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建设若干前沿问题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执政党论文,述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07)04-0027-05
执政党建设前沿问题,主要是梳理中共十六大以来有关党建理论的若干问题。所谓“前沿”,应当是与现实紧密联系,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的理论及观点。笔者以为,就其党建前沿的内涵至少应当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指执政党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例如,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思想等。这些思想具有成熟的理论权威性和对全局工作的指导性。其二,是指有关专家和学者包括实际工作者对党建问题的探讨,这部分研究成果不具备成熟的理论权威性,也不能从全局工作的指导性来考量其作用,但这些研究直面党建现状、深刻透视敏感问题的特点十分突出。正视和研究这些问题,同样对推进党的建设很有意义。本课题主要涉及第二方面的研究成果。
一、关于党的利益问题
党的利益问题在实践中正在成为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执政党作为一个政治主体和社会主体,究竟有没有自己的利益,党如果有自己的利益其表现又是什么,等等。研究者明确指出,这是当前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不回答这些问题,在实践中会对很多问题无法给出正确的说明;从理论上也无法摆脱我们的宣传缺乏说服力的现状,甚至无法遏制社会中已然存在的文化分裂的倾向。
(一)正视党的利益的客观存在
首先,研究者一致认为,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从理论的层面看,利益来自人的需要。如果这种需要必须通过社会来实现,和社会的其他部分发生关系,需要就变成了利益。对一个组织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政党既然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组织存在,就不可能不遵循同样的规律。从实践的层面看,党也有自己的利益。例如,中国共产党为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标,基本前提是必须牢牢地掌握政权。因此,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是党的利益的体现。又如,坚持党的领导,让人们都同心同德地和党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也是党的利益所在。再如,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利益所在。但如果党的领导不够科学,老百姓不满意,党的威信就会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改善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也是党的利益的要求。由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这些方面都和人民利益有密切的联系,但显然不能把它们都直接说成是人民利益。
还有的研究者从党的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指出党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客观上一直在围绕着夺取和巩固国家政权而奋斗,在革命、改造、建设、改革、发展的各个时期都具有自己明确的需要,都有自己的利益。因此他们认为应毫不掩饰地说,党的 80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追求利益的历史。当然,党追求利益的结果是为了人民群众而不是党本身。
那么,“党的利益”是什么?就概念的解读上一些研究者从政治学关于“利益始终是基于一定的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的定义出发,对党的利益的内涵表述为“党的利益就是以党为主体的利益,是党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更多的研究者侧重探讨党的利益包涵的内容,基本一致的看法都认为党的利益是分层次的,但对层次的具体表述上有不同之处。
首先,党的利益主要体现为政治利益。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政党是为取得政权和巩固政权而存在、为一定的价值目标而奋斗的政治组织。因此,作为一个整体,政党的利益主要体现为政治利益。它的活动,不是为了本组织成员的利益,而是为了实现某种社会政治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并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尽可能多的公众的认可,就体现了党的利益。其次,党作为组织的合法权益。这部分利益和人民利益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归党所有,为维持党的运作、发挥党的作用所必需。党作为组织,会有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许多国家实行对政党活动予以财政补助的政策。在中国,党也可以获得财政拨款。这些资金就是政党应当得到的利益。这些资金归根结底用于为人民谋利益,但也不能把它们直接等同于人民利益。再有,党员的个人利益。这部分利益是人民利益的组成部分,和其他部分一起平等地接受国家和社会的协调和调整。政党作为一个由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组成的集合体,这些人是有“觉悟”的分子,同时作为社会人、经济人,又有自己的利益和需求。这些利益和需求是和政党这样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联系着的。可见,除了政党作为独立政治组织的整体利益而外,组成这个整体的党员、干部和党组织也各有自己的个体利益。
