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实践观与实践活动的界限--与赵家祥教授商榷_理性与感性论文

马克思的实践观与实践活动的界限--与赵家祥教授商榷_理性与感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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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7)01-0016-05

赵家祥教授在《学习与探索》2005第二期发表文章《准确把握实践界限,克服泛实践论倾向》(以下简称赵文)认为,在我国学术理论界对实践观点的认识存在着泛实践论倾向[1]。“泛实践论”无限扩大实践的范围,把“精神活动”也当作实践活动。笔者认为赵文所指的精神活动是对思维活动的误解,精神活动就是人的头脑的活动,主要是指思维活动,从实践理解思维活动才符合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本质。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形式,都应该成为实践的力量。要说实践活动的界限,应该由实践概念的内涵来确定,实践概念的内涵就是唯物史观的理论本质,正是这一理论本质规定了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也给出了实践活动的界限。

1 赵文认为:“‘泛实践论’的实质就在于抹杀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和思想活动的原则区别,把人的认识活动和思想活动也算作实践活动,从而把人的一切活动都算作实践活动。”从这个论点出发,认为人的活动有物质的活动和意识的活动之分,并且引证了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认为马克思就是这样划分的。

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赵文的理解是:“实践是‘人的感性活动’这一定义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实践只是人的活动中的一种活动,而不是人的一切活动;第二,实践这种人的活动是感性的活动,即现实的、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不是现实的、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不能算是实践。”进而认为一切活动分为两类:“一类是认识活动和思想活动,一类是实践活动,即感性的物质活动。”笔者认为,这样理解是有问题的。

我们知道,在《提纲》的手稿中,马克思说的是“感性的人的活动”[2](P54),在恩格斯1888年发表时修改为“人的感性活动”[2](P58)。把两者对比来看就能清楚地发现一个共同的意思是针对旧唯物主义的问题而不是来界定实践概念的。这里是说,从前的唯物主义都没有从实践来理解人的感性活动,甚至还没有看到人的感性活动的存在。恩格斯明确地指向这一点。马克思的说法则可以理解为从人的整体性活动的感性性质出发,指出旧唯物主义没有把人的感性理解为人的活动,而人的活动都是感性的,这就在逻辑上包含了思维活动的存在。《提纲》第二条就说到人的思维活动。对《提纲》的第二条的理解我们长期以来都存在着一个误区,即把思维这个动名词(在英语中译为thinking就更明确)理解为名词,从而就把思维和理论、思维活动和“理论活动”等同起来。其实它们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思维是人的活动,可以从实践去理解,理论是人的活动的表现。马克思在《提纲》的第二条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在这里,“思维”、“理论”、“实践”三个概念和它们的关系是很清楚的,即对思维活动应该从实践去理解,而且只有作为实践的思维活动才有真理性的问题。

在《提纲》第一条中,马克思说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人的能动性,与《提纲》的第二条联系起来看就可以理解,唯心主义犯了两重错误,一个是把思维活动当作精神活动,也就是说把精神当作能动的,而实际上是思维活动的能动性;一个是正因为他们不承认思维活动,所以就不存在从实践去理解的问题。马克思不是从理论上而是从实践上批判唯心主义,所以,唯心主义的根本问题不在于理论的荒谬性,而是思维活动的孤立存在状态所造成的理论荒谬性。因此可以说,马克思在这里并不是把实践仅仅规定为感性活动,而是同样规定思维活动。

把“感性的人的活动”仅仅理解为感性活动是误读了马克思。但是,在思维活动与感性活动的关系中却包含着唯物主义原则。马克思是把感性的人的活动统一于感性活动的,因为感性活动是人的外部活动,它是人与自然、人与对象的直接关系,是人的生命活动的直接确证;同时也把思维活动作为实践的整体中的一个方面而肯定,因为它是人的实践能动性的来源,是能够外化和物化的社会活动形式。

把实践活动划分为感性活动的实践和思维活动的实践是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方法,是揭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的实践唯物主义理论原则。马克思在说到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对立时说:“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2](P92)马克思用“物质实践”和“实践”这两个概念,这就包含了对实践活动的划分。但是物质实践并不是相对于精神实践,而是指生产精神产品的实践和生产物质产品的实践,生产精神产品的实践是指思维活动,生产物质产品的实践是指感性活动。

