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不可动摇的阶级基础*_工人阶级论文

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不可动摇的阶级基础*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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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大家一天的发言,受到很多启示,产生了一些想法,深感不吐不快,但我又没有来得及准备好一个书面发言稿,只得即席讲点感想和意见。讲得不周到的地方,用词不当的地方,某些偏颇的地方,斟酌不够的地方,敬请诸位原谅。

第一点。想讲一讲参加这次会议的感想,或者说是对这次会议的评价和希望。我认为,在当前的国内外形势下面,在我们党已经制定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并号召大家为之而努力奋斗的时候,开这样一个会,来专门研讨关于“巩固和加强执政党的阶级基础问题”,很有必要,很有意义。我有一个很直观的感觉,就是主持召开这次会议的同志们和积极参加会议研讨的同志们,都有很大的理论勇气。因为时下的某些气氛,似乎再来讲什么阶级、阶级关系、阶级分析、阶级基础等等这样的问题,在有些人看来,已经是不那么合乎“时宜”的了。而我却觉得,这样的问题非讲不可。首先或主要是在党内要讲清楚,以取得共识。如果再不讲,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也许是我们难以预料的。正像会议主持人开始时所说的那样,我们还不能只限于开一次理论研讨会,大家讲一些意见,发表若干篇论文,到此就算完成了任务,那么这次会议所起的作用就会很有限,甚至也就会到此为止了。我衷心希望这次会后,在这个会上发表过许多正确观点的同志,以及会内会外方方面面的同志,都能把这次会上讲的正确观点继续加以阐述,进一步使之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作用,那么,我们这次理论研讨会的作用和意义就会是深远的、重大的。我们大家都应该为此而做出自己的努力。这是因为,适时地、正确地强调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实在是一个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大问题。

第二点。想讲一讲对于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路线和方针这个问题的基本认识。我的看法是,这个问题是我们党在领导全体人民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之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动摇的一个重大政治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政治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国家学说的一个重大政治原则,也可以说是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动摇了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实现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党对这个问题已经讲了多少年了。从马克思主义的老祖宗,到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到我们现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贯强调这一点。可不可以这样说,不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不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就谈不上建设一个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政党,谈不上建设一个真正能够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领导全体人民走向幸福未来的共产党;不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不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就谈不上胜利地夺取政权和掌握政权,建立和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不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就谈不上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不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不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也就谈不上通过我们正在深入进行的改革开放,巩固、完善和发展我们已经建立起来的、用许多人的鲜血换来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可以说,党的事业的一切都无从谈起。可是,恰恰在这么一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一段时间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却相当程度地被某些人们忽视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的党章当中写得很明确、很清楚。但就在我们党内,却有的人不谈了,有的人谈得少了,有的人淡忘了,有的人甚至自觉不自觉地要改变这样的重大原则。这种现象,确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次会上,不少同志在发言当中都指出了这样的问题。时下的某些情况表明,中央的指导方针是非常明确的,但有的人就是不听招呼,不按中央的指示精神办事。这就不能不使人们为此而引以为忧,并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第三点。想对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和依靠工人阶级的现实状况再进一步作些分析。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持两点论。首先应该看到,总的状况还是好的。我们党的阶级基础是巩固的,我们依靠工人阶级的路线和方针在总体上是落实的。这是由两条基本因素所决定的。第一条是,前面已经说过,从马克思主义的老祖宗,到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到我们党现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都始终一贯地没有忘记强调这个重大原则问题。江泽民同志最近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讲话中,在关于党的建设的讲话中,更一再强调不能动摇党的阶级基础和改变党的性质,不能放弃党在企业中的领导权,不能削弱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他明确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建设和改革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基本的力量。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正因为我们党中央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十分明确,毫不含糊,这是总体状况所以比较好的一个根本因素。在我们这里,没有像已经解体或者已经演变的一些原社会主义国家那样,先是不讲阶级,不讲阶级关系,不讲阶级分析,不讲无产阶级专政,从而脱离乃至背叛工人阶级,要搞什么“全民党”、“全民国家”,原来执政的共产党或者被宣布为非法组织,或者蜕变成了所谓自愿者的联合体。苏联解体,东欧演变,原因很多,这是很重要的一条。我们这里没有发生这种情况,这是我们党和我国人民的幸福所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第二条就是,我国工人阶级自身的状况是好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在阶级构成、年龄结构、政治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确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有一点始终没有变,这就是我国工人阶级是最革命的阶级、最大公无私的阶级、最有组织纪律性的阶级,是最能为党和国家分忧的阶级,是最能做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党和国家作出重大贡献的阶级。大量的事实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我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就总体来说是很好的。我国工人阶级的本质没有变,他们作为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的先进性没有变,他们是完全可以信赖和依靠的。当然也要看到,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一部分人当中,也的确出现了某些令人忧虑的状况。譬如说,他们的理想有些淡化,他们的信念有些动摇,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有些下降,他们不大关心政治或者说他们更多地倾向于追求实惠等等。但我认为,这主要不是工人阶级本身的过错,而主要是在舆论导向、政策指导和工作措施上发生某些失误,从而导致社会大环境出现某些不良倾向的结果。要改变这种状况,当然需要对工人阶级本身从多方面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但决不可片面地责备工人,刺伤他们的感情,而应着重于改变我们的某些理论误导、舆论误导和政策误导,切实解决好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总起来说,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基本上是巩固的,落实依靠工人阶级路线的基本状况是好的,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情况和问题,这就是我的基本判断。

