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深层生态学对生物平均主义的超越_内在价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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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15)04-0053-05

       人们对生物平等主义(biological egalitarianism)并不陌生,然而,不同的人往往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一词,这使得围绕生物平等主义的讨论十分复杂,因此有必要在开篇作简要的类型学分析。宏观上,生物平等主义可分为哲学层面的生物平等主义和宗教层面的生物平等主义。本文仅从哲学层面梳理、分析和评价当今西方较具影响的几类生物平等主义;深入剖析它们存在的理论困境;并重点论述以怀特海哲学为基础、以柯布和格里芬为代表的过程深层生态学对生物平等主义困境的克服,为我国的生态哲学建构提供理论资源。

       一、对生物平等主义的类型学分析

       生物平等主义是西方激进环境主义的基础理论。深层生态学是西方激进环境主义的重要流派之一,其典型特征是坚持生物平等主义,并将其作为两条最高准则之一。其创立者奈斯(Arne Naess,1912-2009)将自己的生物平等主义称为“原则上的生物圈平等主义”:“整个星球、生态圈、盖娅是一个统一体,每个生命存在物都有内在价值。”[1]18“每一种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1]7在奈斯那里。每一物种、每一个体作为部分内在地与生态系统结成整体,它们都有内在价值。奈斯所倡导的平等并不包含内在价值平均地分配给生态社会的每一个成员,更不是绝对的平等;而是在生态系统中,人类和非人类生物都有生存、繁衍和自我实现的平等权利。

       而在奈斯的追随者德韦尔(Bill Devall)和塞欣斯(George Sessions)那里,生态中心平等主义被解释为内在地要求把内在价值平均分配给每一个体或物种:“生物圈中的万物都有平等的生存和繁衍权……生态圈中的所有生物和种群在内在价值上是相等的。”[2]67可将其称为“内在价值上的平等主义”。

       利奥波德主要从生态共同体的角度来倡导生物平等主义:土地——包括土壤、植物、动物和人等,是一个共同体。人是这个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和普通的公民,应当承担起公民的责任。[3]216可将之称为“共同体的生物平等主义”。

       史怀泽倡导敬畏生命,将一切生命都视为神圣的。“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4]8无论什么情况下,无论是为了自我还是公共的利益,只要毁灭或伤害生命就是非伦理的。可将其视为“绝对主义的生物平等主义”。

       二、生物平等主义的困境

       尽管上述生物平等主义各自的内涵不尽相同,但它们都面临共同的困境:理论上存在缺陷;实践上缺乏可操作性。理论上,至今的生物平等主义都主要是一种缺乏严密论证的主张,缺乏对生物之间为什么平等这一问题的深层追问和有力论证。比如,奈斯本人就承认,他的生物平等主义是一种直觉。“生存与发展的平等权利是一种在直觉上明晰的价值公理。”[1]8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很多人并不共享奈斯的这一直觉。而且,奈斯自己也承认无法确切地解释这一直觉,他对这一直觉所作的最严谨的解释是:“存在着一种固有于生物的价值,它在万物中都是同样的”;“每一生物都有内在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它和其他所有的生物都是平等的”[5]168。

       更严重的是,生物平等主义可能会成为人类逃避责任的借口,削弱人类解决生态危机的积极性。正如柯布所批评的:“支配的真实性……是由真实的处境所确定的……事实上我们一直以来都糟糕地行使我们的主权,此一事实呼吁我们现在要负责任地行使主权——而不是假设我们并没有主权。”[7]47

       因为,如果坚持生物平等主义,正如一些深层生态学家所说,“人不过是众多物种之一种,既不比别的更好,也不比别的更坏”[6]148。那么,我们可以逻辑地推出:人类也应该和其他生物一样,肩负同等的义务,不多也不少。然而,人类现实的独特性决定了人类必然要在生态系统保护上肩负起与其他所有物种不同的独特责任。因为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弱肉强食,非人类的其他生物只会追求自保。只有人类是地球上唯一能够为了其他物种的需要而主动约束自身的物种。用泰勒(Paul Taylor)的话来说,只有作为道德主体的人类才对需要道德关注的对象肩负责任。

       实践上,生物平等主义不具有操作性。这突出表现在,无论上述哪种生物平等主义,它们都无法有效解决生物之间的现实利益冲突问题。柯布曾明确批评生物平等主义是根本不实用的,并坚持内在价值分级论(the gradation of intrinsic value)。[8]384

       在自然界中,弱肉强食,吃与被吃是生命的存在方式。怀特海就深刻地指出,“生命就是抢夺”。[9]116奈斯同样认识到现实中价值冲突绝不可避免。生活的过程必然伴随了某种形式的杀戮、剥削和压迫。[1]7人类为了生存不可避免地要去损害甚至牺牲其他生命。

