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发展的理论与实践_精明增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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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簇团开发(Cluster Development),又被称为保护性开发(Reservation Development),其基本定义可用一句话概括:通过强调对传统的郊区大地块独立式住房及相关的区划和规范作出一定调整,主张以灵活的簇团式开发原则布置一系列不低于一定密度的住宅组团,以达到永久保留一定比例的原生态自然景观为目的的社区开发理论模式。

依据美国规划协会(APA)的界定,精明增长包括了新城市主义、混合使用、交通导向、簇团开发等多个分支,即簇团开发属于精明增长范畴,是精明增长的应用模式之一。所以,精明增长的中心理念是簇团开发的基本依据和参考,包括营造经济可持续、生态可持续、社会可持续的全面可持续化社区等核心发展目标。相应的,簇团开发同样遵循了精明增长的十大基本指导原则和标准,如绿色节能、艺术性的城市设计、高质量的住房、大量的开敞绿地、倡导使用公共交通和非机动交通、种族和阶层的多样性、良好的社区环境、尊重历史、强调公共参与等。这些关于精明增长的基本知识是理解簇团开发理论的基本背景资料。

在美国,簇团开发理论虽然已有一些先锋性试验,但因其比新城市主义等理论更激进,虽然理念容易被一般民众接受,却不容易实践推广。目前,美国关于簇团开发理论的学术讨论主要集中在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及相关评估和簇团开发模式的可持续性等两个方面。而国内关于精明增长和新城市主义理论方面的文章很多,其中不少文章对精明增长和新城市主义的内涵、历史和原则做了详尽的探讨(袁锦富,2005;王丹,王士君,2007;唐相龙,2008),对精明增长和新城市主义中国化的可行性也有不少的论证(梁鹤年,2005)。但笔者认为,虽然关于簇团开发理论的一些概念已能散见于精明增长和新城市主义方面的论文①,但既有的学术论文在有些重要概念上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专门针对簇团开发理论的介绍性文章尚未正式整理发表。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簇团开发理论的发展和实践做出较客观、较全面的介绍和评价。文章的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了簇团开发理论的历史渊源;第二部分论述了簇团开发理论的内涵和案例(草场口社区)。最后,文章对簇团开发理论所存在的问题和借鉴进行讨论和总结。

1 簇团开发理论的历史渊源

虽然美国不少学者和规划师将莱特(Willianm H.Whyte)于1964年出版的《簇团开发》② (Cluster Development)视作簇团开发的理论起源;但该理论真正作为一项政策加以推广,却是因为1990年代精明增长理论将其纳为一个理论分支。所以,在解释其历史渊源时,不仅要强调环境保护主义思想这一理论来源,还要适当地阐明精明增长理论的历史渊源。尤其因为中西文化背景的不同,在介绍簇团开发理论时,非常有必要解析清楚一些在美国是常识性的但在国内学术界不甚清楚的背景知识。

1.1 美国式住房偏好

在住房偏好上,美国社会表现出了对低层低密度住房强烈的一致性。在美国的城市中,无论是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中部的五大湖地区、西部的阳光地带,除了在市中心分布着一些高层公寓之外,其余地段的住房无一不是低层低密度住房。美国社会对秩序和规则的偏好,又使得秩序整齐划一的区划和建设导则得以制定和实施,这就缩减了街区、社区,甚至城市内地块规模的差异性,以及建筑形体空间的差异性。虽然很难将美国社会的这种住房偏好归结于某一具体的渊源,但无可否认的是,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并将继续限定着美国社区开发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广度。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郊区,随着小汽车普及,私家车和郊区前庭后院式独立住房成为“美国梦”的直接代表。这种对低层低密度独立住宅的偏好,使得美国的社区开发一直以来沿承着本土建筑规划师赖特所呼吁的“广亩城市”理念;而柯布西耶的“光明城”概念在美国却少有市场;这也使得美国的社区开发只是局限在程度有限的社区开发改良方面:在提高社区的密度以缓解土地低效使用所带来的城市问题时,仍能维持着原先的低层低密度社区特有的空间感。简单地说,精明增长理论及各分支理论,是在新形势新背景下对美国式住房偏好的修正。

