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秋白对中国共产党早期军事指导理论的特殊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贡献论文,理论论文,瞿秋白论文,军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883-(2009)01-0011-07
2009年1月29日是瞿秋白诞辰110周年的日子。瞿秋白不仅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人,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最早重视武装斗争和创造革命军队的领导人之一。在领导中国革命和战争的实践中,他开始致力于将马列主义军事理论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斗争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对中国共产党早期军事指导理论进行了开拓性的思考和尝试。瞿秋白在军事指导理论方面的主张,比较集中地见之于《解放中国与武装平民》(1925年6月)、《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革命战争的意义和种种革命斗争的方式》(1926年4月)、《国民革命中之农民问题》(1926年8月)、《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1927年2月)、《上海二月二十二日暴动后之政策及工作计划意见书》(1927年2月)、《武装暴动的问题》(1927年12月)等数十篇文章、论著和报告中,主要发表于1925-1927年,也就是中国共产党“开始懂得武装斗争的重要性”①的阶段。他关于中国社会阶级状况的分析,关于革命战争、武装斗争、游击战争、革命军队建设、工农武装割据、农民在中国革命战争中的作用和革命根据地建设等方面的论述,对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军事指导理论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是党推动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中国化的先驱。
一、主张以武装暴动和革命战争为“主要的斗争方式”
在旧中国,以什么方式进行革命,是走议会式的和平道路还是走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一直是困惑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的主要问题,也是争论最大的问题。在实际斗争中,瞿秋白是中国共产党内较早开始探索武装斗争方式的领导人之一。早在1923年,他就提出,中国革命的发展,既需要流血的武装斗争,又需要和平的群众运动,两者应该结合起来,同时发展。他说:“拥护平民自由的武装革命与团结平民奋斗的群众运动,应当同时并进相互为用。”②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他在总结五卅运动斗争的经验和教训时,指出:“必须人民的武装和革命军队”,“用革命的手段”,“从抗税抗货的运动,一直到武装暴动和革命战争”,“才能保证反对帝国主义运动的最后胜利”③。1926年3月军阀段祺瑞在北京制造“三一八”惨案,使瞿秋白对武装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他说,北京的屠杀使革命力量“日益团结集中扩大,并且迅速地武装起来,革命的政纲和策略——农民工人军事等各方面,都更加深切而明显出来”;北京的屠杀“更紧切的逼得民众不得不力求武装——军队和工农军——准备直接革命”④。
1926年春,为了准备进行北伐战争,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特别会议,瞿秋白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确定当时党的主要任务是从各方面准备北伐,以革命战争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统治。但是,陈独秀对北伐采取消极态度,说北伐只是防御性战争,并把它说成是国民党的事,共产党只能站在“在野党”的地位。同时,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北洋军阀,则在策划武力镇压革命的同时,施放种种“和平”烟幕,搞政治欺骗。针对这种情况,瞿秋白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武装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革命战争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方式”这一重要论断。指出:“现时革命运动的中心问题,已经是实行准备革命战争、求于最短期间推翻中国现在的统治,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政治统治军阀制度。”⑤他说:“中国革命的过去经验和现时形势,正从示威抵制的斗争之中,要再造成总罢业的革命高潮,各方面准备武装暴动,以实行革命战争。”⑥瞿秋白认为,在国民革命中,战争是主要形式,其他形式以辅助之,“我们以为现在有详细讨论革命斗争的方式之必要,我们应当指出各种方式的必要和应用”,但“革命战争是主要的方式”。“革命的发生、发展和胜利,大致总是从消极的反抗运动逐渐发展,逐渐普遍于一般民众,一直到革命中领导阶级的政治势力形成而巩固地领导民众实行积极的反抗,推翻旧统治。这种发展过程里,革命斗争的方式自然适应之而增加递变进步。”⑦瞿秋白认为,中国革命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大致有:示威、抵制、总同盟罢工、武装暴动、革命战争”,⑧等等,“我们应当指出各种方式的必要和应用,尤其在这一时期,革命战争是主要的方式,其他方式都应当应用,直接的或间接的做革命战争的准备”⑨,它们的作用是“激发民众的革命情绪”,“训练民众的革命行动”,“锻炼自己的力量”,“扩大自己的组织”,“巩固革命的战线”,“争得革命的势力”。他提醒全党同志对此要保持警惕,充分认识到“我们对于革命战争的不可避免,应当因此而更加积极准备,以免政治上宣传上战略上的临时疏忽,弄得失败而延长中国革命的难产。”⑩
