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石刻多字形对应多音义现象例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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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石刻多字形对应多音义现象例析

张永惠

(西南大学 重庆 400700)

摘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石刻文字由于讹误、假借、分化等原因的影响,同一个字形往往可以对应多个不同的音义,而同一个音义又对应多个不同的字形,彼此之间形成一种错综复杂的字词对应关系。必须理清各字之间的对应关系,梳理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用字规律。

关键词 :魏晋南北朝;石刻;字形;音义

一、箸、著、着─{箸}、{著}、{着}

《说文·竹部》:“饭攲也。从竹者声。”本义为筷子,引申为书写、显著之义,由于筷子有夹取得作用,因而又引申出附着之义。

“箸”小篆字形作,秦《绎山碑》作,由于“竹”旁和“艸”旁形近义通,经常换用,因而“箸”字又写作“著”形,如东汉《尹宙碑》作,北魏《吐谷浑玑墓志》作。魏晋南北朝石刻“艹”旁经常可以简写作“”,如“蘭”,作(北魏《王绍墓志》),“落”作(北魏《净悟浮图记》)。因而“著”字又可以写作(北魏《元弘嫔侯氏墓志》)。《汉字源流字典》认为“着”是在宋代由“著”的草体楷化而来,其实根据石刻材料,“着”字至少在北魏已经出现。“著”最初作为“箸”的异体存在,“著”又进一步简省为“着”,在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三者分工尚不明显,在很多音义上处于混用的阶段。

“箸”在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可以记录表“筷子”义的{箸}和“显著”{著}两个音义。如,东魏《李希宗墓志铭》:“借箸而数厉害,聚米以图夷险。”北齐《封子绘墓志》:“踪迹盈于廊庙,佐吏遍于四海。爱歌谣,道光存没。”

“著”可以记录“显著”之{著},如,北齐《狄湛墓志》:“绥抚边民,恩威甚。”可以记录“撰著”之{著},如北魏《高猛妻元瑛墓志》:“所辞诔,有闻于世。”还可以记录“附着”之{著},如东魏《嵩阳寺碑》:“明明大圣,皎皎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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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字词对应关系图

“着”在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可以记录“显著”“撰著”之{著}和{着}两个音义。如东魏《程哲碑》:“昆弟四人,诞应灵源,世荷着姓。”北魏《杨乾墓志》:“其分基霄汉,枝萼之美,备着于典,不复申如也。”

综上,其字形与音义对应关系见图1:

项目区内共有大牲畜13头,小牲畜200头,大牲畜最高日用水定额为60 L/(头·d),小牲畜最高日用水定额为10 L/(头·d)。经计算,牲畜日用水量为2.8 m3/d。

二、 巳、已、己、以─{巳}、{已}已止{已}语气词{己}自己{己}干支{以}

《说文·巳部》:“巳,巳也。四月,昜气巳出,阴气巳藏,万物见,成文章,故巳为它,象形。”段玉裁注:“辰巳之巳既久用为巳然、巳止之巳,故即以巳然之巳释之。”“巳”甲骨文字形作,象蛇虫之形,或谓象胎儿之形,后假借为干支名,又借为已止之词。故《说文》所释当为“巳”的“已然”之义。汉代以前表“已经”“停止”的义的“已”字尚未从“巳”中分化出来,并由“停止”义逐渐虚化为语气词。[1]

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巳”可以记录{巳}、也可以记录{已},如北魏《司马悦墓志》:“大魏永平四年岁在辛卯二月丁卯朔十五日辛建。”北魏《庐令媛墓志》:“迈种无,龟符相迭,显焉必大,宜哉仍世。”北魏《李庆荣墓志》:“谋龟既筮,先远蹈;组珮收华,兰膏罢耀。”一般认为“已”做语气词产生于春秋末战国初,汉代衰落,东汉基本绝迹。[2]在出土的北魏石刻材料中仍可见“巳”记录{已}语气词的用法,如西晋《临辟雍碑》:“魏魏荡荡,大晋其是也。”西晋《张朗墓志》:“晖扬先烈,没而不朽也。”

魏晋南北朝石刻已经出现“已”字形,但仍作为“巳”的俗体存在记录“巳”的音义,尚未分化,如北魏《元偃墓志》:“太和廿二年六月辛亥朔七日丁,除制诏城门校尉元偃今除太中大夫。”东魏《张僧安造像记》:“大魏天平四年,岁次丁,润九月癸亥朔,十九日辛乐县人张僧安敬造石像一躯。”北魏《元举墓志》:“其玉瓞绵天之绪,金流定海之原,故焕乎龟鼎,郁明玺牒,于兹可得而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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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或讹混为“己”,从而使字形“己”可以记录“巳”的音义,如北齐《徐显秀墓志》:“以其年十一月乙朔十七日辛酉葬于晋阳城东北三十余里。”

