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代背景县城总体规划修改的思考论文_罗晓清

对新时代背景县城总体规划修改的思考论文_罗晓清

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湖南长沙 410000

摘要:城市总体规划是统筹各类发展空间需求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时指出,“要立足提高治理能力抓好城市规划工作”,并亲自指导编制了北京市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2017年11月,新田县人民政府结合县城发展需要,提出县城总体规划修改的请示,对近年来急需要落地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急需落地的重大项目等进行用地布局调整。

关键词:新时代;总体规划;修改;新田县

前言:根据中央对北京市总体规划的指示精神和全国总体规划改革的总体要求,2018年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湖南省全省范围部署启动新一版到2035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含县城)编制工作。《新田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自实施以来,有效的指导了新田县域城镇布局及新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效指导了下层次规划的编制,明确了城市发展方向,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城市用地布局,对城市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提升了新田县的城市品质。但为适应一些新的规范标准、土地政策的更新,更好的指导城市建设,新田县人民政府提出对新田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

一、城市概况

新田,是湖南省永州市下辖县。位于湖南省南部、永州市东部,东邻郴州市桂阳县,南界郴州嘉禾县,西连宁远县,北交祁阳县及衡阳常宁市,周边有郴州、永州、衡阳三个地区中心城市,地跨东经112°02'—112°33',北纬25°40'—26°06',南北长49.2公里,东西宽30公里。新田县是革命老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土资源部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定点扶贫县、湘南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范围。全县总面积1022.4平方公里,辖11个镇和门楼下瑶族乡,总人口约42万人。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新田人民曾因大办水利、改天换地的壮举,赢得了一代伟人毛泽东“南有新田”的崇高赞誉。

二、总体规划修改背景

2017年,住建部下发《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199号),确定在江苏、浙江两省和15个城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北京视察时强调,要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硬约束,确定人口总量上限,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总体规划改革和机构改革迫在眉睫。

三、总体规划修改原则

鉴于2018年之后可开始新一轮总规修编,本次总规修改在保持规划期限不变、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变、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不变、城市绿地总量不减、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不减的前提下,仅针对影响中心城区至2020年的重大项目进行“中心城区局部”修改,从而满足中心城区的健康发展,同时保证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四、总体规划修改必要性

(一)落实国家、省的上位政策及发展的新思路。

1、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新理念: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2、新田县已经列入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名录。

3、湖南省大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战略。

(二)落实国家、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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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接相关上位规划,协调区域基础设施全面对接湖南省新型城镇体系规划、湖南省“十三五规划”、湖南省“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永州市城镇体系总体规划(2001-2020)》(2010 年修订)、《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等上位规划,重点协调区域性基础设施。

(四)龙泉镇镇域行政区划进行了合并调整,原来镇区的总体规划已经不能满足其定位发展要求,需纳入新田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

五、总体规划修改的内容

(一)在《新田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确定的1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优化。

1、为完善城市功能,将原城东中学东侧和北侧2.31公顷的近期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扩建城东中学;将新华北路东侧西凤路南侧4.74公顷建设条件良好的农林用地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作为三水厂建设用地;将秀峰街南端与新田河支流交汇处的11.04公顷用地划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将西凤路与陶然街西北角15.58公顷的适建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作为县一中高中部搬迁新址;将东溪街与城南路东南角10.33公顷的适建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规划为德恒学校建设用地。

2、为促进产业发展,将里下河以东、西凤路以北11.69公顷的适建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作为监管中心配套行政办公用地及汽车城(二手车市场)建设用地。将陶然街以东扒田丘村8.58公顷的适建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规划为润兴家博城二期扩建的产业发展用地。将新华东路与西凤路交汇处24.75公顷的适建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分别为异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汽车城项目及冷链物流园项目用地。将西凤路与叠翠街西南角32.08公顷的适建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规划为综合物流园项目用地。

3、将原总规日西河两侧的66.13公顷居住用地,车站路于秀峰街交叉口西北角面积为8.17公顷的居住用地,日东河北侧物流用地和商业用地面积共11.52公顷用地,新田河东侧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共21.51公顷用地,调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将原总规西凤路北侧殡葬设施用地、军事用地等特殊用地,合计13.77公顷的用地调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二)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优化用地性质。

将陶然街以南工业园南部工业用地调整为供电设施用地,以落实现状建成的220KV变电站;将柏新路与双碧街交叉口以北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以缓解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压力;将龙泉大道与陶然街交叉口以北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落实西北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

六、本次总规修改后,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保证在 15 平方公里不变的前提下,涉及的公共设施相关用地均不减量,涉及公共设施相关用地有所增加,减少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结束语:

新田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2018年修改)已于2017年12月通过了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和省直部门联席会议,2017年12月-2018年3月书面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于2018年5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后,报送省人民政府,待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次修改主要涉及对近年必要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急需落地的重大项目进行用地布局调整,解决新田县2—3年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紧要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新田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以“统筹规划”和“规划统筹”为原则,把握好城市的战略定位、空间格局和要素配置,使城市总体规划成为统筹各类发展空间需求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199号),2017年9月

[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018年5月审议稿

论文作者:罗晓清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8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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