瞿秋白在分析了中国当时的国情后认为,半殖民地的“特殊政治和经济状况”,使中国“经济落后,交通阻梗”,“城市里大半有帝国主义和军阀驻军”,军阀部队“异常之多”,“而且大半间接受帝国主义的指挥”。在这些武装的反革命面前,“非以生死相持不为功”,“中国之解放必在于一战”,那种“希望和平交涉即能雪耻者非愚即妄”(11)。因此,“中国的革命方式,融合国民革命与社会革命,由劳农之民权独裁制直达社会主义独裁制的新方式,将要是世界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的群众革命创制,可以成为世界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革命之范式(就是革命战争的军事行动之特殊方法,也是殖民地农民革命的特征)……”(12)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认为,“武装平民的工作急须进行”,但如果单依靠“草创的民间武力”,也不能赢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必须有规模扩大的武装暴动——革命的正式军队之革命战争”(13),才能与强大的敌人抗衡,取得革命的成功。瞿秋白既反对了那种贬低和排斥革命战争的错误论调,也否定了那种把革命战争当作“唯一方式”的主张,正确地阐明了革命战争同其他斗争形式的辩证关系。瞿秋白的《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是中共党内最早专门论述武装斗争的文章,它不仅为即将进行的北伐战争做了舆论准备,而且为后来探索中国革命道路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二、提出革命战争要坚持党的领导,“如果没有革命党的指导,始终难以战胜”
领导权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在早期革命斗争中一直争论的问题,随着斗争经验的不断丰富和教训的增加而逐渐统一起来。这其中瞿秋白的作用不可低估。
比较早地提出并且始终坚持中国民主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来领导。瞿秋白较早地认识到了领导权的重要性。他指出:“中国平民必需在革命政党指导之下,积极从各方面下手,去建立国民革命伟大的联合战线,实行总解决的革命战争——国民政府的北伐。”“中国民间的武装暴动,如果没有革命军队的援助和革命党的指导,始终难以战胜。”(14)他认为,争夺革命领导权是中国革命的核心问题。通过对蒋介石借中山舰事件夺取政权、党权和军权的严峻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观察,瞿秋白认为,无产阶级正需要在革命战争的过程中,实行其力争革命领袖权之斗争。针对陈独秀放弃中国共产党在北伐战争中领导权的右倾思想,瞿秋白指出革命党应当把领导北伐战争当作“现时主要的革命责任”。后来他又要求党加强对革命战争“统一的政治指导,不动摇的政治指导,万分的紧张工作,施行政治的纪律”(15),以保障革命战争的胜利。
要把领导权从领导群众运动扩展到对政权和对军队的领导。必须争得军队的领导权是瞿秋白的一贯主张。1927年2月,当北伐战争胜利发展之时,他针对革命统一战线内部资产阶级通过篡夺军权进而窃取政权的严重情况,针对陈独秀的妥协投降错误,提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争夺军队领导权的问题。他说:“军队是民族资产阶级手中最有力的工具,劳农平民决不能放任他永久的握住这些武力;劳农平民应当取得这些武力,然后才能真正建立革命的独裁制。”他指出,无产阶级在革命战争中必须“力求取得革命军队的领袖权”(16)。果然不久,蒋介石即于1927年4月12日,公开背叛革命。其间,瞿秋白写了《论中国革命中之三大问题》一文,针对革命面临的危险,进一步强调无产阶级争夺军事领导权的重要性和党的领导的作用。他说,以前无产阶级领导权“仅仅指群众运动中的领导权,至于政权与军队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以外的,现在这个无产阶级领导权初创的形式已经不够了”,党组织“应当指导革命中的武力,应使军队中的指挥成分继续由真正忠于革命的成分来代替和补充,使军队本身直接关顾劳动群众的利益”(17)。瞿秋白的这些正确主张,为后来党正式做出独立领导和开展武装斗争,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决策奠定了军事指导理论基础。当然,在国共合作的大革命时期,瞿秋白并没有明确地提出中国共产党应当建立和发展自己独立领导和指挥的革命军队,但大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使他对领导权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
三、阐明“必须有平民之武装”,必须组成以“工农为主体”的“革命军队”
