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扎布特宗教极端主义的发展与预防_中国伊斯兰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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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思想根源。从政治思潮的角度看,伊斯兰极端主义是当代伊斯兰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中持激进或极端主张的思想观点、政治与社会主张的总称,背离宗教的和平本质,以宗教名义进行暴力恐怖活动,①构成了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特征。宗教极端主义的典型特征主要有二:首先,伊斯兰极端主义肆意曲解和歪曲宗教信仰体系,把一切问题都解释、简化为宗教问题,并大肆煽动宗教狂热。其次,宗教极端主义鼓吹和滥用“圣战”,使“圣战”沦为恐怖主义最重要的工具。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的联系也在于此,即通过扭曲宗教教义为恐怖主义提供意识形态支持和社会动员手段。

       就影响极端势力和恐怖势力的意识形态因素而言,主要有两种宗教极端主义有较大的影响,一种宗教极端主义是公然鼓吹恐怖暴力的圣战萨拉菲主义(Jihadist Salafism),②“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IS)主张通过圣战推翻伊斯兰世界独裁专制政权、建立“伊斯兰酋长国”,在意识形态方面与圣战萨拉菲主义具有一致性。另一种宗教极端主义是伊扎布特(伊斯兰解放党)的宗教极端主义,它在建立哈里发国家的最终目标方面与圣战萨拉菲主义具有一致性,但它在名义上宣称以和平方式建立哈里发国家,其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更为秘密,该组织已经成为遍布中亚、南亚、西亚和欧洲40多个国家的跨国伊斯兰政党。由于圣战萨拉菲主义对伊斯兰极端组织的影响更为直接,因此学界对圣战萨拉菲主义的研究更为重视,而对伊扎布特宗教极端主义的研究则相对薄弱。从当今伊斯兰极端主义的发展态势来看,以圣战萨拉菲主义为意识形态基础的“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构成了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暴力派,而伊扎布特则构成了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所谓“和平派”,企图通过跨国政党的秘密斗争方式,最终建立哈里发国家,其威胁更具隐蔽性、潜在性和长期性,因此应在学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中得到足够的重视。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对伊扎布特的发展概况、组织结构、对我国的影响及其防范等问题作简要分析。

       一、伊扎布特的发展概况

       伊扎布特(Hizbut-Tahrir)是阿拉伯语的英语音译,意译为“解放党”,又称“伊斯兰解放党”。伊扎布特的创建者为巴勒斯坦人塔齐乌丁·纳布哈尼(Taqiuddin al Nabhani,1909~1979年)。纳布哈尼原为埃及穆斯林兄弟会成员,由于对穆斯林兄弟会不满,他于1952年(也有资料称是1953年)在耶路撒冷成立了伊扎布特。纳布哈尼出生于海法,早年接受传统的宗教教育,后进入埃及开罗著名的艾资哈尔大学学习。返回海法后在巴勒斯坦从事教育和法律工作。1948年他移居贝鲁特继续担任法官,后来又转到约旦的阿曼伊斯兰大学从教。1950年,纳布哈尼出版了专著《论阿拉伯》(The Treatise of the Arab)。在这部著作中,他主张首先在阿拉伯的领土上建立伊斯兰国家,然后再在非阿拉伯的伊斯兰领土上建立伊斯兰国家。在建立伊扎布特组织后,他出版了多部著作,并在约旦、叙利亚和黎巴嫩寻求同盟者,致力于实现其政治理想。纳布哈尼去世后,曾经担任过艾资哈尔大学教授的巴勒斯坦人阿布杜·卡蒂姆·扎鲁姆(Abdul Qadim Zallum)担任最高领导人,直至2003年去世。③第三任领导人为来自伊扎布特英国分支的阿塔·伊布努·卡利尔·阿布·拉什塔(Ata Ibnu Khaleel Abu Rashta),拉什塔同样为巴勒斯坦人,据称曾担任伊扎布特在约旦的新闻发言人,他担任领导人以来,伊扎布特的发展十分迅速。④

       从意识形态方面看,伊扎布特是典型的宗教政治组织,而不是单纯的宗教组织。它号召穆斯林行动起来,推翻现有国家政权,实现全世界穆斯林的统一,建立以伊斯兰教法为宪法和法律的哈里发国家。在现实政治实践中,伊扎布特谋求夺取政权,建立真正的伊斯兰国家,并逐步扩展,最终建立具有世界帝国性质的哈里发国家。⑤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演变,伊扎布特已成为当代影响巨大的跨国政治性伊斯兰组织之一,在全球40多个国家建立了分支机构。当前,它的总部设在安曼,伦敦是其全球新闻中心。苏联解体之后,伊扎布特在中亚地区非常活跃。在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巴基斯坦、孟加拉、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叙利亚、约旦、埃及、利比亚、突尼斯、德国、丹麦等国家,伊扎布特都遭到取缔或者禁止。⑥

       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伊扎布特一直遵循创建人纳布哈尼的非暴力理论从事各种活动。1989年12月22日,伊扎布特在美国密苏里召开大会,会上发表了阐述新宗旨的报告,并以《改革伊斯兰解放党之路》为题被译成多种文字发表和散发。报告讨论了“为推翻任何‘不虔信的’政府而举行武装起义的神学基础”,并明确指出:“为了哈里发,要摧毁一切非信的政府,以伊斯兰的统治来代替它们,把伊斯兰国家交还给伊斯兰,借助信仰和‘圣战’把伊斯兰覆盖到全世界。”⑦

