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政策重塑了经济地理吗?——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空间论文,视角论文,地理论文,区域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15)06-0056-12 经济学理论认为,当出现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市场不完善问题时,需要发挥政府这只“有形之手”以纠正市场失灵导致的效率损失。但是,现实世界却往往面临类似“空间失灵”的问题:要素总是趋向于集聚在少数几个地方,区域内部与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因此,为应对此类“空间失灵”问题,经济政策制定中的“空间转向”逐渐兴起(Martin & Sunley,2011)。然而区域发展政策作用的主体可以是人员抑或地方,长期以来对于政府应该采取何种干预范式莫衷一是(Agnew,1984;Bolton,1992;Johnson,2007;Manille,2012):一方面认为,应该实施不考虑空间因素的干预政策,通过消除制度障碍等鼓励“人往高处走”,即空间中性(Spatially-neutral)政策(World Bank,2009;Gill,2011);另一方面认为,只要存在政府就应当天然地实施基于地方的干预政策,以便将“就业机会带给底特律”,即空间干预(Spatially-targeted)政策(Barca,2009;OECD,2014);还有观点认为,实施基于地方的干预政策是当基于人员政策面临失败时的次优选择,尽管两者并不能完全替代(Kline & Moretti,2014a;Partridge et al.,2015)。 尽管理论上存在争论,但现实世界随处可见基于地方的干预实践。通过实施选择性的基础设施投资、给予特定地方税收补贴或企业资助等方式,以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与降低内部的空间不平等,如美国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Tennessee Valley Authority)”、“阿巴拉契亚地区委员会(Appalachian Regional Commission)”、“联邦开发区计划(Federal Empowerment Zone Program)”、欧盟的“区域发展基金(European 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加拿大的“大西洋地区商机局(Atlantic Canada Opportunity Agency)”、中国的“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西部大开发(West Development Strategy)”战略等。那么,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的发展政策到底孰优孰劣?不同发展范式的实施条件有何差别?效应有何异同?能否达到政策预期的目标?特别是在当前分权化以及财政危机的背景下,实施基于地方的干预政策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为了尝试回答以上问题,本文首先以世行与欧盟的相关报告为基础,分别阐述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政策的主要观点,其次对两者之间的争论予以梳理,之后对争论的实质即空间均衡模型是否成立给予理论阐释,最后对相关领域的实证研究予以归纳,并初步总结了实证研究面临的主要挑战,以期对选择基于中国当前发展背景的区域政策提出展望。 二、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政策 (一)空间中性政策的主要观点 空间中性政策的支持者认为,不考虑特定地方背景的干预是解决发展应该关乎人员还是地方这一传统两难问题的最优方法(Barca et al.,2012)。这种不考虑空间因素的方法强调经济集聚并鼓励人员流动,认为个人可以“用脚投票”前往预期获得更多就业机会、更好生活水平的地方,结果将不仅促进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且有利于总体经济增长。因此,空间中性政策也被视为基于人员的政策,该政策代表了一种最有效地增强效率、保证享有平等发展机会以及改善个人生活水平的最优方法。 世行2009年“重塑经济地理”的发展报告重新点燃了区域政策应基于人员还是地方这一传统两难问题的争论(Turok,2012;Olfert et al.,2014)。世行综合运用“3D”的地理空间特征(density密度、distance距离、division分割)以及“3I”的解决方案(institutions制度、infrastructure基础设施、interventions空间干预)阐明,空间干预政策应该最少且最后使用,而且只有在土地与基本服务的制度是有效的以及交通基础设施是完善的时候才可以使用(World Bank,2009)。