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理论提出的现实背景和思想来源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背景论文,现实论文,来源论文,理论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2-0131-05
社会建设理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六大之后提出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这一理论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提出的?其思想来源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理论界还没有比较深入探讨的文章。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番考证和分析。
一、社会建设理论的提出过程
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之前,我们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虽然曾进行过社会建设领域的探索和部署,但是还没有把社会建设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理论成果加以论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上,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直是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思路来规划的。当时,在社会建设领域里的实践和认识,是被分别寓含在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这三个领域之中。
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和部署新任务的过程中,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把社会建设作为一个独立概念加以阐述,形成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建设理论。具体说来,这一理论的形成过程如下:
(一)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强调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1](286)这是社会建设理论形成的开端。
(二)2004年12月,胡锦涛在党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全面把握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2]这次讲话,已经表现出了要把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全面理解四者的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的趋向,说明在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上已开始酝酿突破。
(三)2005年2月,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1](696)这是第一次将社会建设独立论述,标志着党开始将原来寓含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中的社会建设独立地分离出来,把社会建设提高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构建起了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四)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1](1063)胡锦涛在这次全会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论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有机统一、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整体。”[1](1102)这就进一步强调了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
(五)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做了正式确认,指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3]同时,第一次在党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列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专题,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3]这一论述和报告中对社会建设的全面部署,标志着党的社会建设理论正式形成。
二、社会建设理论的形成背景
社会建设理论之所以在21世纪之初被明确提出并得到全面阐述,是因为有以下三个背景。
(一)这一理论是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在20世纪末,在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在总体上已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4](542)所谓“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主要表现是在七个方面:(1)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2)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3)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4)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5)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6)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7)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4](542)
从这七个方面来看,很多问题是发生在社会领域,例如科技和教育问题、人口和老龄问题、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更加重视社会领域的建设,通过大力开展社会建设,协调好社会各方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问题,才能把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建设成为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
(二)这一理论是在体制转轨期和社会转型期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我国社会目前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并且也正处在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和信息社会的转型时期。无论是体制转轨,还是社会转型,都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使我国一直保持着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基本上度过了短缺经济的状态,解决了温饱问题,初步满足了广大人民物质和文化需要。但是,在这个转轨、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衔接以及人们思想上的不适应,也引起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1)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2)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3)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4)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5)思想道德建设有待加强;(6)党的执政能力同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对改革发展稳定一些重大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7)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8)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3]
这八个方面的问题,少数是发生在经济领域,大多数都发生在社会领域,例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等。明确地提出这些问题,意味着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同时也说明,只有通过大力开展社会建设,处理好和解决好经济领域之外的社会问题,才能保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
(三)这一理论是在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期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从经济发展的趋势看,我国在2020年之前实现GDP再翻两番,达到3000美元,应该说比较有把握。但是,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趋势看,应该说形势非常严峻,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1)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扩大,使社会公平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用基尼系数来测看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已超过了0.4的国际安全警戒线。同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也在拉大,例如城镇居民收入年增速8%-9%,而农村居民年增速4%-5%;东部五个省的GDP占全国GDP总量的50%,西部12个省GDP占全国GDP总量的18%。[5](26)这种日益加大的贫富差距,造成了各种社会矛盾的出现和冲突,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2)社会事业相对滞后,部分弱势群体困难较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尽管目前已建立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但是占人口多数的农村农民,以及城市中的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都还未能得到很好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则更低。(3)社会秩序和稳定状况堪忧,治安形势严峻,贪污腐败屡屡发生,干群关系方面的矛盾有所发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所形成的新的社会利益主体和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不同利益主体为追求各自的利益而引发了大量、复杂的社会矛盾,造成了部分社会群体的心理失衡、伦理失准,并由此导致了社会的失序和治安案件的增加。尤其是腐败现象的发生,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引起干群关系的紧张,加剧了社会冲突,往往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线。
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说明,在新世纪新阶段,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体制的改革已经成为关系到能否保持经济继续快速发展和社会能否平稳前进的重大问题。只有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解决好社会建设问题,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力量从单纯地关注经济建设转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上,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正是适应了这种形势的需要而提出来的。
三、社会建设思想的理论依据