1.2 城市蔓延的争论

国内不少论文对城市蔓延这一历史渊源已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但是笔者认为一些基础概念却没有很好地加以说明。如所谓的美国低密度开发所指的“低密度”到底有多低,为什么会在70年代出现对城市蔓延的批判,对城市蔓延的批判各利益集团都主要攻击了哪几点,是否有不同的声音存在等。这些基础概念虽然和精明增长理论的内容联系不强,却是中国社会和规划界理解精明增长理论所需的必要背景资料。因此,在展开分析之前,有必要先辨清高密度和低密度住房开发在美国社会和规划界心目中的概念,以便更好地理解在城市蔓延的讨论中,美国社会和规划界所攻击的低密度住房开发是怎么一回事,精明增长理论又为什么得以出现及快速发展起来。在美国,如果5英亩土地上只开发1栋住房是低密度开发;而如果在1英亩土地上开发12栋住房则是高密度开发。这种数量上差异较大的数据比较还容易区分,但是如果1英亩土地上开发3—5栋住房,是属于低密度开发,还是高密度开发呢?关于这点,在中国社会和规划界的认知范围中,自然是属于低密度开发范畴;但这样的认知在美国本土就行不通了:因为在美国1英亩土地上开发3—5栋住房是否为低密度开发已是一个存在着很大争议的问题。这些概念和数字,应有助于中国社会和规划界把握美国社会和规划界心目中在高密度和低密度住房开发的范畴上的认知差异,也有助于中国社会和规划界了解为什么美国的社区发展方向会是精明增长理论及各分支理论③。

推动着美国社会在90年代以来对美国式住房偏好做出修正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多种原因,如能源危机、绿色环保力量的兴起、政府财政危机、市民安全感危机、专家学者的学术思考等,但最后都可汇集于70年代美国社会对城市蔓延现象的攻击这一点上。政府官员对低层低密度开发的攻击主要从支撑低密度开发的政府财政支出要高于支撑精明增长的财政支出的角度出发;城市交通专家主要集中攻击土地使用率低带来的交通距离拉大、出行成本加剧和就业居住空间布局衔接度差等交通问题,规划学者攻击传统低密度开发导致了人和人之间缺乏交流、社区亲和性和社区安全感不足等,设计师从社区面貌的高度一致性,艺术性不足的角度进行攻击,绿色环保人士则着眼于土地的低效利用,生态环境的破坏等。

虽然开发商、建造商、工程公司等利益群体对上述各团体的批判有所回应,指出了若干精明增长的问题并对传统低密度开发方式做了有力的维护;但总体而言,在社会上达成了一点共识:那就是与当下盛行的混合使用规划和市中心区高密度开发相比,美国传统的住房低密度开发是不可持续的;有规划的高密度社区开发能减少住房造价和基础设施的花费、能缓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一旦传统的低层低密度住房开发被社会主流定性为不可持续之后,美国社会和规划界的主流就将必然需要找到一种新型的住房开发模式。这也就为精明增长理论及各分支理论的发展扫除了最大的障碍。

1.3 传统社区思想复兴

在理解了前面的美国式住房偏好和城市蔓延讨论之后,我们应继续分析,为什么美国社区开发理论没有向前看,兴起一种或多种变革性的理论;为什么美国社区开发理论反而回头看,从传统社区中汲取营养,发展出了精明增长理论及各分支理论。

在寻求美国人概念中的高密度社区开发理论的过程中,因为美国人对低密度住房开发的偏好,关闭了以柯布西耶为代表的高密度高层现代主义社区模式以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挑战传统低密度住房开发的可能性。而以政府名义开发公共住房,虽然采用了高密度高层现代主义社区模式,但因为公共住房开发的失败,反而更助长了社会各界对高密度高层现代主义社区模式的反感。

而以1733年建立的弗杰尼亚州的Waterford小镇为代表的传统社区,却让社会各种团体看到了一种在向美国传统致敬的同时,又能缓解环境保护和促进社区内部交流的美国式高密度社区开发理论和实践的可能性。在传统社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新型高密度社区开发理论和实践,扬弃了传统的刚性区划,代之以弹性区划,一方面集中开发社区内的部分用地以实现环境保护、增加居民安全感、缓解交通等城市蔓延带来的代价;另一方面通过灵活多变的设计手法以消除集中开发带来的空间逼迫感和景观单一乏味。这种新型高密度社区规划实践,在以精明增长理论或各分支理论的名义推出后,如以新城市主义提出的海滨社区、以混合使用的著称的斯特普尔顿社区、以交通导向闻名的奥伦柯社区和以簇团开发理论建设的草场口社区等等,很快就在美国本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而为精明增长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而精明增长理论自APA于1994年正式提出后,很快发展为社区规划的主流趋势。