两种实践活动划分与马克思的劳动自然分工的论述是一致的。马克思说:“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2](P82)劳动分工是一个事实,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是从人的劳动中分化出来的。人的劳动的分工是人的类本质的必然性,人的劳动必须经过社会的整合才能成为人类活动。即使在共产主义原则的社会中,社会分工也是必要的,只不过人不再屈从于分工,而是通过自主地变换职业而体现人的自由自觉活动。马克思还用“感性劳动”的概念,以区别于“精神劳动”即头脑的劳动。所以,在任何时候两种实践活动的相对独立存在都是必然的,它们的存在及其派生的活动之间具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理论界限,在这个意义上说划分不同实践活动的界限是必要的。

至于赵文引证《〈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等有关论述,想说明马克思在许多地方都说过思想活动与实践活动不同,也同样是赵文的误读和误解。这些论述中实际只有两个意思,一是精神作用不等于实践作用。如“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批判的武器是指精神,而不是精神活动;二是精神存在不同于物质存在。

2 在区分了“两种活动”之后,赵文接着就界定实践活动。“一句话,只有能够直接使现实事物发生改变的活动,才能算是实践活动,不能直接引起现实事物改变的活动,都不能算是实践活动。”因此他认为,教育活动、艺术活动、科学实验都不能算作实践活动。这就是说,在社会生活中从事这些职业活动只是在进行认识活动或思想活动,这显然是说不通的。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知识生产的活动,如果说知识生产是“思想活动”、“认识活动”,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在职业活动中没有作为实践的人的生存本质?

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在于对实践活动的划分是错误的,首先,把实践活动仅仅看做改变外部对象的活动是不够的,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与传统哲学的实践概念的不同在于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对人的活动的规定和要求从一个方面来说是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的对象既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又是以人的活动本身作为对象。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的理解为革命的实践。”[2](P55)对人的活动的改变虽然要和对外部对象的改变相一致,但这不是说它们是同一个过程,不是说在改变外部对象的过程中人的活动就会自行的改变。从理论上说,它们如果能够作为同一过程,就等于说人类活动就没有分工的需要,意识活动就不能独立于感性活动而存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要求就在于人应该自觉地改变人的活动,历史过程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这个自然正是人的自觉活动即改变自己活动方式的过程,自然的意思是人的自然而不是物的自然。传统哲学的实践概念不是改变人的活动而是改变人的活动对象,因此,与传统实践概念相一致,从前的唯物主义都不可避免地“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就是指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他们的活动主要是思维活动。这就说明从前的唯物主义由于只是把实践理解为改变外部对象的活动,所以他们所说的实践的结果仍不过是市民社会,即“思维劳动”只是“在自身中转动的并且在任何地方都不向现实看一看的”精神王国与只有感性实践的现实世界的分裂和对立的社会。

其次,从实践唯物主义对实践概念的理解出发,人的活动都可以而且应该成为人改变的对象,思维活动也是人的活动因而也应该作为改变的对象,也应该从实践去理解。感性活动和思维活动虽然存在的方式和特点不同,但是从它们的过程和结果来看都是客观存在,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分别存在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而从人的本质力量表现方式来说,它通过人的全部活动形式表现出来,而不能说有的活动表现人的本质力量,而有的活动不表现人的本质力量。马克思说:“对象如何对他来说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4](P86-87)思维活动有它特殊的对象,即实际存在的观念,感觉不能感知观念,思维不能操作物质,所以就要承认人的思维活动也是人肯定本质力量的相对独立的活动,也能够和应该从实践去理解。思维活动只有在实践的理解中才会发现感性实践中的问题,才能处于与感性实践面对共同现实的人的整体活动中。然而由于我们长期以来把马克思特指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思维活动存在方式当作人类社会普遍的存在方式,思维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去实现就被我们忽略了。因此对我们来说,思维活动是一个亟待实践理论开发的领域。正是由于我们缺乏对思维活动的实践研究,思维活动游离于我们的理论视野之外,就为各种理论想象提供了市场。比如知识生产、思想交流、说服人,它们就被误解为是精神活动、一个人直接地改变另一个人的精神等等,似乎他们的活动不应该成为实践活动。思维活动的领域至今还是一片荒野,滋生着繁茂芜杂的精神丛林,人们可以随意划出自己的疆界,再贴上马克思的标签或者别的什么标签拿到市场上出售。