《说文·己部》:“己,中宮也。象万物辟藏诎形也。”“己”甲骨文字形作,构意不明,假借为天干名和第一人称。由于“己”和“巳”字形相近,因而,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二者经常讹混,导致“巳”可以记录“己”的音义,如东魏《南宗和尚塔铭》:“元象元年,岁次未,五月吉日,门徒文华泣血谨书。”北魏《曹望喜造像记》:“愿以建立之功,使津通之益,仰为国家、身眷属,永断苦因,常与佛会,七世先亡,神升净境。”北魏《李庆荣墓志》:“。昌源缅邈,鸿绪绵联;德谟恭,道赞则天。”北魏《元子直墓志》:“以其年八月卯朔六日甲申窆于长陵之东北。”

“己”还可以和“已”相混,记录“已经”之{已},如北齐《徐显秀墓志》:“是曰九军之雄,唯万夫之特,盟府盈,典赏斯茂。” “止已”之{已},如北魏《席盛墓志》:“积水忘倦,登山不”。同时,“已”还可以记录“己”的音义,如北魏《元简墓志》:“以太和廿三年岁在卯正月戊寅朔二十六日癸卯,春秋卌,寢疾,薨于第,謚曰順王。”东魏《法义六十人等造像记》:“大魏元象元年,岁次未,四月甲申朔二十四日癸卯法义六十人等敬造释迦象一区。”北魏《元子直墓志》:“其孝友爱温恭之操,拔得乎心,月旦飞驰之声,求之于。” 东魏《刘懿墓志》:“父肆州,行成于,名高当世。”

《说文·巳部》:“以,从反巳。贾侍中說:巳,意巳实也。象形。”“以”甲骨文字形作,季旭升先生认为从人象提携之形,或省作等形。[3]980本义当为提携、致送、使用义,后虚化为介词,春秋战国时期加人形作,隶楷承之。《汉字源流字典》[4]123认为“以”和“巳”为同源关系,不确。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巳”字可以记录助词之{以},如北魏《元勰墓志》:“仕历侍中下至太史。”“己”也可以记录助词之{以},如北齐《尧峻

图2 字词关系对应图

墓志》:“粤天统三年,岁次丁亥,二月壬寅朔廿日迁葬于业城西北七里。”“已”也可记录助词之{以},如北周《王瓫生造像记》:“年一上,百岁来,恒愿在西方,供养无量寿佛。”“以”字也可以记录已经之{已},“记录如北魏《郭定兴墓志》:“君讳定兴,太远晋阳人也。世系之由,载史册。”

综上,其字形与音义对应关系图见图2:

三、弟、苐、第、悌、遞─{弟}、{第}、{悌}、{递}

《说文·弟部》:“弟,韦束之次弟也。”本义为次弟缠绕之义,后引申为次弟,兄弟之生有先后,故引申为兄弟之弟,孝悌之悌等义。张涌泉先生《字形的演变与用法的分工》一文对“弟”与“第”字的演变关系进行过论述,认为“第”字当由“弟”讹变为“苐”,并进一步将艹旁和竹旁替换而来,并列举了大量敦煌文献中的用例,否定了“苐”由“第”字演变而来的传统观点。[5]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石刻材料中,“弟”也经常添加一横笔俗写作(北魏《姚伯多兄弟造像碑》),而“”字又常写作“艹”旁,因而,“弟”字又可以写作“苐”(北齐《诸维那等四十人造像记》),魏晋南北朝石刻“弟”字可以记录次第之{第},如北魏《张安姬墓志》:“内愍宿懃,旨赠一品。”东魏《元澄妃冯令华墓志》:“太妃姓冯,讳令华,长乐信都人也,太师昌黎武王之五女。”记录兄弟之{弟},如东晋《王建之墓志》:“小朔之,前太宰从事中郎。”记录孝悌之{悌},如北魏《寇凭墓志》:“君孝通神之至,款笃人伦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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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苐”由“弟”字讹变而来,因而可以记录“兄弟”之{弟},如北魏《元濬嫔耿寿姬墓志》:“父息世明,为郡功曹,都护本县令。”“孝悌”之{悌},如北魏《寇凭墓志》:“君孝通神之至,叹笃人伦之前,风高隽上之气。”“次第”之{第},如北魏《封魔奴墓志》:“寻迁给事中,北朝此职,三品也。”

