门也没有实际的执法权力对网络群体性冲突甚至网络犯罪进行调查和干预。网络监管主体的广泛性及程序的模糊化造成资源的浪费和规范的混乱。(17)
网络社会管理中的双重逻辑也不利于民众对互联网的发展状况形成稳定的预期,使得网民有时对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状况盲目乐观,有时又觉得互联网中充满了行政控制和政治宣传,并对政府的举措一味怀疑和反对。这不利于形成理性的网络舆论和网络心态,很容易走向极端化和情绪化,只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关于互联网的政策,就很容易被公众认为是对互联网的限制和监管,哪怕事实证明只是潜意识的先入为主。(18)
其实,既要参与、推动,又要控制、约束,这在全球互联网管理领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以电子政府为例,各国政府和政治家既希望通过电子政府实现信息公开,促进官民沟通,以提高政府服务质量,转变政府职能;又旨在提高政府效率,增强行政控制力和国际竞争力。(19)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的并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为什么中国的网络社会管理会因此而陷入这种两难困境之中?其根源在于中国的国家与网络社会之间的关系状态。一方面,国家面临着网络社会崛起的挑战,这使得“参与逻辑”被视为大势所趋,并日益成为一种“强势话语”;另一方面,国家的传统权力无比强大,其信息权力与其他主体相比也占据优势,从而导致“管控逻辑”仍占据实际的主导地位。国家与网络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动态博弈关系,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关系格局,更为重要的是,二者之间还没有建立起良性的对话机制。这就使得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之间难以形成明确的定位和有效的衔接。
网络实名制给我们提供了观察国家与网络社会博弈的机会:如前所述,网络实名制在网络空间面临着诸多争议。IT商业信息网记者对网民随机采访的调查结果表明,约有80%以上的网民表示不赞同实名制。(20)尽管如此,有关部门还是可以扎实稳健地推进网络实名制的建设,可以看出国家力量的优势地位。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出台,宣告我国“微博实名制”的正式启动。不过,12月19日,有着中国黑客教父之称的Goodwell龚蔚发表了一篇微博指出互联网信任危机一触即发。其后的48小时,CSDN网站(国内知名IT程序员社区)600万用户的登录名与密码被公布在网络上,之后又流出天涯、新浪微博、人人网等网站的用户信息。“微博实名制”启动不久,中国互联网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密码泄露事件随即爆发,加剧了人们对实名制后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的担忧和争论,此事件被认为是网络社群中的黑客亚群体对实名制的不满和挑战。(21)
不同于“强国家—弱社会”与“弱国家—强社会”这两种静态的国家社会关系。当今中国的国家与网络社会关系呈现出动态的特征:“一个强大的国家”遭遇一个“正在变得强大的网络社会”。这种“双强”结构具有动态博弈的特点,并不存在明确的“国进网退”或“国退网进”,而是双方都在扩张,都在向对方渗透。不过,双方的博弈以“史上最大密码泄露事件”的形式展开,可以看出良性的对话机制的缺失。
三、结语与讨论
本文从宏观层面分析了中国网络社会管理中存在的双重逻辑和两难困境。“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之间的矛盾及因此产生的困境是认识当下中国网络社会管理的一条主线,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把不同领域的问题纳入到一个整体性的分析框架之中。
如果依循“参与逻辑”的路径,管理者就要通过对网络空间的积极参与来实现网络行为的导引和网络秩序的维护;相反,在“管控逻辑”的影响下,管理活动则更多体现为一种传统的监管和控制的管理模式,以更正式和更具强制性的方式应对网络社会问题。在中国的网络社会管理中,“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并存,但又缺乏明确的定位和有效的衔接。管理活动在这两种逻辑之间摇摆,并承受着二者固有的矛盾和紧张。这既使得“管控逻辑”面临执行困境,又使得“参与逻辑”容易蜕变成控制手段,也不利于形成统一的网络管理体系和理性的网络舆论形态,从而产生了网络社会管理领域中的种种问题和困境。
政府的网络社会管理活动,其实是国家和网络社会之间的一种互动。从本质上说,两种管理逻辑的并存与矛盾是国家和网络社会之间关系状态的体现。中国的现实社会处在转型之中,国家—网络社会之间的权力关系也处在转型与变动之中。国家和网络社会正处于一种动态博弈状态,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关系格局,这种动态博弈状态就决定了网络社会管理所面临的张力。而此张力之所以会演变为现实的两难困境,是因为国家和网络社会之间尚缺乏良性的沟通渠道和对话机制。