世行2009年发展报告提出: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之间的一体化互动才是经济发展的关键,一体化政策的基石应当是不考虑空间因素的制度。 此外,借鉴丁伯根法则(Tinbergen's rule),世行2009年发展报告强调以一工具对应一挑战。密度、距离和分割这些地理特性凸显了每一类型地方所面临的政策挑战,根据所应对挑战的难易程度选择一体化政策工具(统一性制度、连接性基础设施和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的不同组合。以地区尺度的城市化发展为例,随着一体化挑战因城市化的推进而增加,需要的政策工具也随之增加,政策的先后顺序和不同的城市化水平相对应。公共制度和基础设施是干预措施成功的前提条件,基于地方的干预措施可能必须等待公共制度和基础设施的改善。 吉尔(Gill,2011)对比了意大利(Italian)、伊比利亚(Iberian)以及爱尔兰(Irish)在历史上30年时间段内应对区域差异的战略举措(表1),总结得出爱尔兰所采取的一体化区域政策是最为有效的。区域发展政策的实施应当区分经济生产的地理以及社会福利的地理。随着国家的发展,经济生产的地理将会变得逐渐崎岖不平,然而社会福利的地理则变得逐渐平缓。与国家政策相匹配,区域发展政策应该同时促进这些空间转变。在可预见的将来,高密度、短距离和低分割仍将是经济成功发展的条件。意大利、西班牙以及爱尔兰的经验揭示,应当从限制集聚、移民与专业化转向促进这些力量的发展,从依赖对特定地区的企业资助转向提高管理能力与促进更好的可达性。进一步,吉尔(Gill,2011)指出,在当前由于经济危机所导致的财政紧缩环境下,为谋求经济持续增长与效率最大化的新动力,西欧国家应当从依赖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转向强调教育与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普遍性的行政管理以及连接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选择性基础设施投资领域。 (二)空间干预政策的主要观点 实施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源远流长,考虑到公平与效率的权衡,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通常被视为纠正市场失灵的完美方法,其中隐含的假定在于,只有实施针对特定地方的干预政策才能影响区域发展的路径(Martin & Sunley,2011;Hewings,2014)。诺伊马克和辛普森(Neumark & Simpson,2014)指出,作用于欠发达地区的空间干预政策往往基于这样的行为假设,即解释欠发达地区表现欠佳的经济状况、当地贫困的生活水平以及某种类型的市场失灵。事实上,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强调两大基本要素(Barca et al.,2012):(1)认为地理背景是起作用的,这里的背景可以理解为社会、文化以及制度特征等。空间中性的方法被认为是不适合的,表面看来空间中性的政策总会产生明确的空间效应。除非将空间效应考虑在内,否则大多数空间中性政策实施的结果将违背政策制定的初衷。(2)聚焦于政府干预的智慧这一议题,包含具体的干预内容、实施区域以及干预方式等。本地精英的缺失或不作为,导致欠发达地区陷入长期的发展陷阱,不利于挖掘区域的增长潜能,迫使区域长期处于社会阶层分化状态。只有当引入新的知识与思想时这一问题才能解决,而发展政策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本地人群与外地精英的互动促使新知识与思想的产生。派克等(Pike et al.,2006)认为传统的空间干预政策工具包含:提供如公路、铁路、公共卫生、水资源等以提高可达性为目标的基础设施;以支持与吸引大规模企业迁往工业基础薄弱地区为导向的政府援助型工业化以及内向的投资策略。这些自上而下、供给性导向、普适性政策工具受欢迎的原因在于简单性、有形性以及流行性。 近年来,一些国际组织纷纷吸纳空间干预政策的观点,将其视为区域政策的新范式予以贯彻实施。例如,经合组织的区域发展政策从聚焦于短期资助以支持落后地区就业的补偿性、针对具体部门的方法,转变为开始强调采取整体的、多部门的、多重管治的方法,将识别与利用本地优势与资产作为促进区域发展的主要工具(OECD,2014)。最为推崇实施空间干预战略的当属巴卡(Barca,2009)有关“欧盟聚合政策改革:实施基于地方的方法应对欧盟的挑战与预期”的独立报告。该报告将某地方的欠发达归因于,本地精英的能力或谋求改变的意愿欠缺、缺乏集聚推动的向心效应以及公共干预不足。 政策制定者实施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关键在于,识别目标实施区域的主要特征、挑战与发展机会。在欧洲2020实现“精明增长”、“可持续增长”与“包容性增长”三大目标维度下,在欧盟改革聚合政策的背景下,麦卡恩和奥尔特加(McCann & Ortega-Argilés,2013)提出了一个三维的立体图(如图1所示),以便政策制定者更好地设计有利于三大目标同时实现的一体化发展战略。