民主革命需要建立一支革命的武装力量,“必须有平民之武装”。瞿秋白曾多次强调中国民主革命需要建立一支革命的武装力量,“必须有平民之武装”。“武装平民”是瞿秋白的一贯思想,1925年他在参加领导五卅运动中深切感到,斗争所以至今不能取得胜利,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真正人民的武力”。因此,他提出要“武装平民,成立全国统一国民革命军”(18)。军阀等战争“愈益证明必需武装平民并利用军阀内争而进展革命运动,使战争变成达到较和平较自由的境域之手段,以为总解决的革命战争之战略上的准备”(19)。他在自己主编的《热血日报》第17期上表达了自己对武装群众的看法。他指出,要解放中国,就得把群众武装起来,“舍一战别无他道”。他认为,“农工商学之团体,应亟起而组织武力,宣传士兵,反抗军阀,诛内奸,整军旅,合农工商学之民团与真正爱国之军队,然后有平民之武力,以为外交之后盾。夫有平民之军队,而后有平民之政权,然后可以雪耻,可以立国,可以求得我四万万人梦想中之自由与独立”。后来,他又具体阐明了如何“武装平民”。在城市就是组织“工会的秘密武装”,“工人自己的武装”,而这种“常备组织”是为了“保护各城市中革命的胜利”,直隶于革命的“市政府”。在乡村就是组织“农民协会的武装”,“要使武力转移于真正革命的平民方面”(20)。“武装农民,组织农民自卫军,使他有自己的武装保护他自己的利益”(21)。
“革命军队既有这样的必要,同时也有充分的可能。”瞿秋白强调正式军队的重要性,强调中国国民革命里极端需要革命的正式军队。他指出:进行革命战争仅仅有民间武装是不行的。中国的军阀部队,在各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下“完全以对内作战为目的”,所以“在中国国民革命之中,单是市民工人农民的武装暴动便难以战胜”。他反复强调,一定要有正式的革命军队,“武装平民的工作急需进行……但是草创的民间武力,既然只能在内地得到局部的胜利,城市里又无持久之可能,所以在中国条件下必须有规模扩大的武装暴动——革命的正式军队之革命战争。”“我们设想平民巷战在某一城市胜利之后,如果革命军队不能和它很快的携手,即使中国军队、警察、商团等能够中立,那时对外的战争也很不容易抗御帝国主义,因此,中国国民革命里极端需要革命的正式军队。”(22)“军事上以正式的革命军队为主体,从事于革命的作战”(23)。瞿秋白认为,在革命军队的组成上,必须以工农为主体。他说,“革命军队既有这样的必要,同时也有充分的可能。一则,中国失业的农民、工人、小商、智识阶级因帝国主义的侵略而充满全国,可以编制他们入正式的军队而加以革命的训练”,“只有这种革命军能做革命战争的主体”,而从军阀部队中分化出来的军队“只能做军事上别动队的策应,决非主体”。“造成革命军队的必要,我们应当真切的认识;而造成革命军队的可能,我们应当尽量的应用……”(24)。
注意对反动武装的分化瓦解工作,争取它们的下层兵士,作为“平民武装的一部分成员”。瞿秋白主张对城市里的保卫团,要使其“受充分的革命宣传,准备着他们内部的种种必要线索”,对农村的“团防民团”,“使受特殊的革命宣传,运动着他们内部的种种可能成份”,“总之,要使武力转移于真正革命的平民方面”(25)实行“兵民联合杀军阀”。
四、阐述了中国革命必须有其“独特的方式”和“特殊的斗争策略”——发展农村的游击战争
“一种特殊的斗争策略,便是游击战争”。瞿秋白是中国共产党内最早使用“游击战”一词的人。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由瞿秋白根据共产国际代表罗明纳兹意见起草的)中首次出现了“游击战争”的术语,并解释为“不去占领县城或巨大的地域,长久的时期,不去费力建立大规模的军队等等,而以人数虽少却是团结巩固的暴动军,经常不断的袭击政府军队或地主的武装”,“实行游击式的战斗——解除敌人的武装,组织工农革命军;这种暴动在一定范围的区域内得胜而有固守的规划之可能,便应当建立苏维埃(农民代表会议)……”瞿秋白认为,游击战就是“用分散细小的队伍,使敌人防不胜防出其不意的去袭击”,而非正式的战争(26)。对于“游击战争”,瞿秋白已开始将俄国十月革命起义的经验与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了,找出了列宁所说的理论根据,认为“游击战争不过是这个总暴动中袭击敌人的武装斗争之一方面”。当然,瞿秋白这时仍强调“使暴动的城市能成为自发的农民暴动的中心及指导者”。由此可见,“游击战争”在中共党内最初出现是在“小暴动”条件下采取灵活机动的武装斗争形式(在城市中则是巷战),在战斗中建立军队,建立乡村苏维埃政权。随后一旦时机成熟,由这样零星散乱的农民“游击战”汇成农民总暴动,在较大范围内夺取政权。第一次大革命的失败、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的失败,都引起了瞿秋白的思考。在总结经验时,瞿秋白注意到一个严酷的事实:“没有能在广州市内暴动期间,立刻发动几十万市郊农民的暴动”,而偏远乡村则出现了“农民割据”的局面,建立起苏维埃政权。他不得不承认,“……游击的武装斗争,大致都有进于所谓‘农民割据’的趋势。再则,叶、贺残部与农民混合,在海陆丰,在湘粤边境(朱德部);在武汉时期湖南的工人自卫队(安源)及农民自卫队(毛泽东)在秋收暴动失败之后,蔓延于湘赣边境。”他在初步总结了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游击战争的经验后,认为:“中国的统治政权,现在已经由旧军阀买办阶级手中,大部分转移到新军阀豪绅资产阶级。豪绅资产阶级在各地都经过国民党而取得政权,力求巩固其统治及其剥削制度,引起工农不断的反抗。”(27)而在这些反抗斗争中,农村“此起彼落”的游击战争“有极可注意的特点”。“中国革命在斗争方式与发展形式方面,有极可注意的特点”。这一特点就是“中国豪绅资产阶级因为资本主义发展的落后,不能成为一个整个儿阶级势力,他们内部分裂冲突,而没有组织成全国家中央集权政府的能力。因此,革命不能有夺取‘首都’,一击而中的发展形势”。而会出现散乱各地的农民武装斗争,创造出一种特殊的斗争策略,这就是游击战争。瞿秋白指出,各省农村“此起彼落”的农民暴动,将“自然创造出一种特殊的斗争策略,便是游击战争”(28)。瞿秋白认为采取游击战争的意义在于:当暴动初起,革命方面的武力还很少的时候,对于装备精良的敌人——反革命的大队人马,不用显然力不相敌的武装、很不完善的甚至于徒手的群众大队,去硬冲硬打。