1.4 环境保护主义思想

可持续发展作为精明增长理论的核心理念,决定了精明增长理论是一个开放的理论系统,会不断地将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环境等各学科中新锐的相关理论融入进来。事实上,簇团开发理论的兴起,主要得益于吸纳了环境保护主义思想后发展而来的两个重要社区规划政策:城市增长边界和绿带运动。

城市增长边界是紧凑城市理念的核心手段,对土地开发活动进行严格限制。城市增长边界政策最早出现在美国的西部阳光地带,也主要集中在那里。这是因为虽然西部阳光地带二战时才出现大规模开发,但发展十分迅速,城市蔓延现象很严重;而那里又留存着大量优美的自然风光。所以,西部阳光地带的城市最先运用城市增长边界这一规划手段以达到控制城市蔓延和保护原生态生物环境与农场的目的。同时,因为城市增长边界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既有开发地区的地价和房屋价格,从而保护了城市居民的经济利益。所以,作为美国经济发动机而毋需担心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冲击的西部阳光地带,城市增长边界得到了大规模的运用。但是,因为美国其他各州市在城市增长边界的划定标准方面存在较大争议,且不少州市对强制性划定城市增长边界的意义上存在否认或质疑态度,城市增长边界政策在美国的盛行度远远比不上绿带运动。

营造绿带作为公共空间的思想由来已久。同时,因为绝大多数社区需要制定“传统街区设计”和“开敞空间细则”,创建或保留大面积的绿色空间这一作法早已是最近30年以来社区规划中的一个基本要素。但美国社区大规模的营造绿带运动,却是在1987年的《户外场所总统令》(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Americans Outdoors,1987)之后才出现。在《户外场所总统令》中,明确界定了绿带作为集合休闲、水质保护、生物栖息地等功能的社区基本空间,这就从国家政策上强调了营造绿带的必要性。

而1988年的彼而得曼环境委员会(Piedmont Environmental Council)的研究报告中对绿带的经济性论证更是为绿带概念的普及扫除了经济上的障碍,同时为簇团开发理论提供了最强有力的经济支撑。这份报告表明,绿带和公共空间能够成为平衡政府收支的重要手段,因为在居住地中每征收1美元的税收,政府需要在该居住地投入1.25美元的设施;在商业或工业中每征收1美元的税收,政府需要在该工业或商业中投入0.19美元的设施;在森林或开敞空间中每征收1美元的税收,政府需要在该地中投入0.19美元的设施。以这一研究成果为代表的一系列关于绿带经济效益方面的研究,使得越来越多的社区认识到绿带的经济作用:提高房产的价格;增加当地居民的消费活动;成为旅游吸引点;激发新经济活动落户等;从而推动了绿带建设在美国社区开发中的运动。在众多新建的社区中,绿带是精明增长大概念下的各种理论分支的基本构成要素,成为连接休闲设施、学校、邻近商业和办公空间的重要绿色枢纽。

这四大历史渊源,为簇团开发理论中所倡导的自然环境保护性规划奠定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2 簇团开发理论的内涵及实践

2.1 簇团开发理论的内涵和模式

簇团开发理论不应简单地等同于组团开发(或片区开发)概念;虽然两者存在着一些类似的规划表现形式。簇团开发与组团开发概念的最大区别在于,簇团开发理论将尊重自然、保护生态、保证社区的开发不应破坏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作为开发的首要原则,也就是说,簇团开发是对传统社区开发中“图—底”关系的颠覆,将生态系统之一传统的“底”摆在了“图”的位置(图1)。所以,两者之间在规划出发点上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

图1以一种较为简单抽象的图示反映了传统区划和簇团之间的差异,尤其是来源于环境保护主义思想的两大土地利用手段:绿带运用和簇团设计(增长边界+新城市主义设计)。而表1则通过比较传统开发和簇团开发之间的一些核心指标,保证保护自然理念在实际开发过程中不至于变质,尤其是必须保证有50%以上的土地为保护性自然用地,100%的住房都能直接面对保护性自然用地等指标。