上述三者之间的关系,政治利益是党的本质规定,党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党为社会服务得到的回报。前者是后者的条件,后者是前者的结果。至于党员的个人利益,则是他们作为社会一分子在社会财富中分得的份额。
也有的研究者从纵向方面把党的利益划分为党在革命党时期的利益和党成为执政党以后的利益;或者划分为党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从横向把党的利益分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
研究者指出,“党的利益”无论作为一个概念,还是作为一个事实,都是存在的。问题不在于承认不承认党有利益,而在于如何处理好党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等等之间的关系。
(二)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
承认党的利益的客观存在,需要进一步回答党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研究者一致认为,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到我们党始终强调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从党的本质上、从党的整体上讲的。看不到这一点,我们就会模糊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属性和党的最终奋斗目标。但是,看不到党的合法权益,看不到构成这个整体的每个个人,包括党员、党的组织、党的干部有自己的个体利益,也不是唯物主义者。但是这些利益和人民利益不是一回事,和一般群众的个人利益也不是一回事。研究者认为需要从两者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性、交叉重叠性、抽象性和具体性的统一以及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的特点来认识它们的关系。即是说,党代表人民的利益不仅是一种理论认定、是一个抽象要求、是一种历史使命,同时也是一种实践付诸、是一种具体落实、也是一个个现实的任务。总之,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需要党在不断地满足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利益的动态平衡过程中实现。
(三)承认党的利益客观存在的意义
首先,它是党员和党的干部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的根本前提。党员和党的干部不能去追求特殊利益,这符合共产党的宗旨,也是对执政党的基本要求。但是,由此引申出党员和党的干部连合法的个人利益都不应追求,却是荒谬的。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如果我们要求党员和干部不能对利益感兴趣,一谈利益就心烦,那又如何使他们在发展经济中发挥作用?一个要求自己的党员对利益保持冷漠的党,是不能够领导好以利益为驱动力的市场经济的。
其次,真正做到把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作为追求的价值目标。党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应当是一致的。但是,这种一致需要去探索、追求、奋斗,经历曲折,付出代价,甚至要通过流血牺牲,才能够实现。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两者混为一谈,听上去似乎很正统、很纯粹、很高尚,实际上是把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重大而严肃的责任看作固有的、与生俱来的东西,是无需经过努力就能做到的事情。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党代表人民的利益,固然首先与党的性质有关,但给党定了性,并不等于给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上了保险。相反,在所谓对性质的“坚持”中失去人民的支持,恰恰是不少政党的悲剧所在。
再次,有可能对党的利益进行规范。党有利益,说明党也需要和其他组织一样,参加到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的社会利益分配中去,也需要遵纪守法,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来实现党的利益。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国家,但国家不应是党的私有财产。党只有既作为社会各方利益的协调者(这是由党作为人民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决定的),也作为利益主体之一(这是由党组织和党员个体的存在决定的),来领导和引导社会,并且是通过服务于公众、服务于社会来实现自身的利益,才能在社会中摆正自己的位置,使公众感觉到它的真实。建立在“党没有利益”误识之上的领导,实际上只能使公众感到虚假、不可信,反倒无助于增强党的公信力。
