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巴乔夫的民主化改革及其教训——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体制的确立与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戈尔巴乔夫论文,人民代表大会论文,苏联论文,教训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1)01—0061—06
斯大林模式下的政治体制弊端越来越明显,改革这一体制,实现政治的现代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苏联而言,我认为其主要应该是改变原来体制中的国家政权与人民分离、官员与普通民众权利不对称的现实,实现人民的国家由人民管理的目标。但是,戈尔巴乔夫实行了以“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为目标的改革,并进行了全民选举人民代表的工作,实际上并未能真正克服人民与政权分离的问题,这一方针选择犯了战略性错误。
一、“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不符合现代政治发展的规律
戈尔巴乔夫在改革之初,就提出了改革政治体制的问题,到1988年时,由于经济状况一天天恶化,根本改革政治体制的问题自然被提了出来。“‘加速战略’的破产明显地表明,问题堆积如山的根源在于体制本身,而不在于这种体制的一些工作机制。”[1](P183)持这种看法的人不在少数。从1988年6月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开始,戈尔巴乔夫把民主化、公开性和政治改革提到首位,开始转向对政治体制进行根本改革。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许多苏共,高级领导人的共识。雷日科夫认为:“党的领导核心已经逐渐清醒地认识到:这样下去不行!——这句话后来也成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在进行经济改革的情况下,原先那种畸形的政治体制成了拦路虎,使人生畏,尤其是使我们这些经济学家和实业家们生畏。我们很清楚,……党的高层领导对经济改革的必要性既没有彻底理解,也没有接受。党(主要指高层领导)一方面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另一方面又不对全国发生的大事负任何责任。合法的权力机构——最高苏维埃以及各级地方苏维埃则徒有虚名,什么事也解决不了。选举制度越来越成为一种摆设。”[2](P239)克格勃主席克留奇科夫也认为:苏联的“社会政治体制显得有点太受条条框框的约束,它的巨大潜力丧失自我发挥、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能力。社会主义,作为本质上最需要发扬民主、同时也需要讲法制的社会,却没有使这两方面和谐地结合和有机地统一起来。”[3](P736)在1988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上讨论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时,苏共中央就达成了共识,即改革不是改善现有的体制,而是使这个体制有崭新的结构和成分,赋予它新的内容和活力,也就是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戈尔巴乔夫在党的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共有七个方面:让千百万劳动人民真正参与国家的管理;为社会自我调节和自治过程开辟最大的空间,为充分发挥公民、权力代表机关、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劳动集体的主动性创造条件;自由形成和表现各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和意志,他们商定和实现苏维埃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为各大小民族的进一步自由发展、在族际主义原则上加强他们的友好和平等合作保障条件;根本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和法治;明确区分党政部门的职能;建立有效的机制,以保障政治体制能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自我革新,而政治体制要能在一切生活领域越来越积极地发展和实行社会主义民主与自治原则。[4](P353-354)戈尔巴乔夫强调多一些民主,多一些社会主义,使劳动者过上美好生活,国家强盛。戈尔巴乔夫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和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改革的主要标准是,全面充实人权,提高苏联人的社会积极性。”强调“我们在社会制度的这个关键问题上的哲学的根据是《共产党宣言》的著名公式: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P354)戈尔巴乔夫认为,苏联在个人的社会权利方面,虽然也存在一些不足,但总的情况较好;而在关于人的政治权利方面做得不好,没有克服人与政权、与政治疏远的状况,应该通过改革吸收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应该提供对任何问题发表自己意见机会的政治自由。“改革的核心是让人作为主角回到政治进程中去,回到经济中去,回到社会精神领域的发展中去。把业已开始的为克服使人失去生产资料、失去权力、失去文化的变革工作继续下去并进行到底。”[5](P477)但人民长期没有政治民主的训练,一步到位由民众来决定一切显然是不现实的。