在涉及党的性质、阶级基础和依靠工人阶级这样的重大政治原则上,现在有一些认识问题和实践问题很值得引起人们的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究竟变了没有?不论在什么样的所有制企业中工作的工人阶级,他们都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国家的领导阶级。这是载入我国宪法这个根本大法的根本观点。在私营企业当中,在外资企业当中,工人不是企业的主人,但他们作为国家主人的合法权益也必须得到坚决的保护。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企业当中,在国有企业当中,在集体企业当中,工人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我是赞成这个观点的。但是,现在就是有些人,包括一些共产党员,在公开地或转弯抹角地否定这个观点。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不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更不是其他什么群众组织,只能是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并能坚定地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同时不惜牺牲一切、坚决遵守和履行党章党纲的先进分子才能参加,但是,现在恰恰就有些人在那儿公然主张私营企业主也可以入党,有个别人甚至胡说什么“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就应该是最大的资本家”,因为“资本家是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真是荒唐到了极点!一位长期从事党建理论研究的同志曾经告诉我说,他亲自参加过一个研究党的组织工作的理论研讨会,一位在地、市级党委负责组织工作的同志居然在会议上公开说私营企业主是所谓新的历史条件下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为他们拥有资金,善于经营,企业越办越大,招收了不少工人,既有利于活跃经济,又有利于解决工人失业问题,所以理所应当地吸收他们入党,而且应优先吸收。对这样的观点,会上竟然还有相当一些人表示赞成和支持。这样的情况,难道还不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吗?还有另外一种情况也许更值得我们严重注意。有一些地方负责党的组织工作甚至党委工作的同志,他们明明知道中央对不准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早有明确规定,而且一再三令五申,但他们就是不听,阳奉阴违,不仅已经吸收一些私营企业主入党,而且还在继续吸收。目前在我国农村,已有相当一些本身是私营企业主的“党员”担任基层支部书记,有些还被任命为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甚至更高的职务。这种现象之所以发生甚至还在发展,又是同对私营企业性质的某些模糊认识分不开的。必须明确指出,在我国条件下仍然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里,同样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私营企业主同雇工之间,就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这一点容不得有丝毫的含糊。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因此还有必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利用资本主义有利于发展我国经济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这是我国在现阶段还需要长期坚持执行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一重大政策的依据,但它决不能成为改变私营企业的资本主义属性的理由,决不能成为颠倒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主次关系的理由。可是,现在有些报刊上还在不时地发表某些文章,说什么在我国条件下私营企业的性质已经变了,他们本身已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了,而且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了,甚至还推断说发展的趋势将是非公有制经济越来越多地代替公有制经济而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如果这样的看法逐步成为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社会主义制度必将逐步削弱乃至蜕变,什么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和依靠工人阶级的问题,自然也就根本不在话下了。对此,我们也不能不提高警觉,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1994年国庆四十五周年前夕,我曾约了两三位同志,用半个多月时间在两个有代表性的大城市跑了20多个工厂商店,找了50多位基层普通党员同志个别谈心。基层同志衷心拥护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交口称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出现的越来越好的形势,同时也反映了包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依靠工人阶级在内的他们所关心的一系列热点问题。我们访问过的50多位基层党员,几乎相当一致地认为,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工人阶级特别是产业工人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以及他们在人民心目中的社会地位,都相对地有所下降。工人同志们反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广大工人的收入也在提高,但同其他各个方面的人们一比较,特别是同社会上那一部分“暴富户”一比较,就会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心理很不平衡。工人同志们认为,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完全正确的和应该继续坚持的,但目前在先富起来的人群中产业工人很少,岗位致富还是一句空话,他们的收入同那些“暴富户”差距越拉越大,以致产业工人深感自己的经济地位在下降。工人同志们还认为,现在的参政议政机构,国家的重大庆典,社情民意的调查等等,反映产业工人的意志都比较少,吸收他们参加的人数比例也越来越低。从企业来看,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形同虚设,民主管理制度很不健全,有的甚至谈不到什么民主管理,工人们的意见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尊重。这些情况,使工人们感到自己政治地位也在下降。工人同志们还反映,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对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宣传越来越少(作者按:近年来已有较大改变),而作为对比,有些报刊对大款、大腕、歌星、明星,乃至所谓“追星族”的宣传,却不惜版面,连篇累牍,甚至某些歌星舞星影星的私生活和某些隐私也被大肆渲染,耸人听闻地加以报道。广大工人对此很不理解,很反感。还有什么所谓“一个人救活一个厂”之类的报道,或者过分夸大个人的作用,或者将个人的作用同广大职工群众的作用对立起来,甚至用职工群众的所谓“愚昧无知”来衬托少数“能人”、“精英”的所谓“聪颖智慧”,把某些个人吹得神乎其神,令人难以置信。而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并非真正的企业家而被吹捧为企业家的“能人”、“精英”,他们不仅没有专心致志地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且使出浑身解数,专门从事投机倒把、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非法活动,拼命地为个人捞钱致富,结果在有些地方出现了不少被人们称之为“富了方丈穷了庙”的现象。企业被这样的人搞垮了,个别人却成了腰缠万贯的“暴富户”。更有甚者,这样的人往往早有预谋,身上揣着外国护照,等到东窗事发,他早跑到国外去了。这种事情也已发生了不止一起两起。诸如此类的事情,更使工人同志们感到他们在人们心目中的社会地位也在下降。这些事情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一番?而现在的某些舆论、某些文章,往往老是强调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类事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是必然要付出的代价。这种说法不能说一点理由没有,但我却非常不赞成总是宣传这种必然要付出的“代价论”,因为这样的东西宣传多了,就会使我们要坚持原则、要整顿治理、要加强法制、要加强秩序、要千方百计使这种代价付出得更低更少的努力,受到严重削弱。因为它很容易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造成一种借口,既然是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代价,那就只好付出以后再说了,人总不可能同客观规律相违抗吧!而我们研究和认识各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恰恰是为了掌握和驾驭这种规律,采取可能采取的一切措施,促进事物中积极因素的健康发展,防范和遏制消极因素的发生和发展,而不是束缚自己的手脚,无所作为。这些话可能离我们这次研讨会的主题远了点,但我感到可能也不无关系。总之,由于党中央的路线和方针非常正确并一再重申,许多地方、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我们党的阶级基础总体上是巩固的,落实依靠工人阶级的路线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在有的地方、部门和企业,党的阶级基础遭到削弱,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遭到削弱,依靠工人阶级的路线不仅未能很好落实而且还遭到严重忽视,也正在成为一种值得充分注意的趋向。这种趋向有多强,我们应该认真调查研究,定性定量,仔细加以界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这种不良趋向的进一步发展,这是非常必需和十分重要的。

