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_民族精神论文

中华民族精神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_民族精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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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它渊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又植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它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基本特征,又对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起巨大的促进作用。”这里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括为两大系统的结合,即中华五千年文明历程中所积淀的民族文化精髓与当代社会主义实践的结合。因为二者虽为异源,但在振兴中华,实现民族腾飞的目标上,却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报告》并就文化对政治和经济所起的促进作用作了充分的肯定。由此看来,弘扬民族文化,发扬民族精神,深化民族感情,增强民族凝聚力,在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已属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一)

本文所谈的民族是指位于民族国家概念层次上的民族,即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能以其高度发达的文明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其中总有将其所有成员集聚成一个整体的最基本的力量,此乃称之为民族凝聚力。民族凝聚力维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生存和发展;民族凝聚力使所有的成员在心理上产生认同,即以中华民族整体作为认同对象,对同民族者则先赋予同根同祖的关系而在情感上予以接受。

由于民族之于个人是与生俱来,不可割舍,个人亦将以民族之辱为辱,民族之荣为荣。迄今为止民族关系是人作为类的基本关系之一,而民族凝聚力也是促进人类文明与发展的基本力量之一。

在民族凝聚力的作用下,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被确立,并要求每一成员对民族怀有高度的忠诚,对民族事业要勇于献身。此随历史的进程已深深地烙在民族心理之中,从而形成了我们所言的民族精神。当然,民族精神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民族道德观、价值观中的许多内容亦被包含在其中。今天,发扬中华民族精神,动员起中华民族的集体力量,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属不可缺少的一环,那么,中华民族精神与其它民族相比较,其特点何在呢?

我们认为,中华民族精神通过五千年文明历程的积淀,其绵延不绝、博大恢宏,远远超越了其它民族。纵观几千年来,民族昌盛国家兴旺被中华民族所有成员视为最崇高的理想,代代民族志士为之奋斗不已,为民族大业献身的精神一直是支撑着中国的脊梁。然而,众所周知,西方在整个中世纪时代,以基督教为代表的宗教精神主宰一切,上帝是最根本的认同对象,民族精神因此被宗教的教义和信条所淹没。直至近代资本主义产生,民族精神才得以复兴。“17世纪英国清教徒革命是近代民族主义最突出的一次表现”,“《独立宣言》和美国的诞生则是18世纪民族主义思想在政治上最早的体现”,而“直到18世纪末叶,民族主义才开始普遍被认为是塑造人们公共的以至个人的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美]《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5版,中译本“民族主义”条)

从民族感情方面看,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文明视个人为上帝的创造物,其“原罪”说使个人内心的情感只能指向上帝,以上帝为诉求对象,寄求于上帝的宽恕,其同民族成员内部感情聚结的基础薄弱。但中华民族却一向以注重情感著称,个人对民族群体的感情,群体中人与人的感情,经长期的历史蕴积,其精淳深厚,已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基本力量。因为在民族意识深处,人被视为民族血缘下的产物,民族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满足个人心理上的归属需要。传统上,中国人是以一种外推式的逻辑来确认个人与群体的关系的,即个人→家庭→家族→民族→国家。其中“家”是一个极重要的概念,狭义的家是指家庭;但在“国家”这一概念中,“国”是一个政治实体概念,而“家”则具有了“民族”之含义,即综合于血缘、地域、文化等因素,并在长久的历史进程中构成的共同体。古人多把国家视之为由天下之同民族之所有成员构成的大家庭。直至现在,人们仍把中华民族的所有成员看成是流着相同血液的华夏子民、炎黄子孙。这里民族血缘已抽象化而成为一种象征,一种情感性认同标志,但正其如此,它才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即使远在异乡的人也总有一系念兹在兹的同胞亲情。

当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而深厚的民族感情正是可供挖掘的重要资源,只要我们正确的发挥这方面的长处,就能使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因为这种建立在民族血缘基础上的联系,所谓骨肉亲情,血浓于水的民族情结,在相当一段时期内都难以从人们心灵上抹去。事实上,改革开放后大批海外华人回国探视,告慰自己的民族亲情,他们在寻根祭祖、访亲认友的活动中进一步加深了内心的民族感情。这不仅有助于我国经济的腾飞,而且在中华民族统一的大业中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

然而,民族凝聚力和民族奋发精神并不是呼之即来、随心所用的东西,其巨大的潜能要真正发挥出作用,则有一个如何激发、集聚和正确引导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遵循其客观的产生机制,因势利导,不断强化,使之能有效地为中华民族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民族凝聚力有以下特点:第一,民族凝聚力和民族奋发精神虽渊源于内在的民族心理结构,但其能否被激励强化则与外部环境的压力有密切的关系。诸如:民族的生存权力受到威胁,民族的共同利益被损害,民族国家的独立和尊严遭到侵蚀和破坏,民族文化和民族自尊心被践踏和凌辱,等等,当面临这一类极具挑战性的外在环境压力时,危机意识将在民族群体内部产生。随着危机意识的强化,民族的奋发精神将被激励起来,民族的凝聚力亦得到增强。所谓“生于忧患”。第二,民族凝聚力所产生的力量是否足够强大,与所动员的范围广狭、规模大小成正比。简言之,在全民族成员中所发动的范围愈广,集结的规模愈大,所凝聚的力量就愈强。第三,民族力量若要充分地有效地用于民族的发展与进步,必须要有一个民族凝聚核心,而且也只能有一个核心。民族在历史进程中必将产生代表其权威的领导,大多数时候,民族力量都围绕着它集结,并通过它来发挥作用。但要是在民族内部产生众多的利益群体,形成若干相互对立的集团,力量将在民族群体内部争斗中耗尽,于是各集团的凝聚力越强,对全民族凝聚力的破坏就越大。