戈尔巴乔夫提出改革的具体任务是完善权力结构,核心是恢复苏维埃的职能,恢复列宁时代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原则,任何一个问题,无论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问题,不能越过苏维埃加以解决,党的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民族政策——都应当首先经过人民代表苏维埃这个人民政权机构来执行。“政治改革的实质是明确划分党的机关和苏维埃的职权,把权力从共产党的手中转到苏维埃的手中。”[6](P453)大多数代表支持戈尔巴乔夫的主张,但这种把一切权力从党又全部转向苏维埃的做法,显然很片面。现代政治体制的原则是分权与制衡,在现代政治中,立法和行政、司法是各自独立、各有分工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做法显然是不妥的,党集中了一切权力有弊端,苏维埃也不能集中一切权力。此外,最高苏维埃不是直接由民众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人民代表选举的,仍是间接产生的,人民并不能直接监督他们,他们也不能直接反映民意。
二、苏维埃本身的制度设计有缺陷
1988年12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非常会议通过的苏联宪法修正案规定,苏联人民代表大会是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任期为5年,一年召开两次例会,享有国家全部权力:通过和修改苏联宪法,确定国家结构、苏联国界和批准各共和国之间的疆界变更,确定国家的内外政策方针,批准国家计划和发展纲领,选举最高苏维埃成员等。
苏联最高苏维埃,是苏联国家权力常设的立法、管理和监督机构,由人代会选举产生,成员为544人。仍由两院——联盟院和民族院组成,各有代表271人。普里马科夫院士被选为联盟院主席;乌兹别克斯坦国务活动家拉·尼沙诺夫为民族院主席。最高苏维埃享有立法权,规定苏联人民代表的选举,任命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批准政府组成人员,任命最高法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席、苏联总检察长等重要公职人员。苏联最高苏维埃成立14个专门委员会,涉及国家内政外交各个方面,联盟院和民族院下共设置了8个委员会,这样苏联最高苏维埃总共有22个委员会。法律规定这些委员会享有重要职权:一切国家机关和社会机关、组织和公职人员必须完成这两类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向他们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苏联最高苏维埃每年有1/5的成员要更新,也就是说在5年任期内全部轮换完,最高苏维埃成员的这种非常任性与其承担的无限职能显然是不相称的,破坏了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这种做法极不科学。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不再像以前那样由最高苏维埃选举产生,而是由国家的高级公职人员组成,他们是: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第一副主席、15名副主席(即各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联盟院和民族院的主席、苏联人民监察委员会主席、两院常设委员会主席。它没有权力通过法律,其主要权限是:召集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筹备代表大会和最高苏维埃会议、协调两院常设委员会和最高苏维埃委员会的活动、协助苏联人民代表行使其职权并保障他们的必要信息,监督苏联宪法的执行并保障各加盟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与苏联宪法和法律的一致性、筹备和组织进行全民投票和公决以及全民讨论苏联法律草案和国家生活的其他重要问题。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实际上是国家元首,它由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从人民代表中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任期5年。其职权是领导研究应由代表大会和最高苏维埃审议的问题;签署苏联法令,向代表大会和最高苏维埃提出关于苏联国内状况和苏联国内外政策重要问题以及保障苏联国防能力和安全的报告;提出需要由代表大会和最高苏维埃选举或批准的国家重要领导人的人选。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苏联原来体制中缺少制约和监督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戈尔巴乔夫提出,党要把不属于它的那些权力和职能统统归还给国家政权机关,即实现权力中心从党的机关向苏维埃国家机关的转移。但是,戈尔巴乔夫要“用党的威信来加强作为人民代表机关的苏维埃的作用”,其办法是把同级党委会的第一书记推荐到苏维埃主席的岗位上。