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撤资动因、影响及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因论文,在华论文,跨国公司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跨国公司为了利用自身优势、获取对资源的控制、实现更多利润和进一步发展,进行了大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改革开放30年来,利用外资为中国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包括外资对国内关联产业的促进和改善、跨国公司对中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提供、对中国产业升级的推动、对中国出口的贡献等。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加入WTO后中国国内市场的全面开放,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和对象随之发生了不确定性的变化,撤资就是典型表现之一。撤资对跨国公司而言,是一种较为剧烈的变动,但却自始至终伴随着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
一、跨国公司撤资理论综述
跨国公司撤资(divestment),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撤出资本,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在东道国或地区的生产经营活动。跨国公司撤资理论的渊源主要有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产业经济学的退出理论以及企业战略管理学中的撤资理论。
1.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英国著名学者邓宁(Dunning)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对外投资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企业自身具有竞争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如果企业在对外投资中丧失了竞争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时,跨国公司将选择撤资。
在此基础上,美国学者博迪温(Boddewyn)认为,当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时,企业的撤资动机与条件就已满足:(1)企业不再具有竞争优势;(2)企业虽还拥有竞争性优势,但内部化无法更有利地运用优势;(3)凭该内部化的竞争优势在国外进行生产已不如出口更为有利,即区位优势丧失。由于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是动态的,与对外直接投资相联系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在各国、各行业和各企业的分布是不均匀的,而且是随着各国产业结构、经济和制度环境方面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开始时同时具备三个优势的对外直接投资,会逐步地丧失其中一个、两个乃至三个优势,优势的丧失是跨国公司撤资的直接动因。
2.产业经济学的退出理论。从产业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适时地“进入”和“退出”,才能正常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企业之所以选择撤资或退出,是因为它们感觉到这种可能性:即企业的预期投资回报无法继续超出资本的机会成本。波特(Porter)认为,企业的撤资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壁垒:资产专用性、退出的直接成本、战略性退出壁垒、信息壁垒、管理和情感壁垒、政府和社会壁垒等。同时,他还分析并得出了企业撤资的条件:(1)退出壁垒低,或随着产业的发展,退出壁垒降低;(2)创造壁垒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的机会很少;(3)潜在的或现有的竞争对手拥有优越的资源;(4)竞争对手投资收益目标低或有恶意竞争的特征。
3.企业战略管理学中的撤资理论。20世纪60年代,维农对美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解释是,按照产品生命周期展开,一个新产品或新工艺从创新、成长、成熟到衰退,伴随着贸易与投资的变化。和产品一样,产业也有自己的生命周期,一般可分为产业的形成、成长、成熟、衰退四个阶段。哈里根(Harrigan)用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方法,对撤资进行了研究,提出撤资是“衰退”产业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出路。一般而言,撤资决定出现于产品生命周期的衰落阶段。
此外,关于跨国公司撤资理论,我们还可以从时间维度、内容维度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时间维度。对于跨国公司撤资的理论研究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后,发生了一次较为明显的转变。最初学者的研究集中于对撤资案例的分析和部分实证研究,比如托尼登(Torneden)通过案例,分析了美国跨国公司撤资的规模;原因和过程;朝比拉(Chopra)等对1970年前后美国跨国公司撤资案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撤资规模、分布及方式与母公司国际化之间的关系;杜海姆(Duhaime)和格兰特(Grant)对40家大型多元化公司考察,认为一个业务单位的实力,与公司内部其他业务单位的关系,及与竞争对手相比其母公司的财务状况是撤出该业务单元的重要影响因素等等。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基于跨国公司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把撤资与对外直接投资相对应,即把撤资的条件看作对外直接投资前提的逆转;第二,认为撤资是因对外投资活动失败而做出的应对决策,基本上可以视作麦克德莫特(McDermott)所划分的防御型自愿撤资(Defensivevoluntaryforeigndivestment)。
