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道德论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发展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经济发展道德”和“经济交往道德”作者已于1989年提出[1],但其时未作阐释,本文又提出“经济运行道德”这一新概念,并将三者置于同一理论系统,指出了三者的关系,着重揭示了经济发展道德的内涵,阐明了经济发展道德的依据和特征,论述了经济发展道德的原则、规范和意义。
关键词 经济发展道德;经济运行道德;经济交往道德
分类号 B82-053
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困扰当今中国理论界的一大难题。
“道德滑坡”论者多着眼于社会上的走私贩私、贪污盗窃;打家劫舍、图财害命;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索贿受贿……“道德爬坡”论者特注重于人们心理和行为由“假”变“真”、由“虚”变“实”、由“懒”变“勤”、由封闭变开放、由保守变进取……显然,二者据以成理的都不乏事实,因为,它们都是市场经济这只“潘多拉”魔匣在中国打开时,同时从里面跳出来的。于是乎,有人疾呼:越是要发展经济就越要用道德从外面或旁边来牵制它,以免经济的发展走上邪路。然而,也有人认为:要发展经济就必须以牺牲道德为代价。无疑,二者都没有跳出“经济与道德二元论”的思维模式。我们认为,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应在继承和发扬优良道德传统的同时,积极地创立和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道德标准,从而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道德体系。
不必讳言,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道德体系,在当今尚属“号召”阶段。也许固有的理论范式难以打破;也许新的理论范式生长点不易找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新的道德大厦必须矗立在经济的坚实大地上,新的道德之花需要根植于经济的沃土之中。为此,本文在提出经济发展道德、经济交往道德和经济运行道德三个概念的基础上,着重论述经济发展道德,一为建立经济道德体系“添”砖“加”瓦,二是向学界同仁抛砖引玉。
1 依据和特征
经济发展道德、经济运行道德和经济交往道德分别为经济道德系统的宏观、中观、微观三大层次。作为经济道德领域中的宏观“世界”的经济发展道德,在整个经济道德系统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
什么是经济发展道德?
所谓经济发展道德,是指经济发展活动中所应有的道德律令。
在经济发展的活动系列中,不论是发展战略的决择,还是发展战略的实施;不论是发展活动的谋划,还是发展规划的践行;不论是发展的环境营造,还是发展的机制构建,凡此等等,都会触及人们的“利益”神经,因而,对经济发展活动的道德评价就是客观的必然。也正因为人们会对之以必然的道德评价,那么,对经济发展活动的道德规范,也就不仅是情之所致,更是理之所然。
为什么要建构经济发展道德呢?
第一,经济活动的内容和对象的差异是建构经济发展道德的客观依据。
众所周知,经济活动虽是个纷繁复杂的系统,但人们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不同的划分。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流程而言,我们可将其划分为生产活动、分配活动、交换活动和消费活动,由此产生相应的道德律令;就“宏观─中观─微观”这些层次而言,我们可将其划分为经济发展活动、经济运行活动、经济交往活动,由此亦应产生相应的道德律令。因为,这些不同活动的内容和对象是不同的,因而其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而不同的“关系”恰好就是建立不同的道德规范和准则的客观依据。如经济发展活动和经济交往活动的内容和对象就有明显的差异:经济发展活动着眼于抽象层面的宏观“战略”,经济交往活动起手于具体层面的微观“战术”;经济发展活动的对象有“天”而又有人,经济交往活动的对象则只有人;就“人”这一对象关系而言,经济发展活动更多的表现为决策群体与利益群体的关系,经济交往活动更多地表现为个体与个体的关系。(群体与个体和群体与群体的关系则更多的表现在运行关系中),正因为二者所处的“关系”不同,就应有不同的道德规范。
第二,对经济道德研究的抽象性要求是建构经济发展道德的理论依据。
列宁说:“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思维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粗糙化、僵化。不仅思维是这样,而且感觉也是这样;不仅对运动是这样,而且对任何概念也都是这样。”[2]经济道德现象也同其它科研对象一样是个多层次的网络系统,应从不同的侧面、角度和关系去分析、抽象和概括,这正是对经济道德系统作系统研究的抽象性要求所在。如不对复杂的经济道德现象进行抽象,就无法将其分解成不同的部分探讨,因此,也就难以建立起经济道德理论大厦。
第三,澄清经济活动中道德评价标准的模糊认识是建构经济发展道德的现实依据。
时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相应的经济道德理论系统尚未建立,原有的道德律令在新的经济行为面前显得无能为力,而道德目光的“无孔不入”的特性又“迫使”人们对新的经济行为进行道德的评判,这样,观念的陈旧、标准的紊乱、结论的矛盾也就是势之所然。如一方面为发展市场经济,我们鼓励兴办三资企业,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这样,经济学界公认的“剥削”现象就在所难免。另一方面,我们又鼓励利他思想和奉献精神。对这种不同的“鼓励”到底应作何道德解析和道德评价?可谓人云亦云,莫衷一是。这种经济道德评价标准的模糊性直接影响经济行为的坚定性,因此,对不同的经济行为给出不同的道德要求,有助于人们在经济行为中寻求不同的道德依据而“心”安“理”得。
经济发展道德有三个特征。
地位的战略性是第一个特征。
由于经济发展活动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是处于战略地位的,也就是说,它是对其他经济活动起着指导、规范等客观制约作用的,因而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发展道德在整个经济道德中也有着相应的战略地位,对其他经济道德活动起着客观上的规范效用。
主体的群体性是第二个特征。
经济发展活动本质是上群体的活动。不论是发展战略的规划,还是发展战略的实施;不论是发展活动的谋划,还是发展规划的践行,不但其活动的主体是群体的,其利益的主体也是群体的。因而,群体性是其本质的内在的客观规定。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经济发展道德实质上是社会经济发展道德或群体经济发展道德。
律令的历史性是第三个特征。
经济发展道德律令的历史性由其地位的战略性和主体的群体性所规定。其间,影响的历史性是其表现之一。由于其战略性和群体性的存在,规定着其影响是社会的、群体的,亦由于社会群体是历史的,因而其影响也是历史的。再者,存在的历史性是其表现之二。正因为经济发展活动是社会的群体的活动,因而也是一种历史的活动,这样,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就会有不同的反映不同群体利益要求的道德律令。在这里,历史的发展和道德的发展具有一致性。
