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权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重大亮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马克思论文,生态论文,亮点论文,权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11;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1)05-0005-13
生态权益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关注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生态权益,是马克思恩格斯弱者权益保护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的社会和现实的人出发,将生态环境作为影响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将生态权益作为与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社会权紧密关联着的重要权益,揭示出人们在生态权益方面的非均等性和不公平性也是导致强者与弱者分化的重要因素之一,生态权益是弱者整体权益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对于弱者生态权益的保护,其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都是不能实现的。今天,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理论中的弱者生态权益保护思想,对于高度注重生态权益,努力建设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人口均衡型社会,保证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弱者权益是由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和生态权益等构成的有机整体,生态权益是直接影响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重要权益
在人与自然紧密联系中形成的生态权益或环境权益,是人的最为基本和最为根本的权益。人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与发展,无法摆脱与自然环境所发生的各种必然联系。生态权益就是人在与自然界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对于自然环境的基本权利以及行使这些权利所带来的各种利益。如占有、利用和享受自然环境资源的各项权利以及所带来的各种利益。
社会公正包括生态公正。但是,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社会,正如人们之间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存在着差异性和非均等性一样,人们在生态权益方面也是不公正和不平等的。消灭人们在生态权益方面的不合理、不公正和不平等现象,充分保证人们在生态权益问题上的公平正义,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以及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内容。
生态权益是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和人类本身的重要权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本身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发展具有相同性,表现为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既表现为人类社会内部具有多样性的复杂结构,又表现为人类社会与外部自然界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人类社会以及每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如衣食住行等都与生态环境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并由此影响到人们的生存质量,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状况予以直接的决定性影响。争取人的生态权益的公正平等,特别是争取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代表的弱者的生态权益,就成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弱者权益保护思想体系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唯物史观的创立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成就。唯物史观既科学地说明了人的社会属性、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人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等问题,又科学地说明了人的自然属性、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人的生态权益问题。第一次使得对于弱者权益问题的说明由含混状态进入到科学状态,从片面性进入到全面整体性。唯物史观是科学诠释人的本质、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与规律、人的权益的多样性以及科学地争取与捍卫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的生态权益的科学理论。
唯物史观运用实践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把人的属性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揭示出人是在自然和社会双重环境中存在着和发展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全面地理解人的本质的重要关系。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作为宇宙中最复杂的存在物,是以两种方式即自然方式与社会方式存在于世界上的。一方面,人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人是自然界长期进化和发展的产物,人不能摆脱生理意义上的人而存在,人具有自然属性,是自然界中的高等动物。马克思认为,人有两个“身体”,一个是人的有机身体即血肉之躯体;另一个则是人的无机身体即外部自然界。马克思说:“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另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①与此同时,人又是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的社会动物,具有社会属性。人的社会属性突出地表现为人不是单独的个体存在物,而是类的存在物。马克思指出:“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己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既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当做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②由此可见,享有优良的生态环境构成了人的基本的和必备的权益,它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着重要的物质自然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加以确认。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③
由此可见,人与动物、植物的区别以及人的存在与发展方式的多样性突出地体现在:人是处于一定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关系之中、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双重属性的人。社会环境说到底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人文环境,它与自然生态环境一样,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如果说,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的存在与发展的物质自然基础的话,那么,社会人文环境则是人的存在与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对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起着根本性的决定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人的合乎人性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④