内容维度。对跨国公司撤资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跨国公司撤资的动机、决定因素、条件、时机与障碍分析等。
从经济学角度——投入与收益的衡量。从经济学角度看,当跨国公司预期投资回报无法继续超出资本的机会成本时,可能选择撤资。正如戈特曼(Ghertman)所说,撤资行为实际上是跨国公司对其国际化经营活动的再评价的结果。哈密尔顿(Hamilton)对新西兰跨国公司剥离业务案例研究发现,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的组织特征和财务状况导致了公司的撤资决定,而其中导致公司撤资决定最重要的因素是,被撤资单位获得的投资回报低,即公司的财务状况不良。Jagersma等人通过对荷兰跨国公司撤资案例的研究,认为财务绩效差是影响跨国公司撤资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一些研究表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的子公司中所占的所有权比例与其子公司的绩效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跨国公司在国外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权比例,与撤资的发生也有一定关系。一般而言,跨国公司持有的所有权比例越高,撤资的可能性越小。
从战略角度——增强核心竞争优势,关注未来发展空间。一些研究结论显示,撤资是对公司业务过度多元化的逆向调整,以集中资源加强核心业务,即“归核”战略和提高公司竞争力;而另一些研究表明,资本市场效率的提高、交易成本的降低致使M型组织需要缩小其规模从而带来撒资。
马里奥蒂(Mariotti)和皮塞特罗(Piscitello)考察了意大利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近200次撤资活动,认为中小跨国公司撤资多因经营失败,而大型跨国公司撤资往往是公司重构的一部分,这种行为有利于集中资源用于企业主业,以创造更大的价值。在分析了这些公司至1992年为止的撤资情况,重点探究撤资的决定因素之后,提出了“双重文化融合”的概念,即一个公司文化与另一个外国民族文化相互交流、整合的问题。Jagersma等人研究认为许多跨国公司正处于重新配置资源、合理化和流程再造,以及公司重构的过程中,大规模的海外撤资有利于提高效率和增强竞争力。格林芬(Ray-Griffin)认为跨国公司撤资与母公司战略是否多元化有关,与多元化战略相比,母公司战略单一将导致子公司的撤资成为可能。约翰逊(Johnson)等人发现多元化公司的撤资会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撤资往往只针对非核心业务单元;哈密尔顿在研究中也发现,当公司组织出现资本短缺或高度多元化等特征时,可能会发生撤资。
国内学者在跨国公司撤资的研究上,集中于在华外资撤资情况的分析和对策的研究;张秋菊对日本跨国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撤资的研究表明,市场竞争条件发生变化、销售业绩不振等市场因素都间接影响着跨国公司在台子公司竞争优势的消失;徐艳梅等在对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撤退的基本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后,以惠而浦向北京雪花撤资、韩资企业撤出中国市场,以及啤酒行业外企纷纷撤出等案例进行了例证,认为市场期望值过高、国际资本流动特征发生变化、中国市场发展进入转折期、投资决策者因有限理性而决策失误、合资企业内部管理失误和源于母国方面的障碍,构成了外资企业撤资的现实原因;薛敬孝认为撤资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毛蕴诗、蒋敦福等人对当代跨国公司撤资理论及其新发展做了系统阐述。指出撤出对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投资,是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适时撤资的战略可以促进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恢复甚至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此外,研究还发现许多在华跨国企业经历了明显的投资、撤资、再投资过程。徐艳梅、李玫认为市场期望值过高、国际资本流动特征发生变化、中国市场发展进入转折期、投资决策者因有限理性而决策失误、合资企业内部管理失误和源于母国方面的障碍,构成了外资企业在华撤资的现实原因;王志乐研究发现跨国公司出售投资项目有三种情况:重组性撤资、获利性撤资和亏损性撤资。
以上表明,目前已有的跨国公司撤资的研究,多是针对某个特定撤资案例来进行分析,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而零散于学术论文中的跨国公司撤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撤资动因与影响因素的分析上,研究东道国当地政府采取措施避免母公司撤资的分析和建议还较少。本文将沿用学者们的跨国公司撤资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探讨在华跨国公司撤资行为的动因、影响,以及我国政府的应对措施。
