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修纂与明代政治斗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代论文,实录论文,政治斗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键词 明实录 修纂 政治斗争
提要 由于《明实录》“国史”的权威地位,明代君臣各派均将之作为争夺的一个制高点。于是,作为明朝政府组织修纂的史书,《明实录》便不可避免地被卷入了明代政治和权力斗争之中。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一是君主干预修纂,借机贬斥与自己有仇怨的前任君主,以立己威,巩固统治;二是史臣利用修纂实录的机会,攻击政敌,任情褒贬;三是明末政治集团染指《明实录》,利用该书进行政治决斗,由此导致了该书曲笔诬饰的泛滥。
《明实录》是明代最为重要的圣典,是明代后朝对前朝所作的具有权威效力的历史结论,也是关系到一朝君臣流芳和遗臭的千秋大事。谁掌握了《明实录》修纂的控制权,谁就掌握了对与己有关的前朝君臣和当朝臣僚进行褒贬的权力。所以,君主常常利用实录的修纂攻击与自己有仇隙的前任君主及其随臣,并为自己涂脂抹粉,巩固其统治地位。而大臣则利用主持和参与实录修纂的机会,抨击政敌,攻讦异己。另一方面,《明实录》的修纂例由勋戚当监修,首辅任总裁,内阁大臣及文官要员大都参与修纂,因而《明实录》的修纂与明代的权力斗争交织在一起,实录的修纂成为大臣们进行争权夺利的焦点。傅吾康指出:“实录的纂修主要是一件政治工作,而不是一种超然的学术活动。由于监督纂修的大学士往往卷入了前朝的政治争论,他们当然渴望将他们的个人观点注入原文而牺牲与之对立的观点。此外,他们有时候还可以表达地区或集团的观点。”[①]利用《明实录》进行权力斗争时常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一、篡改与揭丑:君主利用《明实录》贬斥前任、树立己威
在宗法社会里,王朝的皇位一般都是父死子继的,所以后任皇帝在其控制的史书中对前任君主多大肆颂扬并竭力讳饰。然而,那些靠武力夺取皇位的君主,和以旁支入嗣大统的皇帝,因与其前任君主有利害冲突,便于史书中暴露其丑行,攻击其政迹,从而树立自己的威信和改变其旁支庶出的卑弱形象。明代实录的修纂中,上述现象尤其突出。利用《明实录》进行政治斗争的明代君主,多为非程序继位者或其子孙,前者如朱棣,后者如朱祁镇之子朱见深等。当建文帝为乃祖朱元璋修《太祖实录》时,其叔燕王朱棣发动了“靖难之役”。朱棣上台后为了使自己篡位合法化,对《太祖实录》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修改。第一次修改在朱棣篡位后仅4个月的时候,他下诏攻击“建文所修《实录》,遗逸既多,兼有失实。”并命令正副监修李景隆、茹常“端乃心,悉乃力”,既不负太祖宠遇之厚,“亦以副予之孝诚”,修改好实录[②]。接着,他在给其他纂修官的诏谕中,进一步抨击初修本失实:“比建文中,信用方孝孺等纂《实录》,任其私见,或乖详略之宜,或昧是非之正,致甚美弗彰,神人共愤,蹈于显戮,咸厥自贻。”要求众史官“恪勤纂述”、“无忝厥职”。朱棣的两道诏令实际上已为二修《太祖实录》定下了基调,暗示臣下应按他的旨意篡改。但是,当《太祖实录》二修完毕后,朱棣发现篡改得仍不彻底,认为是李景隆和总裁解缙等人“心术不正”造成的,于是另择史臣,再次改修《太祖实录》。