戈尔巴乔夫兼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在自己的手中集中了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这样做的结果是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戈尔巴乔夫陷于繁杂的议会事务中,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放在最高苏维埃方面,党的决策体系被架空和削弱。苏维埃取代苏共成了新的立法与行政合一的机构,这与原来的体制并无大的区别。苏维埃成了无所不管的职能部门,内设了五花八门的委员会,极大地制约了行政权力,使许多问题议而不决,难以达成一致。1989年5月25日,第一届苏联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开幕。大会是实现“还权于苏维埃”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组建最高苏维埃领导机构,启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代表大会实际上变成了真正的群众大会,代表大会上集合了各种各样的人,提出了各式各样的观点,2200多名代表各抒己见,发表议论、大喊大叫。总理雷日科夫不理解:“为什么最高苏维埃的成员们包揽了那么多权力,居然能研究和决定所有问题——从法律的制定,到国民经济的管理,一会儿行使政府职能,一会儿又行使立法职能。我同样不明白,为什么最高苏维埃几乎完全模仿苏共中央的机构设置来设立内部的部门和机构,只不过不叫部和局,而是叫作委员会。这些机构所发挥的作用比党的机构更积极,更富有热情。他们使用的也是行政命令的手段,而且往往更强硬。遗憾的是,他们的工作远不是那么在行。”[2](P246)
尽管戈尔巴乔夫把选举产生的苏维埃看成是最高权力机关,设想“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实质上它只能履行立法机关的职能,人数众多的苏维埃是一个无效率的机构,其内部分歧严重,难以作出建设性决定,不可能有效领导国家。在最高苏维埃的活动开始后,戈尔巴乔夫也体会到了这一点,“批准雷日科夫出任苏联部长会议主席一职,演变成了一场就经济战略问题展开的长时间的很有内容的辩论。”[5](P548)“与此同时,开始了对政府组成的漫长的马拉松式的讨论。先讨论的是部长会议副主席的人选,有:马斯柳科夫、沃罗宁、阿巴尔金、比留科娃、古雪夫、多古日耶夫、卡缅采夫、拉韦罗夫。随后,谢瓦尔德纳泽公布了一张长长的各部部长,检察院、最高法院各院务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苏联最高苏维埃所属各部门的高级负责人员的名单。”“这项议程从6月底一直延续到8月的最后几天,坦率地说,真把我们大家弄得精疲力竭。雷日科夫在政治局里抱怨,说他根本无法办公,不得不日复一日地干坐在议会的会议上。”[5](P549)由于代表都是兼职,许多人同时是各部门和各地区的主要负责人,要求他们把几个月的时间用在开人民代表大会上,自然会影响行政工作。实践证明,戈尔巴乔夫这种大民主并没有起到促进改革的作用。“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之后,改革开始滑坡,而且呈现出不可逆转的形势,它的标志完全是破坏性的。”[7](P352)
苏维埃是选举产生的机关,而且其代表要经差额选举产生,这就有可能使非共产党人当选代表,“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事实上意味着在政治上取消了宪法第六条。十月革命时期列宁提出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口号也是承认多党制的。戈尔巴乔夫要效仿十月革命胜利初期的苏维埃,使它集立法、管理和监督于一身,这是一种“议行合一”体制。由于苏维埃组成的复杂性和人数众多,难以形成共识,造成了改革没有领导核心。最高苏维埃也没有制定出对社会至关重要的法律,没有严格的计划。因此,到1990年苏联不得不转向总统制。
三、人民代表的选举成为清算苏共错误和混乱的开始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2250名代表组成,其产生方式是:750名代表从地区选区选举;750名代表从民族地区选举(每个加盟共和国32名,每个自治共和国11名,每个自治州5名,每个自治区1名);750名来自全苏的社会团体(苏共推荐100人,代表1900万党员;共青团推荐100人,代表2600万团员;工会推荐100人,代表工会会员),也就是说2/3的代表在居民中通过差额选举产生,1/3的代表由社会组织推荐。与以往徒具形式的选举相比,这是一大进步,但是这种做法仍然存在许多缺点。有1/3的代表不是选举,而是来自于社会组织。规定要选举数目如此众多的人民代表也缺乏根据,为什么是2250名而不是别的数字?如此众多的人民代表难以形成共识,这显然继承了苏共代表大会的传统,代表们与其说来开会,不如说更像来参加庆典。