二、跨国公司撤资原因分析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撤资的典型案例有:1998年,法国标志从广州汽车公司撤资;美国惠而浦公司从北京雪花电冰箱厂撤资;2001年,美国壳牌集团决定放弃中国液化石油气项目;2002年,美国美泰公司从荣事达集团撤资;2004年,日本三洋电机撤出部分在中国内地的投资,将数码相机主要的生产项目从中国转移到越南;2005年耐克公司将主要生产基地从中国转移到越南;2007年以来,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珠三角、长三角的跨国公司纷纷撤减在华投资。跨国公司频频撤资中国,主要原因如下:
1.政策的不稳定性。跨国公司进行跨国投资,东道国优惠政策的吸引是很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投资,有很大一方面原因是东道国的优惠政策。如今,各国更是纷纷制订各种优惠政策以争夺跨国公司的投资。但是,各项政策必须保持其稳定性,才能保证外商投资的长期性。政策的不稳定,会影响跨国公司的利益,就可能会导致跨国公司的撤资。比如我国的电力市场,20世纪90年代,国家在吸引外资进入发电项目时,有“固定回报率”的保证一说。然而,2002年国务院声明“固定回报率”属于违规优惠政策,因此地方政府与外资所订立的这些协议纷纷失效,最终导致外商大量撤资。
2.竞争强度的加大。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际投资的区域大都在发达国家,由于投资的区域比较集中,随着对东道国国际投资的加大,竞争的压力也逐渐增大,其中有来自其他跨国公司的竞争,也有来自东道国本国企业的竞争。竞争加大,使东道国技术水平逐渐提高,同时促使原材料价格上升,劳动者工资提高;因此,竞争强度的加大会迫使跨国公司从原来的投资区域撤资,将生产活动转移到要素成本和工资更低的国家。
3.中国加入WTO后,根据《中美WTO协定》,中国将把工业品的平均关税从1997年的24.6%降至2005年的9.4%。关税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也削弱了对外资企业的保护,那些为了“绕开关税壁垒”而来我国投资的外商投资行为将会减少,甚至已投资的可能会撤资,改为向我国出口;另外,中国加入WTO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这可能会引起因为市场的不完全性引致的直接投资的撤减。
4.跨国公司归核化战略的实施。近十几年来,跨国公司战略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经营业务进行调整,称之为“归核化战略”,即把公司的业务归拢到最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上;把经营重点放在核心行业价值链中本身优势最大的环节上;强调核心能力的培育、维护和发展;通过实施战略性外包以扩大公司的差异性竞争优势。20世纪70年代左右,97%的世界500强企业实施了多元化战略。在亚洲,韩国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开始实施“归核化战略”;现在,日本的许多企业都对原有业务进行选择和集中,突出有竞争力的主营业务。跨国公司实施归核化战略的其中一个途径就是,将资金从一些市场前景黯淡、盈利能力差的业务部门撤出。
5.某些区域经济国际一体化程度的提高,不仅能引起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对该地区投资的增加,而且也能引起该地区对外直接投资方向的转移和内部相互投资的增加,即发生投资转移。例如随着欧共体和东盟一体化程度的提高,有些跨国公司为进入欧盟或东盟的统一大市场,有可能会从中国撤资而投向欧盟或东盟地区。又如:墨西哥在20世纪80年代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以来,迅速推进的经济自由化使墨西哥成为世界上最为开放的市场之一,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在此投资设立生产和销售基地。这不仅可以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和优惠政策,而且可以以此为跳板,北上进入美国和加拿大,南下拓展南美市场。经济一体化区域对非成员国保持贸易壁垒,非成员国在成员国任何一国投资就可以绕过这些贸易壁垒进入经济一体化的任何其他国家。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非成员国向成员国的投资。
6.技术革新加快,使产品生命周期缩短,也是使跨国公司投资撤退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高科技产品,比如手机、家电等等。生命周期缩短,产品升级换代加快,跨国公司要能够及时调整,以新产品取代旧产品,才能够在东道国市场继续生存下去。比如惠而浦从我国的撤资,由于对我国冰箱市场变化缺乏预见,当我国厂家纷纷推出全无氟冰箱并得到市场响应时,惠而浦公司才开始生产全无氟冰箱,但从产品开发到产出用了18个月,产品升级换代的时机早已错过。新产品生产出来,市场也已经失去了,最终导致惠而浦从中国撤资。
7.跨国公司为规避贸易摩擦,将生产基地转移至第三国。近年来,随着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增强,出口量的增加,与欧美国家的贸易顺差不断扩大,这些都导致我国与欧美国家的贸易摩擦时有发生并有加剧的趋势。例如中国纺织品贸易与美国、欧盟的贸易冲突,可能导致投资纺织行业的外商从中国撤资,转向没有受到贸易限制的第三国如越南、印度等国家投资生产,再出口到原有市场所在国。
8.随着周边国家投资环境的改善,区位条件发生变化,有些相对比较优势逐渐弱化。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国内企业生产和竞争能力大大提高,竞争日趋激烈,劳动力成本及土地成本大幅提高,许多投资商为降低生产成本,分散集中投资的风险,可能撤出部分在中国的投资,投向周边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例如近年来印度和越南大力改进硬件设施,制定许多比中国更加优惠的鼓励外资流入的政策,他们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新兴的市场,再加上毗邻的地理位置,从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9.投资商母国的原因。因为FDI来自国外,其流向和流量必定受母国政治与经济的影响。以韩国为例,由于受本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华直接投资1997年为58.3亿美元,1998年为51.3亿美元,1999年下降到46.2亿美元。