第四点。我个人认为,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问题,依靠工人阶级的问题,之所以受到某种程度的削弱,是同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理论观点受到挑战分不开的,或者说正是受到这种挑战的结果。对于这个看法,可能有的同志赞成,有的同志不赞成。这里,请允许我举一些例子来试着讲讲这个看法。比如,首先从最根本上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这究竟还是不是唯一正确的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应该指出,我们党内的绝大多数同志肯定还是这样看的,但恐怕也有一些人对此是持一种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了。比如,社会主义理论经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改造已经从空想变为科学,科学社会主义已经成为指导人类社会实践的伟大理论。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实践不管遇到了多少曲折,但马克思主义指出的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仍然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总规律,这个观点还对不对?苏联解体,东欧演变,并不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失败,而恰恰是违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结果,这个看法是对还是不对?我想,我们大多数人是坚持这样的观点或同意这样的看法的,但无可否认的事实是,也有相当一些人并不接受这样的观点和看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认为,要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必须组成工人阶级的政党,而且要组成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共产党,坚持由这样的党来领导,才能取得成功,才能把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变成现实。如果你连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都不那么相信了,你连社会主义必将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和发展规律都不那么相信了,那还谈得上什么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呢?再比如,世界是劳动创造的,社会财富是劳动创造的,甚至连人类本身也是劳动创造的。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财富这个观点还对不对?还成立不成立?再比如,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是商品这个观点究竟对不对?公有制企业中企业和工人的关系究竟是不是雇佣关系?我们党的性质还是不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还要不要坚持这个先进性?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究竟还灵不灵?还对不对?马克思主义指出了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必然要有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阶段,这究竟是真理,还是谬误?我们国家的性质究竟还是不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恰恰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国家的性质,确定了我国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确定了我们必须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如果我们在这样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原则问题上的认识是正确的,是坚定的,是不受某些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干扰的,那么我们自觉地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自觉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个问题也就不会在理论和实践上发生什么犹疑和动摇了。恰恰在这样的问题上,时下的某些情况并不完全如此。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且不说全体人民,就从我们五千多万共产党员来说,究竟有多大比例没法精确估计,恐怕有相当一些已经不是在按这样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问题和处理事务了,有些党员恐怕连这方面的基本教育也没有接受过。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恐怕也有相当一些人已经不认为它是正确的,或产生了某种程度的怀疑,或者说已经缺乏这样的坚定信念,即社会主义在实践中不管遇到多少曲折,最终必将代替资本主义。这样的信念如果动摇了,也就不能在理论和实践上去不断地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去坚持依靠工人阶级了。劳动创造价值,这本来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现在被一些人放在了一边,而所谓资本、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要素价值论,却被一些人炒得沸沸扬扬。既然劳动价值论被否定了,那么按劳分配理所当然地遭到非议乃至否定。既然要素创造价值,不是劳动创造价值,那么就必然会把资本同劳动力、也就是私营企业主同工人同等对待,甚至对资本更加青睐,也就是说对私营企业主更加青睐,这就是有人明确主张私营企业主是先进生产力代表,必须优先吸收他们入党的所谓“理论”依据。劳动价值论遭到否定,马克思主义揭示资本剥削奥秘的剩余价值论也遭到一些人的否定,剥削和被剥削的问题在人们思想上被搅得混乱不清。有的人公开发表文章,主张我国的私营企业已经不存在什么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问题,而且把这种歪理讲得振振有词。出现了这种情况,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的问题、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理论和原则问题,在实践上受到挑战,也就是必然的和不足为奇的了。江泽民同志近来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治,讲政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强调讲政治,一定要在一些重大的思想理论原则问题上划清界限,首先是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我认为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也是很有针对性的。我们要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就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原则问题上不能动摇,要坚持,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把坚持和发展在实践中统一起来。

