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常生活论文,领导干部论文,伦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487(2008)09-0020-04
近年来,道德教育回归生活、伦理生活化的理念逐渐深入到国内外伦理专家、教育专家的研究视野,很多学者认为,回归生活世界是新世纪伦理学的主旋律,伦理学将更关心生活世界的意义,更注重提升生活世界的价值,更注重生活世界中能动主体的美德。同时,中西伦理学在实践方面也呈现出强烈的向生活世界回归的特征,国际企业管理中相当重视企业伦理思想对生活世界的积极意义。新时期领导干部伦理道德所出现的种种问题,使得关注领导干部的生活世界成为必要。当然,我们所指的生活世界主要是指以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言谈交往等为主要内容的个体生活领域(即“八小时之外”),是人们实际所感受的、所经历的,可以描述和交流的现实的人际关系、人的行为方式、情趣习惯、人生境遇等等,是人的现实生存,是由真实的生活场景所呈现出的世界,是人的活生生的感性活动,而不是由思想和意识所抽象出的、推演出的虚幻的世界,也不是被割裂了的或被符号化加工了的空洞的哲学世界、艺术世界、科学世界或政治世界、经济世界等非日常世界。[1]
长期以来,可以说,我们过多地强调领导干部政治道德的培养和教化,不重视或淡化了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道德,或把日常生活伦理道德的培养教化片面地寓意在意识形态化的伦理道德培养教化之中,或者归入政治道德之中,用政治道德教育代替了日常生活伦理道德教育,不仅使得领导干部的日常生活伦理道德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同时也使得意识形态道德培养的基础非常薄弱。从伦理生活化的视角关注领导干部的生活世界,不仅要重视发掘其高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道德品质,更重要的是要透视领导干部生活伦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加强领导干部伦理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
就生活世界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领导干部队伍的伦理道德状况总体来讲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是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值得称道的,涌现出了一大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好干部。但是,也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受剥削阶级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日常生活伦理严重失范。对此,党的有关文件及广大学者从不同侧面给予了许多现象和事例的列举。综其所述,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的方面:
(一)生活奢靡。“饭桌喝一喝,酒吧坐一坐、保龄打一打、桑拿蒸一蒸、歌厅吼一吼、舞池转一转”是当今有些领导干部日常生活的写照。这种消费,一是靠公款,二是靠大款。少数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借用所谓的“通融关系”、“纪念活动”等各种名义,在“同学圈”“老乡圈”“战友圈”等“圈”中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以此达到联络感情、互惠互利、爱慕虚荣的目的。有的追求豪华,铺张浪费,穿名牌,抽名烟,坐豪华轿车,居超标住房,在外出差更是住豪华酒店,吃山珍海味。辽宁省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喜欢穿名牌服装,在搜查其家产时仅高档西服就有100多套,有的一双皮鞋就价值8000多元。[2](P368)公款能用则巧设名目加以利用,不能用时,则“大款”不离左右。胡长清受贿数额巨大,给他行贿的主要是“大款”。
(二)作风腐化。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色,搞婚外恋,包养情妇“二奶”,已不是个别现象。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为博情人一笑,批示将300万元国家资金“借”给情妇徐福英用于公司还债;成克杰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之便,给情妇李平送去人民币达四千余万元。[3](P438)据某地检察机关调查表明,在查处的男性贪官中,90%以上包养一至两个情妇。[4]
(三)情趣低俗。有些领导干部“搓麻”、赌博成风,周末驾公车钓鱼上瘾。尤其是赌博,大有发展蔓延之势,并呈现出金额由小到大、级别由低到高、行为由隐蔽到公开、地点由国内到国外的特点。少数领导干部不仅在家赌,出国也恋赌。美国的拉斯维加斯、马来西亚的云鼎等世界著名的赌城,都有一些领导干部涉足。特别是澳门赌场更是内地一些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重要场所。
(四)纵容“后院”。有的领导干部还纵容家属聚财敛财,搞经营,拉贷款,项目夺标百发百中;房地产、进出口贸易,什么赚钱干什么。巨额花费送子女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等更是普遍。
日常生活伦理绝非小事,大量的案例表明,很多干部出问题,都涉及生活作风问题,都是从生活作风不良、情趣低下开始,一步一步走上腐败犯罪道路的。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失范现象虽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对社会的危害却不容忽视。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失范现象的存在,严重地侵蚀了党的干部队伍,败坏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领导干部之所以出现严重的日常生活伦理失范,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根本,主要体现在:
(一)权力的异化。从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失范的具体情况看,往往首先是以对权力的性质、用途缺乏理性思考和认识为突破口的,应该说,我们的领导干部大都知晓权力的性质和用途,只是这种认识还只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没有内化为一种意识和观念,在复杂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走出了办公大楼,在自认为无他人知晓的情况下,往往经不住豪华的物质生活的考验,在金钱和美色的引诱下,把权力作为获利的工具,当作捞取好处的资本,看成生活低俗的庇护伞,导致了形形色色的权钱交易、权物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腐败现象。在运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的同时,少数领导干部错误地运用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认为“我为别人提供方便、别人给我利益和服务”是理所当然、绝对安全的,逐渐放松了对自身日常行为的规范,以致在这种权力异化基础上形成的道德失范,又反过来使权力异化现象由点到面,愈陷愈深,恶性循环,且花样翻新。权力商品化、权力寻租、权力期权化、权力亵渎化等就是近年来对权力异化进行概括的新名词。这种权力膨胀式异化过程是导致日常生活伦理失范的最主要的现实原因和条件。
(二)人情的泛化。重情重义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重视情感的人伦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当人情与权力异化相融合,吞噬制度和法律的时候,那就会带来诸多后果。透视领导干部的日常生活伦理失范现象,大都与囿于亲情、友情的羁绊紧密相连,诸多案例显示,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的大都是朋友或朋友介绍的大款或各行各业的精英人士。人情于是突破了传统的血缘关系、朋友关系,被大大的泛化和庸俗化了,只要利益存在,一顿饭之后即可成为朋友。在正义和如此纷繁复杂的“人情”面前,少数领导干部被亲情、友情、恋情冲垮了道德防线,也冲垮了最后的法律防线,使他们作了“人情”的俘虏,成了阶下囚。人情的泛化已成为导致日常生活伦理失范的潜在因素。
(三)制度的弱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领导干部伦理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但制度本身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制度监督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有的缺少法律的支撑,起不到应有的制约作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漏监、弱监和虚监的状况,这是导致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失范的关键因素。
(四)自律的软化。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不断自我改造,经受不住考验,心理的天平发生了失衡。一些领导干部看到社会上不少人拿回扣、拿信息费、劳务费,活的舒服而滋润,便产生了“人家能做,我为什么不能做”的从众心理;一次得利之后,贪婪的心理使其一发而不可收;有的领导干部明知自己的行为触犯党纪国法,但总认为自己有权有势,只要胆大心细,不会出问题,即使被人发现了也奈何不了自己,侥幸心理的作祟使其在失范的路上越滑越远,最终堕入犯罪的深渊。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变化,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自律的软化已成为导致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失范的主体因素。
从“伦理生活化”的视角分析,领导干部伦理建设的目标定位和模式选择应关注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即把领导干部作为道德主体来培养,促进领导干部德性的健康发展。反思以往的道德教育,我们所做的思考、所下的工夫、所用的办法并不少,偏差在于我们较多地强调领导干部的义务,把领导干部置于被动接受教导训诫的客体地位,把“束缚人、约束人”的行为作为目的,或多或少地忽视或者抑制了领导干部的主体判断与选择,使教育的结果不能使领导干部以积极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自主、自觉、理性地调节自己的道德行为,完善自身的道德修养,增强自己的执政能力。当然,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的途径有很多,但任何途径缺少了制度的规制,就会达不到目的或流于形式。有人说,失范者是不合理的制度的牺牲品,不无一定道理。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谋求根本性的制度变革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因此,针对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状况,“伦理生活化”的理念使得我们在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的实务中,更应该着重围绕制度建设,开展两个纬度的工作:一是伦理制度化,二是制度伦理化,使制度人性化,使领导干部伦理建设真正抓出成效。
(一)伦理制度化。伦理制度化是指按照执政目标的要求,将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循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规定为制度,依靠制度的强制手段,转换成领导干部一定要遵守的明确的硬约束规则,使之制度化、法律化。伦理制度化将道德的非强制性转化为以法律、制度为后盾的强制性方式,强化了伦理道德的力量,对于有效克服当前领导干部日常伦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