这次改修花了5年多时间,修改得比较彻底,所以进呈之日,他手捧实录,“披阅良久,嘉奖再四,曰:‘庶几少副朕心。’”[③]朱棣对《太祖实录》一再改修,目的就是为了篡改实录中不利于他的历史事实,并制造其篡位的合法依据,同时对其前任进行诬谤,以动摇建文合法统治的基础。经过篡改后的《太祖实录》主要在“嫡出”和“靖难”两个方面为朱棣作了粉饰。所谓“嫡出”,就是把朱棣伪装成朱元璋正妻高皇后马氏所生之子,以为其夺位披上合法外衣。实录公然称朱棣“母孝慈高皇后”。卷147“马皇后”小传也说:“后尝梦微时,携诸子在原野间,卒遇寇至,皆红巾,甚恐。适今上(即朱棣)以马进,扶后上马,复跃马从。寇见今上,皆辟易遁去。后与诸子从容而还。遂觉,故独爱于今上。”这段梦境记载,显然在暗示朱棣就是马皇后嫡出,并制造马皇后属意于他的舆论。其实,朱棣并非马皇后所生,而是碽妃所生。“妃高丽人,生燕王,高后养以为子,遂赐死。”[④]所谓“靖难”,就是为朱棣“靖难”制造种种借口。在《太祖实录》中,增入了朱元璋“国有长君,吾欲立燕王”之语;还增入了朱元璋死之前“敕符召燕王还京师,至淮安,用事者矫诏却还。及帝临崩,犹问:‘燕王来未’”[⑤]之语。其意在于暗示朱元璋想把皇位传给朱棣,并影射建文帝及其追随者阻挠了此事。言下之意,朱棣发动“靖难”是顺天承命的。顾炎武一针见血地指出:“再修、三修,所不同者,大抵为靖难一事。”[⑥]明成祖朱棣对《太祖实录》反复篡改,其实质在于巩固其篡夺的政权,维护其非法统治。为了这个目的,他甚至还去掉建文年号,擅增洪武三十二至三十五年以代之。明宪宗朱见深也曾利用修纂《英宗实录》的机会,对其叔父代宗景皇帝朱祁钰进行诬谤,在一消心头之恨的同时,起到树立己威、巩固统治的作用。宪宗之父明英宗朱祁镇在位时,于“土木之变”中被蒙古瓦剌部俘获,群臣拥立皇弟朱祁钰为帝。一年后瓦剌放英宗还北京,景皇帝将他软禁于南宫,并废掉太子朱见深,改立己子。景泰八年,景帝病危,宦官曹吉祥与武臣石亨等发动官廷政变,废景帝,重新拥立英宗为帝。朱见深得以重立为太子。天顺八年,英宗死,朱见深继位,是为宪宗。宪宗嗣位后7个月,开始修纂《英宗实录》。此书将代宗景皇帝的事迹附录其中,命名为《废帝宬戾王附录》,并加以诋毁。沈德符指出:“景帝事附英宗录中,其政令尚可考见,但曲笔为多。”[⑦]查继佐也批评道:“记景泰之事于宬戾王,丑正学之死,减其危言;隐代庙之死,不书引帛。”[⑧]明末清初人吴骐曾给参与《明史》修纂的同乡金甫写信云:“伏惟景帝功在社稷,而当时《实录》取媚英庙,遂于景帝极其訾毁。”[⑨]《英宗实录》的上述问题,都是宪宗皇帝模仿朱棣的作法,为抵消代宗的影响,树立乃父的权威,从而巩固自己的统治所做的手脚。
明代有的君主虽是按程序继位,但却以旁支入嗣,与其前任相较,有一种强烈的自卑心理,为了树立己威,贬斥前帝,便也将《明实录》的修纂打上政治斗争的烙印。世宗帝朱厚熜原是封在湖北钟祥的藩王兴献王之子,其堂兄武宗皇帝朱厚照死后无子,群臣按照传统礼仪,拥戴他作了天子,让他认武宗之父孝宗朱祐樘为父,认其父兴献王朱祐樘为叔,而世宗却坚决要求认自己的父亲为父,引起了大礼仪之争。经过这场长达3年的大争斗,世宗以旁支入嗣的自卑心受到了极大的刺痛,因而对以正统嗣位的武宗极为嫉妒和不满。当世宗赢得了胜利以后,便利用修《武宗实录》的机会,对他的堂兄进行了暴露和报复。一反为尊者讳的惯例,《武宗实录》揭露了朱厚照的大量丑行和罪恶,如正德九年正月乾清宫发生火灾,实录就揭露道:“上自即位以来,每岁张灯为乐,所费以数万计,广贮黄白蜡不足,复令所司买补之。