从竹旁的“第”字在汉代已经出现,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多数还是写作“苐”字形, 也有写作从竹之“第”,如北魏《元昭墓志》:“昭成皇帝之玄孙,使持节征西大将军定州刺史常山简王三子。”“春秋有六十,正光三年岁次析木之津二月癸亥朔廿二日甲申酉时薨于其”。

悌,从心弟声,本义为孝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专为分担“弟”之孝悌义而造的新出分化字,如北魏《封昕墓志》:“睦陈门,孝越曾君。”

从图1中,可以看出,“著”和“着”虽由“箸”字形变化而来,但是在用法上已经开始逐渐分化,“著”字形在汉代已经产生,发展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箸”字在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只记录{箸},{著}两个音义,“著”则记录“箸”本义之外的其他音义,但分工尚未彻底,而“着”在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从“著”字俗写产生不久,因而二者处于完全混用状态,尚未分工。

(3)高职泛在学习资源构建需要保证数量充足、形式丰富。学习资源的呈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能包括音频、视频、文本、游戏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学习兴趣以及学习习惯。比如,“微课”就是比较好的一种视频形式,视频时间较短,利于高职学生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来学习他们想要学习的知识。同时,还应考虑到与学习者的交互性,学习者学完之后可以进行提问、讨论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与专家的互动。

递,《说文·辵部》:“遞,更易也。从辵虒聲。”本义为更替,引申指依次、传递等义,“递”为“遞”的异体字,战国包山楚简中已经出现作“递”字作,今统一作“递”。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表“更替”“轮流”义即用“遞”字,也可以假借“弟”字记录,如北齐《僧哲等四十人造像记》:“弟相导引,令生悟解。”北齐《邢多等五十人造像记》:“是以廣□嚮豪,立爲督將,弟相部鎮坊。”

图3 字词对应关系图

综上,其字形与音义对应关系见图4:

四、徧、遍、偏─{遍}、{偏}

《说文·彳部》:“徧,帀也。从彳扁聲。”本义为周遍、普遍。形符彳与辶义近通用,因而,“徧”又写作“遍”。如北魏《杨泰墓志》:“君负润膏腴,承华庆绪,少挺金章之质,晚怀瑚琏之器,射御长,弓马绝伦。”北魏《华染墓志》:“览三坟,备详五典,剖析豪釐,精辩幽赜。”

《说文·人部》:“偏,颇也。”段玉裁注:“颇,头偏也,引申为凡偏之称。”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亻”旁和“彳”经常混用,因而“偏”字又经常写作“徧”,与表{遍}义的“徧”构成同形的情况,如北魏《笱景墓志》:“以君清徽宅身,风华在己,特所留爱,见己重。”北魏《朱尔袭墓志》:“司空以君机警特甚,所钟爱。”

魏晋南北朝石刻文献中,“人”字又也可以讹写为“乂”字,从而使字形“乂”记录“人”的音义,如北魏《元腾及妻程法珠墓志铭》:“尸鸠作配,实惟夫,苹薠以洁,四德以懃。”

图4 字词对应关系图

魏晋南北朝石刻,{遍}{偏}二义均可用“偏”和“遍”两个字符记录,如果不加以辨析很容易导致错误。如上举北魏《尔朱袭墓志》字《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6]39将其误归“遍”字头下。

综上,其字形与音义对应关系图3:

五、乂、又、叉、人─{乂}、{又}、{叉}、{人}

《说文·丿部》:“芟艸也。从丿从乀,相交。”本义为芟草,后写作“刈”,又引申为治理、安定、才能出众的人等义。郭瑞《中古石刻文献中“义”字形体辨析》:“在隶变楷化的早期阶段,手写体‘又’往往与‘乂’字在形体上发生混同于是‘乂’加点以与‘又’相区别。”[7]在我们整理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石刻文献中,“又”也可以写成“乂”字,如北魏《席盛墓志》:“公东征豫土,为行台郎中、镇南府司马。”“师还,除游击将军,加冠军将军,仍本号,出补河间内史。”北齐《库狄廻洛墓志》:“除使持节、都督西夏州诸军事,西夏州刺史。”

《3~110 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84-2007[7]对单电源线路的三相重合闸整定时间进行了规定。

同时,“乂”字也可以加点并进一步讹写作“叉”字,如北魏《元徽墓志》:“训范支叶,保一人。”北魏《元寿安墓志》:“民思俾,帝曰方叔。”

