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宗教语言研究的方法论分析(一)_语义分析论文

当代西方宗教语言研究的方法论分析(一)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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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西方学术界出现了一股宗教语言研究热潮,综观当代西方宗教语言研究的现状,尽管研究者在理论立场和学术观点上尚存较大分歧,但也表现出一种相同的学术旨趣,即注重方法论的反思与构建。笔者认为,这种旨趣无论是对于我们寻求合理的哲学方法去解开宗教语言之谜,还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宗教哲学研究来说,都有其值得借鉴的意义。当代西方宗教语言研究方法经历了语义分析、功能分析、生存论分析以及生存论—本体论分析的嬗变过程,这四种分析方法主要以分析哲学、存在主义现象学和解释学为方法论基础,是把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之后出现的语言哲学运用于宗教语言研究的逻辑产物。

一、语义分析

当代西方宗教语言热发轫于逻辑经验主义从外围构成的挑战。逻辑经验主义者不仅用奥康姆的剪刀剪掉了康德意义上的形而上学,而且还要把其方法论原则强加于宗教神学。艾耶尔就用他那套逻辑分析否认了有关上帝存在的证明,他说:“要论证上帝存在是不可能的。”(注:L-anguage,Truth and Logic,New York:Dover Books,1952,P.35.)艾耶尔并不满足于谴责任何有关上帝存在的观念,他甚至认为任何关于上帝的谈论都没有意义。因为他把“上帝”一词仅仅视为一个形而上学的词,这就意味着,即便神学作为一种反思性的谈论上帝的方式,也遭到了逻辑经验主义的谴责。

逻辑经验主义的挑战直接引发了20世纪50、60年代那场旷日持久的有关神学命题的语义之争。威兹德姆(John Wisdom)率先自觉地通过他那著名的隐身花匠的寓言,(注:Gods,in John Hick.ed.Classical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 in Philosophy of Religion,Inded.,Englew-ood Gliffs,N.J.:Prentice-Hall,Inc.,1970.)在宗教语言分析中确认了逻辑经验主义的证实原则。随后,弗卢(Antony Flew)又通过有关两个探险家的寓言(注:Theology and Falsification,in Antony Flew and Alasdair Maclntyre,ed.,New Essays in Philosophical Theolo-gy,New York:Macmillan,1955,P.96.)将批判理性主义的证伪原则引入了宗教语言分析。证实原则与证伪原则相辅相成,对宗教语言分析产生了重要影响,它们共同构成了语义分析的方法论基础。所谓语义分析,是指在宗教语言研究中先靠限定语义条件,再以证实或证伪原则作为意义标准来度量宗教命题有关意义的一种分析方法。这种方法一开始就遭到了批评者的反对。黑尔(R.M.Hare)通过牛津校园里的疯子的寓言(注:Theology and Falsification,in Antony Flew and Alasdair Maclnt-yre,ed.,New Essays in Philosophical Theology,New York:Macmill-an,1955,P.100.)表明:即使神学命题无法用经验事实来证实或证伪,也不乏意义,因为语义分析用“科学解释”代替“宗教解释”能否可行还成其为问题。米切尔(Basil Mitchell)则通过那个坚定的游击队员的寓言(注:Theology and Falsification,in Antony Flew and Alasd-air Maclntyre,ed.,New Essays in Philosophical Theology,New Yo-rk:Macmillan,1955,P.105.)证明:即便根据证实原则作为意义标准来看,神学命题不仅有意义,而且不乏经验根据。

上述有关神学命题的语义之争,本质上反映了争论双方在方法论观念上的根本分歧。如何看待逻辑经验主义对当代宗教语言研究的方法论意义,对当代宗教语言研究而言,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逻辑经验主义是20世纪上半叶西方哲学思潮中最有影响的一种语言分析哲学。“逻辑经验主义”这个复合词既含有“对意义问题的关注”,又内蕴了“命题的意义与感觉经验相关联。”因此,证实或证伪原则构成了这种语言分析哲学的精神内核,它对于科学命题的分析尤其是符号逻辑的发展来说,自有其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有资格作为一种普适的方法论原则而泛滥于各个研究领域。事实上,逻辑经验主义自身也存在着严重的方法论缺陷,即便在自然科学领域,证实或证伪原则也不是一种全能的分析工具,它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批判,何况它自身尚不能像它所主张的那样有任何经验事实来证实它自己,这个原则本身是否有意义还是一个尚待进一步争论的问题。逻辑经验主义的原则被引入当代宗教语言研究之中本是一种自然的学术现象,但这种引入显然不应该是无条件的照搬。语义分析就是逻辑经验主义者站在科学主义立场上对宗教语言发出的一种纯理性的怀疑或诘难的逻辑产物,它完全无条件地照搬逻辑经验主义的科学语言规范,为宗教语言命题设置绝对的“意义标准”,并据此否认宗教语言的独特性和意义,是一种惟科学主义的独断论(dogmatism)。