构成人的生存和发展以及体现人的基本权益的自然环境与社会人文环境处于紧密联系、不可分割之中。在属人的世界里,社会,不管其发展水平如何,都是始终处于自然生态环境中的社会,对于人的一切社会关系、一切权益以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全部内容和各种条件,都不能脱离自然生态环境进行孤立考察。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保障着人的各种权益特别是人的生态权益的实现,促进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人类从自然界产生以来,又以自身的能动性反作用于自然界。这种反作用也表现为两个方面:一种是对自然环境施加积极的建设性影响,努力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创造更加适合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人工生态环境,促进人的生态权益的实现;另一种则是消极的破坏影响,如制造人与自然的对立和冲突,不能适度地可持续性地利用自然生态环境,造成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带来自然界对人类破坏活动的严厉报复。因此,在研究弱者权益问题时,不能脱离弱者的生态权益。如果离开自然环境谈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问题,谈论弱者权益保护问题,会导致失之偏颇的现象。
人的各种权益,如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以及生态权益等等,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问题,都表现为一个具体的、现实的和动态的发展过程,表现为一个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展开和完成的过程。人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等权益,既是一个历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又是一个在现实的生态环境中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优良的生态环境既保障着人的生态权益的实现,又保障着人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的获得与充分实现,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巨大的作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的生态权益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打上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印记,是人类文明的凝聚和体现,反过来又构成了促进人的生态权益实现以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外部自然条件。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为了满足人的生态需求,实现人的生态权益,保证人类能够自由而全面地建构自身。生态环境的建设程度以及优美程度与人的生态权益以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程度,在某种意义上具有直接相关性。作为集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于一体的现实的个人或人群共同体,除了具有社会需求以及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以外,还具有强烈的生态需求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生态权益。这也是人作为生命有机体的必备需求。
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争取自身权益的斗争,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斗争,争取的是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和生态权益在内的全面整体的权益。如果说争取经济权益而忽视政治权益的斗争表明,无产阶级还处于自在阶级阶段的话,那么,争取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而忽视争取生态权益,无产阶级还仍然处于自在阶级阶段,而没有达到自为阶级阶段。只有自觉地争取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和生态权益在内的整体权益,才表明无产阶级已经从自在的阶级进入到了自为的阶级。
二、资本主义制度是导致近代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也是激化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引起弱者生态权益缺失的总根源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激化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导致人们在生态权益问题上出现强者与弱者的分化与对立,完全是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的。这是资本主义打着人权的旗帜剥夺弱者人权的又一重要表现形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既高度肯定和充分评价“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指出“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由此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资本按照自己的这种趋势,既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又要克服把自然神化的现象,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⑤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通过对于自然的征服克服了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只是地方性发展的局限以及对于自然崇拜的局限,而达到了全世界性的发展和从征服自然中获得了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
与此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又运用唯物史观,通过阐述物质变换理论,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以及获取剩余价值的内在奥秘,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于人与自然进行合理的物质变换的负面作用,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导致人与自然关系、人与社会关系高度紧张的现实和实质,揭示出资本主义制度是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出现严重生态环境危机,使人们在生态权益方面出现强者与弱者分化与对立,进而导致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生态权益缺失和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在运用物质变换概念的同时,使用了另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概念,即物质变换断裂(或译物质变换裂缝)(metabolic rift)概念。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方式在迅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也同样迅速地使人与自然、城乡之间发生了物质变换的断裂,带来城市污染、土壤肥力衰竭和人口过剩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导致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生态权益丧失的严重社会问题。而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比较隐蔽的重要人权问题。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扩张的吞噬效应,推动资本对自然的掠夺性征用,在社会基本矛盾加剧的同时,出现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严重生态矛盾,进而出现资本主义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牺牲生态权益为代价来获得超额利润。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正好在于它的这种趋势:使生产力绝对发展,而这种发展和资本在其中运动、并且只能在其中运动的特有的生产条件不断发生冲突。”⑥这里的生产条件就包括了使生产得以进行的物质变换。一方面,工业的原料来自农业和自然界。“剩余价值的全部生产,从而资本的全部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⑦工业越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就越大。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展到农业,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的规模利用,加速了土壤自然力的衰竭;而人们消费掉的东西也不能回归土地,譬如人的排泄物不以肥料形式回归土壤,而是以污染形式排入了河流,使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深受其害,其应有的生态权益被侵占和被剥夺。对于生态权益这种重要的人权内容,由于其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出来而遮蔽了人与社会关系的隐形性的特点,往往使许多人对此视而不见和听而不闻。