       关键的问题不在于要不要作相对价值的判断,而是如何正确地作相对价值的判断。生物平等主义显然无法解决利益冲突问题。为此,奈斯提出了自己的弥补方案:“我赞同价值的多元化,在解决价值冲突的时候要遵循根本需要原则和亲近原则。”[1]62但问题是,如果坚持生物平等主义,否定价值等级的存在,那么,亲近性原则就缺乏合法性。对此的合理解释或许只能是:内在价值不平均地分配在不同事物上,而人处在内在价值等级体系的顶端,因此,其他存在物的内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它们与人类亲近的程度。

       三、过程生态思想是一种深层生态学——过程深层生态学

       尽管承认怀特海哲学中包含着深层生态学的思想成分,但奈斯的追随者们一般都将怀特海派排除在深层生态学之外,认为怀特海派“从未遵从深生态学的‘本质上的生态平等主义’的规范”。[2]236怀特海派与奈斯的追随者们的根本分歧就在于,前者坚持内在价值分级论,而后者坚持内在价值平均地分配到每一个体。德韦尔和塞欣斯等深层生态学家甚至认为怀特海派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柯布对此提出过批评。[9]114

       不符合德韦尔和塞欣斯所界定的内在价值平等主义的学说就都不是深层生态学吗?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奈斯并没有给深层生态学下一个确定性的定义。事实上,他本人反对给深层生态学下一个强制性的定义。[1]58因为深层生态学不只是一种理论,它更是一场正在蓬勃发展的运动,因此其理论可以是多样化的,是变化发展的。事实上,奈斯本人及其追随者们的深层生态学之间就存在差异,并且都是不系统的。

       其次,奈斯本人并没有以生物平等主义作为判断一种学说是否属于深层生态学的标准。奈斯本人清楚地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深层生态学,一种是广义的深层生态学,包括非人类中心论的一切生态哲学;另一种是他个人喜好的、受到斯宾诺莎启发的、倡导生物平等主义的深层生态学。格里芬认为,正是德韦尔和塞欣斯模糊了这一区分,简单地将平等主义的深层生态学等同于深层生态学本身。[10]92

       怀特海哲学是一种深层生态学。关于这一点,格里芬事实上很好地概括了五点理由:(1)怀特海哲学坚持所有个体都具有内在价值;(2)事物与其环境是内在依存的;(3)自我是一个生态的自我;(4)过程神学强调神的内在性和说服性,这支持生态意识,且不会因为恶的问题而减弱;(5)它说明了对人类和其他高等动物的特殊关注,与对整个生物圈的关注并不矛盾,在某种意义上,一切生命都有平等的价值。[10]93在这里,我将怀特海派的深层生态学称为“过程深层生态学”。

       四、过程深层生态学对生物平等主义的超越

       通过对奈斯派的内在价值概念的澄清,以及对内在价值和固有价值这两个重要概念的区分,我们可以运用过程深层生态学提出一种新的生物平等论——“物种固有价值平等论”,它能够弥合与奈斯派的深层生态学的一些分歧;也一定程度上挽救了生物平等主义,重建一种新的、内部融贯的生物平等观。

       格里芬认为,弥合争论的根本在于怀特海和奈斯在不同意义上使用“内在价值”一词。[10]102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它们相对于什么而言!一方面,怀特海所讲的某物的“内在价值”是相对于它对于他者的“外在价值”而言的,其中,他者包括人类;另一方面,奈斯所讲的某物的“固有价值”却只相对于它独立于人类的价值而言。也就是说,怀特海所讲的“内在价值”是指事物独立于他者的价值,其中,他者包括人类;而奈斯所讲的“固有价值”是专指事物独立于人类的价值。奈斯的“固有价值”中事物对非人类的其他事物的价值属于怀特海所讲的外在价值的范围,因此,奈斯所谓的“固有价值”包括了怀特海所讲的“内在价值”和事物对非人类的其他事物的“外在价值”。奈斯的固有价值概念容易使人混淆物种的外在价值(或者说生态价值)与个体的内在价值,因为奈斯的固有价值同时包含了这两者。

       经过深入分析,格里芬认为,过程深层生态学与生物平等主义的深层生态学之间的弥合是可能的,因为所有物种的固有价值都包含了怀特海所讲的事物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而物种的固有价值是大致平等的:“之所以各种物种的固有价值是大致平等的,是因为,总的来说,内在价值和生态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反比关系。也就是说,其(个体的)成员只有最少的内在价值的那些物种……却有最大的生态价值……相比之下,那些其成员具有最大内在价值的物种……却仅有最小的生态价值。”[10]104可以说,过程深层生态学重新阐释了生物平等主义的内涵,重建了一种物种固有价值平等论。

       过程深层生态学还有许多超越了奈斯派的深层生态学和生物平等主义的优点。比如对内在价值根源于何处的问题,奈斯只是笼统地诉诸直觉。过程深层生态学则明确论证:内在价值存在于主体经验之中。“内在价值可以而且只能在经验中找到。”[11]43