游击战只有在“发动极广大的群众斗争之中,才能成为有力的武装行动”。瞿秋白认为,游击战只有在“发动极广大的群众斗争之中,才能成为有力的武装行动”:一是游击战争应当是群众斗争发动出来的。“革命的无产阶级政党,应当引导农民进一步的做有组织的自觉的暴动:从吃大户,抗租,抗税等的群众斗争进展起来,群众感觉武装斗争的必要,自然游击战争便要同时发生,自然群众之中要求有游击战争的组织——有集中指挥的武装部队成立。”“游击战争只有在这种发动极广大的群众斗争之中,才能成为有力的武装行动;农村的游击战争是不能和农民群众斗争的发动相离的。农村中群众斗争的发动,同时也不能转入武装斗争而不从事于游击战争。”二是游击战争至少应当是发动群众斗争。瞿秋白认为,开展农村游击战争,必须与夺取政权和土地革命相结合。“工农的武装暴动并不单是‘杀人放火’;工农武装暴动是工农群众的斗争,是要积极建立工农的政权之斗争。”所以,即使是少数的武装革命党人或农民先动手袭击敌人武装,也应当发动群众斗争。单纯的武装队的游击与群众斗争不相混一的斗争,必然是军事投机主义。即使客观上有万不得已而从武装队的游击开始暴动的事实,这种暴动也必须立即发动群众起来。“农民暴动的意义,是要用群众之中生长出来的武力,推翻统治者阶级,而使群众自己取得政权、取得土地,达到自己的要求。”“要树立革命的群众的势力,便必须发动群众自觉的斗争,使他们得到政权和土地。”三是游击战争必须进于革命地域之建立。瞿秋白认为,农村的武装斗争“决不能停滞在游击战争的这一阶段上”,必须“进取而又进取”,并列举了海陆丰农民暴动发展的实例。“树立创造革命地域的目标”,各省各区的农民暴动应“各自推翻当地的反动政权;而使革命势力汇合起来,创造尽可能的大范围内工农政权胜利的局面。”(29)他肯定了在海陆丰建立根据地的做法,认为游击战争必须和农民的群众斗争结合起来,“发动群众自觉的斗争”,使群众自己起来“取得土地”,“进一步而创立革命的地域”。
五、提出建立革命政权和农村根据地的正确主张
必须建立革命政权。瞿秋白认为,只有以革命战争为手段,建立“真正民权的独立国的政府”,“真正的和平”“才有达到的希望”。“革命战争的胜利,先行扫灭帝国主义的种种爪牙,打倒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军阀制度,召集国民会议,而建立真正民权的独立国的政府”(30)。他提出在农村组织农民自卫军,实现“耕地农有”,“政权归农民”,“严厉的无情镇压一切买办地主阶级之反革命运动,剥夺其政权”(31)。1927年2月,瞿秋白认为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一方面重要在夺取武装,别方面的目的在于建立政权”,所以应以“一切政权归市民代表大会”作为“总口号”(32)。
注意“革命地域的建立与扩大”,注意“积极建立工农的政权”。瞿秋白早期是坚持用“城市中心论”指导中国革命的,但同时也提出要在敌人统治力量薄弱的地区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以配合中心城市的武装暴动。他在1927年12月10日写的《武装暴动的问题》一文,虽然存在着“城市中心论”的错误,但同时提出了建立农村根据地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以建立和发展农村革命根据地为主要支撑点思想的重要贡献。瞿秋白在分析中国革命斗争特点的基础上,比较明确地提出了通过游击战争“创造革命地域”的思想。此后,瞿秋白又多次阐述过这一思想,并对朱德、毛泽东领导的红军斗争倍加赞扬。当时瞿秋白已开始注意根据中国的国情来分析中国革命的特点,并已认识到中国革命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采取首都武装起义的形式来夺取全国的政权,而应有自己独特的发展形式,也就是说在中国应寻找武装夺取政权的新道路。瞿秋白在中国共产党人开拓革命新道路的历史上首先概括出“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他指出,在注意“革命地域的建立与扩大”的同时,还要注意“积极建立工农的政权”。各地农民暴动都必须了解游击战争的意义,明显树立“创造革命地域的目标”,“使革命势力汇合起来,创造尽可能的大范围内工农政权胜利的局面”(33)。当然,如果站在成熟的中国革命道路理论的高度来考察瞿秋白当时的军事思想,他仍未完全摆脱“城市中心论”的影响,还没有明确提出“农村包围城市”的思想,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是由毛泽东完成的,但在理论上的先行者非瞿秋白莫属。
瞿秋白主张建立农村根据地,源于他对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认识。1928年2月10日,瞿秋白写给共产国际的一份报告中,特意提出了中国革命现阶段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其中包括城市(工人)与乡村(农民)、两湖、广东等不同地域之间的不平衡。同时他已意识到产生不平衡问题的原因:“中国条件之下,实际上没有中央政府,经济生活是许多半独立性的区域,各区的豪绅资产阶级军阀的统治是受工农革命潮流的强弱,而异其动摇的程度……”(34)2月17日,瞿秋白向中共江西省委代表提出,“从赣西南发展到湖南是很重要的”,“赣西南是否以毛泽东为书记”。5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通告,指示红4军在湘赣边界以“军事实力发动广大的工农群众,实行土地革命,造成割据的局面向四周发展”。还指定以毛泽东为书记组成前委,在前委领导下组织以朱德为书记的红4军军委。这些都表明瞿秋白已敏感地意识到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产生边远地区游击战争、武装割据和建立苏维埃的特殊环境和条件。虽然这时瞿秋白还未摆脱“一省或几省夺取政权”的指导思想,但为毛泽东以后较为系统地提出中国革命新道路理论起到了开拓性探索的作用。
六、十分关注土地革命问题和农民问题