2 原则与规范
经济发展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利群”。
共产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在经济发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就是利群。我们认为个体的经济交往道德的原则应是“利他”,这是由个体经济交往所外的“关系”和道德的本质所决定。自我的损缺和他人的增益是在个体的经济交往中的道德体现,因为个体经济交往的关系是“个人与个人”的关系。经济运行道德的原则应是“互利”,这是由经济运行的动因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和道德的本质要求使然。而经济发展活动本质上是社会的群体的活动,群体利益关系即“群体与群体”的关系是其面临的现实的、直接的、主要的关系,因而利群就应是它的基本的道德准则。这是由其所处的特殊“关系”和道德的本质要求所决定的。
那么,经济发展道德应有哪些准则要求呢?
正象“管理的最佳规则是管理道德的最佳规则”[3] 一样,有关经济发展的最佳规则就是经济发展道德的最佳准则。因之,我们认为,在目今情势下,主要应有如下的准则:
其一,效益结合速度
一讲经济发展,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速度。因为发展总是有一定速度的发展,没有速度就无所谓发展。但从“利群”这一原则出发,一味地、片面地追求速度本身就不利于发展,因而也无益于群体利益,所以经济发展的道德要求从战略上讲,应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核心,把经济发展的速度、比例和效益,以及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机地统一起来。其具体要求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讲求产品适销对路,降低物质消费和劳动消耗,实现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为此,必须把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必须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基本平衡,合理调整和改造产业结构;必须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这些,都是“利群”原则的具体要求。
其二,效率兼顾公平
公正和平等,是经济发展活动中无法回避而必须贯彻的经济人道主义精神。但是,如上所述,社会经济的发展,要以提高效益为核心,而要提高效益就必须讲求效率,因此,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4]就是势所必然。这样,也就需要我们重建公平观。这是因为,效率不可能只是单方面利益的无限追求。效率的实现过程同样蕴含着公平点的确定,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我们否定以远离市场竞争与妥协过程的单一计划决定和主观愿望为参照系的公平标准,代之以与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的效率相联系的相对和动态的公平标准,就是追求力量竞争和妥协过程的公平,通过市场规则和法律规范弱化力量竞争的摩擦和内耗,强化力量竞争的协作和利益的共享。这种公平观就是时代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从根本上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公平观。
其三,局部协从全局
在经济发展活动中,对局部利益的最有效谋求,有“利”于局部之“群”,在不与全局利益发生矛盾甚至有利于全局利益时,这无疑是合乎经济发展道德的。这就是毛泽东同志说的“从整体利益出发的”、“应当有”、“应当争”的、“正当的独立性,正当的权利”[5]。因为这“不是从本位利益出发的”,“不能叫做闹独立性”。但是,一旦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就必须使局部服从全局。我们知道,“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6]。因之,正确理解在经济发展行程中的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就是经济发展道德的基础。显然,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条件下的局部利益是有“利”局部之“群”的,但利益是动态的,群众是整体的。全局利益的缺损,最终有损于局部利益的实现。这样,使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从根本上看,从长远上讲,就不但有“利”全局之“群”,同时亦有“利”于局部之“群”。这就是“局部协从全局”的道德依据,也是将“局部协从全局”列为经济发展道德的准则要求的现实原因。正因为如此,在谈到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时,毛泽东同志说,“这个问题,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很注意的”。“它们发展的经验,还是值得我们研究”。因此“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懂得以局部需要服从全局需要这一个道理”。[5]毛泽东同志的论述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的今天,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其四,目前虑及长远
人们从事经济发展活动,其直接原因乃是出于眼前的现实需要,并通过活动及其成果来满足这种需要。因此,经济发展活动对目前利益的考虑,不但是情之所致亦是理之所然。但是,正如经济发展活动本身是发展的一样,人的需要及其满足也是发展的。这样,在经济发展的恒长序列中理性要求就要求人们在经济发展中理性地考虑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因为人们“‘自身’的利益也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它表现为自身的直接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7]。当目前利益不影响长远利益的实现时,谋求有利于群体的目前利益是道德的,一旦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摩擦”,就必须从长远的、根本利益出发,“牺牲”目前以利长远。这种牺牲现实的目前利益而以利包含新的“目前”的长远利益的选择,本身就有利于目前的群体必将延续的新的“目前”的群体,否则,最终是不“利”于“群”体的。因此,目前利益虑及长远利益的道德要求,是人类经济道德理性的智慧闪光。然而,不无遗憾的是,人类的经济发展现实有贪图眼前利益的“嗜好”,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上,表现这短期经济行为,没有为“类”的发展储备成果的长期打算,只图“潇洒走一回”的近期效应;二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破坏生态平衡,没能认识到“这当代和未来的世世代代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3]。时代经济发展道德要求人们从维护人类生存的根本点出发,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目前的“群”体,也有“利”于未来的“群”体,并使“个别人的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6]。