       伊扎布特的秘密组织方式使政府情报部门很难渗入其组织内部,因此许多国家都无法确定伊扎布特的准确人数。伊扎布特的运行十分稳定,且有良好的组织结构,有自己的纲领、行动计划、战术和战略。乌兹别克斯坦伊扎布特领导人阿克拉姆·尤尔达舍夫在《通向虔诚信仰之路》一书中,把伊扎布特的主要活动分为五个阶段:(1)传播伊扎布特的思想,吸引新成员的加入;(2)进行物质积累,每名成员把收入的1/5献给组织作为公共资金;(3)定期通过宗教聚会与其他成员进行思想交流,由地区组织机构的副首领主持;(4)向政府官员灌输其教义,拉拢政府官员加入该组织,安插组织成员到国家机构中工作;(5)实现全社会的伊斯兰化,掌握国家权力。⑧

       伊扎布特传播的主要书籍有《伊斯兰制度》、《邪恶的民主制》、《伊斯兰政治》、《伊斯兰社会》、《伊斯兰结构》、《伊斯兰的观点》、《伊斯兰解放党之路》、《伊斯兰的组织权力》,以及《伊斯兰阶层》、《行政管理》、《伊斯兰世界的权力结构》等,其作者主要为第一代领导人纳布哈尼和第二代领导人扎鲁姆和伊波拉赫姆等伊扎布特的核心人物。⑨

       西亚北非动荡后,伊扎布特表现十分活跃,并积极进行舆论宣传和思想动员,从伊扎布特网站的相关声明和言论来看,它力图按照自己的思想解读西亚北非动荡,其解读框架大体如下:第一,西亚北非动荡有其必然性,是真主对本·阿里、穆巴拉克、卡扎菲等离经叛道者的惩罚。第二,西亚北非动荡是穆斯林的历史机遇,实现真正变革、建立哈里发国家的时机已经成熟,突尼斯和埃及的事态证明人民有能力推翻效力于西方殖民者的腐败统治者。穆斯林必须团结起来,尽力阻止西方列强对利比亚、叙利亚等伊斯兰国家内部事务的干预。第三,阿拉伯世界蓬勃兴起的穆斯林反抗活动,其目标不是为了实现西方式的民主,而是为了推翻专制暴君、终结西方殖民主义体系、彻底结束依附状态,建立伊斯兰国家。第四,只有哈里发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变革,解决当今社会面临的所有问题。⑩上述内容充分说明伊扎布特试图将西亚北非动荡引向自身发展轨道的图谋。

       从伊扎布特的发展演变来看,它具有区别于其他伊斯兰极端组织的两个典型特征:首先,它是最具全球性特点的伊斯兰极端组织,其影响范围不仅遍及伊斯兰世界,而且已经渗透到西方国家内部。其次,它是一个体系完备的伊斯兰极端组织,拥有完整的意识形态体系、严密的组织机构、宏大的战略规划和详尽的行动策略,是典型的跨国宗教政党。

       二、伊扎布特的意识形态和组织结构

       伊扎布特的意识形态的核心是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实施哈里发统治的伊斯兰国家,同时坚持反对一切非伊斯兰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反对犹太—以色列,反对世俗国家政权等政治主张。

       1.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实施哈里发统治的伊斯兰国家

       伊扎布特与其他政治性伊斯兰组织的意识形态基础都是萨拉菲主义,但其目标更为宏大,即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实施哈里发统治的伊斯兰国家。伊扎布特以激进的伊斯兰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基础,它是“致力于统一乌玛(穆斯林共同体)(11)的政党”,反对穆斯林分裂为一个个民族国家。(12)根据其创始人纳布哈尼的设计,伊扎布特将首先在阿拉伯的领土上建立伊斯兰国家,然后再在非阿拉伯的伊斯兰领土上建立伊斯兰国家。(13)实现这一目标分三个步骤:首先,传播伊斯兰教教义和原则,发展组织成员;其次,通过与其他政党和团体的互动促进其转变;最后,与政治领导人、政治组织、部落长老和其他权力主体和权力中心合作,通过政治手段建立伊斯兰国家取代现行政权。(14)伊扎布特将“建立政府,全面贯彻伊斯兰教并把伊斯兰教的启示传遍全世界”,也就是要“进行革命”。(15)

       2.反对一切非伊斯兰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

       纳布哈尼在《伊扎布特的方案》(Method of Hizbut-Tahrir)中指出:“必须进行反对异教徒国家主导和控制伊斯兰国家的斗争。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涉及思想、政治、经济和军事等领域,即通过揭露殖民主义的计划和阴谋实现对乌玛的解放,使乌玛摆脱殖民主义的控制。”(16)纳布哈尼认为,建立哈里发统治的障碍主要包括:侵入伊斯兰世界的其他思想的存在;基于帝国主义原则的教育;穆斯林的盲目崇拜;伊斯兰社会不按照伊斯兰教法生活;穆斯林和伊斯兰政府间的严重分裂,特别是财富分配不均的问题;在伊斯兰的领土上建立的所谓民主的、资本主义的政府;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等非伊斯兰意识形态在伊斯兰领土内的传播。(17)