结合民族凝聚力的特点,我们可以对中华民族腾飞的历程作一概述。

上溯至近代中国,中华民族所承受的是被异族所屈辱,国家濒临灭亡边缘的巨大压力。强烈的危机感使民族救亡、民族奋发的意识空前高涨。然而,无论是满清朝廷还是民国政权,或腐朽落后,或腐败狭隘,都不足以充当民族力量凝聚的核心,根本无法完成“振兴中华”的大任。中国共产党人高举起反帝反封建的大旗,经过土地革命,将中国农村中所蕴含的巨大力量调动起来,凝聚在党的周围,构成民族振兴的最基本力量。特别是当日本帝国主义蹂躏我中华大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中国共产党担当起了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任,将全民族各阶层的力量集聚在民族救亡的旗帜下,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此刻,中国共产党事实上已成为代表中华民族精神、凝聚中华民族力量的核心。之后经解放战争,建立起新中国,中华民族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彻底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可是,自五十年代后期,社会主义目标与民族目标开始分离,抗战以来所确立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被轻视,民族振兴精神亦逐步被“阶级革命精神”所排挤,阶级斗争的强调使社会所肯定的力量范围逐步收缩,民族凝聚规模由广而狭。当已被改造了的民族工商业者、知识分子等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力量这个范围中被先后抛出时,本为全民族所有成员共同奋斗的事业亦发生蜕变,而在全民族精神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的凝聚力亦逐步溃散。“文化大革命”臻于极至,仅剩下由个人的威望作为认同点来维系社会,包括作为民族最基础力量的工人阶级也内分为无数派系集团,在纷争中民族之凝聚力被破坏殆尽。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华民族开始走上了一条通往繁荣富强的道路。此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如何激励民族精神、实施民族振兴进行了大量的政策研究和理论阐述,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振兴中华民族精神,加强民族凝聚力的若干论述,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三)

邓小平理论对振兴中华民族精神,加强民族凝聚力作用巨大,尤其是其中两个重要方面:一是新时期统一战线,一是民族振兴目标与社会主义目标的一致性。

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缩小,而是应该扩大。它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邓小平这一思想是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统一战线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我们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统一战线将全民族的力量动员起来,赢得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那么新时期统一战线以其更高的视点,最广阔的包容范围,将进一步团结起一切可以团结的对象,集全民族之力量于一体,最终完成振兴中华这一历史使命。

新时期统一战线实践中最伟大的创举当数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实施这一构想的最成功范例则是香港的顺利回归。从香港而澳门再台湾,一国两制的基本框架为完成民族统一的千秋大业铺平了道路。就此而言,新时期统一战线及一国两制构想远远地超过了作为一时一事的方针政策性意义,它对振奋民族精神、加深民族感情、增强民族凝聚力,乃至对实现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为之奋斗的事业,其作用和意义怎么估计都不为过分。

提出此判断是基于更深层次的分析,首先它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宏伟的气魄与博大的胸襟,能将全民族的长远利益置于首位,对于不同地区现存的不同社会制度,其合理进步与否则让历史来检验和评价。事实上,从全民族范围和长远的历史进程看,制度是可以选择的,人们择善而从,就象民主革命时期中华民族选择了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并赢得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然而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和中华子孙血管中流淌的民族鲜血这一事实则是难以变更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并存,就是让中华民族在今后较为长远的历史进程中比较和选择。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对作为民族领导核心这一地位充满了自信,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前景充满了自信,对中华民族的未来也充满了自信。

再则,统一战线和“两制”并不是主次不分,中心不明,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对主体地位的强调表明:共产党领导作为民族力量的凝聚核心,社会主义道路作为民族振兴的必由之路,这些原则是决不可放弃的。因为这涉及到一个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必须阐明:集聚民族力量本身并不是目的,激发起来的力量必须为全民族的共同利益服务,必须用之于人类的正义事业。因为全民族凝聚起来的巨大力量在释放过程中产生的后果将可能是两种,或造福于民族、人类,或为祸于民族、人类。欧洲近代所兴起的民族主义运动由于缺少正确的目标引导,盲目激发起的民族力量在德国被希特勒为首的纳粹分子所操纵,给民族和世界都带来了灾难。在东方,日本民族精神也曾被军国主义所利用。因此,正确的目标是民族凝聚力被调动的前提。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振奋起民族精神,激励起民族热情,动员起全民族的力量,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极为重要。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对民族的发展与社会主义事业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科学的论述,指出了在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的目标与社会主义的目标所具有的高度的一致性,其共同点可概括为“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这一点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已作出了精辟的总结:“鸦片战争后,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中华民族面对着两大历史任务:一个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一个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事实上,两大任务既是中国共产党肩负的重任,也是中华民族肩负的重任。因此,当前所激励起来的全民族力量,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正确导向,以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保证,以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凝聚核心,才能造福于中华民族,完成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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