二、关于党内潜规则问题
党内潜规则同样是党建现状中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之所以敏感,就在于潜规则从理论上与党纪党法的显规则完全背道而驰,但在实践中却有较大的存在空间。研究者认为,正视两者之间悖论的现实,研究党内的潜规则,有助于澄清党员混乱的思想和言行,真正确立显规则的权威性。
(一)党内潜规则及其表现、特点和实质
关于潜规则概念的表述很多。而且有研究者提出,潜规则可分为良性、中性、不良这三种类型。但绝大多数主要关注的是与显规则相对、不良意义上的潜规则。
应当说党内潜规则与研究官场潜规则、职场潜规则、社会潜规则相比明确和集中的探讨相对比较少。什么是党内潜规则,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做了阐述。黑龙江省委党校高兰从党内民主运行的角度指出“潜在错误观念,指存在于一些领导干部思想深处的实际认同并实行的、与其公开承认的一套党内民主理论貌合神离的思想观念。潜规则是指,在错误观念的支配下,在一些领导者中形成的一些普遍认同并以‘组织’领导名义实际奉行的、不在民主制度之中而在制度之外,与制度原则精神相悖的运行规则。其特点是:冠冕堂皇、似是而非,实行起来理直气壮。”中央党校蔡霞从贯彻党章的角度指出“党章是所有党员干部思想言行的根本准则,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在有些人看来,党章规定只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宣传,而真正用来指导言行的是彼此心照不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规矩’。这些‘规矩’,就像一只无形的手调节着党内的关系,成为实际左右某些基层党组织内部状况的潜规则。”
现行官场潜规则和党内潜规则不能完全画等号,但由于中国存在着党政不分的问题,所以很多方面也折射出党内的潜规则。研究者指出官场潜规则是政治运行中的一个痼疾,它无形无踪,无名无分,逆情悖理,但由于其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导致了少数干部奉行“朝中无人莫做官”的信条,为官立身找个靠山,买官、卖官成为公开的交易。有些人遇事“不找组织,而找关系”,做事不求“群众拍手,但求领导点头”。这些官场潜规则说透了就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腐败。
党内民主运行中的潜规则被概括为:“批评与自我批评”变相为“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批我我就批你”,“多栽花少栽刺、你好我好大家好”,是民主生活中的“潜规则”;党员权利是“组织或领导赋予”的潜在错误观念及其支配下存在的党员权利“予夺由己”的潜规则、过时的保密观念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过时的保密规则、“绝对权威”的错误观念及其支配下的“围绕书记思路”运行,是集体决策中的潜规则。
民主集中制贯彻中若干潜规则的表现形式是:(候选人)名义上的提名、实际上的指定,形式上的酝酿、实际上的服从,表面上的差额、实际上的等额,是选举中的潜规则;“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是用人中的潜规则;“让我负责,就要由我说了算”,书记具有“绝对权威”,委员表现为无条件服从型、“顺向思维”型、“违心表态”型、投桃报李型等,是集体领导中的潜规则。
研究者指出党内的潜规则得以存在并发生作用,有着共同的特点,即都是在革命战争年代适应阶级斗争环境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产生并长期沿袭下来的;都以维护“组织”和领导者的意志和权威为价值目标;都以权力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为支撑;都是在与党内民主制度的缺陷所产生的弊端相互作用下得到巩固并不断强化的。正是这样一套潜观念、潜规则,实际支配着一些领导者的行为,进而决定着一些组织的行为,损害着党内民主的运作方式和状态。目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着潜在错误观念显性化、潜在错误规则普遍化的倾向。党内的潜规则其实质就是权力意志规则,即凭借权力的强制性,去实施一定的利益意志,使他人的行为顺从自己的利益意志。党内潜规则实际上是权力的异化,它使公权变成了私权。潜规则不是无规则,而是有规则,但它以不敢公开为特征,以对抗、破坏显规则为手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
(二)党内潜规则产生的原因和危害
潜规则之所以在党内有较大的生存空间,研究者指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潜规则”的本质是为了谋利,是当事双方或多方谋利博弈的一种均衡。所以“潜规则”也是一种利益诱致型规则。其二,几千年封建政治传统文化的影响。潜规则是中国封建政治传统文化对执政党影响的表现。其三,从组织的权力结构特性角度来看,党内民主的发展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其四,潜规则往往是显规则缺位或失效的产物。其五,信息不对称也是潜规则盛行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党内潜规则的危害极大。研究者指出,作为党内正式制度的党章规定,其价值理念要求党员干部以人民利益为价值本位很好地执行党章。而党内潜规则的价值理念与党章规定的价值理念大相径庭,这就必然引起党员干部思想言行的混乱。