       3.建立体现真主意志的伊斯兰体制和“世界秩序”

       伊扎布特认为,“政府的统治功能只能是人类服从于真主意志的表现”,(18)一切非伊斯兰制度尤其是缘自西方的民主制度,都是背离真主主权(19)的“蒙昧状态”(20)。伊扎布特拒绝所有的人为的统治形式尤其是民主制度,视民主为异教徒的制度。伊扎布特认为,任何统治方式都包含主权和权威。在民主制度下,主权和权威都属于民众。相反,在伊斯兰教里,尽管权力被暂时授予民众,但真主是真正的主权拥有者。对于伊扎布特来说,任何将伊斯兰教纳入民主框架的尝试都是荒谬的。伊扎布特强调指出:“我们已经陷入世俗民主意识形态与真主制度(God-given system)之间的意识形态冲突。”伊扎布特强调其历史使命是创造“世界新秩序”,在这种秩序下,“民众积极参与其中,财富和资源都用之于民众,截然区别于西方和民族主义的腐败统治。”(21)

       伊扎布特坚信穆斯林的绝大多数最终将选择伊扎布特提供的制度,即真主的制度。伊扎布特的领导人扎鲁姆指出,穆斯林只有摆脱对西方的屈服,才能摆脱蒙昧状态,才能重建穆斯林的集体认同和哈里发制度;无论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都应把实施哈里发制度纳入宪法,全面推行伊斯兰教法。(22)

       4.坚决反对西方和以色列

       伊扎布特认为,西方尤其美国是伊斯兰的最大威胁,因此,反西方构成了伊扎布特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布哈尼认为,自十字军东征以来,西方对伊斯兰教的敌视长期存在,这种敌视被复仇的欲望所激发,并具体表现为“压迫、羞辱、殖民和掠夺”穆斯林。现代欧洲继续致力于对伊斯兰教的文化十字军东征,东方主义者和基督教教士继续在世界范围内支持反对伊斯兰,密谋反对伊斯兰教的活动,诋毁历史,贬低穆罕默德及其追随者的地位。(23)在纳布哈尼看来,西方文明和伊斯兰教是在意识形态上相互排斥的敌手。(24)伊扎布特认为,美国领导下的西方资本主义,构成了建立真正伊斯兰社会的最大障碍。而那些追随西方的穆斯林特别是中东和中亚那些附庸于西方、与西方合作的政府领导人,都是西方的同谋,是叛教者。(25)

       纳布哈尼认为,西方在伊斯兰国家推行的民主促进计划本质上是文化侵略。(26)在伊扎布特看来,美国的“大中东倡议”(Broader Middle East Initiative)并非要把民主带给穆斯林,而是控制穆斯林土地的阴谋;“反恐战争”只是对伊斯兰教战争的委婉说法,是欺骗13亿穆斯林的工具,是美国对伊斯兰世界推行的新殖民主义;(27)当今的国际政治本质上是美国领导的西方对伊斯兰世界的“第四次十字军东征”,2001年9月布什宣布的反恐战争就是“十字军东征”。(28)伊扎布特散发的传单明确指出:“所有人特别是对于致力于恢复伊斯兰统治,按照伊斯兰意识形态生活的穆斯林,现在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西方‘文明’是一种濒于死亡、必须被埋葬的文明。穆斯林已经不再相信西方的资本主义和世俗主义的意识形态……当前整个伊斯兰世界都在寻求变化,这种变化再也不会为西方的意识形态所支配。”(29)

       相对其他伊斯兰组织,伊扎布特更为强调反对以色列的强烈立场,这与其领导人多来自巴勒斯坦有一定的关系。(30)阿萨德·塔米米(Asaad Tamimi)作为伊扎布特的重要创始人,也是伊斯兰吉哈德组织(Islamic Jihad)的精神领袖。他在《以色列的消失:古兰经的法则》(The Disappearance of Israel:a Ruling of the Quran)一书中指出:“在巴勒斯坦进行圣战不仅意味着重新确立穆斯林对圣地的主权,而且意味着清除异教徒犹太人的存在。”他还指出:“我们不接受在我们的领土上建立犹太人的国家,即使它仅仅是一个村庄。”伊扎布特甚至否定犹太大屠杀的存在。在其传单中有如下内容:“大屠杀被犹太人用作在穆斯林的巴勒斯坦建立霸权的工具。在车臣、克什米尔和巴勒斯坦,到处都充斥着更为严重的针对穆斯林的犯罪。”“犹太人是善于诽谤中伤之徒……是背信弃义者”。2000年,一位伊扎布特的成员在聚会时指出:“犹太人的宗教长期充斥着谎言和欺骗,这也是我们的宗教将犹太人描述为猪猡、下流胚和类人猿的原因。”(31)

       伊扎布特组织严密,等级分明,其组织机构共分为四个层级(如下图所示)(32):

       第一层级最高领导人为埃米尔(Amir),下设行政机构、执行机构和推选埃米尔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委员会,领导委员会具有修订宪法、对不轨的普通成员进行惩戒的排他性权力;领导委员会下设政治部,政治部下设情报部和意识形态部,负责搜集全球信息和传播思想。

