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历程_公共产品论文

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历程_公共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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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论是现代西方财政学的核心理论,它研究公共部门应提供什么服务,以及提供多大服务的问题。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产品论也逐步发展起来,因此,了解公共产品论的发展历程,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理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对公共产品的早期研究

最早涉及到公共产品论有关内容的是英国学者霍布斯(1588-1679)。他在1657年完成的著作《列维坦》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和利益赋税论。前者认为:“国家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有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这成为后来公共产品论的重要思想源头。

随霍布斯之后,威廉·配第(1623-1687)在《赋税论》中集中讨论了公共经费问题和公共支出问题。

休谟(1711-1776)对这一问题的涉及较为深入一步。他在《人性论》中写道:两个邻人可能达成协议,共同在一片平地上排水,但在1000人之间却难以达成同样的协议,因为每个人都企图坐享其成。因此,他认为,某些对每个人都有益的事情,只能通过集体行动或者由政府参与来完成。休谟的这些分析包含了公共产品论的几个基本内容:(1)在自利的个人间存在某些共同消费的产品。(2)这类新产品提供中的坐享其成心理及其可能性。(3)这种心理只能由政府参与才能有效克服。休谟在他关于政治学和伦理学的著作中提到有关公共新产品的内容,但他本人并没有有意识地针对这一问题作深入的研究。

总的看来,早期的学者都只是在他们的政治学、哲学著作中涉及到公共产品问题,因为公共产品与国家、政府有直接关系。早期还没有人将这一问题单独明确地提出来,从经济学的角度作深入的研究。

二、早期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贡献

在配第之后一个世纪,亚当·斯密(1723-1790)1776年在《国富论》中谈到君主必须执行三个职责和功能:(1)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2)保护人民在社会中的安全。(3)建立并维护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这样,他指出了国家存在的必要性,并且明确地将公共支出与市场失效联系起来。十年后,约翰·穆勒(1806-1873)以灯塔为例,提出了由于难以收取服务费用和无法排斥他人受益,导致了市场机制的失灵,这实际上是后来的公共产品论明确提出的“囚犯困境”和“免费搭车”问题。

古典经济学家信奉的是自由放任的经济学说,但他们也注意到了政府必须履行某些职责,必须向社会提供某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他们还触及到公共产品在受益方面的不可排他性和“揩油”问题。因此,这些研究代表了公共产品理论的萌芽和开端。但是,除了迪皮特的分析在理论上较深入外,其他人在很大程度上还仅仅是凭借天才的直觉,总体上并没有构成完整的理论模型。

三、历史学派的贡献

19世纪中后期,历史学派和国家社会主义者强调统一的民族、语言、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这就突出了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至高地位。加上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出现较激烈的社会矛盾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人们自然想到利用国家来介入经济活动。在这方面,康德考察了国家的生产性功能,黑格尔则将国家视为“非物质资本”,市民社会必须以国家的存在为前提,迪策尔(1829-1890)提出了国家具有生产性的观念,沙夫勒(1831-1890)提出了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应该等比例地予以满足。史泰因(1813-1890)则提出:“课税潜力创造课税,课税创造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又创造课税潜力”的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19世纪国家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代表瓦格纳在这一问题上作出了特别的贡献。他比较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异同,阐述了前者的性质:(1)公共经济是一个经济组织,它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政府。(2)公共经济为国家提供安全,完成国家赋予的任务,特别是生产无形产品。(3)公共经济部门由大量的政府雇员组成。在明确了公共经济的实质之后,瓦格纳还提出了公共经济活动的三个原则。因此,可以说,到这里为止,瓦格纳是第一个明确提出公共产品理论并对之作了深入研究的学者。

历史学派和国家社会主义者的财政思想是建立在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观念之上的,因而他们仍然不可能完成正式建立以市场失效为分析起点的公共产品论的任务。

四、边际革命和奥意学者、北欧学者的贡献及公共产品理论的建立

19世纪80年代经济学领域的边际革命对财政学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边际学派认为,商品包括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运用边际效用的理论,将公共产品的提供和分配与私人产品进行对比,从而产生了公共产品的基本理论。这些理论包括:公共需要的性质和特征;为满足公共需要所需的公共产品的性质;公共产品的定价以及确定公共产品规模和结构的机制等。

1883年意大利人帕塔罗尼在《公共支出的分配原则》一文中认为,在确定预算时,必须把边际效用的概念运用到各项支出的决定中。他的根本想法是如何根据最大效益原则,安排支出以满足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要。另一位意大利人马佐拉在解释公共产品价格的形成时,系统地表达了他的理论。他提出,公共产品是对私人产品的补充,公共产品不同于私有产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共产品消费的不可分性,而这种不可分性来自对公共产品需求的统一性。马佐拉这里提出的不可分性,实际上是当今公共产品理论两个基本概念“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思想渊源。此外,马佐拉还论述了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价格的基本区别。

19世纪后期另一位财政学家爱弥尔·萨克斯也讨论了公共需要的特征。他把公共需要分为两类;一类反映某些利益集团的特殊需要,另一类是纯公共需要。后者是公共需要的核心。

此外,潘塔莱奥尼(1857-1924)于1883年关于各项公共支出按边际效用比较程度的分析,马尔科1883年把国家活动作为特殊的受资源稀缺约束的生产性活动的分析都涉及到公共产品理论的内容。