及是,宁王宸濠别为奇巧以献,遂令所遣人入宫悬挂,传闻皆附著柱壁,辉煌如昼。上复于宫廷中依檐设毯幕,而贮火药于中。偶勿戒,遂延烧宫殿,自二鼓至明俱尽,火势炽盛。时上犹住豹房省视,回顾光焰烛天,戏谓左右曰:‘是好一棚大烟火也!’”[⑩]直接暴露了武宗皇帝荒淫无道的秉性。在下文中又载录了武宗的罪已诏,借以揭露武宗政治不举、奸贼并行的混乱政迹:“上服浅淡色服,御奉天门视朝……撤宝座不设,遂降敕谕群臣曰:‘朕恭承天命,嗣守祖宗成业,夙夜孜孜,勉图治理。乃者乾清宫灾,朕心惊惶,莫知攸措!殆以敬天事神之礼有未能尽,祖宗列圣之法有未能守;用舍或有未当,刑赏或有未公;征敛太重,忧伤民财;工役繁兴,有劳民力;谗谀并进,而直言不闻;贿赂公行,而政体乖谬;奸贪弄法,而职业多未能修;抚剿失宜,而盗贼尚未见息,有一于此,皆是以伤和致灾。静言思之,悔悟方且!……故谕。’”(11)《武宗实录》载录此诏,是世宗暗示或怂恿的结果,它不仅通过武宗之口暴露武宗当政时正邪颠倒、是非混淆的“政绩”,而且以武宗诏中假惺惺的悔悟辞句与上文玩火取乐形成强烈对照,使人产生武宗悔过虚情假意的印象,从而讽刺这位前任。黄云眉先生指出:“非世宗薄视武庙,总裁诸臣有以窥其隐衷所在,亦不敢破累朝《实录》之例讳,弄此侮笔于身所经事之故帝,可知也。”(12)《武宗实录》成了世宗皇帝攻击仇怨,树己威望的斗争工具。通过《武宗实录》的修纂,出生旁支的世宗皇帝总算扬眉吐气了一下。《明实录》就这样被卷进了明代政治斗争的巨大漩涡之中。
二、增删与贬斥:史臣利用《明实录》攻击政敌、党同伐异
与君主强迫史臣篡改《明实录》以肆己意不同,史臣不敢公开篡改实录,而只能利用修纂的机会,通过增删史料和微言大义来攻击政敌,进行权力斗争。“由于实录的绝大部分是由官方文献的原文和有关政府活动的枯燥报告构成,作者表示个人意见的机会主要就在于选择某些文献和压下另一些文献。这样,事实和事件可能被大大地曲解。此外,也可以用压缩文献的方法来故意歪曲原意”(13)尽管史臣在实录修纂上多是些小动作,但其利用《明实录》进行政治斗争的目的则是毫不含糊的。明末张岱从整体上批评了明朝史臣以《明实录》的修纂作政治斗争工具的行为:“焦芳以佥壬秉轴,丘浚以奸险操觚,正德编年,杨廷和以掩非饰过,……后至党附多人,以清流而操月旦;因使力翻三案,以阉竖而自擅纂修。黑白既淆,虎观、石渠尚难取信……”(14)。可以说是简要概括了《明实录》修纂过程中政治争斗的情况。
史臣利用《明实录》进行政治斗争的表现之一,就是在实录中任情褒贬,攻击政敌。由于先帝实录与当朝之事紧密相关,修纂者为了打击政敌和对手,便在先帝实录中对他们进行诽谤和诋毁。如《宪宗实录》的总裁、吏部尚书刘吉与内阁大学士刘珝、尹旻以争权不和,便在主持修实录时对此二人进行诽谤。据王世贞《史乘考误》称,《宪宗实录》曾记兵部尚书项忠上奏弹劾大宦官汪直,让尹旻联名,但“旻固辞,不得已乃署,即遣人报(汪直心腹)韦英曰:‘本兵部所为,旻但以次据首耳。’”把尹旻描写成一个遇事畏缩、变节自首的人。该实录又称,都御史王越在上朝时遇见刘珝与刘吉,极言汪直贤明,并攻击二人所在的内阁,结果“珝默然”,而“吉折之,越遂与吉疏”。其实,内阁猛烈攻击汪直的人,只有刘珝与商辂二人。王世贞指出:“今言文和(刘珝)默然,又谓尹恭简(尹旻)密报韦英,盖实录为刘文穆(刘吉)所修,故引以归己,而恭简、文和又素与文穆不睦,似不无饰笔。”(15)同是一刘珝,《孝宗实录》却把他写成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吴晗指出:“同是一人,出于仇笔则为盗跖,出于故旧则又成夷惠矣。”