最早认识农民在革命运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瞿秋白早在1922年就提出“无产阶级革命没有农民的辅助,不能有尺寸功效”(35)的见解。之后,1923年6月,他在为中共三大起草的党纲草案中明确地写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提出,“农民当占中国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国民革命不得农民参与,也很难成功。”(瞿秋白原文是“不能成功”)大声疾呼,无产阶级要“唤醒农民,与之联合”(36)。至于“耕地农有”主张,瞿秋白原先就想写进中共三大党纲草案,后到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北京特别会议上才首先赞成此主张(37)。这次会议的决议提出党在北伐战争中的政纲,必须“以解决农民问题为主干”。1926年8月,瞿秋白在《国民革命中之农民问题》中阐述了“农民实为中国经济生命的主体”,以及“殖民地半殖民地上畸形的资产阶级”、买办地主阶级产生的原因。指出:“革命工作必定要解决农民问题,解决了农民的一切痛苦才能说是国民革命的成功。”“中国的农民痛苦最深,但他们的数目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实为中国经济生命的主体。”(38)在这些中国国情特点的前提下,瞿秋白提出解决当时“国民革命的重大问题”——农民问题的4项办法,包括“耕地农有”、“武装农民”、“农民参加政权”、严厉镇压买办地主阶级的反革命运动等等(39)。在贯彻执行共产国际决议的基础上,瞿秋白已经勾勒出“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农民政权”三者相结合的雏形。虽然这与大革命后瞿秋白提出类似三者结合有着实质性的区别(领导权),但是可以表明瞿秋白以后提出这些主张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在他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不断积累的现实斗争经验中必然形成的。1927年2月,瞿秋白在《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一文中,阐明了关于农民问题的两个重要观点:第一,农民是国民革命的基本力量。瞿秋白说:“只有中国农民(及兵士)是革命里最有力最伟大最主要的同盟军”,国民革命“不得农民参加,革命不能成功”(40)。第二,“中国革命中的中枢是农民革命”(41)。无产阶级所领导的“农民革命”,包括“耕地农有”、武装农民、建立农民政权等项互相联系的内容。这两个观点的意思是十分明白的,即无产阶级必须获得农民这个伟大的同盟军,才能推动国民革命的发展,促进无产阶级与农民等建立革命民权独裁制政府。
坚决支持农民运动。瞿秋白有了对农民问题的明确认识后,坚决支持农民运动。随着瞿秋白与陈独秀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对农民问题的重视,1926年11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共产国际代表举行联席会议,提出《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民政纲的草案》。瞿秋白还大力支持毛泽东发动农民运动。1926年5~9月,毛泽东在广州主办第6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期间曾主编《农民问题丛刊》,并作了题为《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的序言。瞿秋白看到此序言后,高度重视,立即吩咐中央宣传部的羊牧之依此文意见增添宣传内容。瞿秋白还将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交给中共中央在武汉办的长江书局出版,并作了序,指出:“中国革命家都要代表三万万九千万农民说话做事,到战线去奋斗,毛泽东不过开始罢了。中国的革命者个个都应当读一读毛泽东这本书。”(42)瞿秋白对农民问题的这些认识,实际上与毛泽东提出的“农民问题乃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的思想是一致的。1927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改组中央农委,由毛泽东、瞿秋白、阮啸仙、谭平山、陈独秀等10人组成。1928年7月,瞿秋白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和他为大会起草的决议案中,肯定了毛泽东在井冈山进行“工农武装割据”的革命经验,提出了发展工农红军,建立工农政权,实行土地革命,开展游击战争,扩大农民割据局面的理论,标志着瞿秋白军事思想的成熟。
瞿秋白在中国共产党早期军事指导理论方面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要贡献,尽管由于时代和历史的局限,曾出现缺点和错误。但是,其贡献是不容忘却的。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6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②瞿秋白:《中国之地方政治与封建制度》,《向导》第23期,1923年5月2日。
③瞿秋白:《五卅周年中的中国政局》,《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172、179、1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④瞿秋白:《北京屠杀与国民革命之前途》,《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38、41页。
⑤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0页。
⑥《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62~63页。
