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同行路——关于城乡就业冲突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乡论文,行路论文,冲突论文,风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正处在城乡就业大冲突的时代。
农村劳动力过剩与转移,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最大制约,也是最严峻的挑战之一。一方面,城市就业形势一直不见“转晴”,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加大,从总体上减少了城市对农民工的需求量。在此情况下,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再就业”的难度自然也随之加大。另一方面,我国农村有2亿剩余劳动力, 农村耕地的限制和人口压力推着他们离开土地。与此同时,相对于比较利益低下的农业,城市工商业的收入对他们仍有很大的吸引力。在乡村“推力”和城市“拉力”的共同作用下,他们进入城市就业的动力没有减弱,“民工潮”现象也依然存在。
各大城市就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竞相出台各自的限制性用工政策。当前种种现象表明,这些限制性用工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滞塞了农民工进城打工“再就业”的渠道,使本来就极为严重的城乡就业矛盾变得更加尖锐。
明知不公平为何还要“关城门”
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国,我国农村人口仅仅绝对数就占了全球人口的1/6,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也高达3/4。 我国现有农村劳动力近5亿,其中剩余劳动力近2亿,常年流动的劳动力达8000万人以上。 如此之众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由于盲目无序,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外出农村劳动力增长速度过快,由于缺少信息,徒劳往返,部分人长期工作无着,生活难以维持,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给社会治安带来很大的压力。同时,一些农村也出现了农田撂荒的现象。
——用人单位、劳动者就业及中介服务都缺乏规范,劳动者上当受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比较严重,劳资双方纠纷时有发生。
——每年春运期间,大批民工返乡,形成集中时间、集中方向大规模流动的“民工潮”,冲击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和城市生产、生活秩序,甚至带来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直接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
农村劳动力无限制地参与城市就业竞争,给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与此同时,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又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下岗失业问题,这是一场涉及面广、影响面宽的社会嬗变,全局性的“下岗”与“再就业工程”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政府部门最棘手和最关注的“头等大事”。为此,不少大中城市相继采取措施,出台了限制、清退农民工的政策,明确招收外来工的行业和标准,控制农民工进城的规模,对城市现有农民工加强了管理。部分省市还出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的一些措施。应该说,地方政府出台这些措施有自己的苦衷,对于缓解城市就业压力,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也有一定必要性。但是,在适当限制的同时,积极引导更显得迫切。否则,限制就很难达到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和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目的。
政策壁垒背后有支看不见的手
现代人力资源理论指出,一个社会的人力资源不仅具有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而且包括空间配置。劳动力流动正是实现人力资源空间配置的前提条件。
流动是任何市场的共性,劳动力不流动就形不成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流动是劳动力供给方为了适应自身对社会劳动过程的变化,满足自己需要与愿望的一种行为选择。流动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劳动力借此追求更高的收入,选择更好、更稳定的职业。中国的劳动力加速流动,其主流趋势是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内地向沿海流动,西部向东部流动。而最主要特征是农村向城镇流动,这是“人往高处走”的收入偏好铁律的表现。这种空间性劳动力大流动,无疑会通过收入转移,使农村的收入提高和资本形成加速,以致为农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在各种发展环境的改变需要时日的情况下,现有城市规模对于劳动力的吸纳并不是永无极限的,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就业岗位资源的优化配置等都不可能在供求严重失衡的状态下实现,一旦压力达到不堪承受的程度,就会引发地区性高失业。因此,在撤除中国劳动力流动壁垒的同时,适度设立必要的城乡就业进入壁垒,如就业前后进行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实行严格的岗位资格证书制度等,就是有效的壁垒,既延缓了就业时间又提高了素质。而农村实施土地承包制30年不变的政策则是隐性壁垒。这些政策壁垒远比限制、清退农民工的政策要更为合理和有效。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对人们思想观念的禁锢,人们往往习惯于从政治的视角去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现象,而实质上,在这一现象的背后隐藏着一支看不见的手——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特点,是通过市场来优化配置资源。资源优化首先是人力资源的配置问题。新中国成立后,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严厉的城乡分隔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得城乡人口在两种完全不同且又不易跨越的社会环境中工作、生活着,这便形成了中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尽管在这二元社会结构之间曾出现过几次大的人口流动,但总的说来,城乡人口在相对隔离的二元结构中很难彼此突破。城镇人口一方面享受着国家给予他们的、基于其户口性质的粮油、就业等方面的优惠和福利,另一方面在对待就业和工作态度上也逐渐养成了高人一等的思想。与此同时,在传统的城乡就业模式下,为了减轻政府安排就业的负担,城市与乡村的劳动力资源配置是被分割的。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富余出来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成为可能。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国界,更不承认地区界、省界、县界。正是城乡差异造成的“人力差”、“物力差”、“信息差”、“文明差”等,才引得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进行空间性大流动,出现了农民工的流动大潮。
市场经济贯彻竞争原则,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要通过竞争来实现。因此,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允许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改变城镇就业者在就业和工作上的态度,有利于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合理组合,有利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发挥整个社会劳动力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使我国国民经济释放出一股强大的结构生产力。
总之,政府可以采取相应的政策来调节劳动力市场的运行,但必须把握好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程度。完善和成熟的市场经济要求劳动的供给和需求主要通过劳动力市场来实现。市场机制的公平性只有在市场的供求双方地位平等,总量与结构相对均衡的时候,才会得到较好的体现。中国城镇存在的下岗失业人口与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的农村劳动力共同构成城镇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方,并通过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以及就业——失业机制的运行,推动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最终形成和不断完善。
限制农民进城恰是制造城市失业
由于许多地方政府把进城农民工看作是城市职工的就业竞争对手,从而制定了一系列排斥和歧视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政策,强行规定少招或不招农民工,甚至对一些具有“民工特色”的行业也采取措施向城市职工倾斜。北京市早在1997年就规定,回收废旧品的工作不再让民工“插手”,以安排下岗职工就业。这种对下岗职工的保护政策,究竟给城市发展带来了什么样的好处呢?