从制度上强化伦理的力量,并不是简单的移植和转换,应该坚持“联系实际、科学分析、理性定位、真抓实干”的原则,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做好文章:
1.分析伦理的层次性,适量伦理制度化,避免扩大化。
制度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等特点及优点,因而在领导干部伦理建设中起保证和支撑作用,但不能把这种作用任意扩大化,制度伦理不能代替伦理,我们不能把所有的伦理都制度化。制度的稳定性容易造成要求的滞后性,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动态发展;制度的强制性容易弱化领导干部在伦理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使其缺乏伦理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怀疑道德存在的意义,因此,伦理制度化应根据领导干部道德现状,将伦理要求合理分层。
将伦理要求合理分层加以制度化,要注意内容分层和形式分层。从内容分层讲,人的道德生活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层次:终极信仰层次、社会交往层次和个人心性修养层次,具体到伦理学的理论结构来说,应该是“信仰伦理”、“规范伦理”和“美德伦理”。能被制度化的伦理只有规范伦理这一层面。对于规范伦理这一层面,也不是所有的都要制度化,对于那些领导干部已经能够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制度化。只有那些经三令五申仍不遵守,且已带来严重后果,影响执政能力和执政成效的现象,才有加以规范,并将这些规范上升为制度而强制执行的必要。从形式分层讲,伦理制度化包括将伦理规范上升为政策和制定为法律两个层面。在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如果伦理规范为广大领导干部所认同,并在伦理建设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遏制现实生活中少数领导干部的伦理失范现象,就可以把此伦理规范上升为政策;如果政策的执行对于制止伦理失范现象发挥了重要作用,且现实生活中此类的失范现象仍然涌现,那就应把这一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使之法律化,发挥法律的最高强制性作用。正如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所说:“那些视为交往的基本必要的道德正义原则,在一切社会中都被赋予了具有强大力量的强制性质、这些道德原则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5](P361)
2.实现责任伦理与常人伦理的有机协调。
领导干部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人,也有常人的七情六欲、亲朋好友,甚至更复杂的社会关系,但从人民把权力委托给中国共产党的那天起,执政党尤其是领导干部就是人民的公仆和服务员,他们的责任就是为人民服务,就不能任性地追求生活享受。强调领导干部责任伦理,并不是说领导干部不能有自己的正常生活,只是在面对复杂的世俗人情和多样的业余生活时,必须具体分析,对用重金衬托得“世俗人情”,对逾越法纪的“生活方式”,应保持清醒头脑。长期以来,在伦理建设中,我们过多强调领导干部的责任伦理,坚持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只有少数人才能做到的高标准去要求所有的领导干部,其结果是,多数领导干部未能达到先进的道德标准,客观上又使大部分人找不到道德的准绳,造成领导干部队伍比较严重的伦理道德失范。因此,在伦理制度化的过程中,应坚持以责任伦理为核心,照顾公众良俗,实现责任伦理与常人伦理的有机协调,融常人伦理于制度伦理中,避免因过分强调责任伦理,造成制度的冷冰冰,又避免因偏于常人伦理,带来人治化的倾向。
3.伦理制度化的本土特性和技术特性。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领导干部伦理失范现象是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虽然其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相似性,但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领导干部,甚至在同一时期的不同地域、不同领导干部,同一地域的不同时期、不同领导干部,同一领导干部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其具体表现形式却是千姿百态、形式各异。伦理制度化必须充分考虑地域性、时代性、主体性特征,紧密结合实际,吸取专家意见,注重技术分析、论证,使伦理制度化既有针对全国性的、又有针对地方性和基层的伦理,做到全局性与局部性的统一,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力避形式主义。
(二)制度伦理化。制度伦理化是指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合乎伦理、合乎道德。制度伦理化将制度的强制性赋予了人性化成分,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对于有效克服当前领导干部日常伦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重视制度的伦理化建设,并不是条文的美化,强制性的弱化,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以德建制”的理念,着重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公平正义——制度伦理化的立足点。