第五点。讲一讲坚持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原则,同坚持和宣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既然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依靠工人阶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出现某种削弱,是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挑战分不开的,这就必然要求我们要很好地坚持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原则,同那些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划清界限。那么,这样做同宣传和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又应该怎样来理解呢?我个人认为,这两个问题决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相互统一的,是完全一致的。道理很清楚,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论渊源,来自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他继承和发展了这个科学的思想体系,把它同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我们所处时代的特征紧密联系起来,并且不断总结和吸收亿万群众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创造的大量新鲜经验,这才创造了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同志的理论表现出了两个极其鲜明的特征。一个是实事求是,这是精髓;一个是群众路线,这是他的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的源泉。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不是用理论检验理论,并且在实践中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这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坚持和发展真理的力量源泉,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能够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邓小平同志在自己的著作中也多次强调过,我们决不能丢掉马克思主义的老祖宗,决不能丢掉作为科学思想体系的毛泽东思想这面伟大旗帜,应该坚持把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分开,他在晚年的错误恰恰也是违背毛泽东思想的结果。邓小平同志领导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毛泽东思想所作的这种解释,是非常严谨、科学而又充满智慧的,它对统一全党的思想认识起了重大作用,很值得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大大地写上一笔,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正因为邓小平同志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的继承和发展,所以我们宣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原则,同坚持和宣传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并不矛盾的,是完全一致的。