在实践运用上,通过考察美国自然保护组织总结的多种适用与不同用地类型的簇团开发模式(表2),可进一步发现,除了簇团式空间布局设计要素和核心指标设定方面,簇团开发还特别强调了水资源的保护以及湿地系统的建设。在美国自然保护组织罗列的4种簇团开发模式中,根据土地利用模式和区位的不同,设定了类似的以生态湖面—湿地—生态洼地—蔬菜洼地的层级湿地体系为基础的洪雨和污水管理系统,将排洪效能作为考核簇团开发实践与传统区划区别的核心指标。

2.2 增进增长法中关于簇团开发理论的具体规定

在将规划理论转化为实践操作时,将理论内容法律化和规范化是保证理论能加以推广的必然行为。APA在其制定的精明增长法中就有专门对簇团开发实践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精明增长法中关于簇团开发实践的规定覆盖了以下基本内容:

(1)簇团开发的适用性。在这一章节重点针对簇团开发实践和传统区划之间的衔接做了定性规定,如传统区划中关于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和停车允许的最高阀值限制的规定在簇团开发中的适用条件。

(2)簇团开发的准入条件。通过制定强制性规定对簇团开发的前提条件做出刚性规定,如开发的最小面积不应少于2—3英亩、开发中应保证不少于25%的面积作为普通的公共空间用途④ 等。

(3)详细设计的基本内容。内容类似于传统区划,但在公共空间、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方面的规定上要大于传统区划,具体指标包括建筑数量的上限和开发用途限制、公共空间地区和规模、经济适用房数量和比例等。

(4)簇团开发的奖励措施。为了鼓励当地政府采纳簇团开发,法规中还特别制定一些很有吸引力的条款。如当地规划委员可以给予簇团开发会最多可以提高至25%的额度⑤;但奖励额度不能超过(a)所提供的经济适用房的占总住房的百分比⑥;(b)具有公共可达性的公共开放空间占总用地的比例。

(5)簇团开发审查。

表2 城市不同用地类型下的簇团开发模式

资料来源:Conservation Development in Practise(booklet),the Nature Conservancy

2.3 簇团开发理论案例——草场口社区

草场口社区是位于芝加哥西北40英里之外的一个小型远郊社区。在1986年时,在附近的Liberty Prairie保护区内有着一片农场的出版大亨盖诺德(Gaylord Donnelly),出资买下这里的667英亩土地,并联合相识的几个邻居,成立了草场口托管公司(Prairie Holdings Corporation)负责草场口社区的开发。

在草场口社区开发计划中,拟开发475栋家庭住宅和十几栋公寓。其中,216栋绿色节能住宅已经建成;而已获得审批的113栋住宅位于社区中心,邻近城际铁路站点。社区开发严格按照设定的草场口社区开发十大指导原则进行(表3)。社区中心分为三个区,分别是核心区、混合区和住宅区。对三个区所允许开发的土地和建筑使用性质、混合度、空间形体设计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在铁路站点周边开发有按照混合使用原则建设的中心街区,包括零售、餐饮、和办公等功能空间。在社区内保留了近70%的公共开敞空间,包括大量的湖面、湿地、人工草场以及农场。其中,湖面为22英亩、湿地为13英亩、草场为160英亩、农场为150英亩。新建的公寓将位于邻近城铁站点的中心街附近。车库以集簇的方式设计在一起,以尽量保护自然;只有本地植被才允许在庭院中种植。

在城市设计方面,草场口社区内的每家每户都直接面对着湖、湿地、草场或农场,而建筑样式虽种类繁多,但都体现了美国传统乡村建筑的基本元素:门字型屋顶、大进深门廊、隔板侧板、白色装饰和充满乡村气息的建筑基调。最初的12种住房式样,都采用了美国能源部的节能建筑标准(表4)。

在实践效果方面,在最开始时,当地社会媒体认为这只是盖诺德不切实际的乌托邦实践。但是,草场口社区住房的平均售价约为33万美元,虽然比当地类似住宅要贵20-30%,但因为保存了自然生态环境等原因,社区开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至2008年,绝大多数住宅都已被售空,新的住房建设申请也已获得了政府批准。这一保护性社区规划理念已被美国社会接受,并在其他一些地方得到了推广,有力地推动了簇团开发理论的发展。