二、功能分析

在逻辑经验主义思潮席卷整个宗教语言问题研究时,不少哲学家就看清了其方法论缺陷,他们不仅拒绝卷入有关争论,而且试图寻求一种新的分析方法来抵制语义分析,功能分析就应运而生。所谓功能分析,就是把语言作为一种用于人类各种交往目的的复杂的社会现象来考察,主张从日常语言用于宗教背景中的特殊功能的角度来揭示宗教语言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意义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与语义分析是相对立的。首先,它以承认人类语言的复杂性为前提,消解了逻辑经验主义认为某一种语言具有示范性这个任意的形而上学之假设,实际上也就是反对把所有语言(包括神学语言)向惟一的科学语言或物理学语言拉平。其次,它以认可宗教语言在人类语言交往过程中的独特性为逻辑基点,主张宗教语言的意义寓于其现实功能之中,这就进一步消解了语义分析的“意义标准”(证实或证伪原则),实际上转向了“意义标准”的多样性。在当代宗教语言研究中,主张功能分析的主要代表有布雷思韦特(R.B.Brai-thwaite)、兰德尔(J.H.Randall)、范·布伦(Paul Van Buren)等。

布雷斯韦特是一个经验主义的道德哲学家,主要以其经验主义的道德哲学观念来分析宗教语言的道德功能。他把宗教论断(religious asse-rtion)作为“一种道德论断”(a moral assertion)看待,认为宗教论断的意义给予方式与道德论断相似,在于它表达说话人遵守与其生活方式相关的某一特殊宗教信念的行动意向时的具体用法。宗教论断的意义可以通过观察一个信仰者在与其宗教信念相关的生活方式中所具有的行为意向来得到阐明,既可观察其行为,也可观察其对自己行为意向的辩解,“正是他的行动意向才构成了所谓的宗教信念。”(注:An Empi-ricist's View of The Nature of Religious Belidf,in The Existe-nce of God,ed.by John Hick,Macmillan Publishing Co.Inc.,1964,P.239.)兰德尔则把宗教信仰作为宗教象征来看待,把宗教知识与科学知识区分开来,着重分析了宗教语言的象征功能。他认为,宗教象征既是非表现性的(nonrepresentative),也是非认识性的(noncognitive),它虽然不具有科学知识的“事实性陈述”所具有的“字面上的真理”(the literal truth),却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唤起某种情感回应,激发人类正当的行为方式;使社会团结,激发合作精神;能传达某种特殊经验,成为分享经验的工具;更重要的是能揭示或启示出这个世界的某些隐密的方面。

功能分析以认可宗教语言的独特性为逻辑基点,它对于宗教语言的复杂功能之强调,是作为探讨研究对象的独特性的一种方法论观念提出来的,就其方法论基础而言,它早就内在地蕴含于日常语言哲学中了。日常语言哲学虽然也属于分析哲学,但与逻辑经验主义的“理想语言”哲学相对立,它在思想上深受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后期维特根斯坦强调观察和参与日常语言活动的重要性,提出了语言游戏论。他把语言和同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即运用语言活动的总和)称为“语言游戏”(language game)。这种运用语言的游戏活动具有自主性、规则性和多样性,它构成了一个语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意义,这就否定了作为语言所指对象的“意义”之存在,而把意义概念本身也归结为对它的不同使用。日常语言哲学步其后尘,在方法论上主张通过对语词在具体使用场合的意义分析来阐明其多种功能,这种分析方法称为“阐释”(elucidation),即阐释语词的逻辑语法,描述语词所能完成的各种不同功能以及完成这些功能的条件。这样,日常语言分析就与逻辑分析不同,它充分揭示语言的现实功能,而非将其溶解于理想语言的某种不能实现的范式之中。尤其是奥斯汀关于“说话就是做事”(To say something is to do something)的言语行为理论更是把语言哲学研究从语义学发展到语用学,进一步将对语言的意义分析情境化、具体化和现实化。这样,更加强化了语言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承认了每种语言都有其自身的逻辑,只有通过语言的用法来研究其意义。应该说,这种方法论主张所具有的开放性态度对宗教哲学来说是建设性的,它隐含了对宗教语言的独特性之肯定,默认了宗教语言有自身的逻辑意义。功能分析正是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和日常语言哲学中逻辑地生成的。力主功能分析的范·布伦自觉地将日常语言哲学的分析方法运用于宗教语言研究,提出了宗教语言边缘论。他把宗教语言作为一种基本语言形式放到整个人类语言活动范围之中加以考察,通过阐释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以及“人类语言活动区域图”的丰富内涵,确证了宗教语言的特殊性。他指出,现代西方文化由于崇尚物质从而驱使人们在语言交际方面看重科学、经济、历史、常识等形式的语言,使这些语言形式居于人类语言活动区域的中心地带,它们完全受法则支配,因而语义清晰;而宗教语言则在整个人类语言活动区域中处于边缘地带,它试图扩展人类语言的日常用法来表达超越日常范围的更多的意义,因而有其特殊功能,它所表达的同样是人性的一个特定方面,实质上是一种“边缘语言”(edge-language or edge-talk)。

功能分析强调宗教语言的意义寓于其现实功能之中,这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是,它作为对语义分析的消解,在反对逻辑经验主义把狭隘的经验事实用来充当衡量宗教语言的意义尺度时,滑向了另一种极端,即只重视宗教语言的现实功能而置其事实根据于不顾,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偏见。无论对宗教语言现象的批判,还是对宗教语言的本质之把握来说,宗教语言的事实性根据终究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逻辑经验主义的“意义标准”固然偏颇,但也并非一无是处,功能分析若要对宗教语言的复杂功能作出合理性的阐释,就必须从语义分析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而不能简单化地对它进行阻击或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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