事实上,农民工与城市劳动者的就业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重合。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交替的社会转型期,城市职工由于职业与职位错位、权利与义务分离,主动“让”出了许多就业阵地。“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一道独特风景,农民工也因此获得了进城就业的机会。
农民工以其吃苦耐劳的精神抢占了建筑、饮食服务、环保、农副产品供应等行业并占了绝对优势。据上海市劳动局的一项调查,外来民工从事该市招不到的苦、脏、险、累、有毒、有害工种的占64%。此后,农民工渗透到各种单位,干那些正式职工不愿干的工作,引发了“就业陷阱”,即单位在职工富余的同时仍使用农民工。
表面看,农民工占去城市就业的一个岗位,意味着城里人失去一个岗位。但这些岗位在多数下岗职工眼里根本不是“职业”。恰恰是这些不起眼的岗位,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如在每年春节前后,由于农民工回家过年,城里人都会周期性地感受到种种“不方便”。今年北京市由于加大了清理力度,春节期间奶没人送了,鞋没人钉了,报摊、菜摊寥寥无几,北京市民尤其不习惯,由此还引发了“这些活儿北京人为什么不能干”的争论。
随着城市职工下岗人数的增加,迫于大势,如今不少下岗职工不再犹豫、观望、挑肥捡瘦,开始从事社区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在以前并不正式、固定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进城农民工发生了“抢”饭碗的问题。在政府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政策的影响下,原先使用农民工的单位也开始减少、辞退农民工,致使农民工进城打工越来越难。即便如此,8000万以上的农民工还是在拥挤的城市生存下来。这一事实,不正说明城市就业有潜力可挖吗?
有关专家认为,是市场选择了农民工,农民工填补了城里人不想干、不愿干也不能干的一些就业岗位。从总量平衡角度看,农民工没有抢走城里人的饭碗。客观上已经成为城市新就业渠道开拓者的农民工,也为在旧体制下吃惯大锅饭的城里人,带来了就业的新思路,做大了城市就业这块“蛋糕”。难怪人们提出,城里人要向农民工学习生存技巧。
由此可见,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政策取向,不仅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也无助于减轻城市的下岗失业率。而更深一层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亿,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是就业不足。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不仅不会减轻国家整体的就业压力,还会因农民收入下降而对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使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启动有效需求的宏观经济政策大打折扣,反过来增加城市下岗失业。
城市职工下岗是社会的需要,农村劳动力流动照样是社会的需要,农民工不是城市的包袱,而是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活力。农民工凭自身的吃苦精神和实力,与城里人竞争上岗。而农民进城打工,其收入目标、福利要求以及对工种的要求都大大低于城市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同样的岗位,雇佣城市职工,企业要支付更高的成本,并且还会提高整体成本,降低我国经济的竞争力,与反失业政策的初衷相违背。当然,无论知识结构、个人素质,还是天时、地利、人和,下岗职工都比农民工占优势。一旦下岗职工放下架子,主动参与竞争,恐怕不用政府的限制,竞争的天平也会倾向下岗职工。8000万以上的农民工在他们并不熟悉的城市能够生存下来,那么,在自己家门口,下岗职工难道不能生存得更好些吗?何况还有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扶植。可见,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竞争上岗,有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再就业工程的推进,有助于我国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整合城乡利益使冲突回到合理范围
解决占世界人口1/6的农民就业问题,其难度远远超过20世纪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
中国城乡就业冲突问题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会十分突出。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是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的共同规律,我国也不例外。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就业是中国就业战略的核心内容。而如何采取既切合社会现实又符合历史潮流的对策,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
一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合理引导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流动结合起来。我国用世界22%的人口耕作着世界7%的耕地,与此同时, 我国50%的劳动力从事农业劳动,这一基本国情客观上决定了我国必须充分利用各地政府的组织作用,帮助和引导农业产业精细化、传统工艺工业化,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从而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村自身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进而减轻对城市就业的压力。与此同时,要合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有序流动、合法经营,并使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二要把乡镇企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乡镇企业发展有两大特点:一是把解决就业矛盾放在首位,二是具有较低的就业进入门槛。要提高乡镇企业技术水平,走集约化道路,并带动各类小企业扩大规模,使之成为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稳固载体。要把农村城镇化和发展中小城市相结合,扩大就业空间,逐渐使农村剩余劳动力纳入有序流动。
三要把就业优先原则与效率原则结合起来。实行就业优先原则并不意味着牺牲效率原则。当全社会劳动力的就业需求无法都得到满足时,就应把有限的存量和增量就业岗位向最有效率的劳动者群体倾斜,实现两者的结合。特别是在中国即将加入WTO的情况下, 要打破城乡就业分割与壁垒,加快城市劳动力市场首先向农村劳动力市场全面开放的步伐,让城乡劳动者共同分担WTO带来的就业机会与风险, 以迎接向世界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挑战。
四要把加强管理和转变观念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把对进城务工农民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培育进城务工农民劳动力市场,建立有序流动网络;广拓就业途径,扩大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下岗失业人员也该从自身找原因,放下架子,提高自身素质,主动参与竞争。
五要多“加法”,少“减法”。政府部门不仅要管理城市劳动者,还应引导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促进社会就业观念的转变和就业环境的改善,把就业工作的重点放在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上,从而为缓解城乡就业冲突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