再次,否认思维活动从实践理解就无法解释脑力劳动的社会性质,就会产生把教育、艺术、科学等职业活动看作“精神职业”的错误。职业是对人的活动的划分,凡是一种职业,它都不可能是人的活动与人的精神的划分。要么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要么是以脑力劳动为主;而且这两种劳动既不应该分开,实际上也不可能完全分开。当然,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与我们这里说的劳动是不同的概念。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只有工人的劳动,这个生产过程存在的是工人的“外化劳动”与“非工人”的“外化状态”。这是因为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非工人(行使资本职能的人)的存在是资本而不是活劳动,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没有非工人的“劳动”,只有非工人的外化“状态”,但是异化状态并不等于精神的存在而是资本人格活动的存在。所以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思维活动是存在于生产劳动之外的,无论是工人还是非工人,思维活动都因为劳动的异化而异化,但是,“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4](P60)。所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思维活动、脑力劳动的缺位本身就是一种实践造成的,而不是说它们不能够从实践理解。

如果说教学活动不算是实践活动,教师的教学经验从哪里来?这是一个直观的矛盾,它表现出对实践概念的理解的问题。思维活动是脑力劳动的基础,而脑力劳动又是教学工作的基础,不承认思维活动也就无以承认教学工作作为“活动”、“劳动”的存在,进而也就不可能从实践理解教学活动。而从教学活动过程来看,教学活动也不仅仅是思维活动,这个活动过程既包括思维活动也包括感性活动,两种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是交替发生的,如果把它们再行划分,岂不是连感性活动的实践也要成为人的动作的碎片?艺术也一样,虽然艺术的性质是感性的,但并不仅仅是感性活动完成的,而是包括感性活动和思维活动的人的活动。马克思在谈到艺术时说:“希腊艺术的前提是希腊神话,也就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3](P29)这是说,早期艺术是由两个阶段的活动形成的。一个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对自然力的想象中的征服而产生的幻想,一个是在此基础上对幻想的艺术方式的加工。现在已经形成专门的艺术实践,正是由于艺术实践才提供了直接的、自觉的艺术观念。所以艺术首先是人的活动,然后是对活动的艺术方式的观念表现。对于科学,赵文认为在科学活动触及到物质对象时,它的某一环节才成为实践活动。这实际上是说科学分为科学实验和在此基础上的对资料的研究。且不说这两个过程是很难分清的,问题是不应该作为实践的界限来划分。因为这两个阶段的不同实质是实践活动对象的不同,科学试验的对象是物质的自然,而科学研究的对象则是观念的自然,但是“实验”和“研究”都是人的活动,都能够从实践去理解。

实际上过去我们对实践下的定义和对定义的理解都是有问题的。首先把实践活动仅仅理解为感性活动是错误的,我们说实践创造世界,而仅仅感性活动怎么能够创造?如果把人的思维活动排除在“实践创造世界”的活动之外,岂不是取消了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割裂和否定人的活动的整体性,就把人的活动的“自由自觉”的本质的根据否定了。其次,人的活动还包括被动的活动即人的享受,过去我们把享受当作一个消极的东西就完全误解了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享受是异化了的,正如人的其他活动、人的劳动是异化了的一样。但是就享受的活动本身来说却有积极的方面,而且对人的重要性可以说和劳动是一样的,马克思认为正是享受成为人的本质力量实现的一个方面,因为享受人才能够感受到劳动的意义,劳动和享受的一致才不至于把人的类生活异化为人的手段。所谓异化劳动正是因为剥夺了享受才使劳动异化、使人异化。因此,实践概念不仅规定人的劳动,而且也规定享受,享受也应该从实践去理解。从传统的实践定义和赵文的理解出发,不仅不能体现唯物史观的理论本质,实际上把人变成了僵硬的工具和任意分割的活动的片断。

3 划分实践活动的界限必须清楚实践概念,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应如何理解?