马克思认为,随着人类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人类社会的直接的物质生产实践越来越服从于和服务于价值生产这个人类社会的间接目的,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生活实践,物质变换不仅仅是维持人类社会生存的生物学过程和手段,更为重要的是一个价值创造和价值增殖的过程和手段,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各种社会关系反过来极大地影响和制约着自然的物质变换,资本的铁蹄践踏着人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链条,是破坏自然环境以及导致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而在这一过程中,深受其害的是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社会弱者,他们的生态权益严重地受到以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强者的侵占和剥夺,而且对弱者子孙后代的发展也带来重大影响。
马克思从物质变换的视角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人和自然物质变换过程的破坏,以及同时造成的对人与社会之间的物质变换的破坏。他在《资本论》中分析了大工业和农业,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了城乡之间的对立,指出了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的工业和农业给人和自然都带来了严重的灾难,阐明了资本主义开发自然的物质技术和生产工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反自然环境的本性。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⑧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⑨。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工业技术的发展进步,使大量的废弃物排向环境,引起空气、水源、土壤、动植物的污染;自然净化能力下降,自然资源再生能力衰减,致使环境污染发展成为社会公害,深受其害的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视为自发的力量。”⑩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由于资本家占有资本,尤其是占有机器体系上的资本,使他们为了获取超额利润而极大地攫取未开发的自然资源和自然力这些“无偿的生产力”,一方面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加剧了人与自然资源之间的紧张。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和自然的关系就内容和实质来说,集中表现为资本同自然的关系,是资本为了增殖目的而进行的对自然资源的无偿占有。因此,在形式上表现为人和自然关系恶化的生态环境危机,从实质上看,是资本同自然关系的恶化,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人与社会关系的紧张,是资本家为了获得超额利润而对自然资源疯狂占用所引起的严重恶果。因此,生态环境危机本质上是由资本的逻辑以及资本主义制度导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资本主义制度的危机和资本主义文化的危机。由于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上的弱者地位,导致他们在生态权益方面同样处于弱者地位。
在《资本论》里,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发展不可持续性的特征,因为它严重地阻碍着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以及人与社会的物质变换。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带来了全球范围内的物质流动和价值流动,这对以往相对稳定的人与自然的生活共同体造成了严重的摧毁和破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和生态危机,而在这场危机中,由于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其生态权益必然得不到保护。
马克思指出:“大土地所有制使农业人口减少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而在他们的对面,则造成不断增长的拥挤在大城市中的工业人口。由此产生了各种条件,这些条件在社会的以及由生活的自然规律决定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中造成了一个无法弥补的裂缝,于是就造成了地力的浪费,并且这种浪费通过商业而远及国外——大工业和按工业方式经营的大农业一起发生作用。如果说它们原来的区别在于,前者更多地滥用和破坏劳动力,即人类的自然力,而后者更直接地滥用和破坏土地的自然力,那末,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二者会携手并进,因为农村的产业制度也使劳动者精力衰竭,而工业和商业则为农业提供各种手段,使土地日益贫瘠。”(11)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什么会破坏人与社会之间的物质变换呢?马克思分析道,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物质流动是为了获取最大化的价值,而不是为了人真正需要的满足,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质流动和物质变换只是获取价值的手段。物质变换的积极后果体现为价值的增加,这种价值增加主要被资本家所攫取;而物质变换的消极后果即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枯竭,同时,使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引起的物质变换出现的悖论——越是控制自然,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越是受到奴役,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越是充满尖锐矛盾和对抗的现象,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新发现的财富的源,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就成为贫困的根源。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科学与现代贫困、衰颓之间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无庸争辩的事实。”(12)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对于弱者生态权益问题要与社会制度联系起来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是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产生的,特别是与资本主义制度密切相关。唯利是图是资本主义的本性,资本主义为了获得超额利润,对自然环境进行了极其不当的“统治”、“征服”和“掠夺”,激化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导致人们在生态权益方面的不合理、不公正现象。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弊端是“竞争的矛盾在于每个人都想取得垄断地位,可是社会本身却会因垄断而遭受损失”。(13)这种损失当然包括环境所遭受的损失在内。恩格斯进而指出:“如果土地能像空气一样容易得到,那末谁也不会付地租了。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而且在每一个场合下被占有的土地的面积总是有限的”。(14)获得超额利润是资本的逻辑,而这种做法的结果带来的只能是环境的灾难,导致工人阶级生态权益的严重被剥夺。恩格斯指出:“当一个别的资本家为着直接的利润去进行生产和交换时,他首先只能注意到最近的、最直接的结果。……这些行为的自然方面的影响也同样如此。西班牙的种植厂主在古巴烧掉山坡上的森林,发现在木灰中有能获得最高利润的咖啡树的足够用一个世代时的肥料,——以后热带的大雨会冲掉得不到任何保护的腐殖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那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相干呢?”(15)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要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必须对于经济再生产过程、人们对于自然环境的思想意识以及整个社会制度实现彻底的变革。只有在这场变革中,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的生态权益问题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三、维护弱者生态权益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涉及制度变革、技术创新以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的重大社会课题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既然资本主义制度加剧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矛盾和生态环境问题,产生了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生态权益严重被侵占和被剥夺现象,因此,保护弱者生态权益的根本途径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实行完全的变更。