       第二层级为领导委员会下设的地区领导人(Mutamad)和地区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区域(如中东区域和中亚区域)的活动;地区领导人下设三个单独的组织,即负责财务和捐赠的财务部,负责情报收集和文件印发的宣传部,以及地区委员会大会。

       第三层级为“马苏尔”(Masul),即国家层次的领导,也设有单独的财务和捐赠组织、情报收集和文件印发的组织以及地方委员会,并由区域委员会指派的领导人主持工作。

       第四层级为基层组织,即学习小组(Halka“哈尔卡”意为链条)组成,每个学习小组由3~7人组成,人数视保密工作的需要而定,其职责是发展亲朋好友加入组织,其成员只认识同一小组中的其他成员和小组组长,以严格保密,学习小组一般每周碰面一次,地点在某成员家中、清真寺或其他安全的地方。

       综上所述,伊扎布特拥有完整的意识形态体系和严密的组织结构,由于它标榜走非暴力的和平道路,其宗教极端主义更具隐蔽性。因此,认识伊扎布特的宗教极端主义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首先,尽管伊扎布特标榜它寻求以非暴力方式实现其政治目标,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因为它反对和排斥一切非伊斯兰的社会制度。更为重要的是,伊扎布特还宣称在必要的情况下将诉诸“圣战”,进而表明它所宣称的非暴力方式更多是谋求生存的策略考虑,而非真实动机。(33)其次,伊扎布特宗教极端主义为恐怖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思想来源和社会基础。例如,近年来欧洲成为“基地”组织和“伊斯兰国”招募外来战斗人员、传播极端意识形态、发动恐怖袭击的重要地区,与伊扎布特在欧洲的思想渗透和组织扩张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有学者针对伊扎布特与恐怖主义的关系评价指出,从推行伊扎布特的极端主义观点到采取暴力行动来实现其目标,只不过是一步之遥,伊扎布特充当了通向恐怖主义的“传送带”。(34)

      

       伊扎布特的组织结构图

       三、伊扎布特的发展战略

       为实现建立哈里发国家的目标,伊扎布特制定了详尽的发展战略。伊扎布特强调要追随先知的脚步建立哈里发国家,把建立哈里发的任务“分成若干个阶段,并清晰地界定了每个阶段必须完成的特定任务”。(35)

       第一阶段:建立政党。

       在建立政党阶段,伊扎布特的核心任务是招募成员和宣传教育。最初,伊扎布特重点向人们灌输其理念,经过几个月之后,将认为有价值的人员吸收入党,把“相信党的理念和方案的人编成党小组”。(36)伊扎布特经常向其成员讲述先知如何传教,“先知最初走家串户进行访问,教导人们接受真主安拉的领导,信仰真主安拉。每当有人信仰了伊斯兰教,真主安拉的启示就会传递给他们,使他们拥抱《古兰经》”。伊扎布特特别强调效仿先知穆罕默德的重要性,它强调先知用三年的时间建立了伊斯兰教的基地,以教义教导人们,要求人们做好经历挑战、面对反对的精神准备。(37)

       伊扎布特强调其建立政党的任务之一就是在作为乌玛成员的穆斯林个体之间建立联系,为其提供伊扎布特的理念与方案,对接受其理念的成员进行强化学习,用伊扎布特的思想和原则对他们进行净化,使其成为真正的伊斯兰的一分子。(38)这一阶段一般为6个月至3年不等,要依据个体的具体情况而定。在这一阶段完成后,其成员将在意识形态、神学、精神等方面做好克服困难,为真主事业而献身的准备。(39)

       第二阶段:社会互动。

       第二阶段主要致力于伊扎布特与穆斯林共同体的互动,“使整个乌玛拥抱和实施伊斯兰教,使乌玛运转起来并处理其事务”。(40)相对而言,第一阶段的任务是通过教化使穆斯林个体认同伊扎布特的原则,而第二阶段主要“通过政治和文化互动实现转型”,实现伊扎布特在社会各领域的渗透。在这个阶段,伊扎布特的任务主要包括促进伊斯兰的生活方式,利用社会问题制造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积极向政府、军方等权力部门进行渗透等。为实现向政府和军事部门的渗透,伊扎布特甚至允许其成员饮酒以及在其他方面改变其行为方式。伊扎布特用先知追随者的坚定信仰对其成员进行教育,要求他们作为先知的追随者要勇于面对挑战,即使面临攻击、入狱和拷打也不能放弃坚定的信仰。在第二阶段,伊扎布特成员的重心是信仰而不是行为,其目的在于实现向法律部门、军队、行政机构进行渗透并对其进行控制的目标。在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目前伊扎布特的运作处于第二阶段。(41)