不难看出,虽然草场口社区被定义为簇团开发理论的典型案例,但是精明增长下的大多数其他分支理论所独具的要素和原则在社区开发中都得到了一定的运用,如新城市主义设计理论、如混合使用理论、如绿色建筑理论、生活+工作理论、市镇中心理论、可达性理论邓恩。可见,精明增长理论下的各个分支理论,在美国本土正在相互借鉴和融合,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正在不断的模糊化。

3 问题和借鉴

3.1 簇团开发理论存在的问题

无需否认的是,簇团开发理论虽然发展很快,但在美国应用并不广泛。在现有的社区评估体系中,一般从三个基本评估面(自然收益、经济收益、制度收益)对簇团开发社区的评估中,虽然大多数研究肯定了簇团开发带动了自然收益,但同时也有一些研究指出了自然收益并没有人们设想的那么大,甚至发现对某些动植物的生物链有害。而制度收益方面的评估,因为簇团开发理论触及了支撑传统社区开发的既有法律和政策,这就意味着,簇团开发需要耗费大量的制度成本,所以,过高的制度成本往往成为阻碍社区选择簇团开发的最好理由。

另外,美国对提倡精明增长理论及各分支理论的必要性存在着质疑。以建筑商为代表的部分团体就一直指出,在社区发展这个问题上,并不存在着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在不同的社会和地理背景下,可存在着不同的答案。传统的社区发展模式,并不一定比精明增长模式更低效,不一定会增加交通拥挤,也不一定社会成本更高。如对汽车排放污染的研究表现,在小汽车保有量不变这个前提下,长距离的通畅交通出行要比短距离的慢速出行更环保,因为汽车每一次的刹车减速和再发动所产生的空间污染物远大于匀速运行所产生的污染物。在美国工作出行占交通出行的比例在不断的缩减,当前工作出行产生的交通量只占交通出行量的22%左右(大芝加哥地区)。这一数据显示,城市紧凑发展以减少就业点和居住点之间的交通出行距离这一精明增长理论的核心思想,对美国社会的吸引力正在丧失。另外,部分的政府规划管理者、开发商和银行,以当前的规划系统中无论是区划还是土地利用模式都是于针对独立式的家庭住宅为立足点,认为如果社区开发采纳精明增长理论及各分支理论,那么将不可避免地延长规划程序和开发期限,增加银行借贷的难度从而增加开发风险。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虽然美国社会和规划界在批判传统的社区规划理论,但是在处理自身的实际社区事务上,美国社会主流人群普遍赞同社区社区采用传统开发模式、控制性开发、限制种族多元化等手段以保证自己的社区是个中产阶级社区。这些措施都是低层低密度的社区开发的直接或间接的鼓励。他们认为,只有当整个社会的民众都认识到了低密度社区开发的坏处,并愿意从区划等规划基础方面进行改革,从体制和管理上改革,需要更弹性的区划体系和政府的鼓励和财政支持,那么低层低密度的社区开发才会扭转;否则,民众不应简单粗暴地将所有的罪责都推加到建设商和开发商的身上。

3.2 对中国城镇规划的借鉴意义

簇团开发理论,在中国的现实指导意义主要集中在当前中国城市化发展速度最为快速的三大城市群地区的城镇规划上(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笔者的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以下的几个现实基础 (1)精明增长理论下的簇团开发理论,是以人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原则的。而当前三大城市群地区社区开发和城镇建设主要依据于市场性分析,如按照交通流、资金流、贸易流的流量和流速所得的数理分析,沿着发展廊道发展的城镇化模式。可以说,基于簇团开发理论的城市化模式和基于数理分析的城市化模式是两种完全不同,但却又能相互补充和融合的发展模式;(2)三大城市群地区存在着大量闲置民间游离资本这一原因,导致了三大城市群地区的城镇建设量在十分巨大的同时,绝大多数城镇规划和建设只是在原有建址上的旧改新,而未能做到摆脱传统行政区划范围,在整个城市群地区统一布点、协调发展。仇保兴副部长2008年底南下深圳考察城镇化寻求破解之道,从侧面验证了当下三大城市群地区社区开发和城镇建设的不可持续性;(3)三大城市群地区在城市发展理念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理念在应用到实践上却存在着一些偏差,如在倡导精明增长理论走在全国前沿的某经济圈,政府和规划部分的实践力度并不理想,反而因为在一些基本原则上的不当理解,造成了土地利用更大程度的浪费。 以某市为例,虽然提出了都市化的空间发展模式,提倡城市要多中心分组团发展,但是本质上,因为没有将自然生态保护原则提升到强制性规定的层次,没有做到将自然生态保护作为规划的图,也没有在各中心组团之间划定强制性的城市增长边界,所以多中心分组团模式却变成为传统的摊大饼形式的升级版。围绕主城开发的新城或新区,无论在功能、还是距离上,根本无法承载起分散主城人口的卫星城职能;与精明增长理论及簇团开发理论的内涵存在着较大的偏差。

