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学派的消费规律理论及其对我们的启示_消费水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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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消费者如何合理分配自己有限的收入,在市场上选购适当的商品和劳务,以尽量满足自己各方面的需要,实现效用与满足的最大化,这正是奥地利学派的消费规律理论要解决的问题。

(一)

最早研究消费规律的是英国著名的功利主义哲学家、法学家和经济学家耶利米·边沁(1748—1832)。他认为,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指导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首要公理。所以,他认为政治经济学应该是研究效用的科学。所谓效用就是物品能够使人获得幸福和避免痛苦的能力。一个人所获得的幸福的多少,就要看他所占有的财富的多少。但是一个人所占有的财富越多,那么他从增加的财富中所获的幸福量就会减少。如果用货币量来衡量的话,该法则就表现为:给某人一定的货币量,在他心目中一定会引起一定量的快乐,再给他同量货币,他的快乐量也一定会增加。但第二次增加的快乐量没有第一次多。这样,他就得出了“幸福递减原理。”

边沁的“幸福递减原理”在戈森那里发展成为“欲望饱和法则”。德国经济学家赫尔曼·亨利·戈森(1810—1858)在1854年发表的《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与由此而导出的人类行为法则》中,以边沁的功利主义的基本原理为出发点,指出追求最大限度的享乐是人生的目的,是上帝的意志和安排,是一个普遍法则,甚至禁欲主义者不例外。并且指出实现享乐的必要条件是取得物品和合理消费。所以经济学应该阐明消费和生产的最合理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增加效用量和享乐量。但戈森撇开生产,从消费领域着手研究,提出了著名的戈森第一定律和戈森第二定律。

戈森第一定律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欲望强度递减,即在一定时期内,一个人对某物品的欲望强度随着该物品的增加而减小;第二层含义是享乐递减,即随着欲望的满足,消费者所得到的享乐是递减的。

戈森第二定律是从第一定律派生出来的,也可以说是第一定律的应用,第二定律指出各种需要都能得到满足时,如何达到最大程度的享乐。第二定律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有选择满足各种需要的物品的能力,但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它的,那末不管各种享受的绝对程度是如何不同,为了使他所享受的总量达到最大限度,他必须使所有需要都逐步地得到满足,而且在消费停止时,各种需要的满足程度,即他的各种享受程度都相等。

奥地利学派在边沁和戈森理论的基础上对欲望饱和规律和最大满足规律进行了研究。

在奥地利学派看来,人类的欲望在总量上是无穷的,在种类上是多样的。但是,就某一具体的欲望来说,它又是有限的。门格尔(1840—1921)认为,一般来说,某种欲望的满足当它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对我们具有很大的意义。但超过这个限度以后的满足,则对我们所具有的意义就会减少。当这种欲望的满足越过某个限度之后,就不但不能给我们带来快乐,反而会给我们带来痛苦,成为我们一种负担。他以住房为例,一定面积的住房是我们生活必需的,对我们具有最大的意义;较多一点住房则是保持我们健康所必需的,对我们具有很大的意义;再多一点住房更可以给我们提供一定的享乐;超过这个界限,过多的住房对我们来说就成了一种负担。

庞巴维克(1851—1914)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同一种享受,当它不断重复而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时,它所给我们的享受会不断递减,直到最后,享受转化为它的对立物。”[①]

维塞尔(1851—1926)也认为,任何一种欲望的强烈程度都会随着它的不断被满足而减弱,最终这种欲望会消失。比如说,人们对于食物的欲望会随着它的逐渐满足而减低,直到最后达于饱和点,从而在一定时间内食欲就会消失,而且还可能造成作呕等痛苦。他还说,这个规律“适用于从饥饿到爱情的一切激情。”