1989年3月从上到下进行了新的国家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这次人民代表选举同以往的选举相比有两个根本变化:其一,当选的人民代表将拥有独立的政治权力。其二,摈弃了由上级指定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的方法,规定实行不受限制的差额选举。苏联历史上第一次差额竞选人民代表的活动刚刚拉开帷幕,就吸引了社会各阶层人士以前所未有的热情积极参与。一方面,参加竞选的不仅有共产党人,而且有主张激进改革的“民主派”及其他持有形形色色观点的人士;另一方面,选民拥有在代表不同政治观点的候选人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因而,竞选实际上成为各种经济、政治改革主张和改革路线的竞争。从当时的政治力量看,尽管参与竞选者形形色色,但竞争和选择主要在苏共和“民主派”之间展开。当选者除“在册权贵”外,主要是激进派和知识分子的代表,他们的竞选口号主要是号召“建立民主的社会、实现社会公正、有保障、清洁环境等等。在许多情况下,这样的候选人都在选举中战胜了‘官方’的竞争者,这反映了政权的严重危机。”[8](P82)在俄罗斯联邦有232人参与竞选,结果有78%的高层领导在选举中落选,有47%的中层领导落选。相反,有72%的知识分子却在这场选举中获胜。[9](P133)在俄罗斯的645名选举代表中,知识分子占28%,党和政府官员占21%,工人占16%,企业管理人员占14%,农民领袖占13%,农民占8%。而在城市地区知识分子占选举代表的37%。[9](P134)
根据新选举法规定的竞选程序,首先要在基层单位进行人民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通过竞选决出选区人民代表候选人提名,再通过竞选决出选区人民代表候选人,而后这些候选人正式参加人民代表的差额选举。由于提名候选人往往超过规定候选人人数一倍至数倍,决胜者须过五关斩六将,竞争极为激烈。但是,苏共推荐的100名代表是在1989年3月15-16日的苏共中央全会上确定的,其中包括戈尔巴乔夫、利加乔夫、雅科夫列夫等苏共高级领导人。在选举人民代表时苏共领导层实际上开始形成界限分明的两派,有59票反对雅科夫列夫(47票反对乌里扬诺夫),这些投反对票的人无疑属于党的保守派的核心;反对利加乔夫的有78票,这些反对利加乔夫的人是苏共中央赞成改革的部分。由各社会组织选举750名人民代表的做法受到攻击,许多人认为他们是“非人民选举”的代表,是人代会中的保守派。事实并非如此,其中有很多是很有社会威望的人,也包括反对派人士,其中有:萨哈罗夫、利哈乔夫、扎雷金、拉夫罗夫、格拉宁、波波夫等。
仍是苏共党员的叶利钦在选举过程中公开批评苏共,向苏共提出挑战。面对苏共内部对立的状况,苏共中央并没有很好地研究和采取对策,戈尔巴乔夫声明他还需要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思考,1989年苏共中央三月全会最后建议建立由苏共中央委员组成的委员会,研究这个问题并向苏共中央非常全会提出自己的结论。戈尔巴乔夫点名让梅德韦杰夫(有可能的话作为主席)、拉祖莫夫斯基、普戈、扎特沃尔尼茨基等人组成这个委员会,但决议未被全体人员所采纳,委员会的最后确定是在几天以后,但没有公布。“委员会最后完成了其任务,其成员详细研究了叶利钦发表的许多讲话并形成了一个不长的文件(4页纸),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尽管有一些主观的评价,但总体上这些讲话与选举前党的宣言、党的政治路线不矛盾。”[10]叶利钦成了让戈尔巴乔夫等人头疼的人物,在1989年5月20日,即苏联第一次人代会前夕,苏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人代会前政治局势时,专门讨论了叶利钦的问题。戈尔巴乔夫提出要不要跟叶利钦进行一次电话交谈,许多人认为现在没必要与叶利钦直接接触和对抗。最后戈尔巴乔夫让拉祖莫夫斯基和弗拉索夫跟叶利钦见一面,并建议他担任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如果叶利钦要求就说,中央委员会没想“摆脱”叶利钦。[11](P495-496)
戈尔巴乔夫想通过人民代表的选举使共产党重新获得人民的认同,希望通过差额竞选吸纳社会上支持“改革”的力量进入政权机关。但选举证明社会上潜藏着对苏共极大的不满,这次选举有三个现象值得注意:首先,在当选代表中,知识分子占到了20%,有88.1%的代表是首次进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缺少从政的经验。第二,参加竞选的党员干部,约有20%落选,有30名左右的苏共州委书记与市委书记未能当选。第三,苏共的失败不仅表现在一批高中级干部落选上,更重要的在于一批激进民主派代表进入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叶利钦没有被列入苏共的100名候选人中,他面临抉择:继续当部长还是竞选人民代表,不甘放弃政治前途的叶利钦选择了后者。党不要人民要,叶利钦成了莫斯科人的偶像,在选举时他得了破纪录的90%的选票。[12](P50)在第二大城市列宁格勒,一些持激进纲领的候选人,如索布恰克、勃尔德列夫、伊万诺夫、德尼索夫等当选。新当选的人民代表、时任苏联科学院东欧问题研究所所长的奥·博格莫洛夫在与自己选区一位共产党组织的负责人竞选中获得了60%的选票,他感慨地说:“我没想到与共产党竞选竟有这么大的优势。”[13](P245)美国驻苏联大使马特洛克在其回忆录中这样描述了选举以后民众心态的变化:“有为数不少甚为独断的共产党领导人在大选中惨败。……它传达给广大公众的信息是,只要你认真尝试,你就能够在选举中击败官方提名的候选人。……突然间,人民都不再惧怕直抒胸臆了。”“似乎是一夜之间,每个人都开始对共产党的统治进行最毫不留情的抨击。”[13](P251)叶利钦当选为人民代表,不仅为自己在政治上平了反,而且也使他成了能向戈尔巴乔夫直接提出挑战的人物。他与苏共逐渐拉开了距离,成了反对派的领袖,苏共的历史也因此发生了巨大转折。
四、几点教训
戈尔巴乔夫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成功,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苏联不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苏联问题的根源在于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是改革题中应有之义。但是,戈尔巴乔夫的民主化改革行事匆忙,不顾现代政治的发展规律,教条主义地回归“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事实证明行不通。其教训是深刻的:
