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科学含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民主政治论文,含义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根据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科学地、全面地阐述了我党建设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认真领会十五大报告关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论述,首先要求我们准确把握和理解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科学含义。
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论断不仅阐明了现代民主国家民主政治应当具有的一般特性,也阐明了我国民主政治的鲜明个性,其丰富而又深刻的含义可以用“三个根本”来概括。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前提
现代民主政治的标志之一就是,政党政治的影响和作用重大。但不同历史类型的国家,正党制度对民主政治的参与及其运作有很大的区别。在一般情况下,资本主义国家采用“两党制”或“多党制”,这有利于资产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并确保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发展民主政治也离不开政党政治,但绝对不能搞西方的所谓“多元化”,而只能不断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处于政治领导地位,而其他政党组织是参政党,处于参政议政地位。我们选择这种政党政治形式,有利于我国建设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这不是自封的,而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各族人民所作出的历史性抉择。“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将会一盘散沙、一事无成。”邓小平同志的这个论断应当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牢记。
我们只要严肃反思一下我国百余年的民族沧桑史,近五十年的建国史,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史,就不难得出一条基本结论: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人民取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才能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的幸福;也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我国人民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而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就会失去核心力量,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总之,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政治前提,对此,我们绝对不应有丝毫的怀疑。
(二)让人民当家作主,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目的
从国家产生到当代国家的历程表明: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是赤裸裸的专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早期,它作为君主国家的对立物,虽然对于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生和发展作出了划时代的贡献,但数百年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发展史表明,其实质仍然是列宁所指出的“资产阶级对国家政权的独占”,而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才有可能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其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的主人;党中央及党的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领导人领导人民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也就在于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是由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
凡是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持客观和公正态度的人,都不会不否认这样的现实:我们无论是从国家宪政制度这个宏观角度来看,还是从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诸如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微观角度来看,人民享有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各种民主权利。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制度才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之所在。
但我们应当看到,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而民主政治发展的程度和广度抑或人民当家作主的深刻性和全面性,还受到生产力不发达、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落后、国民整体素质偏低、法律制度不健全以及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不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难免使得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存在着种种局限和缺陷,甚至出现了“十年浩劫”民主政治建设的停滞或倒退局面。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对此不应有丝毫的讳忌和掩饰。事实上,正是中国共产党人才敢于正视和修正自己的错误,始终不渝地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其根本目的也就是要确保“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即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
由此可见,使人民当家作主,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目的和要求。这势必要求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不能偏离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或基本要求。否则,“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全党对这个问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健全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表现和要求,更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基本保障。我们应当看到,“健全法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有效地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进一步坚持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逐步实现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和法制化,也才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效地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总之,才能让人民群众名副其实地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综上所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科学含义,就是由上述“三个根本”构成的有机整体。质言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让人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治国的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收稿日期:199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