       这里,正确理解过程思想的“经验”概念很关键。过程深层生态学的内在价值论以怀特海的广义经验论(Panexperientialism)①为基础。过程深层生态学所讲的经验是广义的经验。“把内在价值归于自然的所有层面,这是他的泛经验主义的很重要的一部分。”[10]94过程思想反对将经验仅仅局限于有意识的人类或其他高等动物,认为其他事物也有不同程度的经验。

       意识以经验为前提,而不是相反!只有先具有了经验的能力才可能具有意识。意识是高层次的经验能力,意识可以提升和丰富经验能力,但没有意识却仍然可以有经验的能力。所有事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感受能力,而不只是局限于有意识的动物。人类的意识是自然界进化到高级阶段的结果,是高层次的经验。但人类意识以更为普遍的经验为基础,而不是相反。怀特海同时用摄受(prehension)和感受(feeling)这一概念、哈茨霍恩则用感受这一概念来表达从人、动物,到细胞、分子等都具有的感受能力、经验能力。“我并不相信感受能力和有价值的经验必须要有任何种类的意识。尽管有意识的享受(enjoyment)远比无意识的享受更丰富。我认为,无意识的享受也是有价值的。我相信无意识的感受能力,因而一些低层次的价值遍及整个宇宙。”[12]99

       正是基于这种广义经验论,过程深层生态学确立了非人类世界也具有内在价值;为要求人类尊重和爱护非人类世界提供了理论基础。“现实的所有层次都能享受某种程度的经验这一信仰,为一种直接对它们负责的感情提供了基础。”[13]75

       过程深层生态学确实能够弥补之前的生物平等主义的缺点和不足,这突出表现在它能够很好地解决现实的生物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对于个体或群体与物种发生利益冲突的问题较好解决,目前也基本达成共识,那就是优先保护物种。比如,在实践中我们努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且优先保护珍稀物种、特别是濒危物种,为它们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区。较为棘手的利益冲突问题似乎主要表现在不同的物种之间、群体之间以及个体之间。由于群体之间的冲突可以大致还原为个体之间的冲突,因此,生物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我们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层面:物种层面和个体层面。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个体层面的利益冲突更为普遍和突出。

       尽管现实的价值判断十分复杂和困难,因为,个体之间、特别是不同物种之间极其复杂、多样且多变;我们也很难把握事物之间的复杂联系。但过程深层生态学理论上能够为解决个体层面的利益冲突提供有效指引。当物种内部以及不同物种之间的个体发生利益冲突时,如果“根本需要原则”无法解决冲突,我们可以根据过程深层生态学的内在价值分级论来作出抉择。因为,一方面,根据生态金字塔中事物内在价值和生态价值之间成反比关系这一现实:在生态金字塔中,处在较高位置特别是顶端的动物较为庞大,种群数量相对较少,其个体具有较大的内在价值;而处于生态金字塔低端和底层的物种,尽管其生态价值很大,但其种群数量也相对较大,所以对于个体,它们的生态价值较小。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物种之间以及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之间极其复杂多样,事物间的联系又十分复杂多变,我们事实上难以完全把握事物的所有价值。因此,为了实践的需要,对于个体层面的价值冲突问题我们可以把它简化为比较个体的内在价值的大小,而不去考虑个体的其他价值,优先保护内在价值大的个体。现实的绝大多数利益冲突都可以作为个体层面的利益冲突来解决。

       至于物种层面的利益冲突问题,事实上是一个伪问题!因为生态系统自身是向着复杂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的。生态系统正是因为它所具备的多样性而更为稳固、更富有生命力和修复能力。它能够容纳不同物种之间的和谐共存,这其中包括人类与非人类的其他物种的共存共荣。但是,生态系统却不能容纳任何单一物种的无限制膨胀。当前的物种冲突是真实存在的,这突出表现在物种非自然地急剧灭绝和生物多样性的锐减。然而这一切都主要源于人类的过度膨胀和行为的失范,而非物种之间本身具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当前的生态危机因人类而起,解决生态危机的出路也在于人类主动约束自身。

       过程深层生态学所倡导的物种固有价值平等论可以为人类约束自身提供理论基础。因为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并非处在价值体系的顶点,可以凌驾于万物之上任意宰制其他物种;相反,不同物种之间在固有价值上是平等的,我们应当寻求不同物种的共生共荣。人类和非人类的其他物种同为生态系统的部分,是相互依存的共同体。人类、其他物种和生态系统间的健康与福祉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过程深层生态学超越了之前的生物平等主义,克服了它们的理论困境和不可操作性,并建构了一种更为完善的生物平等论——物种固有价值平等论。怀特海的广义经验论为确立非人类世界的内在价值提供了有力论证,为我们尊重和爱护非人类世界提供了理论基础;物种固有价值平等论进一步消解了人类中心主义,为人类约束自身、尊重和爱护其他物种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个体内在价值分级论则为我们处理现实的生物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指引。

       收稿日期:2014-12-07

       注释:

       ①Panexperientialism常被译为“泛经验论”,王治河教授认为,“泛”字在汉语中含有贬义,故将它译为“广义经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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