10.投资决策者的有限理性和有限信息的因素。首先,从决策者的有限理性来看,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者的理性都是有限的,他们的决策要受到他们的技能、价值观、对投资项目的了解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是根据主观判断来进行直接投资决策,这就可能造成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从一开始就是不正确的;其次,造成决策失误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外直接投资者和东道国间的信息不对称,这可能导致投资者对投资前景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导致跨国公司投资决策的失误,导致最终撤资。
11.公司战略因素。在经济逐步全球化的今天,扩大企业规模,进行多元化经营已成了众多企业追求发展和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这也导致了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直接投资的热潮。虽然企业多元化经营能够形成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和分散风险,但多元化会导致粗放式管理。许多投资失败案例表明多元化经营也是一种高风险经营。因此,许多多元化经营的跨国公司进行业务调整和紧缩,就成为越来越普通的企业行为。适时撤资的战略可以促进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恢复乃至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12.人民币升值预期因素。由于人民币存在升值预期并持续升值,使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有所下降,再加上国内市场竞争激烈,这些都可能影响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甚至会出现产业转移和撤资现象。
13.外资企业内部管理因素。由于外资企业对我国的环境、语言、文化、市场情况不太熟悉,对华投资与在母国投资相比具有更大的投资风险,如果管理不善,特别是财务状况恶化,可能会诱发投资撤资。
14.外资政策调整削弱,部分企业来华投资的动力。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了多项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增强了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为了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国对外商投资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从以税收激励为主的优惠政策转向以公平竞争机制为主的规制政策。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NPC)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把内外资企业税率统一调至25%的中间水平。受这一政策调整影响最大的是那些通过香港或英属维京群岛等避税天堂流出,再流回中国的假外资,撤资成为无可避免的选择。
三、跨国公司撤资对我国的影响
1.对就业的影响。当母公司将它的海外子公司,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关闭时,众多受雇于该公司的我国劳动者将面临失业。若撤资达到一定规模,我国的就业状况就会恶化,失业率和潜在失业率的提高,对国家经济、政治将产生很大的压力。
2.对技术转移的影响。对我国而言,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带来了资本等有形资源,而且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工艺、企业管理方法、国际营销理念,尤其是西方大型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带来的先进技术,产生了明显的外溢效应和扩散效应,大大提高了我国的技术水平。因此,如果外商撤资,则将直接影响技术等无形资源向我国的转移和扩散,影响我国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对利用外资和资本形成的影响。根据国际投资引力律和国际投资的带动效应,如果外商直接投资撤资事件时有发生,而我国政府不采取措施改善这种状况,则首先会影响外商直接投资为我国带来的后续性追加投资,以及跨国公司上下游企业的辅助性投资;其次,撤资现象必然影响其他外国投资者到我国投资的信心,甚至可能会诱发其他外商撤资,从而影响我国的资本形成;最后,影响我国国内的储蓄投资,因为外商直接投资可通过我国的资本市场,用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动员当地储蓄,有利于资本的形成。
4.对国际收支的影响。外商直接撤资对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及以此为基础的其他经济目标总体不利。首先,撤资意味着资本的流出,意味着我国在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减少;其次,撤资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而言,会引起由外资企业带动的出口大量减少,相应的进口替代减少,进口增加,从而给平衡经常项目带来消极影响。