3 问题及意义
意义在问题面前和对问题的解析中显现。只要敢于面对现实,只要愿意深入实际,我们不难发现,在当前的一些民众舆论中,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除了政治上的模糊,还有道德上的愤懑。对政治上的模糊认识,我们需要、事实上也已经从要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必须借鉴别国的经验等方面解说了,但对道德上的愤懑,理论界却显得软弱无力。我们认为,任何政治的、经济的决策,在道德上确需有坚实而强大的依托,否则就会因失去道德舆论的支持而“心”不安、“理不得”,以致在其运行的进程中无法得以顺利实施而不能取得预期的成果。那么,建构经济发展道德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何具体的智力支持呢?
其一,有利于对总体决策的道德认同
如前所述,经济发展道德的原则是“利群”。即当我们在对某一有关经济发展的决策等作道德评析时,其标准是看其是否符合人民群众即群体的利益。如果符合人民群众即群体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我们就有理由说,它是符合经济发展道德原则的,因而也就是道德的。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承认个人和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独立性,由它们自主地作出经济决策,独立地承担决策的经济风险,并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价格,保证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由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的作用,且建立起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机制,对市场运行实行导向和监控。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有利于鼓励先进、激发活力、鞭策竞争、促进效率,同时又不会导致两极分化。这样,无疑是符合人民在大众利益的,也就是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符合经济发展道德的“利群”原则的。并且,我们还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意蕴,既在“利群”的意义上符合传统规范,又在“发展”的意义上具有时代精神。因之,对在道德上既合传统规范又具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敢为之进行理直气壮的道德辩护呢?!
其二,有利于对具体行为的道德规范
总体决策的“利群”原则,在具体的运行中,由于实施主体的中介转换和利益主体的层次有别等原因,在发展的链条上,就有必要实施具体的行为规范。因之,在“利群”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建构具体有关经济发展行为的道德规范就是经济道德这一“题”中应有之义。如前所述的,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效益结合速度、效率兼顾公平。局部协从全局、近期虑及长远等具体规范的建立就有利于“利群”原则的实施和“利群”目的的达到。
其三,有利于对“越轨”行为的道德鞭挞
由于“利益”的诱惑,由于“利益”的多层性、多样化等原因,高层的宏观经济决策的“利群”原则,在具体运演进程中,未必能保证在各个层次的有效实施。放眼现实,种种不符合经济发展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诸如重速度而不重效益、促效率而不顾公平、顾局部而不顾全局、思近利而不虑长远(反之亦如是)等“越轨”行为,就不利于“利群”原则的切实实施。当我们把前述正确的经济发展行为规范提升到道德高度来规范时,我们就不仅能从单纯的行政上或经济上予以“他律”。还能从道德角度以“自律”。同时,从舆论监控角度看,也增加了群体的道德舆论监控“窗口”。这样,对各级有关经济发展的行为主体的自我道德规范和对非规范性行为的道德鞭挞,就有利于总体决策的“利群”原则的实施,从而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轨道在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方向演进。
THE ESSENCE OF MORALITY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Zhu Youzhi
(Dept of Economics and trade )
ABSTRACT Three new concepts,morality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morality in economic operation and morality in economic association,are presented in this paper .In addition,the author points out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m,emphatically reveals emphatically theimplication of the moralit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illuminates its imolication of the morali-t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iilluminates its basis and characters,and discusses its principle,oonormandsignification.7refs.
Kew words morality in economic development;morality in economicoperation; morality in economic associationSynopsis of the author Zhu Youzhi,male,born in 1953,associateprof,philosophy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