图1中的A、B、C、D四个区域所面临的主要特征、挑战以及发展机会各不相同,因此实施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侧重点也各不一样。 资料来源:麦卡恩和奥尔特加(McCann & Ortega-Argilés,2013)。 图1:欧洲2020目标下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 以区域A为例,呈现出知识地区、人口增长与人口迁入、沿海城市地区的主要特征。就精明增长而言,区域A的主要发展机会在于促进本地创新与知识生产。但是一旦实施该战略,将会进一步刺激人们内迁以及本地人口增长,进而导致拥挤、危害本地经济保持长期竞争力的能力。因此,为消除拥挤带来的负面效应、促进可持续增长,可能的空间干预将涉及对能源以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进行补贴。此外,在沿海城市地区这一可持续发展背景下,人口的扩张与基础设施的供给将危害脆弱的沿海生态系统,实施的空间干预必须应对这些挑战。同时,实现包容性增长需要考虑自然资源的限制,人口内迁引发的土地价格上涨很有可能导致城市内部不同收入、技能人群的空间分离,不利于社会融合与一体化发展,最终可能带来持续的社会分离和孤立。因此,创新与基础设施的政策干预必须与促进不同群体的职业流动与空间流动保持一致。 (三)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政策的争论 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政策两者之间的争论反映了经济学家与经济地理学者之间的分歧(Rodríguez-Pose,2010;Fernandez,2011)。一方面,经济学家认为,制度与一般性的框架比基于地方的要素禀赋对经济发展更为重要,因此世行2009年发展报告强调了制度的作用,特别是法律约束以及产权保护等正式的制度。经济学家长期以来对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持批评或保守态度,认为其减缓了必要的经济调整、导致经济行为的巨大扭曲,降低了总体的经济产出,不利于欠发达地区的居民,诱发资源浪费,形成依赖的文化,寻租现象凸显,实施的干预政策很可能本来就不合适等(Betz & Partridge,2013;Busso et al.,2013;Olfert et al.,2014;Partridge et al.,2015)。凯恩和佩斯基(Kain & Persky,1969)批判基于地方的干预是“镀金的贫民窟”;明茨和斯玛特(Mintz & Smart,2003)指出“政府通常不太善于挑选赢家,而输家则非常善于挑选政府”;格莱泽和戈特利布(Glaeser & Gottleib,2008)认为“在卡特里娜飓风过后,联邦政府花费超过1000亿美元帮助居民重返新奥尔良(这个在遭受飓风之前几乎已经丧失了发展机会的城市),这种花费巨额的联邦资金试图鼓励欠发达地区的人们停留在原地本身是站不住脚的”。 另一方面,经济地理学家则认为,尽管制度对于经济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但依旧无法解释制度组织相类似的区域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经济结果。经济地理学者在经济学家困扰的地方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强调基于地方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互动以一种复杂的方式重塑了经济地理(Rodríguez-Pose,2010;Fernandez,2011;Martin & Sunley,2011)。巴卡等(Barca et al.,2012)批评道:“对于一直强烈坚持进行制度改革的组织(世界银行)而言,现如今却认为城市增长与集聚或许是发展的主要机制,背后的原因就在于,单单制度改革对于提升经济增长的潜力助益不大”。无论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世行2009年所提倡的空间中性政策几乎是不存在的;政策设计时采用不考虑空间因素的方法并不意味着就会产生空间中性的结果与效应(Olfert et al.,2014;Hewings,2014)。 此外,有学者指出,实施基于人员的空间中性与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本身就是错误或不完全的,不能简单的一分为二。克兰和曼维尔(Crane & Manville,2008)认为基于人员还是地方的争论容易引起误导,忽视了社区经济发展的双重属性:一是发展的挑战本质上属于再分配,聚焦于劳动力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失灵;二是较少涉及公共社区产品提供。