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及防火规范探讨研究论文_李鹏

建筑设计防火及防火规范探讨研究论文_李鹏

李鹏

北京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55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功能和空间组合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对建筑防火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导致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对新型建筑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与矛盾。为了防止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吸取近年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深入调研,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对原防火规范进行了整合修订。我国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对防火的标准存在地域性差别,而且建筑设计从业人员众多,设计水平参差不齐,对防火规范的部分条文概念不清,难免在设计过程中产生误区。本文简单阐述了高层住宅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登高救援场地及救援窗口的设计等常见问题。主要是对设计过程中概念性的知识进行梳理,指出设计过程中一些错误的设计方法,并说明错误的原因。目的是希望建筑设计人员能从中的到启示,建立正确的设计概念。

关键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策略

引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不仅对住宅的类别做了重新的定义,而且明确了住宅建筑分散布置两个疏散口确有困难时可以采用剪刀楼梯间。其实再新规范之前剪刀楼梯间在住宅中已经普遍应用,只是当时没有明确的规范,设计样式多种多样,产生了许多不合理的设计思路,以至于有了新规范后也延续下来。而且对于分散布置两个楼梯间的设计在前室和疏散流线方面也有一些误区。登高救援场地及救援窗口的设置也是规范新增的内容。规范对登高救援场地的布置方式和尺寸做了具体要求,但是对和建筑外墙的距离给了大于等于5米,小于等于10米的要求。实际设计时应取何值及设置救援窗口的原因还有待探讨。希望对建筑设计人员有所帮助。

1一类高层住宅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

1.1规范条文

(1)规范第5.5.27.3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规范第5.5.28条规定: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米是,可采用剪刀楼梯间,及其详细规定。

1.2相关问题解释

根据以上条文可知一类高层住宅应设两个安全出口,且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楼梯布置形式可采用分散布置和剪刀梯两种形式,前室的布置也分为独立前室与合用前室。一般情况分散布置的楼梯采用独立前室,而剪刀梯采用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目前还有很多设计存在通过一个前室进入另一个前室,需要通过住户内才能到达另个安全出口,或者虽然设了两部楼梯,但是对于一些住户来说只有一个出口的问题等等。下面就以上问题做一个简单解释:

(1)当一个住宅单元每层大于等于4户时,剪刀楼梯的合用前室设置两个不同方位的入口,两个前室入口的水平距离(非折线距离)应不小于5米。而且要保证人员在每一楼层通过公共区域进行楼梯间转换,不应经过住宅的套内空间。

因为物业,维修,配送等非业主人员乘坐电梯上楼后,如果发生火灾对于这些人来说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满足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

(2)当一个住宅单元每层不大于3户时,根据规范第5.5.27.3条规定户门可以全部或部分开向前室,所以对于剪刀梯合用前室来说不用设两个不同方向的入口。

(3)有些做法虽然前室设置了两个不同方位的入口,但是左右两侧均只有一个入口进入前室。所以当每单元大于等于4户时,剪刀梯合用前室的两个入口只能通向链接所有住户的公共区域。这样一来无疑增加了公摊面积,不经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楼梯间采用独立前室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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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楼梯间采用分散布置时,也应达到上述条件的要求。但是我们的设计中出现了用连廊直接连接两个前室,从而形成了通过一个前室进入另一个前室的现象。这都是不可取的。连廊应绕过前室,通过连接公共部分达到连接前室的目的。

2登高救援场地及救援窗口

2.1规范条文

(1)规范第7.2.2.2条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米和10米。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20米和10米。

(2)规范第7.2.2.4条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且不应大于10米,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3)规范第7.2.4条规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2.2相关问题解释

救援场地和入口为本规范新增章节。是根据今年我国建筑发展和实际灭火过程中总结的经验教训确定的。救援场地的设置是为满足扑救建筑火灾和救助高层建筑中遇困人员需要的基本要求。希望大家在设计过程中尽量利用建筑周围地面设置更多的救援场地,特别是在建筑物的长边方向。规范对救援场地和入口的位置、间距、尺寸做了最基本的规定。我们要由此引起更深入的理解和思考。

(1)救援场地:

a.登高作业场地必须为硬化地面,承重力应满足大型消防车荷载要求,并设置消 防车道直接进入登高作业场地内,确保登高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b.登高面和登高作业场地应避免设置影响等过作业的架空电力、通讯、电车管线。

c.登高作业场地应设置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因为红线外用地具有不可控性,避免与市政管线、道路、绿化等 发生矛盾。

d.要合理布置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冲突。根据灭火的实际需要,场地40米附近最好设置两个以上的环状消火栓。因为一辆登高车或高喷车喷水一般需要两辆普通消防车同时供水。为此要给供水车辆 留有停车位置空间。以普通消防车给水泵接合器供水时,不占用登高车的作业场地为准。

(2)救援窗口

因为在实际的火灾事故中,当消防队到达时火灾已发展到较大规模,如果只通过楼梯很难到达火源。而灭火时只有将灭火剂直接作用到火源才能有效灭火。因此,在建筑外墙上设置可供专业消防人员使用的入口,对于方便消防员灭火十分必要。而且救援敞口还可以起到呼救,逃生,救援的作用。

救援窗口要求每层及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包括首层。窗口只要满足尺寸要求,可以是固定窗,推拉窗,平开窗和门。重点强调是可以进入建筑的洞口,形式不限。有外廊的建筑,靠近外廊的外墙也需要设置。

对于住宅,规范没有要求设救援窗口。因为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每一户必然设置外窗可以满足救援要求。但是每次还应有大于1/4户数的外窗设置救援窗口标志,并且窗口内外不应设置护窗网和栏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对单独建造的地上汽车库没有设置救援场地和救援窗口的要求,可以不设。因为此类场所的人员少,火灾危险性大,汽车的轮胎和油箱都会发生爆炸,只适合场外施救。但是,当车库与非车库组合建造时,非车库部分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即按《建规》要求设置时,在非车库部分设救援场地和救援窗口。

结论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集中体现了在建筑火灾防控领域中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整合优化,在建筑防火设计领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深入理解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最大限度规避建筑火灾隐患,提高火灾抵抗能力有重要意义,值得引起重视。

论文作者:李鹏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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