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出:“到目前为止存在过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于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完全被忽视的。……支配着生产和交换的一个一个的资本家所能关心的,只是他们的行为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不仅如此,甚至就连这个有益效果本身——只就所制造的或交换来的商品的效用而言——也完全退居次要地位了;出售时要获得利润,成了唯一的动力。”(16)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指出:“我们在这一领域中,也渐渐学会了认清我们的生产活动的间接的、比较远的社会影响,因而我们就有可能也去支配和调节这种影响”;“但是要实现这种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更……”(17)
马克思和恩格斯告诉人们,人们的生态权益问题虽然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问题,但本质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利益关系问题,根本上受占支配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影响和制约。人类历史上一切劳动都涉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但这个过程从来都不是纯粹的自然过程,而是一个社会过程。人与人在生产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从事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因此,这个过程产生的种种问题,无不与特定的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弱者生态权益被剥夺问题,是与特定的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社会问题,自然应当被看作是这个特殊社会制度的产物。消灭私有制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是解决在生态环境资源方面出现不平等、不合理现象的根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不仅会消除生产的现存的人为障碍,而且还会消除生产力和产品的明显的浪费和破坏,……此外,这种占有还由于消除了现在的统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穷奢极欲的浪费而为全社会节省出大量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只有消灭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才能消除商品生产,“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生存斗争停止了”。那时,人们生产产品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需要,也就可以做到合理地控制和调整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18)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序言”中,谈到未来社会的走向时曾提出,人类社会的发展必将经历两次提升:“只有一个有计划地从事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才能在社会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正像生产一般曾经在物种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一样。”(19)恩格斯所说的“在物种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揭示的是“人的物种提升”;而“在社会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则揭示了“人的社会提升”。这两种提升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所谓“人的物种提升”,表现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标志着人在自然界的主体和主导性的地位;所谓“人的社会提升”,则表现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标志着人在社会中的主体性和主导地位。人的两次提升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达到优化人的生存环境,确立人的主体地位,提高人的生命质量,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目的。
人的“两次提升”的过程也是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的“两大和解”的过程。恩格斯在1844年2月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私有制最初的结果就是生产分为两个对立面(自然的方面和人的方面)”,并且进一步分析了人的活动又分成了彼此敌对的劳动和资本,指出:“这三种要素的彼此斗争,而不是它们的相互支持”(20)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恩格斯深刻地指出:“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21)恩格斯进而描绘了未来社会的理想状况:“在敌对的利益关系被消灭以后,主体的竞争,即主体在资本与资本、劳动与劳动等等上的竞赛,就会被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并被归结为迄今为止只有傅立叶一人作过一些说明的竞赛,而被限制在它所特有的合理的范围内。”(22)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两大提升与两大和解是一个紧密联系着的有机整体,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与解决人与社会的矛盾是联系在一起的。不解决好人与社会的矛盾,也无法解决好人与自然的矛盾。而人与社会矛盾的解决也要依赖于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直到现在都如同异己的、统治着人们的自然规律一样而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起来,因而将服从他们的统治。人们自己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在主要的方面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23)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类解放取决于人的解放,而人的解放就是人的本质的复归。人的本质的复归是人的解放的根本和目的。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马克思要求人们要从人的社会本质和人的自然本质两个方面着手,并且要将人的社会本质和自然本质紧密地结合起来,视为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但是,长期以来,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许多人只是从人的社会本质方面思考,而对于马克思所说的人还具有自然的本质的观点却忽视了。这显然是对于人的本质理解上的片面的观点,这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和人的解放的认识是不全面的。这也导致长期以来人们只是注重人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而忽视人的生态权益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本质。他对于人的社会本质作出了十分精辟的论述,他说:“不论是生产本身中人的活动的交换,还是人的产品的交换,其意义都相当于类活动和类精神——它们的真实的、有意识的、真正的存在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因此,上面提到的真正的社会联系并不是由反思产生的,它是由于有了个人的需要和利己主义才出现的,也就是个人在积极实现其存在时的直接产物。有没有这种社会联系,是不以人为转移的;但是,只要人不承认自己是人,因而不按照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这种社会联系就以异化的形式出现。