加希拉佐等(Garcilazo et al.,2010)则给出了“一个地区距其生产可能性边界的距离表明了一个尚未被意识到的增长潜能”、“强调空间干预政策的作用并不意味着不承认集聚经济的潜在价值或认为经济活动可以均匀分布”、“聚焦于空间干预政策的潜在作用并不意味着忽视空间中性政策所提倡的改善制度的必要性”等三大理由说明不能简单的一分为二。此外,派克等(Pike et al.,2014)指出,当概念与理论发展成为可以让学者与政策制定者用来解释的一般性框架时,这些高度抽象的概念就显得问题重重,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政策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因此,应超越不同观点的分歧,如发展政策应该作用于人员还是地方、地方背景是否发挥作用、集聚是否是推动增长的主要源泉等,只有考虑到人员与地方双重依赖的政策干预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 三、空间均衡模型失败了吗? (一)空间均衡模型理论阐述 对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的不同态度本质上反映了是否承认空间均衡模型。根据罗巴克(Roback,1982)、格莱泽和戈特利布(Glaeser & Gottleib,2008)的研究,空间均衡模型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等要素可以实现跨区域的无成本自由流动。某地区更高的工资往往被更高的价格(如房屋)所抵消,而某地区较低的工资则被较高的生活舒适度(amenity)所弥补。如果空间均衡模型成立,劳动力可以在区域之间自由流动,那么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劳动者而言,可以选择迁往生产效率更高的地方以获得更高的工资,但同时由于劳动力的流入,导致该地区的房屋价格上涨,此时劳动者面临更高的工资收入与较高的房屋价格之间的权衡,以决定是否继续居住在该地区。最终在劳动者“用脚投票”的机制作用下,达到空间均衡,即劳动者在不同地方的预期效用相等。 (二)空间均衡模型的政策含义 空间均衡模型对实施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有着重要的政策含义:如果劳动者对区位没有偏好性且可以自由流动,那么政府对欠发达地区实施的干预政策很有可能不会达到重新分配的目的,反而阻碍了劳动者前往可以获得更多就业机会、更好生活质量的地方,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扭曲。空间均衡模型表明:至少在人力资本相同的情况下,居住在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其实并没有如此的贫困,原因在于,较低的房屋价格弥补了较低的工资收入,达到空间均衡时区域之间预期的生活效用相等(Glaeser & Gottleib,2008;Kline,2010;Busso et al.,2013;Kline & Moretti,2014a;Olfert et al.,2014);基于地方的干预政策很有可能使房屋的所有者以及外来移民受益,而这明显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即通过在欠发达地区创造就业机会的再分配效应,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Bartik,1993;Partridge & Rickman,2008;Hewings,2014; Partridge et al.,2015)。 (三)空间均衡模型是否成立 那么,一个自然的问题就是,空间均衡模型是否成立?当劳动力市场面对非对称的需求或供给冲击时,是否会做出反应?能否立即进行调整?如果本地劳动力市场的有效性得以证明,那么实施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扭曲。因此,实施空间干预政策的前提条件包含(Glaeser & Gottleib,2008;Barca et al.,2012;Olfert et al.,2014;Partridge et al.,2015):存在阻碍要素流动性的货币、精神、信息以及文化成本等空间摩擦,如抛售房屋的成本、工作搜寻的成本、社会网络的根植性、就业机会与工人技能的空间不匹配等;市场是不完善或者失灵的,包含既得利益、信息的缺失或不对称、经济租金以及环境与空间的外部性等。此时,空间均衡模型面临失败或发挥作用非常缓慢,选择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被认为是次优选择(Kline & Moretti,2014a;Partridge et al.,2015),以便提高本地居民的就业水平、降低贫困等。诺伊马克和辛普森(Neumark & Simpson,2014)总结实施空间干预政策的理论依据包含:集聚经济、知识溢出、产业本地化、空间不匹配、劳动力市场的同群效应(peer effect)、基于就业和收入的重新分配等。