当然,应该特别着重指出的是,现在我们的重点还是要充分宣传和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因为它具有最现实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我们目前面临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用这个理论去指导、去解决。要用这个理论来武装全党,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我们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原则,澄清某些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不正确理解,批判某些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潮,正是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个目的。如果不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遭到这样或那样的曲解或否定,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根基也就会遭到这样或那样的曲解或否定,正确地宣传和贯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就会遇到更多的思想障碍和干扰。我们必须善于区分真理与谬误。问题在于我们怎样宣传,话怎样讲,文章怎样写,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得入情入理,使人乐于接受。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但实际生活又要求我们必须去做,并且要努力做好。

第六点。讲一讲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同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依靠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今天,我们着重研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问题,研讨如何更好地依靠工人阶级,一个很重要、很现实的目的,就是要巩固和加强党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地位,更好地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加快和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存在、巩固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国有企业,没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也就没有社会主义,这一点是不可移易的基本原理。国有企业也是工人阶级最集中的地方,是我们共产党赖以维系、巩固和加强其执政地位的主要阵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人说企业就是一个纯经济组织。这种说法对于过去片面强调企业是什么思想大学校,是育人的地方,不集中力量组织好生产,改善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是一种有益的纠正和否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我们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们共产党在企业里有自己的组织,保持党对企业的领导权,企业里有共产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广大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共产党执政地位能够巩固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企业的特点和优势。完全抹煞这一点,只说企业是纯经济组织,这个看法起码不全面。国有企业在总体上搞得如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所以说,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既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创建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它们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这是一个创造性的系统工程。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的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本身,要求我们运用好市场这个经济手段,把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的确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市场经济,资本主义搞了几百年,我们如果同他们一样,跟着他们的屁股后面走,把我们的市场经济也搞成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那就不是什么创造,而是复旧。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的确困难很多,任务艰巨,没有什么现成的经验。资本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般市场经济的一些规律和通则,这是可以借鉴的,但是资本主义不可能为我们提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搞市场经济的基本经验,因为这两种社会制度在某些具体方面虽有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的一面,但它们在基本的方面是相互对立的。现在人们常常喜欢讲“转轨”,讲要同“国际经济接轨”。我想这样的词儿还是慎用、少用为好。什么叫“转轨”,什么叫“接轨”,转到哪个轨上去?同那个轨相接?现在国际经济的主要轨道就是一条,那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轨。社会主义经济的轨道能够同资本主义经济的轨道完全对接吗?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的一些经营管理经验和具体的法规制度,运用市场经济的一般通则和做法,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正确的、必要的和应该继续做的,但这同两条轨道完全对接毕竟并不是一回事,不能混同起来。我们要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鼓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同时,必须旗帜鲜明地防止和反对私有化思潮及其影响。这一点也决不能有丝毫的含糊。

有人往往援引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一些实行私有化的做法,从而认为私有化已经成为世界性潮流,乃至公然主张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也必须要走私有化之路。这个问题不能不辩。近两三年来,我先后访问过欧亚十多个国家,并曾把了解其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情况作为访问、考察的重点。经过了解,概括起来说,我得出了这样几点明确的看法。第一,资本主义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包括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比重有大有小,现在都仍然拥有所占比例不等的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第二,在这些国家当中,有些国有企业搞得不好或很不好,但也有相当多的国有企业是搞得很好甚至是非常好的。与此同时,私营企业有搞得好的,也有不好的,因经营不善而破产的几乎每天都有。第三,这些国家凡是搞得比较好的国有企业,经过考察了解,主要的原因大体上有这样几点。一是,在经营机制上真正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由政府任命的董事会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权和决定企业的经营战略,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人员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者决不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业务。二是,十分重视企业的市场开拓、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凡是搞得好的国有企业,设备都是先进的,产品在市场上是有竞争力的。三是,有严格的科学管理,并且注意吸引职工参加管理。在管理中提倡以人为本,讲究团体精神,他们还说这是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中学来的。第四,资本主义世界现在的确兴起了一股私有化的潮流。有不少国家原有的国有企业,都在通过多种方式或快或慢地推行私有化。问题在于我们对这种现象怎么理解。资本主义国家当初国家投资创办一些国有企业,如今又要对它们逐步推行私有化,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巩固和发展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服务的,为巩固和加强资产阶级对国家的统治服务的,因而是完全顺理成章和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它的发展初期,当着市场机制还不太成熟、私人资本还不是那么充分发达的时候,国家往往通过财政金融的力量,集中一定的资金,创建一些国有企业,尤其是集中投资于私人资本一时还无力经营的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以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随着私人资本的逐步发展和不断壮大,国有企业通过私有化而从一些经济领域逐步退出来,让私人去经营,其目的还是为了更加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更加有利于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从根本上说,资本主义国家在哪些领域创办多少国有企业,又对哪些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或推行私有化的快慢,都不但不会改变以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而恰恰是由这个社会的发展与巩固的需要所决定的。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削弱了它,就削弱了社会主义。丢掉了它,搞了私有化,也就丢掉了社会主义。私有化只是资本主义世界的潮流,并非整个世界的潮流。援引资本主义世界的私有化来论证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也必须走私有化之路,这是根本不足为训的。