       第三阶段:夺取权力。

       当第二阶段结束和建立伊斯兰政府的条件成熟后,伊扎布特的发展进入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世界穆斯林共同体(乌玛)将完全接受伊扎布特在哲学、生活方式和政治方面对伊斯兰教的解释。在条件成熟后,伊扎布特将“建立政府,全面贯彻伊斯兰教并把伊斯兰教的启示传遍全世界”,也就是要进行革命。(42)一方面,伊扎布特相信政治革命可以以非暴力的方式完成,其手段是向政府机构进行渗透,招募对推翻现政府有用的官员加入伊扎布特;另一方面,伊扎布特又认为,现存的国家必然捍卫其政权并将使暴力不可避免。伊扎布特宣称,除非在别无选择的必要情况下,伊扎布特不会诉诸暴力。(43)由此可见,伊扎布特并非完全否定暴力的运用,其内在逻辑是当现行政权使用暴力对其进行镇压时,伊扎布特将选择暴力手段。

       伊扎布特认为它是在遵循先知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共同体的道路。它声称:“在穆罕默德建立了自己的党派并在现实社会产生影响后,他竭尽全力寻求掌握权力。事实上,如果没有获取权力,(穆罕默德)就不可能按照真主的统治制度在地球上建立哈里发国家。”起初,伊扎布特寻求像先知穆罕默德一样在13年(从610年创立伊斯兰教到622年迁徙麦地那)内完成其革命。但是,在纳布哈尼认识到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其任务后,又将实现目标的时间改为30年。由于在伊扎布特创立30年后仍未实现建立伊斯兰国家的目标,它不再规定具体的时间表。它发布声明指出:“党将继续其工作,希望真主安拉将佑助其实现建立伊斯兰乌玛的目标,在取得成功和胜利的时刻,伊扎布特的信仰者将欢欣无比。”伊扎布特认为,目前它处在第二阶段,但部分伊扎布特成员认为,2003年伊拉克战争的爆发为伊扎布特进入夺取权力的第三阶段创造了条件。伊扎布特编辑的《哈里发》杂志宣称:“变化的时代已经到来。这一时代的到来意味着折磨伊斯兰世界的统治者将被推翻,其方式或者是由大众来推翻,或者通过强有力的人物来推翻。”(44)

       总之,伊扎布特确立了建立政党、社会互动、夺取权力的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同时不择手段地向国家行政、安全、军队等部门进行渗透。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伊扎布特已完成建立政党和社会互动两个阶段,甚至在中亚国家诉诸夺取政权的实践,但均告失败。有伊扎布特的高级官员明确指出:“伊扎布特已经做好准备,一旦建立起伊斯兰国家,就要对其他国家进行征战并屠杀这些国家的民众,并最终把这些国家联合成一个伊斯兰国家。”(45)因此,尽管目前尚未出现伊扎布特成功夺权的情况,但其潜在威胁和危害则不容小觑。

       四、伊扎布特对我国新疆的影响

       冷战结束后,伊扎布特通过中亚实现了向我国新疆地区的渗透。1995年,约旦人萨拉丁(Salahuddin)在塔什干创立了伊扎布特在中亚的第一个支部。随后,伊扎布特势力开始在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扩展。(46)伊扎布特在中亚向极端主义组织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中亚国家独立后至1996年是完全的非暴力阶段,主要致力于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并不带有恐怖主义色彩;1996~2001年,是非暴力与暴力并存阶段;2001年至今是逐渐向恐怖主义发展的阶段。“9·11”事件之后,在中亚的伊扎布特分子日益极端化。2001年10月9日,伊扎布特公开声称支持塔利班对美国的抗击,认为“在美英领导下的反恐战争是对穆斯林和伊斯兰的宣战”,伊斯兰解放党最终成为一个好战、激进和极端的宗教组织。(47)也正是在此背景下,俄罗斯认为伊斯兰伊扎布特是具有恐怖主义倾向的宗教极端组织,美国认为伊扎布特“属于宗教极端组织”。

       20世纪90年代末,新疆首次发现中亚伊扎布特在新疆建立的分部,(48)其重点在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成员,成员中甚至包括部分高校学生,近年来警方在新疆一些高校接连破获了以大学生为主的伊扎布特组织。在2003年破获的一起伊扎布特组织案中,其成员涉及27所学校。伊扎布特利用互联网、电脑、手机等科技手段或者通过散布张贴反动传单和标语等方式,传播各种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公然攻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或编造谎言,攻击诬蔑基层干部,破坏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甚至在各种场合公开宣扬“圣战”,组织策划群众上街游行,煽动教徒从事各种分裂破坏活动,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与统一,破坏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49)

       中亚国家情报部门掌握的资料显示,蛰伏在中亚的“东突”组织约有11个,其中有4个直接从事暴力恐怖活动;“东突”组织同“伊扎布特”、“乌伊运”等诸多宗教极端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50)虽然“东突”与伊扎布特的远期政治目标有一定的差异,但在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这一政治目标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伊扎布特严密的组织体系、高效的发展方式也为“东突”恐怖主义组织产生了示范效应。(51)伊扎布特在新疆迅速发展而产生的恶劣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伊扎布特等宗教极端组织的活动导致新疆伊斯兰化和宗教保守化趋势日趋明显。