帕特里奇等(Partridge et al.,2015)回顾了空间均衡模型在现实中是否成立的经验证据,将相关的实证研究划分为三大类:第一,检验家庭效用与价格调整后的工资在不同地方是否相等;第二,检验区域劳动力市场面临冲击时的中长期反应,即劳动力市场指标(失业、移民、贫困等)的空间差异是否具有持续性;第三,检验就业增长对劳动力市场的直接效应,如对失业、劳动力参与、贫困以及收入分布等的影响。研究得出,即便是在劳动力流动性被认为远高于欧洲的美国,也仅能发现对于空间均衡假说的微弱支持,这就给实施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留下了空间。 (四)空间均衡框架下的政策选择 在空间均衡的框架下,基于人员的空间中性政策很大程度上是指减少或消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但却面临成本昂贵或政策设计本身不太科学等问题。例如,消除由教育、技能、制度、语言及文化造成的差距成本非常之高,房屋的不可移动性限制了人们面对劳动力需求冲击时的反应等。而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则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通过建构本地经济发展的能力与机会以纠正市场的无效率或失灵,弥补现在或未来的负外部性以及扩大由运行良好的空间均衡过程所带来的正外部性(Olfert et al.,2014)。 四、相关实证研究 (一)针对空间中性政策的实证研究 空间中性政策作用于贫困人员时并不考虑他们的区位以及如何集聚等。因此,针对空间中性政策的实证研究侧重于消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建构人力资本、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等定性分析层面。有限的定量研究以不考虑空间因素的税收、财政、货币、贸易等政策为例,分析其带来的空间经济效应。例如,休因斯(Hewings,2014)以北美自由贸易区、巴西的贸易政策、哥伦比亚的分权化以及日本与美国的商业周期为例,研究得出,不考虑空间因素并不意味着就会产生空间中性的结果与效应,空间结构、空间相互作用与生产程序的复杂互动在面对宏观政策工具时产生了显著不同的反应。 (二)针对空间干预政策的实证研究 鉴于实践中普遍存在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大量实证研究关注了该政策是否有利于发挥集聚经济、创造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与贫困率、改善欠发达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等效应。研究空间干预政策带来的效应本质上就是评估在特定地区实施的具体项目,包含:产业园区政策、集群政策、网络效应或同群效应、随意(discretionary)的资助政策、大学或科研机构、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其他区域或本地政策、社区发展与本地导向的刺激政策等。空间干预政策实施的原因、期望达到的目的、干预的具体方式、目标实施区域的特征以及潜在受益主体的多元化决定了所得结论都有各自的局限性,但是对以往区域发展项目的分析与评估能够提供可供借鉴的信息。 传统针对空间干预政策的实证研究聚焦于创造就业与降低贫困等效应,而近期研究开始转向本地及国家整体的福利效应分析:空间干预政策的结果是否属于“零和游戏”,目标实施区域的收益是否以其他地区的损失为代价,最终的受益主体是否与政策预期的目标人群保持一致,考虑实施干预政策所花费公共资金的机会成本等,详见表2。 梳理相关的实证研究(Glaeser & Gottleib,2008;Betz & Partridge,2013;Kline & Moretti,2014a、2014b),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对任何空间干预政策而言,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工人与企业面对外生冲击时的流动性反应以及可能带来的效应;设计很难通过流动性进行套利的资助是值得推荐的,即有效的空间干预政策应该作用于那些不会引起外地人迁移的欠发达地区;确保空间干预政策可以带来总体产出效应的前提条件是,目标实施区域的集聚经济弹性要大于产业原本所在区域集聚对生产力的弹性。 总之,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估计空间干预政策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标准的项目评估相类似。例如,反事实(Counterfactual)方法的选取以及政策实施区域的潜在内生性等。但是,诺伊马克和辛普森(Neumark & Simpson,2014)指出,分析空间干预政策的效应存在一系列独特的难点:(1)准确测度干预政策所实施区域的边界以及提取相关的经济指标,因为政策所作用的区域往往与标准的行政区划边界并不吻合。