因为这种社会联系的主体,即人,是自身异化的存在物。人们——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作为现实的、活生生的、特殊的个人——就是这种存在物。这些个人是怎样的,这种社会联系本身就是怎样的。因此,以下论点是相同的:“人自身异化了以及这个异化的人的社会是一幅描绘他的现实的社会联系,描绘他的真正的类生活的讽刺画;他的活动由此而表现为苦难,他个人的创造物表现为异己的力量,他的财富表现为他的贫穷,把他同别人结合起来的本质的联系表现为非本质的联系,相反,他同别人的分离表现为他的真正的存在;他的生命表现为他的生命的牺牲,他的本质的现实化表现为他的生命的失去现实性,他的生产表现为他的非存在的生产,他支配物的权力表现为物支配他的权力,而他本身,即他的创造物的主人,则表现为这个创造物的奴隶。”(24)马克思在这里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性,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要从人的社会本质方面理解人的本质。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指出了人还具有自然本质,还要从人的自然本质的角度理解和认识人的本质。马克思将人的本质看作是人的社会本质与自然本质的结合,体现了人的解放必须同时从人的社会解放和人的自然解放两个方面着手的深刻见解。启迪人们争取弱者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忽视了弱者的生态权益,是无法使人获得真正解放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社会本质和自然本质是紧密联系而不可分割的。人的自然本质是人的社会本质的基础,人的社会本质决定和支配着人的自然本质。马克思认为,人的本真的存在和生活要以整个外部自然界作为前提和基础,自然界构成了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马克思还明确地肯定,只有当人现实地展开塑造整个自然界的实践活动时,自然界之作为人的本质才得到实际的确证。马克思从近代工业生产对于自然界的改造过程中,看到了人的自然本质力量在其中的体现。而人的社会本质又是对于人的自然本质的提升。如果说自然是人的本质,体现了人的自然本质的话,那么,人的本质并不只是停留在自然本质上,人与自然界所产生的关系都与人与社会的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谈不上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说,工业是一部打开了的人的本质力量的书,从工业所改造的自然界当中,从工业所产生的人与人的关系中,都能够发现人的社会本质和人的自然本质的紧密关联性,都可以看出人的现实的本质力量。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彻底消灭使人的本质产生异化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达到人的本质的复归和人的真正的解放。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认为,人类解放不是抽象的和空洞的,而是必须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的解放。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弱者的各种权益是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获得的。马克思在这里强调的两个“现实”即“现实的世界”和“现实的手段”,指的就是使人类的物质生活实践能够发生和发展的具有自然形式的客观物质世界。现实的世界就是人类所生存和发展都不能离开的客观物质世界,它是人类从中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唯一的仓库。现实的世界构成了人类实践活动和人类解放的现实的空间。现实的世界也是唯物史观分析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的和逻辑的起点。从现实世界出发,就是从现实的自然界的客观状况出发,从人类与自然界发生物质变换所形成的现实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状况出发。现实的手段,既包括人类从社会压迫中解放出来的各种推翻不合理社会制度的物质手段,如经济斗争、政治斗争以及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手段等等,还包括人类自觉地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使之达到双向依存以及和谐共处的各种物质手段,如运用科学技术的手段、转变发展方式的手段以及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科学的物质变换的手段,等等。
争取弱者的各种权益是一个漫长过程,人类解放也是一种历史活动和历史过程。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类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即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等方面的客观条件促成的,人类解放必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按照历史发展阶段进行的,不可能一蹴而就。马克思指出:“人的生命的现实的异化仍在发生,而且人们越意识到它是异化,它就越成为更大的异化;所以,它只有通过共产主义的实际实现才能完成。要消灭私有财产的思想,有共产主义思想就完全够了。而要消灭现实的私有财产,则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历史将会带来这种共产主义行动,而我们在思想中已经认识到的那个正在进行自我扬弃的运动,实际上将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把我们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这一历史运动的局限性和目的,并有了超越历史运动的觉悟这一点,看作是现实的进步。”(25)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有积极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行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共同所有、经济计划统筹、社会民主治理,财富按需分配,才能达到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统一、人的解放与自然解放的统一,才能把人从异化的劳动和异化的自然中拯救出来,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对立。马克思说:“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6)这样的社会,才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社会活动的主体是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又是顾及自然环境和自然价值的发展,这是区别于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只有这样的发展,才能避免人们在生态权益方面的高度分化和严重对立,才能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从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非常注重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但是,马克思又将人作为生产力中最重要的要素,反对将人作为达到生产力发展的手段,或者说根本不考虑人的发展而片面地强调生产力发展的错误。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必须坚持生产力的发展要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服务,而不是将人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条件和手段。不能为了生产力的发展不惜牺牲人的生态权益。马克思在《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指出:“为了破除美化‘生产力’的神秘灵光,只要翻一下任何一本统计材料也就够了。那里谈到水力、蒸汽力、人力、马力。所有这些都是‘生产力’。人同马、蒸汽、水全都充当‘力量’的角色,这难道是对人的高度赞扬吗?在现代制度下,如果弯腰驼背、四肢畸形、某些肌肉的片面发展和加强等,使你更有生产能力(更有劳动能力),那么你的弯腰驼背,你的四肢畸形,你的片面的肌肉运动,就是一种生产力。如果你精神空虚比你充沛的精神活动更富有生产能力,那么你的精神空虚就是一种生产力,等等,等等。如果一种职业的单调使你更有能力从事这项职业,那么单调就是一种生产力。难道资产者、工厂主关心工人发展他们的一切才能,发挥他们的生产能力,使他们象人一样从事活动而同时发展人的本性吗?”(27)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将生态权益看作人的重要权益,看作是发展人的本性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尖锐地抨击了资产阶级只是将人当作财富的力量,而不是当作人的错误,认为在这种状态下,即使人具有生产力的美誉,但是,一旦人失去了自己的独立人格和应有的价值,这种生产力发展得越多,人越是受到摧残。马克思说:“把人贬低为一种创造财富的‘力量’,这就是对人的绝妙的赞扬!资产者把无产者不是看作人,而是看作创造财富的力量。