(16)这说明《明实录》成为权贵们党同伐异的政治工具。焦芳在作《孝宗实录》的总裁时,对其仇怨也大肆诋斥。“总裁大学士焦芳,人品庸劣,不为士论所重。弘治间垂涎台鼎,久不得进,每以为恨。至是,附瑾获柄,用与操史笔,凡其所褒贬,一任己私,以好恶定之,如叶盛、何乔新、彭绍、谢迁,皆天下所称许,以为端人正士。而芳肆其诋诬,不恤公论。”(17)如他在《孝宗实录》卷194中,诬蔑何乔新逼父自杀:景泰时,景帝欲废英宗太子,何乔新父亲何文渊参与起草了诏书。及英宗复辟,谋易太子诸臣皆罢归,“乔新时为刑部主事,因见黄纮、徐正处以极刑,恐祸及己,乃贻书劝其父自引决。文渊果自尽。士论耻之。”但这显然是经过加工改写了的。因为,其一,黄徐二人五月受诛,而何文渊四月就自尽了;其二,据《英宗实录》卷277载,英宗复辟后,“时副都御史陈泰左迁广东按察副使,道经广昌,人有传泰来抄提文渊者,文渊惧,即自经死。”此即文渊之死的真象,而非何乔新逼父自裁。尽管焦芳任意曲笔引起众议,但他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自喜曰:‘今朝廷之上,谁如我直者!’”(18)明代史臣们在利用《明实录》进行政治斗争时,并不敢大规模地私自篡改,而是利用对材料裁剪、增删和连缀的机会,保留对仇敌不利的史料;或在写人物小传时,作带有倾向性的叙述,以达到贬斥政敌的目的。
史臣利用《明实录》进行政治斗争的表现之二,就是利用实录修成后的升赏机会,排挤政敌。如《孝宗实录》修完后,例当升擢,“而焦芳父子及段炅辈,谓可乘此挤其素有仇嫌者,乃密以名投,(刘)瑾从,更成之。”当时,焦芳、焦黄中父子及段炅皆投靠大宦官刘瑾,与翰林院文官形成不同的政治集团。“瑾以翰林院官慢己,每与张綵谋欲调之外任,綵不可。及论纂修升秩例,瑾复持之。”焦芳父子及段炅乘机进谗,结果将董玘等外放知县。后来,因翰林官纂修实录升擢无外放例,而改董玘为刑部主事。段炅等听说后大惊,仍用阴谋手段将董玘以刑部官外放:“(焦)芳之乡人潘铎、王尚绸也,邸报出,有语焦黄中云:‘董玘众谓其必(外放),及今无恙矣。’炅在坐,色变曰:‘非漏网哉?’明日,遂附他本批出。旧制,翰林升官皆内阁较量资级,请上裁。今以吏部拟,而复调为部属外任。”(19)像这样通过《明实录》修纂后的升赏机会,来排挤政敌的例子还有不少。世宗时,礼部尚书席书与大学士费宏争权,费宏借《武宗实录》完工后的升擢机会,将席书之弟席春放之外任,引起席书的强烈不满。据《世宗实录》卷53载:“(嘉靖四年七月)庚午,初,翰林院检讨席春、刘夔与纂修《(武宗)实录》加恩,以系改除馆职按察司佥事。春乃礼部尚书席书之弟也,书因是憾于大学士费宏,上疏言,历稽累朝实录升官,未有调外任者。上以书言,特令升春翰林院修撰,并升夔编修。已而翰林院学士桂萼、张璁上疏求去,语亦侵宏。于是宏……因乞休致。上诏慰留之。”从实录升赏中,可以看到高层官员之间的权力争斗。
史臣利用《明实录》进行政治斗争的表现之三,就是在史馆内争夺总裁位子,以达到夺取首辅的目的。由于总裁由首辅担任,所以有些大臣便在史馆内攻击总裁修史有误,妄图取而代之。正德初,焦芳不过是一个普通修纂官,他“垂涎台鼎”,故追随刘瑾,把《孝宗实录》的总裁、首辅刘健等排挤出朝,意欲取而代之。但是,另一位总裁李东阳由于资历、威望和官场经验都比焦芳强,便当上了第一总裁和首辅,焦芳只作了第二总裁和内阁大学士。处世圆滑的李东阳窥知其意,欲伺机反扑,焦芳惧其轧己,便借口李东阳主修《大明会典》有失,在《孝宗实录》修成后的例行升赏中,变乱成法,任意降李东阳等人的职俸,以打击这位政敌。