在簇团开发理论的中国本土化运用方面,应有意识地针对中国三大都市圈当前的城市开发建设现状对三大都市圈的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善。套用西学渐进时期流行论题,笔者赞同“西学为体,中学为用”,即在坚持簇团开发理论的核心理念这一原则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本土化的尝试。具体而言,在本土化实践中,不应拘泥于簇团开发理论的一些具体做法,以避免其在中国的贵族化倾向。城市规划理论本质上是为城市公众服务的,是一种大众产品,所以如果盲目遵从簇团开发理论在美国的一些具体技术规定,如本土的建筑形式、较低的容积率和低建筑密度等,只能使簇团开发理论和实践在中国沦为开发商的追捧对象和中产阶级的消费品。

在运用簇团开发理论时,不应简单地将其局限在社区开发范围之内,而忽视了它在空间尺度下的可分解性。可以说,在不同层面的规划中,簇团开发理论对中国的城市化都是极其借鉴意义的。(1)在区域层面,簇团开发着眼于区域公共空间体系的建立,尤其是省际和省内的海、河、湖等岸线整体保护开发、山脉山体轮廓线保护开发、生态廊道保护开发等。在这些中国尚属空白的规划领域,美国南海岸的佛罗里达州、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州、中西部的科罗拉多州等都已经积累了不少可贵的经验;(2)在城市层面,这是最为重要也是最为艰难的实践层面,簇团开发理论除了能为国内的四区六线划定提供技术方法和依据支撑之外,更在城市管理条例中如何增加簇团开发理论的原则和实操方面提供了新视野,并对具体条款的设定提供了横向参考;(3)在社区层面,以簇团开发、湿地系统、自然雨水处理系统、注重自然地形地貌的保护等要素为核心的簇团开发模式对中国的新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极具借鉴意义;(4)通过容积率奖励和开发权转移等做法,对符合簇团开发理论原则的个体和单位开发进行奖励的做法在中国的可试验性很强。

自然,在运用的实际过程中,簇团开发理论会遇到类似于美国的来自于传统规划体系的具体压力。另外,上述已经谈及的三大现实基础,以及其他一些带有强烈中国色彩的城市属性也将对该理论的实践有很大阻碍,如建立在大陆经济基础之上的严格的多层级垂直行政管理体系。这一切困难和阻力,既是新规划在传播过程中必将遇见的,也是理想主义的城市规划师是否真的如其所述般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必然考验。

感谢导师张庭伟和学姐王兰在写作过程中的悉心指导,以及Brita Pagels女士在草场口社区案例选择和资料上所提供的热心帮助。

注释:

① 在此处,考虑到国内相关论文中新城市主义和精明增长同存的现象,仍将精明增长和新城市主义并列提出。

② 由莱特50年代完成的系列论文“The Organization Man”发展完善而成。

③ 数据资料来源:The American Farmland Trust study of Loudoun County; The cost of Alternative Development Patterns;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1989; the Urban Land Institute.

④ 说明:以保护公共空间为目的的非盈利性组织的用地属于公共开放空间用地范畴。

⑤ 说明:25%的奖励依据是美国本土在自然生态保护方面非常著名的第110条例(Section 110).

⑥ 说明:经济适用房适用对象有两类家庭:一类家庭是每年所需要支付的抵押、税收、保险及各种费用不超过那些收入水平低于地区中等收入80%的家庭的平均年收入的30%。另一类家庭是每年房租和设施费用不超过那些收入水平低于地区中等收入50%的家庭的平均年收入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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