表{遍}义的“徧”同样可以讹混作“偏”,从而使本表“倾斜”、“偏爱”义的“偏”字记录{遍}义,如北齐《吴绍贵造像记》:“上为国主,地众生,己身眷属,居时侍佛供养,恩随龙树。”东魏《元显儁墓志》:“汾晋边遐,被其辱。”

东魏《道宝碑记》:“舍利乃悟,生得济。”西魏《杜鲁清造像记》:“本是雍兆,因官在此。”

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笔者经常会安排学生进行英语演讲,话题很灵活,只要是他们感兴趣的都可以尝试去说,有话则长,无话则短。通过这样长期不懈的坚持,学生的口语水平肯定有很大地提升。

图5 字词对应关系图

综上,其字形与音义对应关系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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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甲骨文字形作(《合》24238),像竹筒中盛放朱砂形,本义为朱砂,引申指红色。

六、丹、、舟、母─{丹}、{舟}

社区大学的新教师要适应角色,需要向社区经验丰富的资深教师学习。资深教师可以用已有经验,帮助新教师成长得更快,专业发展之路更为顺畅。社区可以聘请资深教师做师傅,与新教师结对,分享教学经验,协助新进教师适应教学,提供教学与活动的管理和组织技巧。例如,社区大学教师师徒结对过程中,可以由资深的“师傅”讲述自己在社区大学的教学故事开始,进而讨论教学过程中的感受、困境与改变,也可以谈及社区大学教学的核心价值及未来期待。结对过程中,资深教师通过经验分享可以带给年轻教师深刻的学习经验,形成一种社区大学新教师的学习模式[4]。

魏晋南北朝石刻,表“红色”之义的{丹}常常用“丹”字记录。如:北魏《元譿墓志》:“电流晖,庆源伊始。苞姬缔构,复汉疆理。”北周《王士良妻董荣晖墓志》:“夫人才摇笔,智通白水,进贤为任,有内助焉。”

“丹紅”之{丹}還可用“”字记录,魏晋南北朝石刻,经常添加“丶”形饰笔,因而,“丹”字又常写作“”形,如北齐《牛景悦造石浮图记》:“炎之丽,锦章之璨,熟侧其艳者哉。”北周《韦彪墓志》:“烈封河山,用詶赤,赏频阳县开国侯,食邑八百户。”或将饰笔“丶”添加在左上角作“”形,北魏《皇甫驎墓志》:“圣上以此诸民情难夺,中旨特许。” 魏晋南北朝石刻,“丹”字写作“”者不多,仅见一例。

舟,本义为船。如东魏《尧荣妻赵胡仁墓志》:“亏盈有数,壑代迁。玄房一闭,终此深埏。”魏晋南北朝石刻,“舟”常省去上部一点做“”,与“丹”的异体同形,如北魏《元邵墓志》:“愿龙门之一游,思同之暂往。”东魏《元澄妃冯令华墓志》:“造且及,百辆爰备。”“舟”或省去下部一点做“”形。如北魏《和邃墓志》:“息马长驱,藏夜速。日月以期,泉营已卜。”或进一步简省作“丹”,如北魏《元暐墓誌》:“惧山渊之有变,悲壑之俎迁,傥青编之毁灭,庶斯美之长宣。”北周《崔宣靖墓志》:“壑贸迁,人事俞[往],□□镌勒,以贻贤象。”

魏晋南北朝石刻,“舟”字又讹写作“母”,从而使“母”可以记录“舟”的音义。如北齐《李清报德像碑》:“爱河湛湛,掬指于中;朽宅炎炎,爤頟于车下。”

在了解独立学院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个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其入学英语听力能力测试结果和一年后的英语听力学习情况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多种因素在制约独立学院非英语专业学生听力能力的提高,大致可以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魏晋南北朝石刻,“丹”“舟”而均可讹写作“”“”形,如果不察其所对应的正确词义,往往会导致文献释读错误。如上举北魏《元暐墓誌》中“”字《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释文即作“丹”。又如北魏《郭神通等造像记》:“骤觅神,企登彼岸。”字《校注》释文作“丹”,并认为“神丹”指“仙丹”。其实,当为“舟”字,“神舟”指“神船”,即“乘坐神船到达彼岸。”

从图3可知,当渣中SiO2含量小于2.3%左右时,铅脱除率随着渣中SiO2量的增大而增大。当渣中SiO2含量大于2.3%左右时,铅脱除率随着渣中SiO2量的增大反而减小,即渣中SiO2含量为2.3%左右时,铅脱除率达到最大值。