首先,实践概念是对人的活动的整体性规定。在唯物史观或者实践唯物主义看来,人的活动不仅有感性活动,还有思维活动,不仅有主动的活动,还有受动的活动,不仅有改变外部对象的活动,还有改变自身对象的活动,不仅有改变物质对象的活动,还有改变观念对象的活动,等等。正是从人的活动的丰富性、多样性出发,实践概念才能够达到向着人的类本质要求开放的现实的规定。马克思说:“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4](P85)实践唯物主义也可以说是对两种实践活动关系的唯物主义原则,只有在人的活动整体性的实践理解中唯物主义原则才有意义,因为这个唯物主义原则就是针对不同的实践活动的关系来说的。只有从实践活动的范畴中肯定唯物主义原则才能够实行唯物主义原则,也才能够坚持唯物主义的一元论。把以观念为对象的活动排除在实践规定之外并不能排除这些活动,因为现实存在总是分工的存在,有以物质为对象的活动,有以精神为对象的活动,这是现实存在的事实,想排除它们实际上只能造成理论自身的混乱。

其次,实践概念就是实践方法。所谓实践方法就是从实践考察、从实践理解、从实践解决的方法一元论。传统哲学本质上是直观的方法,包括黑格尔的辩证法同样是直观,这一点过去常常被我们误解。马克思说黑格尔“对自然界的直观不过是他把对自然界的直观加以抽象化的确证行动”[4](117)。当然,不能认为直观的方法就是错误的方法,它是“解释世界”的方法,但是直观的方法如果超出它自身的有限范围就变成错误。坚持唯物主义原则与坚持实践方法是同一的,只有这种同一才有理论的逻辑同一,才能体现马克思哲学的革命变革和理论本质。例如,对改变观念是从实践去理解还是从精神去看待,从精神看待似乎是非常简单的事,但是决不可能实际地改变,说能够改变只能是“原则的谎言”;而从实践去理解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改变观念比改变感性的物质对象要困难得多。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改变只能是间接地改变,改变观念实际上还是改变物质,而且是你直观不到的人脑活动这个自然界的最高造化的物质。观念、精神等总是存在于一种物质中,要么在人脑中,要么是思维活动把它外化在对象性存在的某物中。因此可以说改变观念就是改变它的物质存在即人脑活动方式,改变外化的、物化的观念就是改变它寄居的物质运动方式,改变对社会的观念就是改变社会的存在方式。马克思是把人的观念归结为对实践的表现,把对人的理解归结为对人的生产和生活的理解,把理论的矛盾归结为现实实践活动的矛盾,把“消灭这些词句”归结为“靠改变了的环境”。“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及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的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P75)

再次,实践概念的理论指向是人的解放。唯物史观从现实的人出发,探索人的解放的现实道路,而这个现实道路就体现在人应该怎样活动、应该怎样改变和选择自己的活动是符合人的根本目的和利益的。从与传统哲学的抽象的共同点来看,唯物史观是彻底的自然主义和彻底的人道主义:“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4](P81)这就是说,共产主义实际上就是解决人和自然界的矛盾的理论,对传统哲学的批判,说到底也不过是因为它们不能真正解决这个矛盾。在现实性上,人的解放的起点和道路又是各不相同的,现实的主体,无论是民族、个人,他们都有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既定的起点,这成为他们现实的出发点。实践概念可以理解为体现共产主义理论原则的对人的活动的规定。正是实践概念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把现实与历史联系起来,也把人的活动联系起来,马克思才能够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发现人的解放的道路。马克思说:“不难看到,整个革命运动必然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即在经济的运动中,为自己既找到经验的基础,也找到理论的基础。”[4](P82)因此,离开唯物史观的最高理论抽象或者离开具体现实的出发点,就不可能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实践概念对人的活动的规定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整体性规定,是能够实现人的本性、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类本质特性的。人的一切活动构成人的整体的活动,它的一个方面、一个部分的发展都是全面发展的一个环节,感性活动和思维活动以及其他一切活动只有在整体中即在实践中才成为人的活动。而人的解放也是对人的一切活动的解放,人的发展只能在全面发展的关系中才能充分发展。马克思说:“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4](P87)所以,人应该把思维和全部感觉的活动理解为实践,在实践中获得对人的全面肯定。

4 为什么我们会对实践概念理解的与唯物史观的理论本质规定相距甚远呢?根本的原因是用传统哲学的思路来理解马克思哲学,而传统哲学是知识论的理论体系,马克思哲学是实践论的理论体系。因此,用知识论的概念和逻辑解读马克思哲学,就把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变成了认识论问题,而且使实践概念实际上成了对认识概念的“支离破碎”的注释。