对于如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开展社会建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都曾阐发过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思想,当代西方的学者也有一些相关的理论,这些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
(一)马克思主义的有关论述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思想泉源。
首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理论为四位一体的布局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曾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6](32)这句话中把人类社会生活分为“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四个方面,这实际上对应的就是社会总系统中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个子系统,这为我们今天构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正义理论为当代中国开展社会事业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例如,马克思曾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判拉萨尔“不折不扣”的空谈时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既然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原则,这在形式上似乎很公平,但是,由于各个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其结果在事实上是不平等的。为了解决这种内容上的不平等,马克思认为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就不能不折不扣,而必须有所扣除,例如要扣除“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7](302)这种扣除,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事业的建设。
再次,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思想为当代中国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提供了理论资源。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社会的国家职能主要是社会管理职能,例如马克思指出,由于阶级的消灭,新型国家的“公共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7](227)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还列出了十条社会管理的具体内容,其原则至今仍有指导意义。对于社会保障问题,马克思也有一些论述,例如马克思认为社会保障的内容应该包括对失业者、孤儿和贫民子女以及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的社会救济,要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7](302-303)这对当代中国完善社会保障事业也有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建设的上述论述,由于其基本观点来自于唯物史观,因而其原则对于我们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具有非常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可以说,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理论,正是马克思主义有关论述的继承和发展。
(二)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前期经验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理论的形成做了直接准备。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领导集体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建设的概念,但是在他们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关论述中,也蕴涵着十分丰富的社会建设思想。
在社会主义建设前期,毛泽东曾阐述过一些有关社会建设的论述,例如:(1)用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方法来实现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毛泽东认为,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用和平民主的方法来解决,其目标是要保持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最终达到“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8](543)(2)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消除官僚主义的方法来实现社会稳定。他认为,许多不稳定因素都是官僚主义造成的,因此他告诫全党:“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9](612)(3)用立法形式确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和各种社会保障政策。1954年,在毛泽东主持下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10](81-82)(4)用统筹兼顾的方针来安排各类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做出各种适当的安排”。[11](228)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二、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阐发了一系列有关社会建设的思想和观点,主要有:(1)把社会公平作为社会建设的价值目标。最著名的是邓小平在论述社会主义本质时说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2](373)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精心构思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其他人再富起来,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设想。江泽民则明确指出:“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13](256)为了避免这两种倾向,他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著名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13](550)(2)把社会稳定作为社会建设的现实目标。邓小平强调说,如果“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12](284)按照这一思路,江泽民辩证地论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要“特别注意把握和处理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之间的关系”。[14](214)(3)把社会保障作为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在社会补助和救济的方法上,邓小平特别强调要把“输血型”改变为“造血型”,也就是要使被救济者获得自救和生产的能力。在就业问题上,他主张要通过“广开门路”[15](362)来拓宽就业领域。在此基础上,江泽民强调要构建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制度体系,指出:“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抓紧建立和完善养老、失业、医疗保障制度。”[14](85)还指出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方法。邓小平、江泽民的这些论述,为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和全面阐发社会建设理论做了直接准备。
(三)国外有关解决社会问题的理论对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理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不少理论家对社会问题进行过理论上和政策上的探讨。例如,西方理论家用“社会冲突论”和“社会风险论”来论述社会建设的必要性。“社会冲突论”认为任何一个社会系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冲突现象,既然如此,那么进行社会领域的建设是必要的。“社会风险论”强调为了防范社会风险,所以有必要开展社会建设,其代表人物吉登斯认为,与传统社会的风险相比,现代社会的风险具有“高风险性”,因为这种风险“来源于科学与技术的未受限制的推进”。[16](218)由于科学技术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对科技发展后果的控制能力越来越低。在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风险,对社会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和全方位的。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治理的主体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由政府来承担,而必须通过社会建设,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才能共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再如,西方理论家用“社会正义论”和“社会团结论”来论述社会建设的目标。“社会正义论”强调社会建设的目标是达到社会制度的正义,其代表人物罗尔斯认为,正义问题主要讨论一种社会制度分配基本价值的方式,他说:“一个社会,当它不仅被设计的旨在推进它的成员的利益,而且也有效地受着一种公开的正义观管理时,它就是组织良好的社会。”[17]实现这种目标的途径就是社会建设。“社会团结论”强调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团结。不过,与传统社会不同的是,现代社会的“社会团结”是一种“有机团结”。
关于社会建设的途径,西方理论家有代表性的是“社会治理论”和“社会福利论”。“社会治理论”强调通过社会治理来实现社会建设的目标,其代表人物罗西瑙认为,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不应仅仅是政府,而应是多元的社会力量。他指出:治理“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18](5)“社会福利论”则强调通过社会福利来实现社会建设的目标,其代表人物吉登斯主张用“福利社会”的概念取代“福利国家”,也就是福利不应仅仅由中央政府提供,应该调动地方政府、社会第三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共同承担社会福利责任。
西方理论家的这些理论观点,都是在西方国家走向后工业化社会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新问题而提出的,所探讨的问题很多都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不仅对西方国家具有针对性,而且对于正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中国也具有借鉴性,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理论的形成有重要的启示和影响。
综上所述,社会建设理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和新任务,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实践创新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而取得的重大成果。这一成果的取得,是对马克思主义有关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对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建设思想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同时也是借鉴了西方有关社会建设的观点而形成的。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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