图6 字词对应关系图

综上,其字形与音义对应关系见图6:

七、渴、竭─{渴}、{竭}

《说文·水部》:“渴,尽也。”本义为水枯竭,引申指尽。

魏晋南北朝石刻,“竭盡”之{竭}可以用用“渴”字来记录。“氵”与“冫”经常换用,因而“渴”又作“”。如北魏《比丘慧成造像记》:“比丘慧成,自以影濯玄流,邀逢昌运,率诚心,为国造石窟[寺],[謶]糸答皇恩,有资来业。”北周《王妙晖等造像记》:“既沉处娑婆,实思宏愿,佥渴家资,共成良福。”

魏晋南北朝石刻,记录{竭}义时多用“竭”字表示,如北魏《元略墓志》:“甘井先,庄惠言征;鬼神依德,宫奇匪验。”东魏《李宪墓志》:“长澜写而不,□叶布而弥芳。”“渴”记录{竭}义只发现两处用例,多数情况下,{竭}仍用“竭”字记录。

语言中,“口渴”“渴望”之义本用”字表示,后文字系统调整,借用“渴”字记录。”字废弃不用。“竭”,本义为负举,《说文·立部》:“竭,负举也。”,由于“渴”字被借作他用,遂借“竭”字记录“竭尽”之义,并新造“揭”字记录“负举”之义。

1989年,高中毕业后,张雪松被分配到肇州县亚纺公司工作。“那时候工资很少,工作很累,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工作几年后,张雪松很迷茫,越发觉得不该如此平淡,这不是她想要的人生,心中似乎一直有一个隐隐的创业梦想在召唤着她。

图7 字词对应关系图

综上,其字形与音义对应关系见图7:

参考文献 :

[1]李宗江.试论古汉语语气词“已”的来源[J].中国语文,2005(2):139-145.

[2]李小军.语气词“已”“而已”的形成、发展及有关问题[J].汉语史学报,2009(1):59-70.

[3]季旭升.说文新证[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980.

[4]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123.

[5]张涌泉.字形的演变与用法的分工[J].古汉语研究,2008(3):26-29.

[6]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M].北京:中华书局,2014:39.

[7]郭瑞.中古石刻文献中“义”字形体辨析[J].中国文字研究,2012(1):108-110.

注释 :

由图3可知,10次随机搜索结果完全一致。即以60.871 948%乙醇提取3.105 560 h、液料比15.719 849∶1(mL/g),预测最优综合评分为2.895 433。

①本论文所说的“字形”主要借鉴了陈斯鹏先生《楚系简帛中字形与音义关系研究》一书中的观点。陈斯鹏先生认为“字形”指具有形体区别意义的书写单位,形构不同的异体字一般视作不同字形,同时不考虑那些不影响形构的笔画增减、偏旁移位、笔画形态变化及书写风格等因素。“音义”这个概念是有较大伸缩性的,即可用以指词或比词大的单位,也可指称比词小的单位,如语素,或者某部分词义,甚至是语境义。

②本文所引用例及剪切的拓片字形均来自于毛远明先生《汉魏六朝碑刻校注》。

③本文采用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的做法,用“{}”标明音义,以将其与字形区别开来。

Multi -shapes and Multi -tones of Stone Inscriptions in Wei -Jin ,Southern &Northern Dynasties

ZHANG Yonghui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00, China)

Abstract :During the Wei-Jin, Southern & Northern Dynasties, the stone inscriptions were influenced by the extension of the meaning of shapes, writing errors, in which the sound often corresponds to multi-shapes and a shape can correspond to multi-tones, forming an intricate correspondence relationship. Making clear the correspondenc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hapes and being familiar with the evolution of the shapes is very important to interpret the inscription documents, to compile dictionaries and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development law of the Chinese characters. This paper tries to select a few examples and then analyze on them, so that we can understand the law of character-using in the stoneinscriptions in the Wei-Jin, Southern & Northern Dynasties.

Keywords : Wei-Jin, Southern & Northern Dynasties; stone inscriptions; fonts; sounds and meanings

收稿日期: 2018-11-28

Doi: 10.16813/j.cnki.cn35-1286/g4.2019.01.006

作者简介:

张永惠,女,河南商丘人,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碑刻文献。

指导老师:邓章应,男,四川开江人,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所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比较文字学。

基金项目: 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魏晋南北朝石刻字词关系研究”(SWU1809440)。

中图分类号 :H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4629(2019)01-0037-05

〔责任编辑:林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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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石刻多字形对应多音义现象例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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