这里还想说几句有关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看法。通过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明晰产权,这方面的改革很重要,应该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但是,也不能把这方面的改革强调得过了头,把它看成是国有企业改革唯一的、关键的或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只是理顺产权关系,而不抓紧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不开拓市场,不更新产品,不进行技术改造,不加强科学管理,企业还是不可能搞活搞好的。对于通过改革明晰产权,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也要有正确的理解。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三个“确保”,这就是:一,确保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确保企业独立运营,排除来自政府部门和其他方面种种不应有的干预;三,确保出资者和企业各自承担有限责任。这样,就能从产权制度上体现政企职责分开,体现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使企业真正有可能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权不应分割,不能搞双重化,更不能把国家所有权变为企业所有权乃至个人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地方根本无权随便变卖。这些必须十分明确。否则的话,就难以遏制以多种形式、从多种渠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形成名义上不讲私有化而实际上逐步演变为私有化的严重后果。对此,我们也不能不提高警觉、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我们现在一定要按照中央已经确定的方针,依靠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快改革的步伐,努力争取用两三年或三五年,起码到本世纪末之前,把国有企业相当部分仍然处于严重困境的局面改变过来,否则的话,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会落空。因为如果国有企业仍然缺乏活力,效益继续下降,亏损面和亏损额继续扩大,不能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就很难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成。特别是由于目前相当部分国有企业状况不好,在城市出现相对贫困层,一些地方不少职工的基本生活难以为继,已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我们一定要加快改革和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否则是不行的。

总之,不论世界上其他国家怎么搞,在我国条件下搞私有化,就会从根本上摧毁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摧毁我们党依靠工人阶级执政的主要阵地,也就摧毁了我们的社会主义。这已经有前车可鉴。我认为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搞活搞好,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吸引广大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而国有企业通过改革实现的制度创新,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又应该更加有利于落实依靠工人阶级的路线,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全体职工群众主人翁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第七点。讲一讲关于对从总体上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理解。党中央和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一再强调指出,国有企业的改革,要着眼于从总体上搞好搞活整个国有经济。这当然是非常必要的和正确的。对这个问题也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否则,也容易被私有化思潮钻了空子。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总有人在那里曲解中央的方针,说什么既然是要从总体上搞好搞活整个国有经济,那就不排除把这部分或那部分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一种在这些年来国有经济比重已经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还主张要继续无限制地降低其比重的思潮,仍然有相当的市场。有的说只占30%就够了,有的说20%就够了,甚至有人说15%就够了。主张只要占15%的人,据说其理由和根据,就是目前世界上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大体上也都是占这样的比重。姑且不论这种“调查”是否准确,“数据”是从哪里来的,最起码是这种论证问题的方法完全混淆了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不同情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以公有经济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关于这个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应该怎么理解,江泽民同志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几次重要讲话中已作了很明确、很详尽的解释,这里就不去重复了。我对这个问题曾打过一个通俗的比方,这里也简要地说一说。如果我们把整个国有经济比做一个人体,构成国有经济的国有企业就是他的细胞。假如细胞都失去了活力,人的生命也就会衰竭乃至终止。国有企业都丧失了活力,也就谈不上整个国有经济的活力。所以,搞好搞活国有企业,是搞好搞活整个国有经济的基础。同时根据自然法规,人的生命力又必然表现在人体细胞的不断新陈代谢上,所以要从总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又必须通过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实行优胜劣汰,而不要企求把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搞好搞活,这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是违反发展规律的。为此,一要加紧促进国有企业的兼并和联合,发展企业集团,发挥规模优势和效益,这是主要的方面;二要运用破产机制,使少数长期经营不善和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破产,也不排除把少量本来不宜实行国有的小企业,通过租赁、拍卖、出售等方式来处理。国有小企业经过改革、改组和改造,大多数仍应是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出售给私营企业或个人的只能是少数。这样做同所谓的私有化是根本不相干的,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巩固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目的还是要落实到这里。落实到了这里,也才能完成我们这次研讨的主题,即巩固和加强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的阵地。这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