资产者还可以把这种力量同其他的生产力——牲畜、机器——进行比较。如果经过比较,说明人是不适宜的,那么以人为承担者的力量必然被以牲畜或机器为承担者的力量所代替,尽管在这种情况下人仍然享有(具有)‘生产力’这一角色的荣誉。”(28)马克思注重人的生态权益,特别是注重无产阶级的生态权益的思想,与那些歪曲唯物史观生产力理论的观点是根本对立的,与那种在实践中见物不见人的思想认识是根本对立的。马克思坚持生产力发展中人的发展,就是坚持通过社会历史活动主体——人的生态权益的获得以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达到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显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视野里,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人的发展问题,而这需要人拥有各种属于自身的应有权益为前提条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与人类的解放问题即与人类的自然解放与社会解放联系起来。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真正地解决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以及人与社会的矛盾,才达到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想境界。因此,研究人的本质、人的解放以及人的权益等问题,不能将视野单一地聚焦于人本身,不能只重视人的社会本质和人的社会解放,而忽视了马克思关于“自然是人的本质”、“解放自然”、“使整个自然界复活”、“地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等人的生态权益思想。
马克思和恩格斯进而认为,要充分地保障人的各种权益,在充分实现人的生态权益过程中达到发展的可持续性,就要促进物质变换的正常进行,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与人与社会的物质变换紧密地结合起来。
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与人与社会的物质变换是同一个过程中的两个方面,它们具有有机的内在联系。自然界的物质变换是人和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是人作为生物体所永远无法超越的,也是人与社会发展的最终制约因素,忽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无法达到可持续发展。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或社会形态下,人们的生态权益都是在自觉地协调与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中获得的。在这个过程中,人必须主动地将自己纳入“人——自然”的关系系统中,本着以自然为师的态度,自觉地尊重和主动地探索自然规律,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协调的关系,人对自然的改造遵循着以不破坏自然内在的生态平衡和新陈代谢,不打断自然界的物质变换过程的原则,在顺应自然中实现合理的物质变换,人类做不到这一点,必然会受到客观的自然规律的无情报复。结果将人类与自然之间通过物质变换建立起来的和谐关系打断。同时,发展的可持续性思想本身就包含着人类作为主体的能动性思想,人类通过积极的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在服从自然的同时,通过能动性的活动对于自然界施加一定的影响,能够认识和利用客观自然规律并用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是人,而不是自然和其他什么物质。可持续发展命题本身就蕴涵着人类实践活动的主体性和能动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物质变换思想中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既表现在他们以物质变换这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现象,说明物质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新陈代谢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形式和必备条件,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然导致物质变换的裂缝,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又以物质变换思想阐明了人对自然规律以及人对社会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只要人类自觉地进行合理的物质变换,就能保持物质变换的正常进行,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合理的物质变换正常进行的社会,是人类社会从必然王国进入到自由王国的社会。马克思说:“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象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问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29)马克思对未来处于自由王国的人类合理地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合理地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充满了信心。由此也充分地显示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争取自身的生态权益并不是遥不可及的空想和梦想,而是既有可能性又有现实性的伟大理想。
注释: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1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9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87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93页。
⑥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286页。
⑦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888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2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9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393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下册,第916-917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4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08页。
(15)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07-308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9-520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8-519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7-30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8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2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03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4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7-308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4-25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39-140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7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61-262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62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
标签:恩格斯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生态环境论文;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论文; 生态破坏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 自由资本主义论文; 生态文化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 经济学论文; 人与自然论文; 生产方式论文; 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