据《武宗实录》卷50“正德四年五月戊戌条”载,《孝宗实录》成,修纂官例应升职,但焦芳勾结刘瑾,诬称他们“以编纂《会典》为命,多所靡费”,因此下令将他们在修《会典》后“已升之职俱革之”。结果降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李东阳支从一品俸,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梁储为本部右侍郎,以下各降有差。“刘瑾意以东阳降俸为未能尽法也。瑾欲裁抑儒臣,谓旧例纂修升秩为过,故先革其所已升者”;而“焦芳不欲东阳轧己,乃导瑾为此举云”。焦芳怂恿刘瑾降李东阳职俸,其用意在于夺其总裁、首辅之冠而戴之,终因李东阳圆滑再次过关,使刘、焦二人觉得“未能尽法”。由此可见《明实录》修纂过程中争斗之激烈。
三、废弃与重修:党派利用《明实录》进行政治决斗
明代群臣围绕《明实录》进行的权力斗争并不局限于个人和小集团之间的褒贬攻讦,它最终酝酿成了一场大规模、长时间的党争和政治决斗,其冲突的焦点之一便是《光宗实录》的修纂。光宗身前身后发生了“梃击”、“红丸”、“移宫”三案。通过三案的追究,东林党人排斥了浙党等派别,大权在握,东林党人叶向高复出为相,“邹元标、赵南星、王纪、高攀龙等皆居大僚,左光斗、魏大中、黄尊素等皆在言路”。“与东林忤者,众目之为邪党,天启初,废斥殆尽。”(20)那些被排斥压制的非东林党人,便另找靠山,重新与东林党相对抗。这座靠山就是大宦官魏忠贤,“及忠贤势成,其党果谋倚之以倾东林”(21)。于是,明代天启、崇祯年间,出现了东林党人与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之间激烈争斗的局面。
由于实录的重要地位,《光宗实录》的修纂及改修便成为东林党与阉党斗争的焦点。《光宗实录》初修于东林党人得势时期,由叶向高最后裁定。叶曾说过:“脱稿之日,余与同官互阅,皆以为允。”(22)修《光宗实录》不能不涉及明末三大案,围绕三案的记录和处理,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人发生了争执。邹元标上疏熹宗朱由校,指出浙党等应对历史负责:“当时依违其间,既不伸讨贼之义,反行赏奸之典。即谓其无心,何以解人之疑也?方从哲负此大疑天下,科臣惠世扬言之详尽,公论岂可不明?从来乱臣贼子有所惩戒者,全在青史一脉,今失不成,何所底止!”(23)但是,开始转投魏忠贤的人提出对三案的不同意见,受到了这位司礼监秉笔太监的支持,他代帝票拟,要求把这些奏疏也交给正在修纂《光宗实录》的史馆去编纂。东林党人坚决反对,工科给事中方有度上疏驳道:“近台臣徐景濂疏进药、移宫事,票拟者欲宣付史馆,似若以史为一人一家私物者。夫宣先帝圣德,考终是矣,能宣李可灼不进红丸乎?方从哲不赏奸乎?宣宫闱等事,皇上所亲见是矣,能宣无选侍殴辱之圣谕乎?能宣无选侍触忤之圣旨乎?若使奉前后旨并书,则一事自相抵牾,何谓信史?”由于阉党尚未得势,因此《光宗实录》得以按东林党人的意愿完成。当魏忠贤大权独揽时,东林党人非罢即杀,叶向高、韩被迫辞职,阉党全面掌权。天启四年冬,阉党分子霍维华“锐意攻东林,请改修《光宗实录》。宣其疏史馆。忠贤立传旨,实录改撰。”(24)当时要求改修《光宗实录》的阉党分子还有黄承昊、魏广微等。据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13载:“以黄承昊之言,魏广微复嗾魏忠贤令改修。”