5.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和引进外资,外商直接投资和国际借贷资本已成为我国实体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实业投资的扩张,还是国内实业银行信贷投资的扩张,外资都占据重要的地位。研究表明,外资对一国经济增长贡献,取决于外国长期资本占该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因此如果发生外资撤减,这种贡献必然减弱,我国经济的增长必然受到影响。从微观角度出发,外商直接投资的撤减,影响了生产规模与税收;另一方面国内与该企业相关的辅助性企业也将受到影响,从而延缓经济增长。
6.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外资集中进入的行业,主要是技术与资金密集的行业,这些正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的行业。根据对二战后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新兴产业的形成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研究,国际直接投资有利于东道国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东道国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有利于推动东道国产业结构的升级。由此可见,撤资将延缓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7.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获得了迅速的发展。据统计从1992-2000年我国外贸出口额增长的63.4%是依靠外商投资企业实现的,并且随着外商直接投资逐步转向资本和技术密集产业,机电产品出口十分迅猛,优化了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工业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由1983年的56.7%上升到2000年的89.8%。如果考虑到外资所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补充效应及市场扩张效应,其作用还更大。
对于以享受优惠政策和避税为目的的假外资的撤离,虽然对就业等会产生不利影响,但总体说来,这是回归我国利用外资本源的过程。对于盲目合资后中外双方产生利益冲突,所导致的外商撤资,其实也是企业利益关系的正常调整。对于竞争中本土企业挤出跨国公司,则属于市场竞争的结果,说明我国本土企业发展壮大起来。而由于国际竞争中我国区位优势削弱,外商转移投资,撤离中国市场,或在中国不同地区转移投资,如果规模加大,则会对我国社会经济、区域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我们要持续努力,致力于培育国际竞争优势,不能长期寄望于以低成本优势吸引外资。
四、关于应对跨国公司撤资的对策研究
跨国公司的撤资将对东道国技术转移、产业结构、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很多方面带来一系列影响。若撤资达到一定规模,对国家经济、政治将产生一定压力。同时,对跨国公司和母国而言,企业投资从一个领域发展到另一个领域不一定是一帆风顺的,投资资金撤出的初始阶段也会造成企业利润下降、结构失调等不利影响。就我国政府而言,为防止更多的在华跨国公司的自愿性撤资行为,我们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1.政府应加强制度供给,优化外资企业的投资环境。跨国公司的投资能否得到政策法规和法律的保护,直接关系其生存和发展,因此,政府应加强法律制度供给,为外资企业创造统一稳定的法律环境。
首先,政府应加强法律制度的供给。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借鉴先进国家经验,结合本国实际,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对内外资企业具有同等约束力的、能提高市场效率、规范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等的法律体系,诸如公平竞争法、劳动法、产权法等。同时,政府还应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法规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外商创造良好的法律执行环境,既规范外资行为,同时又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推行国民待遇原则。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之初,一直享受着“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商投资,甚至为外商提供了“超国民待遇”。2005年年初,54家跨国公司联名“上书”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延长税收政策优惠期。这很明显地暴露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一直是享受税收优惠等各种“超国民待遇”。而柯达、大众等一些跨国公司甚至与政府达成协议,签署排他性竞争协议以赢取市场份额。但随着中国加入WTO协议的实施,内外资趋向享受相同的国民待遇,很多领域外资不再享有超国民待遇,在投资、税收等领域内有形或无形的优惠政策,都在拆除,或逐渐变小。这些“超国民待遇”的丧失也将左右跨国公司的撤资行为。因此,我国政府应该严格推行“国民待遇原则”,逐步取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对外国投资者一视同仁,既不歧视也不给予超国民待遇。