这样,奥地利学派就得出了欲望饱和规律。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就是效用,所以这个欲望饱和规律也就是效用递减规律,如果再引进由维塞尔首先提出的边际效用这一概念,就可以由此得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门格尔还认为,由于这个欲望饱和规律的作用,人们总是先满足最重要的欲望,然后再满足较重要的欲望,最后才满足最不重要的欲望。如果财货量减少了,人们总会以余下的财货来尽可能地满足比较重要的欲望,而把不重要的欲望推到后面,从而使原先最不重要的欲望得不到满足。这个最不重要的欲望就是边际欲望,用物品去满足这个最不重要的欲望的能力就是边际效用。如果财货有限,不能使全部欲望都得到满足,为了使欲望满足达到最大限度,人们通常会使各种欲望被满足到有相等程度的重要性为止,这就是最大满足规律,或者叫做欲望满足相等法则。门格尔提出的这个法则只不过是戈森第二定律的另一种说法而已,所不同的只是在戈森那里是以消费时间有限为前提的,而在门格尔那里则是以消费资料有限为前提的。我认为,以消费资料有限为前提来研究最大满足规律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不能使自己所有的欲望都得到满足,往往不是因为消费时间有限,而是由于消费资料缺乏。

这个最大满足规律在当代西方经济中发展成为“消费者均衡”。所谓“消费者均衡”,就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收入和一定价格的条件下,购买一定物品(或一定物品组合)的一定数量所能获得最大满足的状态。“消费者均衡”的基本条件,也就是最大满足规律的基本条件,可以用下列公式来表示:

MU[,1]/P[,1]=MU[,2]/P[,2]=MU[,3]/P[,3]=……=MU[,n]/P[,n]

式中MU代表边际效用,P代表价格,1、2、3……n代表各种不同的商品。如公式所示,当拥有一定量货币收入的一个消费者,花费在任何一种特定商品上的边际货币单位所得到的边际效用,等于该货币单位花费在其他任何商品上的边际货币单位所得到的边际效用时,即每种商品每一单位货币所获得的边际效用相等时,消费者所得到的总效用“最大”,这时就达到“消费者均衡”。这就是说,消费者把他的货币支出,分配在不同的商品上所得到的总效用达到最大限度。

“消费者均衡点”就是预算线(又被称为消费可能性曲线或等支出线)和无差异曲线的切点。如下图所示:

图中横轴OX表示一种商品(如牛肉)的数量,纵轴OY表示另一种商品(如土豆)的数量,I[,1]、I[,2]、I[,3]是三条不同消费水平的无差异曲线,MN是预算线,MN与I[,2]的切点E就是“消费者均衡点”。

(二)

奥地利学派关于消费规律的理论是以欲望为出发点,以效用为线索,以主观心理评价为基础,以欲望的满足为人类追求的目标。由于他们过分强调人的主观心理感受,使他们的理论无法用确切的数量加以衡量,因而在科学中是无法把握的,在现实中没有实在的标准。但他们的理论中也有某些合理的因素。我们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吸取其中的合理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

第一,充分发挥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

消费(或者说欲望的满足)虽不是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但它作为生产的终点,对生产起着重量的影响作用,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充分认识这一点,对于发展生产、搞活企业有着积极的意义。

生产决定消费,但是,生产对消费的决定作用并不是绝对的,单方面的。任何一种产品如果没有被人消费,它还不是现实的产品。消费不但使生产最后完成,它还使人们产生新的更多的需要,这些需要促进生产不断向前发展。所以说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我们只有辩证地看待生产和消费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相互关系,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发挥消费对生产巨大的促进作用。

具体说来,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消费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消费作为生产的目的,这本来是消费与生产之间内在联系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消费成为生产的直接目的。这就要求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2)消费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消费再生产出劳动力这一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为生产创造主观条件。消费状况直接决定了再生产出来的劳动力的质量。因此,直接影响劳动生产率。(3)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的发展方向。首先,消费需要创造出生产的内在动机,而生产的内在动机是发展生产的原动力和前提。其次,消费需要决定着第二部类的发展及其内在结构,进而决定着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再次,消费需要通过第二部类这个中间环节影响第一部类的发展方向,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4)消费为生产开拓广阔的市场,促进生产的更大发展。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效益低下,亏损严重,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忽视对消费的研究,忽视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的开发,从而造成大量市场流失。