传统哲学从古到今虽然在主题、范式等方面有很大差异,但是哲学观却是一样的,即本质上是知识论的,因此传统哲学都是用知识的逻辑来把握人的活动。知识的本性必然导致形而上学的追问,因为知识的逻辑本性是追求无限的普遍必然性。当然,实际上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是相对于人对自然界探索的界限。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上,人的活动的第一个逻辑关系就是认识,我们只能把自然界作为获得知识的对象去把握,把握了的自然界才是能作为我们加工对象的自然界。而获取知识的过程在马克思哲学看来也是一种实践活动,即探索活动,也就是社会分工产生的科学实践。知识的出生地是科学实践,知识是科学实践的产物,这就内在地包含了,知识只能是科学性质的。我们从科学理解知识和从知识理解科学是一样的。但是科学的实证性质又限制了人们对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把握,这就是知识本身产生的形而上学问题,人的理性对知识提出无限的、绝对的要求,又造成了知识与科学的矛盾。近代西方哲学的主题就是讨论知识问题的,经验论者提出了科学的要求,唯理论者则提出了知识的要求,康德要重建“科学的形而上学”正是要解决科学和知识的矛盾。康德的重要意义是它试图通过解决科学与知识的矛盾,克服传统哲学在近代遇到的自身必然矛盾,从而巩固传统哲学的基础和扩大传统哲学应对科学进步的理性空间。康德要为自然立法是知识的形而上学的要求,而康德限制理性则是确立知识的科学出生地。可见康德十分清楚知识尽管追求形而上学但是只能在科学提供的可能性之内。

一方面科学产生知识,一方面科学又限制知识的范围;而当传统哲学超越知识的范围,把人的对象都看作知识对象,它的局限性就立刻暴露出来。把握任何对象都需要知识,但不等于人的任何对象都是作为知识来把握,更不等于任何对象都是为了知识而去把握。作为什么去把握,取决于人的实践活动的需要。知识是观念的一种形式,但并不是一切观念都可以称为知识,这一点是康德始料不及的。现代西方哲学日益凸现的“事实与价值”问题,就是对传统哲学的知识论视界的根本性挑战。价值问题已经超出了传统哲学知识论的论域,用知识的逻辑和方法是不可能解决的。在近代,例如,文德尔班发现了这个问题。李凯尔特则把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对立起来,他已经看到自然科学不能解决价值问题[5](P58)。麦金太尔说近代启蒙运动对道德合理性的论证是失败的[6](P66),原因在于他们是从知识的逻辑去论证的。康德的“绝对命令”为什么是软弱无力的,就在于道德的逻辑不是知识的逻辑。作为知识是主体把握客体的逻辑,而道德是主体把握主体间活动关系的逻辑,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的社会关系,它是由人的实践活动生成的。道德的逻辑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一种逻辑,人们怎样去进行道德实践就产生怎样的道德。

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哲学观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仅是事实与价值的对立,而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对象不同而产生的一系列对立,有一些对象还没有像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那样引起强烈的关注,但是它们的性质是一样的。例如,科学与技术的区别,技术能够作为知识么?还有政治、经济它们作为实践活动的对象怎样用知识的逻辑去把握?把它们作为知识的对象正是传统哲学的知识论逻辑。从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来看,我们通常说的技术知识、政治知识、经济知识,在哲学的理论逻辑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作为知识它们就失去了实践的性质,按照知识论的本义就把这些实践对象的性质和逻辑变成了知识的性质和知识的逻辑。为什么传统哲学在历史领域都无例外地是唯心史观,为什么费尔巴哈进入历史领域就背叛自己,原因就在于把技术、政治和经济等实践活动的对象当作知识的对象。所以,对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来说,一进入人的实践的理论逻辑空间,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伸手抓的是技术、政治、经济这些对象,打开手看却是科学。

因此,我们看到传统哲学与马克思哲学表现为两种概念系统。实践概念只能从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论中去理解才能够展开它的理论逻辑。如果对实践概念的理解有误,不仅对实践活动的划分是错误的,而且也不可能把马克思哲学与传统哲学真正区分开。

收稿日期:200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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