2.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尤其是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许多国家都制定引资政策,向外国直接投资者提供激励机制。但激励机制本身并不能带动外资增长,一旦激励终止,投资者将很有可能立即撤资,所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良好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只是对基础设施的理解不能再局限于传统的概念,有效的基础设施应该包括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资源型基础设施,主要是自然资源和相关的技术性配套设施;第二层次是管理型基础设施,主要是提供投资的便利性,比如建立一个仿真国际环境,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和运作;第三层次是环境型基础设施,主要是对国际经济需求的适应性变革。
3.制订稳定、透明、连续性强的投资政策,并要加强信息的有效传播政策和法规要稳定透明。这样才能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解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弹性较大、透明度不高等问题,为外商提供更安全、更真实的投资信息,使得外商能在一个良好的条件下进行投资。此外,政府要加强信息的有效传播,保证信息的到达率,并要及时了解跨国公司投资的最新动向,使跨国公司对我国各地区的产业、市场、人力资源、政策环境等信息获得充分的了解,从而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撤资。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我国的产业链基本上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而非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结构。我国以劳动密集型的方式进入到世界经济之中。但是从目前看,中国的劳动力已经没有了决定性的竞争优势。如果不能改善这种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不仅不能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而且那些受到廉价劳动力吸引而投资的跨国公司将来必然会大量撤资。所以我国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档次,在继续发挥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同时,要注重技术创新,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从目前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上升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结构。毕竟高新技术产业是跨国公司未来投资的一个主要趋势,这样必然会促使更多跨国公司进入,而且,投资于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会增加跨国公司的撤资成本。因此跨国公司一旦投资,便不会轻易撤资。
5.发展产业集群,提高跨国公司撤资的障碍与机会成本。产业集群不同于块状经济,块状经济是企业之间没有特定联系,只是基于某种特定原因集中在一起。产业集群是企业之间存在某种产业前后关联,跨国公司与跨国公司之间以及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之间形成一个有效的关联,通过这些关联,形成一个产业配套体系。根据Krugman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在特定区域形成集群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该地区形成了有利于其开发市场和建立配套体系的产业基础。所以,我国政府应该将外资政策的重点转向积极发展当地的配套企业,发展当地的跨国公司的合作伙伴,并把它作为吸引跨国公司、吸引某个产业群的跨国公司FDI的一个重要手段。有意识的引导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进入,在该地区形成具有集群特点的产业配套协作体系,不仅吸引跨国公司进入,而且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其不会轻易退出。
6.积极引入链式投资的外资。我国要引入链式投资的外资,就是不仅工厂进来,上游也要进来,研发、设计、销售都要进来。如果这些跨国投资在我国建立了他们的区域中心、销售中心,不仅能带动本地区配套的企业、物流等的发展,而且即使某一个环节经营不善,跨国公司也不会轻易撤资。因为根据波特对跨国公司撤出壁垒的分析,当退出的业务是整体战略的一部分,并且它与该战略的其他业务密切相关时,这个业务的退出就会破坏整个战略的效果,并可能降低市场对企业的信心。此外,当外部宏观环境有所改变时,有可能会导致跨国公司的整体退出,但对于这种链式投资的外资,由于退出成本比较大,一般不会导致全线撤出。
7.引导撤资跨国公司再投资。尽管一些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遭遇种种困难而撤资,但是,当国际经济环境好转,母国经济回升或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则又会诱发跨国公司对外再投资,因为中国巨大的市场对他们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一些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尽管遭受了挫折和失败,但并不一定会全部或者永久退出中国市场。出于战略方面的考虑,他们会收缩战线,却仍保留一定的生产基地,等待时机成熟,将会重新进入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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