第八点。讲一讲关于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同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为什么要谈这个问题呢?因为,我最近看到了一份论述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特别是股份制改造的材料,其中特别强调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的多元化。材料说,代表股东行使所有者职权的董事会成员关心的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或者说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由董事会聘用的经理关心的是利用企业这一场所展示他们的经营管理才能;职工群众关心的则是劳动收入的增加和福利待遇的提高。利益主体不一样了,利益关系也多元化了,复杂了。因此,需要创建一种责权利能够相互制衡和约束的企业领导体制,以代替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只能是“党和国家叫干啥就干啥、叫怎么干就怎么干”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并且认为这将是国有企业运行机制的一个重大转换和进步。我无意在这里全面评论这种说法,也不否认这种说法有给人以一些新的启迪的积极意义,而只想从另一个角度对此提出一点商榷。我认为,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不管它实行的是什么样的公司制、股份制,在这些企业中工作的各类人员,不论是董事长、总经理还是职工群众,他们分工不同,责权各异,改革开放以来的确也出现了一种利益关系复杂多样的情况,但归根到底,他们仍然都属于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董事、经理、职工群众,都是企业的主人,他们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或者至少可以说是基本一致的。如果我们更加注意这一点,强调这一点,就会更加有利于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路线,团结全体干部群众,加快和深化改革,从而更有效地搞好搞活国有企业,乃至能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过社会主义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个重要体现。而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体现和发挥出这种优越性,关键又在于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虽然往往有矛盾的一面,但从根本上说又是一致的,是在正确的路线和政策指导下可以得到妥善处理的。我在谈论这个问题一开始提到的那份材料,恰恰出自于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部门。由此,我不能不想到,在我们负责指导国有企业部门的某些领导同志当中,是不是在研究和设计现代企业制度的时候,往往考虑借鉴西方的东西多了一点(有这种考虑是应该的和必要的),而考虑我们自己国家的基本国情、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少了一点(这种情况是令人担心的)。当然,我但愿自己的担心只是杞人忧天。至于说到要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和国家对企业“叫干啥就干啥、叫怎么干就怎么干”的状况,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改革,实行正确的政企职责分开,也就是说,政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责权分明,保证企业真正能够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而不能简单化地理解为就是“政不管企,企不听政”。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既要做到党和国家决不直接地、具体地干预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又能对企业行为实行正确有效的政策指导和宏观调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不能没有国家的宏观调控。对于这一点,全党上下,方方面面,可以说已经取得了共识。批判党和国家对企业“叫干啥就干啥、叫怎么干就怎么干”,这对于排除政府对企业不应有的具体干预来说,是有益的,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如果这种批判是很笼统的,不加具体分析的,甚至是很片面的,那也会导致目前已相当程度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更加泛滥。而国家的政策法令,对于一切地方、一切部门、一切企业来说,都应该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保证政令畅通。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自主经营权必须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并依法保障其应有的权益,但企业对于国家发布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指导与要求,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决不能阳奉阴违,更不能对着干。而现在这种现象恰恰也相当程度地存在着,这种情况不能不说同某些不正确的指导是分不开的。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更加泛滥,说得严重一点,我们的一切工作包括改革开放在内,都将没有什么希望;说得留有余地一点,就会增加更大的阻力和困难。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存在,中央政策权威遭到削弱,这难道不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吗!这当然不是我们强调深化改革的初衷,不是我们的希望所在。

由此,我还联想到另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有人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个理论观点也提出了质疑,甚至直接加以否定。且不说这个观点并不是从斯大林开始才说的,马恩著作当中老早就讲过这样的意思,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一观点提出质疑乃至直接否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没有充足的根据。如果一定要用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来代替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一理论命题,那么就要再问一句,利润增加了,效益提高了,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总不能为了赚钱而赚钱,为了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吧,最终还不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吗!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明确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指出了这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或者说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出这种判断和界定的理论根据是什么呢?有的同志可能淡忘了。这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肯定了党的八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一再重申了落后的社会生产不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这个矛盾是我国目前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正是根据这样的理论分析,才作出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的决定,才提出了全党要集中力量解决我国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如果很轻率地否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这个命题,那么我们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界定,党的战略中心的转移和中心任务的确定,其理论根源又从何而来呢?毫无疑问,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化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需要不断地解放思想,不受任何传统观念包括马克思主义的个别论断的束缚,但在重大的理论问题上,也必须强调坚持科学分析的严肃态度,决不能流于轻率,更不能搞主观随意性。