此次改修实际上是废弃初本,另起炉灶,与一般的改修区别甚大。改修本主要在“卫国本”和“三案”上篡改事实,贬斥东林党。改修本认为东林党为拥立光宗作太子(即“卫国本”)时所上的奏疏、所作的牺牲是“浮议外滋,无端蔓引,皆好事者之过”。至于“梃击”案,改修本坚持张差疯癫之说,并攻击东林党人“捏谋危东宫之说”;“红丸”案,改修本认为李可灼进药“悉出圣意”,并攻击东林党人的弹劾是“群小附议,嚣然鼎沸,污蔑君父,几成晦冥之世”(25)。当改修本完工进呈时,阉党阁臣施凤来等要求将叶向高主持修纂的初修本《光宗实录》焚毁:“及告成之日,则崇祯改元之岁矣。众正未登,书仍进呈颁赉,送至皇史宬。阁臣有欲焚旧本者,赖大珰王体乾不可而止,而存宬中。”(26)随着魏忠贤的被逐和自杀,阉党开始失势,东林党人乘胜追击,猛烈攻击改修本《光宗实录》,并要求将之改正。文震孟率先提出改修要求,但遭到阉党余孽温体仁等的阻挠:“震孟摘尤谬者数条,疏请改正。帝特御平台召廷臣面议,卒为温体仁、王应熊所沮。”(27)文震孟所上的奏疏即著名的《孝思无穷疏》,奏疏围绕着“定国本”和“三案”问题针对改修本中的修订和诬诋,进行了逐一反驳。疏的最后说:“伏乞圣裁,即敕史馆逐一改正,或取天启三年所进稿,再加勘定入皇史宬,庶几千古之是非不悖。”许士柔亦连续两次上《帝王世系疏》响应文震孟,他在疏中抨击改修本失误,并与温体仁展开激烈的论战(28)。尽管改修本未再进行重改,但它最终失传于世。现今流传的乃是幸免于焚的初修本(29)。《光宗实录》废弃与改修的遭遇,反映了作为历史著作的《明实录》已沦为明代党派政治斗争的工具。
综上可见,《明实录》已成为明代政治斗争的制高点之一。该书何以在明代权力争夺中具有如此之高的地位呢?其因有三:第一,史学的政治鉴戒功能的作用。中国古代皇权专制政体,确立了皇权的绝对权威,却未能建立一个有效的制约机制,为了统治能长治久安,便选择具有古老鉴戒传统的史学来发挥制约功能,史学便有了类似言官的政治功用。它独特的地方是通过后世的评判来约束皇帝,并“使乱臣贼子惧”。因此,明代政治家当然要用这个有力的工具来从事权力斗争。无论是君主还是大臣,都利用《明实录》攻击异己,粉饰自身。第二,中国古代具有重史的深厚传统,这种传统积淀成一种社会心理。孝宗皇帝在诏修《宪宗实录》时即指出:“自古帝王功德之实,皆有纪述以垂示后世。”表明修史是必需的事情。参加过《光宗实录》修纂的文震孟也强调:“国史所关,良非细故”(30);曾与修《武宗实录》的林时也说过:“史万世是非之权衡。”(31)正因为修史在人们心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明代上至皇帝,下至史臣,多把《明实录》的修纂作为党同伐异的政治工具。第三,具体到《明实录》身上,由于它是明代最重要的史籍,其记事和结论具有权威效力,所以当时中外君臣都希望把与自己有关的事在《明实录》中能得到良好的记录和反映。如《宪宗实录》修纂时,南京工科给事中章玄应上疏说,他父亲在代宗时触犯龙颜被逮下狱,英宗复辟后获释还职,但《英宗实录》却未将其事迹录入。他要求把父亲“直言骨鲠”的事迹补进《宪宗实录》中(32)。再如,朝鲜国王李昖上奏神宗,要求“将国祖李成桂系弑逆等被诬情节载《世宗皇帝实录》及新纂《会典》,为之昭雪”(33)。这些均反映了《明实录》的权威地位。正是这样的地位,引起了明代君臣利用《明实录》的极大兴趣,加之实录的修纂人员与政府官员合而为一,《明实录》的修纂便不可避免地被卷进剧烈的政治斗争漩涡之中。其结果是:除了相互攻讦而偶有真实的揭露外,《明实录》中大量存在着恶意中伤和曲笔诬饰。这件事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作为学术活动的史书编纂,必须与政治活动保持适度的距离,史书的作者必须与政府官员相脱离,才能保证史书内容的客观和观点的公正。