       近年来,新疆社会生活领域的伊斯兰化无疑与中东的伊斯兰化密切关联,它缘起20世纪80年代沙特瓦哈比教派在新疆的传播,而新世纪以来在新疆积极渗透的伊扎布特进一步助长了新疆社会生活的伊斯兰化,其主要方式是通过地下经文学校传播保守、极端的宗教思想,培养保守宗教分子,然后向社会生活各领域进行渗透,其直接后果是穿戴宗教服饰、留大胡子、斋月期间餐馆停业、强化宗教在风俗礼仪地位、拒绝政府颁发的结婚证、禁止妇女工作、强化“阿拉力”(清真)和“阿热木”(不清真)的区别,南疆某些地区甚至禁止音乐、传统歌舞、绘画、雕塑等社会文化活动,并指责维吾尔族婚丧习俗违反伊斯兰教义等。(52)这种宗教保守化趋势显然与伊扎布特的渗透存在密切的联系,因为伊扎布特对其成员有如下明确要求:“只有坚持四大教法学派(53)的穆斯林才是真正的穆斯林,脱离四大教法学派的穆斯林将被视为叛教者,并根据沙里亚法(伊斯兰教法)受到惩罚。所有公民必须遵守教法,例如妇女必须穿长袍戴面纱。”(54)

       第二,伊扎布特的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对新疆构成了严重的意识形态威胁。

       伊斯兰极端主义的特点包括:一是在信仰上强调“宗教至上”,用宗教神学排斥一切世俗文化;二是在政治上强调政教合一,建立宗教政权,实行神权政治;三是在行动上煽动暴力恐怖,鼓吹“圣战”,排除异己,消灭异教徒;四是在理论上宣扬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用伊斯兰教法统治全世界。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主要是指受伊斯兰极端思想影响,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号,以宗教排斥一切,试图建立伊斯兰政权的极端主义思潮与运动。从上述特征来看,伊扎布特具有典型的宗教极端主义特点,并对新疆宗教极端主义的蔓延产生了重要影响。

       由于伊扎布特的意识形态更为系统、组织手段更为严密、活动方式更为隐蔽,对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泛滥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最为严重的宗教极端主义意识形态威胁。

       在伊扎布特不断渗透的影响下,非法宗教活动、地下讲经点宣讲内容极端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家族式”态势,致使新疆目前已经出现宗教极端思想的意识形态化趋向,宗教极端思想已经渗入相当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群众的头脑。目前,这种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已经开始由南疆向北疆、由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转移。以跨国宗教极端组织伊扎布特为代表的宗教极端势力的意识形态渗透,已使宗教极端思想趋向意识形态化,对新疆的主流意识形态构成严重威胁。(55)

       新疆的喀什地区曾一度成为伊扎布特意识形态泛滥的重灾区。针对喀什地区特殊的民族和宗教情况,伊扎布特打着伊斯兰的旗帜,经常向群众灌输泛伊斯兰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试图在穆斯林群众与其他民族间制造对立情绪和摩擦,制造民族矛盾,并且利用民族矛盾来分裂国家。(56)

       在意识形态上,尽管伊扎布特标榜自身为非暴力运动,但事实上并非绝对限制暴力的使用,在实践上更是与暴力活动难脱干系。伊扎布特在暴力问题上的内在逻辑是:和平渗透以图颠覆现存政府,在遭到政府打压的“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选择使用暴力。在实践方面,伊扎布特与中亚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的合流,使其必然与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恐怖活动难脱干系。中亚国家普遍认为,伊扎布特和国际恐怖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存在密切联系;乌兹别克安全部门认为,伊扎布特已经成为“基地”组织招募成员的温床。(57)还有分析认为,伊扎布特的成员与“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曾多次参加由“基地”组织和阿富汗塔利班召集的秘密会议。(58)

       第三,伊扎布特等级分明、垂直领导、单线联系的秘密活动方式也为宗教极端组织提供了严密的组织形式。

       伊扎布特的组织结构在新疆伊扎布特中得到了具体体现。例如,在喀什,伊扎布特极力发展其组织体系,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其基层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设置1个讲课人,5~7人听课;中层通常为讲课人,通过讲课的方式吸纳成员,以此扩大该组织人员数量;高层为幕后操作者,身份较为隐蔽,一般成员无法知道其身份。伊扎布特在发展成员时,主要采取说教的方式,他们对愿意加入的人,经过培训、考察和宣誓,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吸纳为正式成员。伊扎布特行动十分诡秘,每一层组织之间不设横向联系,只与上层组织直线联系。联系方式上多采取单线联系,上级熟知下级的情况,而下级不知上一级的情况,他们在活动中为保证思想和行动的统一,下级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并且相互间互不透露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并且多以偏远出租房为活动据点。为了隐蔽行为,伊扎布特成员往往改名,隐蔽真实身份,对听课人员不告诉真实身份和姓名,而且几乎每年都在更换组织和职务名称,甚至把原来的阿拉伯语职务名称改为维吾尔语职务名称,使其本土化、政党化倾向更加明显。(58)

       五、疏堵结合,防范和抵制境外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

       抵御和防范伊扎布特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和渗透,已成为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长期性任务。宗教极端主义的产生发展有复杂国际和国内根源,肃清宗教极端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必须采取务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力避简单化和形式主义的做法。

