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合理有效率的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有效率论文,科学合理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它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发生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加深对民主集中制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认识,才能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作为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的必要性,才能提高我们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情况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才能做到正确地执行民主集中制。
一、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制度
共产党是先进的工人阶级政党组织,必须以先进的思想理论为指导,必须实行先进的科学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它是先进的科学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制度,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说明。
其一,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制度,首先在于它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在党的组织建设和领导制度中的具体运用。江泽民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证。这种高度民主和高度集中辩证统一的制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上的体现,也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在组织制度建设上的创造性运用。”毛泽东同志把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发现真理、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具体化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一个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这和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相辅相成的。也就是说,在思想认识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要求我们在组织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党的组织制度上的体现。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观点是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基本领导方法。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过程,就是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过程,民主集中制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制度,就在于它是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为理论基础的。
其二,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制度,还在于它是依据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而确立,是符合党自身建设规律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它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行动指南,以实现共产主义美好社会制度为历史使命和最高纲领。党要能够领导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完成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历史任务,不仅要靠它的理论、纲领和路线的正确,而且要靠它的组织的坚强、巩固和有战斗力。所以,党不仅应当是工人阶级先进部队,而且应当是工人阶级有组织的部队。刘少奇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党,不是许多党员简单的数目字的总和,而是由全体党员按照一定规律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而是党的领导者被领导者的结合体,是党的首脑(中央)、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依照一定规律结合起来的统一体。这种规律,就是党内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反映了党的组织规律,按照民主集中制建设党,党才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才能成为一个有组织的部队,才是一个团结统一、有战斗力的组织。
二、民主集中制是合理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制度决定了它能够成为合理的制度。因为只有符合规律的科学制度才是合理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是它的合理性的前提。就民主集中制自身来说,它的合理性也是明确的。
首先,民主集中制是合理的制度在于它是以民主为基础。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党内要由党员当家做主,在社会主义国家要由占人口大多数的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资产阶级民主的不合理性在于它只是少数剥削阶级的民主,唯有社会主义民主才是大多数人的民主。民主集中制的优点与合理性在于它体现和维护党内和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民主和利益。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条件下人民群众才能当家做主人,人民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党内民主,就是党内由党员当家做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给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发表意见、表达愿望、发挥作用、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机会与条件;所有党员,在党内地位平等,只有分工的区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们都享有同等的权利,都要履行党员的义务;所有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执行党的决议,接受党的监督,遵守党的纪律,在党的规定和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反党的规定和党的纪律都要受到追究;所有党员都有权参加党内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在党内实行讨论自由、批评自由,人人都可以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党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问题。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坚持和维护党内的公正、平等和合理。
其次,民主集中制是合理的制度,还在于它既讲民主,又讲集中,把民主和集中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党是一个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组成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体中,目标、利益是一致的,各个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都是为了党的共同目标而奋斗;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方面的矛盾,例如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领导与群众之间的矛盾。正确合理地处理党内的这些矛盾,才能保持党内的和谐和秩序,才能维护党的共同利益。坚持民主集中制就能正确合理地处理党内矛盾,协调党内各方面的关系,保持党内的和谐。因为民主集中制既讲民主,又讲集中,是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它能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领导与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矛盾,它既能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骨干的积极性,又能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它维护的是全党的共同利益。另外,民主集中制所讲的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正确、有效的集中必须以民主为基础和前提,集中是集中党内大多数人的意见、要求和愿望,领导要代表和反映广大党员群众意见和愿望,党的中央组织是全党意志的代表,所以,维护党内的集中统一,维护党的中央领导权威,就是维护全党的利益,为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所拥护。
再次,民主集中制是合理的制度,还在于坚持民主集中制既能够克服专制主义的不合理性,又能够克服无政府主义的片面性。列宁指出:“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但是必须认清,民主集中制一方面同官僚主义集中制,另一方面同无政府主义的区别是多么大。”官僚主义社会制度的专制主义是不合理的,因为它压制和剥夺广大人民的民主。现在我们虽然推翻了旧的官僚主义社会制度,但旧社会制度的残余影响还存在,个人专断、家长制、“一言堂”等专制主义倾向、专制主义作风还会发生。坚持民主集中制,把集中制同民主制相结合,在民主基础上集中,才能克服和防止个人专断、家长制等专制主义倾向。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作为专制主义的对立物,也是一种不合理的错误倾向。克服和防止这种错误倾向,也要求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使民主制同集中制相结合,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集中制作为民主制与集中制相结合的制度,它克服了专制主义、极端民主化的不合理性和片面性,是最完美、最合理的制度。
三、民主集中制是有效率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合理的制度,使它能够成为有效率的制度。但是,民主集中制是有效率的制度还在于它有保证提高领导和工作效率的内在机制。
首先,由于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建设和领导制度上的运用,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就保证了我们党能够实行科学决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能调动和发挥全党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智慧和干劲,这就能够保证我们的领导和决策的正确性和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因为只有正确的决策才能产生效率,否则,决策不正确何谈效率;因为只有调动和发挥出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出效率,否则,没有群众的支持、参加也就不会产生什么效率。
其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党内讨论决定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允许有不同意见的人保留个人意见提交下次会议再议,但必须执行按多数人意见通过的决议。这既保证了按多数人意见决定问题的合理性,又避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保证决策和决定的高效率。由于真理有时也在少数人手里,所以也允许少数人保留个人意见下次再议,以尽量避免决策的失误。
再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要求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方面,党内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另一方面,委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个委员分管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独立负责,不允许互相推诿和事无巨细都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这既保证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科学性、正确性,又有利于发挥每个领导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工作高效率。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求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把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和统一用组织的物质统一巩固起来。全党上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形成一个严密、协调、高效、有战斗力的工作系统。这样,就能保证全党从上到下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及时、准确地贯彻执行。
第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重大问题不能个人决定,但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决定时可紧急处理。党章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紧急情况是较少发生的,但不排除有发生的可能。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一旦紧急情况发生,来不及集体讨论决定,只好当机立断,避免错过机会,贻误工作。但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这是在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定的原则下,对特殊情况的变通处理,以抓住时机,避免漏洞,保证决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