在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的法律制度领域,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伦理标准。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的首要价值一样。”[6](P5)他坚持认为,对制度的道德评价和选择优先于对个人的道德评价和选择,人们总是首先选择用于制度的根本道德原则,然后才能选择用于个人的道德准则——义务与职责。因此,如果说个人具有支持制度的义务,那么制度必须首先是正义的。一个社会必须先选择用于制度的价值原则,然后才能选择用于个人的道德准则义务和责任。否则,正如罗尔斯所言,离开了制度的合理性来谈个人道德的修养和完善,甚至对个人提出各种严格的道德要求,那也不过是一个好牧师而已。
2.坚持民主文化——制度伦理化的生长点。
在现代社会,“民主”一词具有普世价值,它成为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面旗帜,成为执政实践最为根本的伦理要求。就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而言,其制度设计应始终坚持民主的旗帜和民主的追求,民主作为崇高的价值理想应成为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在制度设计的内容上,应深入党员群众,深入领导干部日常生活实际,展开广泛的调查研究,既反映党员群众的呼声,更要让领导干部针对自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不同意见公开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领导干部讲真话、讲心里话,对制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富有建设性的内容;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应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制度执行的透明度,有效接受党员与领导干部的监督,使制度在阳光下操作,在民主的生长点上走向公平的立足点。只有真正在制度伦理中坚持民主的价值取向,尊重领导干部的主体地位,才能充分调动广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他们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才能自觉遵守制度法规,并不断把最好的意见和方案吸收到制度中来,从而加强自身伦理建设。
3.坚持提高主体道德素质——制度伦理化的内驱力。
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必须依靠制度的保障,但在许多情况下,制度并不能提供清楚的答案,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领导干部对规章制度的自觉遵守和维护,依赖于领导干部运用理智和良心,凭“自由心证”,进行公正合理地判定和执行,领导干部的道德素质在制度伦理化过程中起着主导和能动的作用,是任何制度伦理所不能替代的。
领导干部的道德素质要求是多方面的,诸如:为民、务实、勤俭、清廉等等。但有两点最为关键,是制约和贯穿其他素质的核心。一是理性。理性是相对感性而言的,它不是一时的冲动,盲目地认同,而是一种基于公序良俗、法律规章而形成的一种持久的内在的道德能力。少数领导干部就是缺少这种理性、这种能力,缺乏权力理性,把权力感性化了、私有化了,以致道德失范甚至走向犯罪。权力理性要求领导干部不仅在工作中,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克制不合理的欲望,严格规范约束个人行为,正确使用公共权力。但同时强调,作为理性的道德要求,并不是要求领导干部禁欲,而是对欲望进行有效的节制,正确对待权力与利益的关系,不以权力之便收受财物和生活糜烂。二是诚信。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规范。领导干部诚信所表达的是一种对特定的组织或个人以未来给付与践行服务承诺为基础的信用行为,是向对象保证的“言出必行”的履约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要说话算话,不能失信。实践中,领导干部诚信建设主要应表现为诚信于民、诚信于友。诚信于民的核心是忠诚,是忠于人民的重托,是对党的宗旨忠心的信服,任何时候都不动摇。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突出人民利益的优先性、首要性,高度关注民生,带着深厚感情,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贪欲与失信结合必然产生腐败。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诚信于友的核心是讲原则。对朋友忠诚,对朋友信义,是最可珍贵的。但领导干部身份特殊、责任重大,权力在握,交友更要慎重,要在原则的前提下讲诚信。要公私分明,义利分明。实际操作中,尤其要管好自己的家人,不仅自己交友讲原则,自己的家人在社会交往中也应树立正确的人情观,和权力无关的好事为朋友多做,超越权力的坏事决不能做。这既是对人民的诚信,也是对朋友和家人最好的保护和诚信。
总之,伦理制度化和制度伦理化虽然各有自己的“王国”,但不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双向互动的辩证统一过程,是制度伦理的两个不可分割的层面。伦理制度化为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提供了明确的可操作的道德要求,能够通过制度化的奖惩和褒贬激励、预防、威慑、监督领导干部自觉做出合乎伦理道德规范的行为;制度的伦理化赋予制度的公正、民主,更易激发领导干部亲民爱民的内在潜能,更易激发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伦理规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没有制度化的伦理,很难从外部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得伦理原则转化为现实社会的道德行为。没有基本制度的伦理化,就很难从内部发挥领导干部的自主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伦理制度化和制度伦理化内外协调、刚柔相济,促使制度的他律和主体的自律有机结合,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生活伦理建设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