第二,加强使用价值的研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奥地利学派消费规律理论乃至整个消费理论都是以效用为线索,重视对物品使用价值的研究。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化再生产,不仅是价值的再生产过程,而且也是使用价值的再生产过程。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也是价值再生产和使用价值再生产的统一。社会主义再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是物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其价值,因此,社会主义生产最终是为了生产使用价值。所以,如何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探求社会化再生产的规律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加强使用价值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使用价值是有效供给的实质内容。所谓供给的有效性是指生产者的产品是否符合社会的需要,而这取决于产品的使用价值。

(2)使用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要求。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而满足群众的需要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使用价值是满足人民需要的实体。

(3)使用价值是衡量消费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人民消费水平的高低,是依据他们拥有的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来决定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是:①消费品数量不变,其质量的提高会使消费水平提高;②消费品质量不变,其数量增加,也会使消费水平提高;③既增加消费品的数量,又提高其质量,消费水平当然会提高。因而提高消费水平的途径有三:①增加消费品数量;②提高消费品质量;③既增加消费品数量又提高其质量。可见,产品质量和人民消费水平息息相关,是衡量消费水平的标准之一。而产品质量说到底就是产品的使用价值。

(4)使用价值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的客观依据。产业结构是指国民经济中,各部门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产业结构是否合理就要看各部门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社会的需要。例如,农轻重之间的比例是否合理,就要看重工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满足农业、轻工业对生产资料的需要,农业、轻工业生产的产品是否能满足农轻重各部门的劳动者对消费资料的需要及重工业对原料的需要等。因此,产业结构的调整应该从研究使用价值着手。使用价值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客观依据。

第三,加强消费心理研究。

奥地利学派消费规律理论以欲望为出发点,重视对消费心理的研究(虽然有些过分),这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在我国的经济科学中,包括消费经济学中,对消费主体,也就是消费者的研究是很少的。这是我们经济科学,特别是消费经济学的一个缺陷[②]。消费心理就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一系列的思维活动的总和[③]。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除了受其收入、产品供给状况等客观因素制约外,还要受到消费心理的影响。在人们的收入和产品供给既定的条件下,人们的消费行为主要受消费心理的影响。尤其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以后更是如此。消费心理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的重要因素,加强对消费心理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④]:

1.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消费需要。消费需要反映的是人们对物质和文化生活的要求,而消费心理则是消费需要的具体体现。不同性格、年龄、民族、阶层等的消费者的消费需要不尽相同,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也有不同特点。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的研究,了解不同类型的消费者的不同需要。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组织消费品的供应,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2.有利于指导生产。马克思指出:“如果说,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那末,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作为内心的意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⑤]这就是说消费者的心理活动是生产的动力,为生产指明方向。生产者只有掌握了消费者的心理变化,了解消费者的偏好,才好进行生产,使产品结构和需求结构、消费结构相适应,使商品的价值及时实现。

3、有利于搞好商品流通,开拓消费品市场。消费心理直接支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从而直接影响消费品市场和商品流通。因此,要开拓消费品市场,搞好商品流通,首先必须加强对消费者心理的研究,并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心理加强对消费品式样、花色、包装等的设计和更新,运用广告宣传及其他的推销手段,加深消费者对商品的印象,增强商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4、有利于引导消费。消费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消费心理的支配。只有掌握消费心理,了解消费者的心理变化,才能正确地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使之有利于人类的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注释:

①庞巴维克:《资本实证论》,商务印书馆,第248页。

② ③ ④尹世杰、蔡德容:《消费经济学原理》第300、301、307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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