(2)选取合适的控制组以便对比分析空间干预政策的经济绩效,如可选取那些与产业园区的特点相类似但却未被批准的地方、选取那些成为产业园区的目标实施区域却未建成或将来要建成的地方等。(3)当多项空间干预同时实施时,识别与剥离每项干预带来的效应,因为不同层级政府的政策实施作用区域往往趋向重合。(4)辨析是否存在替代效应或溢出效应,例如,当存在证据表明产业园区实现了促进就业增长的预期目标时,需要明确,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还是企业重新布局所导致的,因为后者往往是以其他区域的损失为代价,即产生了负外部性。(5)深入研究对具体企业所实施的随机政策效应,如政府可能给予具体的企业补贴、资助以促进投资与就业,但并非目标实施区域的所有企业都可获得此项支持,这就使得确定可供比较的控制组与判定是否存在溢出效应更趋复杂。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首先以世行与欧盟的相关报告为基础,分别阐述了空间中性与空间干预政策的主要观点,指出前者聚焦于消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鼓励人们前往具有更高效率的地方集聚发展,后者则强调地方背景的敏感性与异质性、地理与制度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实施基于地方发展干预的必要性;之后梳理了两大政策之间的争论,对争论的实质即空间均衡模型是否成立给予了理论阐释;最后鉴于空间干预政策在实践中的流行性,重点梳理了针对空间干预政策的相关实证研究,包含干预政策类型、实施效应、作用条件以及面临的主要挑战等。研究发现:(1)应当超越基于人员抑或地方发展政策的争论,区域政策只有在考虑到人员以及地方双重依赖时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政策工具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制度、基础设施、人力资本、创新、企业家精神、地方背景等,以最大化区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国家整体的福利水平为根本目标。(2)劳动力的不完全流动、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外部性的作用等使得空间均衡模型往往趋于失败,而以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为目标的空间中性政策却面临诸如成本高昂以及政策设计本身欠科学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选择次优的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在多数情况下更为可行。(3)空间干预政策实施中的公平与效率目标往往是冲突的,在劳动力与企业的流动性作用下,以实现重新分配为目标的空间干预政策对降低本地贫困助益不大,通过发挥集聚经济的强外部性,即目标实施区域集聚对生产力的弹性足够大,可以避免空间干预政策陷入“零和游戏”,进而获得总体产出效应。 就中国而言,区域发展的异质性特征显著。因此,中国长期以来奉行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包括:改革开放初期在东部沿海实行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政策等,进入21世纪以来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等一系列区域政策。正如帕特里奇(Partridge,2014)所言,户籍制度作用下的劳动力不能完全自由流动、土地市场不能完全自由化交易以及大量国有企业的存在,使得空间均衡模型不适用于分析中国的经济地理特征,而实施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对中国当前而言可能更加有效,但同时应该确保最小化寻租成本。那么,基于中国当前发展背景的区域政策选择可能是:一方面,为了确保空间效率的最大化,应继续推进包含户籍与土地等在内的制度改革,逐步消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鼓励要素前往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区域性的核心大城市集聚发展;另一方面,为了确保发展成果的共享,应进一步深化实施基于地方的空间干预政策,促进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潜能的提升,重点辨析干预的具体方式、作用机理、实施区域、受益主体,强化空间干预对地方尺度与国家整体尺度福利效应的实证研究。区域政策是否改变了经济地理格局?空间中立与空间干预视角_经济模型论文
区域政策是否改变了经济地理格局?空间中立与空间干预视角_经济模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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