1.改革没有从基层做起。在19世纪后半期,俄国本来已开始了地方自治改革,十月革命打断了这一进程。戈尔巴乔夫提出要发展人民自治,但他并没有着手做,而是搞了全国规模的人民代表竞选。即便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能代表选民,但他在2200多名代表中能起多大作用令人怀疑,人民与政权分离的状况实际上并没有得到解决。民主应该从关系民众切身利益之处着手。
2.现代政治是个分工明确的系统,在确定政治改革的目标时应该广泛吸取人类社会成功的经验。苏联在选择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时,幻想回到十月革命的理想状态去,他们并未认真研究过十月革命后苏联的体制,当时也没有解决党与苏维埃的关系,没有解决官僚主义和以权谋私的问题,立法和行政合一的体制为后来斯大林的个人专权提供了体制条件。虽然戈尔巴乔夫实现了苏联人民代表真正由选举产生,但仅此是不够的,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必然导致混乱。局势的发展逼迫他们最后走上了总统制之路,人民代表大会重归其立法者的地位,但又出现了共和国民选的小总统们与中央抗衡的局面,最后小总统们把大总统的权力剥夺了,苏联也随之解体。
戈尔巴乔夫教条主义、理想化地把列宁“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原则运用到苏联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现代社会是分工明确的复杂系统,苏维埃不可能承担一切权力,由苏维埃决定一切并没有改变苏联政治体制的弊端。正如米格拉尼扬所说:“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回复到苏维埃代表大会这样的制度,只不过是对我们过去历史的一种浪漫的崇敬罢了。”[14](P75)
3.不能把党和人民代表大会对立起来。苏共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把权力从党转到苏维埃手里。改变党垄断一切,提高苏维埃的作用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但两者的权力是不一样的,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苏联的体制是由中央书记处和政治局担负着领导国家的重任,决定国家的内外政策,部长会议、各个部及各地的党和苏维埃机构控制着国民经济。书记处每周二开会,一般由党的第二把手主持,讨论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党的建设本身的问题,实际上起着第二部长会议的作用。它还有一项部长会议没有的职能,即撤换和任命干部。苏共中央政治局是苏共和整个国家的主要政治机构和中枢神经,国家内外政策的大政方针都是在政治局内决定的。政治局每周四上午开会,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一些急需处理的问题。在党的各种会议上,讨论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党自身建设的问题,而是管理国家的问题。因此,苏共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党,而是管理国家的机构。戈尔巴乔夫把这个机构抛开,另建一套机构,这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实践也证明,在各级代表大会建立起来后,它并没有,也无法承担起领导国家的职责,代表大会成了辩论争吵的俱乐部。苏共需要改变领导国家的方式,从直接发布命令转到把党的方针政策上升到法律,指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使管理者的权力来源于公民而不是上级组织的任命,接受公民的监督与制约。
4.必须对党自身进行改革。苏共本质上是一个听命于总书记的政党,这个权力巨大的机构应该建立在民主制的基础上。虽然从1987年苏共中央一月全会起,苏共开始在干部选举、机构设置上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党内干部的选举仍然流于形式,党内高层领导思想也不统一,党对具体行政工作的干预并没有减少,雷日科夫、叶利钦因此与利加乔夫产生了尖锐矛盾。党的工作重心也没转移到争取民众和进行党的建设上,对于社会上对苏共的攻击没有还手之力,苏共纠正了历史上的许多错误,本可以甩开包袱轻装前进,但他们并没有注意消除历史的负面影响,树立起苏共的新形象,最后为历史的错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总之,政治体制改革是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既需要有社会政治经济基础作保障,更需要吸收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吸收各方的智慧,靠少数人教条主义地拍脑袋决策肯定是行不通的。
[收稿日期]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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