       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宗教文化交流,学习宗教与现代化较为成功的伊斯兰国家的先进经验。国家相关部门应有意识、有计划地聘请宗教与现代化关系较为成功的伊斯兰国家,如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国家的宗教知名人士,来华对伊斯兰教界人士宣讲伊斯兰教崇尚和平、中正、宽容、和谐的核心价值观,介绍国外反对宗教极端主义的经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自觉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同时还应组织宗教界人士赴现代化较为成功的伊斯兰国家参观、学习和调研,了解伊斯兰教与现代化相融合的最新发展趋势,了解伊斯兰世界倡导团结、追求和平的主流思想,增强自觉抵制宗教极端主义的意识和能力。

       另一方面,对境外宗教极端组织和极端势力利用经济与文化交流对我国进行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加强管控,采取有力措施防范、抵御和消解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国家相关部门和驻外机构应加强对西亚、北非、中亚、南亚地区宗教极端主义发展态势的调研和分析,尤其要重点关注萨拉菲主义、伊扎布特等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和组织的发展动向及其对我国进行渗透的情况。境外宗教极端势力以经商、旅游、探亲为名传播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对赴国外大学和宗教组织学习的中国学生进行思想渗透,或者通过邮寄、走私等方式,将大量鼓吹宗教极端主义的宣传刊物、光碟等寄往国内各地。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边境口岸出入境人员的审查和管控,严防伊斯兰极端组织在经贸、文化、教育交流方面进行渗透。

       注释:

       ①吴云贵:《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与国际恐怖主义辨析》,《国外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17页。

       ②“萨拉菲”(Salafi)阿拉伯语中意为“祖先”、“先辈”。萨拉菲派(Salafist)的基本含义为“尊古派”,是产生于中世纪的保守宗教派别,主张严格奉行《古兰经》和“圣训”,特别强调净化信仰、尊经崇圣,近代以来的伊斯兰主义运动均深受萨拉菲派的影响。当代萨拉菲派的具体表现形式形形色色,但并非所有的萨拉菲派都主张采取暴力恐怖行为建立伊斯兰国家。当前的萨拉菲主义大致可划分为传统萨拉菲主义、政治萨拉菲主义和圣战萨拉菲主义三大派别。传统萨拉菲主义强调恪守传统宗教信仰和宗教礼仪,主张远离政治,也反对恐怖暴力行为。政治萨拉菲主义在强调宣教的同时,主张通过参政议政实现伊斯兰教法的统治,但反对暴力恐怖活动。圣战萨拉菲主义主张通过发动“圣战”等暴力手段颠覆阿拉伯国家的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政权。见Roel Mejer,Global Salafism:Islam's New Religious Movement,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9;包澄章:《中东剧变以来的萨拉菲主义》,《阿拉伯世界研究》2013年第6期。

       ③Ahmed Rashid,Jihad:The Rise of Militant Islam in Central As/a,New Haven:Penguin Books,2003,p.119.

       ④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7.

       ⑤Frank Tachau,ed.,Political Parties of the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London:Mansell Publishing Limited,1994,p.288.

       ⑥钱雪梅:《试析政治伊斯兰对中东北非剧变的解读——以伊扎布特为例》,《国际政治研究》2011年第4期,第5~6页。

       ⑦苏畅:《论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基本特征》,《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第70页。

       ⑧苏畅:《论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基本特征》,《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第73页。

       ⑨这些著作都在伊扎布特的网站予以发布,并可以非常容易地下载,参见:http://English.hizbuttahir.org。

       ⑩钱雪梅:《试析政治伊斯兰对中东北非剧变的解读——以伊扎布特为例》,《国际政治研究》2011年第4期,第7~8页。

       (11)关于伊斯兰主义的“乌玛”观念及其影响的论述,详见刘中民:《伊斯兰的国际体系观》,《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年第5期,第10~16页。

       (12)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7.

       (13)Zeyno Baran,ed.,The Challenge of Hizbut-Tahrir:Deciphering and Combating Radical Islamist Ideolog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

       (14)Taqiuddin al-Nabahani,The System of Islam,London:Al-Khaliphah Productions,2002,p.138.

       (15)"The Method of Hizbut-Tahrir," http://www.hizb-ut-tahrir.org/english.

       (16)Zeyno Baran,ed.,The Challenge of Hizbut-Tahrir:Deciphering and Combating Radical Islamist Ideolog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4.

       (17)Zeyno Baran,ed.,The Challenge of Hizbut-Tahrir:Deciphering and Combating Radical Islamist Ideolog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p.4~5.

       (18)Zeyno Baran,ed.,The Challenge of Hizbut-Tahrir:Deciphering and Combating Radical Islamist Ideolog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29.

       (19)关于伊斯兰主义的真主主权观念及其论述,参见刘中民:《伊斯兰的国际体系观》,《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年第5期,第16~21页。

       (20)在伊斯兰文化中,伊斯兰教产生以前的历史称作“蒙昧时期”或“蒙昧状态”,在伊斯兰主义思想中,一切非伊斯兰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都被称作“蒙昧状态”并应予以铲除。参见刘中民:《当代中东伊斯兰复兴运动研究》,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4~75页。

       (21)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8.

       (22)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9.

       (23)David Zeidan,"The Islamic Fundamentalist View of Islam as a Perennial Battle," Middle East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5,No.4,2001,pp.26~53.

       (24)SuhaTaji-Farouki,A Fundamentalist Quest Hizbut-Tahrir and the Search for the Islamic Caliph,London:Grey Seal Books,1994,p.37.