第九点。讲一讲关于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和两种改革开放观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和世界范围的实践来考察社会主义的命运,我们已经有过两个方面的痛苦经历。一个方面是,由于坚持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不改革而招致失败的教训;另一个方面是,由于在改革中没有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方向而招致演变的前车之鉴。前苏联长期不改革,形成僵化的被人们称作的斯大林模式,后来在所谓的“改革”中又执行完全错误的路线,实质上不是改革而是颠覆社会主义,从而导致了现在的结果。就改革而言,用不同的思想和方针加以指导,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从我国来说,因为我们根据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既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方向,又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的特征出发,把改革明确地定性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完善。因此改革取得了并将继续取得巨大的成功。只要我们继续坚持这一条,不产生误导,这是毫无疑问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东欧有些国家提出改革比我们早,戈尔巴乔夫也是以倡导所谓“改革”上台的,但都是由于以全盘西化、私有化为指导而导致了现在众所周知的结果。如果我们也搞全盘西化,搞私有化,像某些原社会主义国家那样,大量的人失业,经济大幅度下降,物价几十倍、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地上涨,社会政治严重不稳定,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局面!我们只能按照既定的正确路线和方向,坚定地走自己的路,高度警惕国内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警惕西方敌对势力对我们实行的西化和分化战略。事实证明,在改革开放的问题上,的确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相互对立的改革开放观,一种是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根本政治前提的改革开放,一种是实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复辟资本主义的改革开放。这也是个客观事实。两种改革开放观的存在,是实际生活的昭示,是国际国内实际生活告诉我们的,是从实践中得出的结论,并非人们的主观臆断。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应当牢牢记住。我们的好经验不能丢掉,历史和实践为我们提供的教训不能不认真吸取。我们要通过改革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是前无古人的创造性工程,因为它既要彻底摆脱过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僵化模式,又要同已经有几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从本质上区别开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既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市场经济;应该是以公有制、按劳分配为主体,以有利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应该是在国家有效宏观调控下的、有完备法制规范和制约的、能够健康有序运行的市场经济。这个认识对不对,大家可以研究。但是我觉得,现在如果能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其本质特征方面,用比较准确和精练的语言把它表述出来,这对于统一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是非常有意义的,是很重要的。有的人讲到市场经济,从来就不愿意加上“社会主义”这四个字,因为在他看来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是被硬安上去的一顶帽子。必须指出,这不是帽子,是画龙点睛,是本质特征,社会主义这四个字绝对丢不得,丢掉了它就丢掉了一切。同时我们应该深刻地认识到,正因为我们要充分发展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努力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这就更加需要我们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创新,敢于试验,认真学习和借鉴一切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有益的经验。市场经济可以通用的一般规则,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有益经验,我们都应该拿来为我所用。在这同时,我们又绝对不能照抄照搬任何别的国家的模式,更不能搞所谓的“全盘西化”。我觉得,这也是党中央一再强调的一项完全正确的指导原则。

第十点。我想着重而又简明地指出,包括我们今天会议所讨论的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依靠工人阶级的问题在内,我们国家现在面临的一切重大问题,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所有重大问题,要得到圆满的解决,都要求我们更加自觉、更加坚定、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执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里一连用了四个“更加”。就是说,对邓小平同志理论的学习,必须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邓小平同志理论的理解,必须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科学的思想体系,决不能断章取义,不能搞实用主义,更不能允许任何人有意地曲解,对于借解释邓小平同志的话而从这个方面或那个方面宣扬个人错误观点,从而造成思想误导的某些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善良人们的重视和警觉。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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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应该特别强调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国家的确创造了越来越好的形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证明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正确。只要继续按这样的理论和路线去做,我们会取得更大的成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必定能够逐步实现。这一点必须充分肯定。在这个前提下,我今天着重讲到了前进中的一些问题,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巩固发展我们的好形势。拳拳之心,苍天可鉴。愚者所虑,一孔之见,若有可取之处,谨请诸位参酌。谢谢大家!

注释:

*该文是作者1996年8月在全国党建研究会、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党建学会和中组部党建研究所联合召开的“巩固和加强执政党的阶级基础问题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记录稿,本刊发表时作者做了一些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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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不可动摇的阶级基础*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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