有不少学者认为中国目前的网络社会管理属于“网络监控”,而未来的方向应该是走向“网络治理”。这种单维的视角没有看到当下“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的并存,即所谓的“网络治理”已经作为核心逻辑之一在影响着中国的网络社会管理。所以,本文认为应该把“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之间的关系纳入分析的中心。网络社会管理未来的方向也不是用“参与逻辑”完全取代“管控逻辑”,因为对于网络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秩序的维持,两种管理逻辑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如何处理“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国家和网络社会之间建构制度化的对话机制,才是影响未来网络社会管理发展状况的关键。
为了走出网络社会管理的两难困境,应努力搭建“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之间的制度化衔接机制,为国家和网络社会提供一个规范化的对话平台,国家和网络社会都可以获得一种理性地表达意愿、发出声音的渠道。通过这样的网络社会管理实践,我们最终有可能提高网络管理政策的民意基础和执行效能,同时也提高网络社会及网民的协商对话能力,并逐步形成网络社会管理原则的明确界定,进而在此基础上建构更高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
当然,“参与逻辑”和“管控逻辑”之间的矛盾关系不可能解释网络社会管理中的所有问题和困境,也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影响因素。本文只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分析网络社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只是尝试性地从网络社会管理中的双重逻辑和两难困境这一个角度来建构一个核心的分析框架。而其他的因素(比如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关系、具体问题所具有的特定原因、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主体的作用等)并未进行讨论,笔者并不否认这些因素的重要性,而是本文在理论抽象过程中的取舍所致。
注释:
①刘少杰:《网络化时代的权力结构变迁》,《江淮论坛》2011年第5期。
②郑杭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研究与中国社会学使命》,《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4期。
③宋晓慧等:《互联网治理之困境与出路》,《科学与管理》2009年第4期。
④蔡德聪:《多角度看待网络实名制》,《学习时报》2012年2月6日第1版。
⑤陈潭、罗晓俊:《中国网络政治研究:进程与争鸣》,《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4期。
⑥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52页。
⑦人民网舆情观察室:《2011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2011年12月12日。
⑧葛逊:《政务微博≈鸡肋?》,《互联网天地》2012年第2期。
⑨徐邦友:《中国政府传统行政的逻辑》,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第7、19-20页。
⑩冯卓华:《从“绿坝”事件看互联网治理的制度反思》,《企业技术开发》2009年第12期。
(11)丁曦林:《微博江湖,我们怎样应对?》,《新闻记者》2011年第10期。
(12)黄冬、汪晓程:《“实名”是否能“治”——从文化角度浅析中国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东南传播》2010年第9期。
(13)裘立华、岳德亮:《杭州网络实名制遇冷:真实身份无规可查》,《京华时报》2()09年5月20日第19版。
(14)蔡德聪:《多角度看待网络实名制》,《学习时报》2012年2月6日第1版。
(15)王首程:《警惕政务微博“痴呆症”》,《人民论坛》2012年10期。
(16)张志安、贾佳:《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新闻记者》2011年第6期。
(17)陈潭、罗晓俊:《中国网络政治研究:进程与争鸣》,《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4期。
(18)冯卓华:《从“绿坝”事件看互联网治理的制度反思》,《企业技术开发》2009年第12期。
(19)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45页。
(20)原野:《网络实名制:谁来保护网民隐私?》,2010年3月22日.http://www.itxinwen.com/View/new/html/2010-03/2010-03-23-1086211.html。
(21)冯娟:《互联网生态的一场博弈——“微博实名制”与密码危机》,《东南传播》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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