       (25)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8.

       (26)Taqiuddin al-Nabhani,Political Thoughts,London:Al-Khilafah Publications,1999,pp.116~117.

       (27)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9.

       (28)"Annihilate the Fourth Crusade," March 20,2003,http://www.khilafah.com.pk/leaflets/030320iraq.html.

       (29)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8.

       (30)塔米米1924年出生于巴勒斯坦的西伯伦,1949年在开罗艾资哈尔大学完成了法律专业的学习。1950年他开始参加穆斯林兄弟会的政治活动,但由于不满穆斯林兄弟会不把巴勒斯坦问题作为优先事务而脱离穆斯林兄弟会,并成为伊扎布特的创始人之一。1960年,塔米米成为耶路撒冷阿克萨清真寺的伊玛目。1969年由于在阿克萨清真寺宣讲激进思想而被以色列驱逐到约旦。见Zeyno Baran,ed.,The Challenge of Hizbut-Tahrir:Deciphering and Combating Radical Islamist Ideolog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p.1~2。

       (31)本段中的引文均转引自:Zeyno Baran,ed.,The Challenge of Hizbut-Tahrir:Deciphering and Combating Radical Islamist Ideolog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p.2~3。

       (32)苏畅:《论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基本特征》,《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第71~73页;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p.24~26。

       (33)详尽论述参见汪波:《欧洲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性质和内在结构》,《国际观察》2015年第4期,第108~110页。

       (34)Zeyno Baran,"Fighting the War of Ideas," Foreign Affairs,Vol.84,No.6,2005.

       (35)"The Method of Hizbut-Tahrir," http://www.hizb-ut-tahrir.org/english/.

       (36)"The Method of Hizbut-Tahrir," http://www.hizb-ut-tahrir.org/english/.

       (37)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21.

       (38)"The Method of Hizbut-Tahrir," http://www.hizb-ut-tahrir.org/english/.

       (39)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21.

       (40)"The Method of Hizbut-Tahrir," http://www.hizb-ut-tahrir.org/english/.

       (41)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21.

       (42)"The Method of Hizbut-Tahrir," http://www.hizb-ut-tahrir.org/english/.

       (43)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22.

       (44)本段中的引文均转引自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l Center,2004,pp.22~23。

       (45)转引自汪波:《欧洲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性质和内在结构》,《国际观察》2015年第4期,第110页。

       (46)刘汉太、都幸福:《中国打击东突报告》,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3页。

       (47)苏畅:《论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基本特征》,《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http://www.faithfuleye.com/simp/index.php? q=node/3613。

       (48)关于伊扎布特传入新疆的时间说法不一,有的资料为1999年,见艾尔肯·沙木沙克、阿布都米吉提·阿不来提:《新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实证研究——基于喀什地区“伊扎布特”犯罪组织的调查分析》,《黑龙江民族丛刊》2013年第4期,第49页;有的资料为2000年,刘汉太、都幸福:《中国打击东突报告》,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3页。

       (49)艾尔肯·沙木沙克、阿布都米吉提·阿不来提:《新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实证研究——基于喀什地区“伊扎布特”犯罪组织的调查分析》,《黑龙江民族丛刊》2013年第4期,第49页。

       (50)李艳枝:《土耳其伊斯兰极端组织概述》,《国际资料信息》2009年第7期,第13页。

       (51)樊守政:《试析国际背景下的“东突”问题》,http://www.cpspew.com/jsyd/llyj/2012/0511/xOMDAwMDIwNjlxOQ.html。

       (52)详见《新疆:保守思潮的危险信号》,载《凤凰周刊》2013年第15期,http://static.51y5.net/news/9GC6I7GA0001124J-0.html。

       (53)教法学派是阐释伊斯兰教法的学派,在逊尼派穆斯林中,权威的教法学派包括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仪和罕百勒学派,均以中世纪这些学派的权威学者的名字命名。关于四大教法学派的介绍,详见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概论》,青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6~131页。

       (54)Zeyno Baran,ed.,Hizbut-Tahrir,Islam's Political Insurgenc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19.

       (55)古丽艳:《新时期“东突”恐怖活动新动向及对策研究》,《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年第1期,第5页。

       (56)艾尔肯·沙木沙克、阿布都米吉提·阿不来提:《新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实证研究——基于喀什地区“伊扎布特”犯罪组织的调查分析》,《黑龙江民族丛刊》2013年第4期,第51页。

       (57)Mateen Siddiqui,"The Doctrine of Hizbut-Tahrir," in ZeynoBaran,ed.,The Challenge of Hizbut-Tahrir:Deciphering and Combating Radical Islamist Ideology,New York:The Nixon Center,2004,p.9.

       (58)Ariel Cohen,"U.S.Interests in Central Asia," Testimony before the U.S.House Subcommittee on Asia and the Pacific,March 17,1999,http://www.heritage.org/Research/AsianandthePacific/Test031799.cfm.

       (59)艾尔肯·沙木沙克、阿布都米吉提·阿不来提:《新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实证研究——基于喀什地区“伊扎布特”犯罪组织的调查分析》,《黑龙江民族丛刊》2013年第4期,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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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扎布特宗教极端主义的发展与预防_中国伊斯兰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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