奥意学者说明了公共需要和公共产品的某些特征和特质,但他们头脑中却总是存在这样一个逻辑: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基础,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结合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在马佐拉那里,公共产品是对私人产品的补充,公共产品满足个人需要,所以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趋于一致。萨克斯认为当权者实际上是按经济原则办事的服务员,而人民是主宰,如果服务者的工作偏离了目标,人们会表示不满,要求政府改变做工法,有时甚至会推翻政府。显然,这是一种倾向于遵从于经济规律的自由主义的国家观。对这种国家观下引导出来的公共产品理论,瑞典学派的代表人物威克塞尔(1851-1926)进行了最为严厉的批判。他不同意马佐拉关于“不论政府征税多么不公正,它都会随着公众的愿望而变得合理和公正”的推断。他坚持说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范围和规模并不是取决于个人,而是取决于社会各阶层和利益体之间的协商。因此,威克塞尔将政治过程引入到公共经济的分析当中,提出了“接近一致”原则。源于他的政治决策的思想,威克塞尔主张将公共产品带给人们的好处与个人为公共产品的生产所做出的贡献相结合,因而将公平问题引入到公共产品论中。他在这一问题上主张利益说,即课税上的“受益原则”,反对“同等牺牲说”(支付能力原则)。但是威克塞尔主张的“受益原则”也存在一个难题,即如何确定个人由公共支出得到的收益大小,因为个人可能会隐藏其对公共服务的偏好,产生“免费搭车”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是林达尔(1891-1960),他把赋税理解为个人或组织、集团为取得公共产品所支付的价格。1919年他提出了“自愿交换模型”(林达尔模型)。这是一个局部均衡模型,解决的是如何确定公共产品供应水平和如何运用价格系统为公共产品筹资这两个问题。通常认为,“林达尔均衡点”将支付能力原则和受益原则做了最好的结合。

公共产品论在这一阶段的发展是根本性的。边际效用理论的引用使得公共产品的研究摆脱了过去抽象的演绎方法,从而真正地从经济学而非政治学的角度来研究,这是奥意学者的贡献。另一方面,瑞典学者将政治程序引入到公共产品的研究领域,这一思想实际上开创了当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先河,因而具有重要的承前启后的作用。这是瑞典学派的主要贡献。正是由于以上两方面的贡献,使得公共产品论能够成为西方较为系统的财政理论,并为现代公共产品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石。

五、公共产品论的进一步发展

林达尔模型诞生的次年,庇古《福利经济学》一书问世,他提出社会资源在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配置以达到公共产品边际正效用和边际负效用相等的状态为最优。此外,他最早提出以征税来矫正负外益性以达到帕累托效率。

1948年,鲍文以个人需求曲线的纵向求和,以及总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的匹配,建立了“鲍文模型”。由于在揭示个人偏好方面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他主张以多数裁定制表决来决定公共产品的供应水平。

1954年,萨缪尔森《公共支出纯理论》一文的发表,是公共产品论的一次重大发展。他对公共产品概念作了其后被广为接受的表述,将序数效用、无差异曲线、一般均衡分析和帕累托效率等运用到公共产品最佳供应的分析上来,建立了一个关于资源如何在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最佳配置、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一般均衡模型,即萨缪尔森模型。

在萨缪尔森的推动下,西方经济学界出现了研究公共产品的热潮。1956年蒂布率先考察了地区性公共产品与居住地选择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以脚投票”,从而将公共产品理论延伸到关于地方政府活动的新领域。1968年,约翰逊通过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以此补充林达尔模型,形成了“约翰逊——林达尔模型”。1980年,穆斯格雷夫夫妇借鉴林达尔的思路,提出了公共产品的预算模型。

六、社会抉择理论的贡献——公共产品论的新发展

由于个人真实偏好的揭示困难,导致了对政治程序在公共决策上的作用的大量研究。自本世纪40年代以来,公共选择理论在这一问题上的研究为公共产品理论注入了新的内容。前已述及,威克塞尔对这一问题曾作过初步研究,在后来者当中,在这一领域做出贡献的主要有:1948年布莱克提出了多数裁定制投票的“中间投票者定理”,即中间投票人的需求决定投票的结果。1951年,阿罗论述了没有哪一种投票规则能尽如人意,不能保证一个民主社会能作出前后一致决策的“阿罗不可能定理”。1957年唐斯提出选民的“理性麻木”现象。1962年,布坎南和塔洛克合著了《一致的计算》一书,对公共选择理论加以系统和深化。此后,塔洛克、唐斯、尼斯卡宁等人就政府官员行为与动机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所有这些研究不仅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抉择理论,而且使得作为经济学的社会产品论与政治程序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现公共产品的最佳供应。

综观公共产品论的发展历程,有这样两个特点:一是对公共产品的最初研究出现在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的著作中,作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附属物出现。此后,经过边际革命,人们才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这一问题。有趣的是,到了当代,公共产品论又与政治学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这一理论的研究在效率问题上比较深入,但对于公平问题始终进展不大,这也是当代公共产品论向政治抉择靠拢的原因。至今,仍有众多学者在这一领域作继续深入的研究,因此,公共产品理论仍有继续丰富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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