⑦《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0页。
⑧《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0页。
⑨《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1页。
⑩《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62页。
(11)瞿秋白:《解放中国与武装平民》,《热血日报》第17期。
(12)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00页。
(13)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9页。
(14)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61、59页。
(15)瞿秋白:《上海二月二十二日暴动后之政策及工作计划意见书》,《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67页。
(16)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24、473页。
(17)瞿秋白:《论中国革命中之三大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94页。
(18)《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3卷,3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19)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61页。
(20)参见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8、59页。
(21)瞿秋白:《国民革命中之农民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394页。
(22)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9~60页。
(23)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62页。
(24)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60、61页。
(25)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8页。
(26)瞿秋白:《武装暴动的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5卷,1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7)瞿秋白:《武装暴动的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5卷,156页。
(28)瞿秋白:《武装暴动的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5卷,157页。
(29)瞿秋白:《武装暴动的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5卷,157~161页。
(30)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武装斗争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62页。
(31)瞿秋白:《国民革命中之农民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394页。
(32)瞿秋白:《上海二月二十二日暴动后之政策及工作计划意见书》,《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65、562页。
(33)瞿秋白:《武装暴动的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5卷,160~161页。
(34)《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5卷,315页。
(35)瞿秋白:《新村》,《瞿秋白文集》(文学编),第1卷,241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36)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册,527、528页。
(37)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434~559页。
(38)瞿秋白:《国民革命中之农民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391、385页。
(39)参见:《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385、386、394页。
(40)瞿秋白:《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498页。
(41)《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12页。
(42)《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4卷,5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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