注释:
① (13) 傅吾康:《明代的历史著述》,《剑桥中国明代史》第12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2月版,第794—798页、798页。
② 《太祖实录》卷13,“洪武三十五年十月己未”条。
③ 《太宗实录》卷200,“永乐十六年五月庚戌”条。
④ 陈雨叟:《养和轩随笔》
⑤ 夏燮:《明通鉴》卷首《义例》,中华书局标点本。
⑥ 顾炎武:《顾亭林文集·答汤荆岘书》
⑦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实录难据”条。
⑧ 查继佐:《罪惟录·艺文志》,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5月版,第513页。
⑨ 孙静庵:《明遗民录》,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7月版,第77—78页。
⑩ (11) (17) 《武宗实录》卷108“正德九年正月庚辰”条、卷108“正德九年正月壬午”条、卷49“正德四年四月壬午”条。
(12) 黄云眉:《明史考证·武宗纪》,中华书局1979年9月版。
(14) 张岱:《征修明史檄》,《琅嬛文集》卷3,岳麓书社1985年7月版,第109页。
(15) 王世贞:《史乘考误》卷6,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16) 吴晗:《读史札记·记明实录》,三联书店1956年2月版。
(18) 《明史》卷306,《焦芳传》,中华书局1974年4月版。
(19) 《武宗实录》卷50,“正德四年五月壬子”条,第1152页。
(20) (21) 《明史》卷305,《魏忠贤传》,中华书局标点本,下同。
(22) (26) (30)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13
(23) 《熹宗实录》卷21,“天启四年四月壬辰”条。
(24) 《明史》卷306,《霍维华传》。
(25) 改修本已失传,上述引文见于《春明梦余录》所载文震孟《孝思无穷疏》。
(27) 《明史》卷216,《许士柔传》。
(28) 钱谦益:《牧斋有学集》卷28,《石门许公墓志铭》。
(29) 傅吾康认为:“当东林党人重新掌权时,《光宗实录》再次改修。先前的改写本连同《三朝要典》被销毁。现存的1628年本,偏见一点也不比第二次稿本少。”(《剑桥中国明代史》第801页)此论未确。其一,东林党重新掌权后,再改光录未遂;其二,阉党改修本未见销毁证据;其三,1628年本即崇祯元年阉党所上本,既云改修本已毁,又谓其现存,自相矛盾。
(31) 陈继儒:《眉公见闻录》卷1
(32) 《孝宗实录》卷15,“弘治元年六月庚子”条。
(33) 《神宗实录》卷40,“万历三年七月庚子”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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