其次,党员干部的行为与党章等各项制度之间存在着一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如果执行党章等制度能得到积极评价及正向发展,那么党员干部就在切身体验的基础上增强遵守、执行党章制度的内在动力。反之,党章等制度对人的规范、引导力则下降,甚至党章等制度被消解、被扭曲走形,甚至名存实亡。
再次,潜规则不仅使党规党纪的显规则失效,而且,当潜规则成为实际支持党员干部的个人行为时,必然败坏党内风气,给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由于党所处的执政地位,将影响到社会风气,社会的正义和德性难以得到鼓励和张扬,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将因此变得十分脆弱。这种现实的感受最强有力地影响着人们的是非观念、荣辱观念,消解着现代社会应有的法治、公平、人道、规则等基本理念,而且其破坏力绝不止殃及一代人。
(三)清除党内潜规则的对策建议
要很好地执行党章规定、维护党章权威。坚持用党章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熟悉规章制度,强化他们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应从上至下进行党内民主启蒙教育,不是一般的民主理论的学习,而是针对实际运行中的错误规则所反映出的现有领导思想深处存在的与党内民主正确理论观念相对立的潜在的错误观念进行批评和清理,并以破除这些潜在错误观念和错误规则为突破口,推动党内民主体制和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要大力宣传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要求以及集体领导决策的依据、程序、方法。对少数集体领导成员因顾及情面而犯错误的案例剖析,让人们从中感悟到法不言情以及集体领导成员的责任,进而营造出一种理解集体领导成员工作、支持集体领导成员工作的环境。同时,要严肃组织纪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违反集体领导原则、热衷于按潜规则办事的党员领导干部,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给予组织处理的就严肃处理。以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
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一是通过切实有效地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制度体系。在党内制度体系中,党内体制、机制、程序这三个层面综合构成党内的制度环境。不仅要考虑单项制度规定的创制,更要充分考虑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以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创建健康良好的党内制度环境。二是要按照明细化的要求,把现有制度中的那些不好把握、不易落实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化、简略性规定细致化、含糊性用语明确化、号召性要求制度化、弹性大的条文刚性化。要建立健全议题确定制度、预案准备制度、程序运行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违规追究制度,制定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具体行为规范,把领导干部、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德才表现的重要内容。总之,要达到在党员民主权利与党内权力之间、党内各种权力之间建立相对有效平衡的权力体制,破除过度集权的权力结构,以达到行使党内不同职能的权力相互之间的合理制约,并最终达到党员民主权利对党内权力的有效监督与控制。消除党内潜规则最主要的办法就是要规范权力,防止按潜规则搞暗箱操作。潜规则的存在往往和一把手的“示范”作用有很大关系,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和监督是消除党内潜规则的关键点。
打破、解决、消除“潜规则”,还要加大廉政文化的宣传和弘扬力度。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党和全社会构建起健康阳光的社会心态。要加强舆论监督制度的力度。对“人治大于法治”,“权大于法”的种种丑闻要公开曝光,让潜规则不再能够潜行。
三、关于党的执政成本问题
有关党的执政成本问题更多引起研究者的关注,是从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命题后,现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成本问题,就一般意义上是经济学的范畴。但关注党的执政成本,研究者共同的认识就是不仅要着眼其经济意义,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政治的意义。重视不重视党的执政成本,其一直接影响着党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领导和驾驭,其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其三说到底与党的执政命运和前途密切相关。
(一)党的执政成本的含义和特点
对于党的执政成本的概念研究者涉及的不多,有研究者提出党执政的成本是指党在执政活动中的结果与实际代价之比。更多的研究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党的执政成本包括什么。有的从形态的角度提出,党执政过程的物质性投入是有形成本,利用自己的权威和合法性也是一种投入,区别于有形成本的这一部分成本,可以称作“无形成本”。无形成本的基本内容是政治性的,所以它也可以叫作政治成本。也有的表述为“显形成本”与“隐形成本”。有的从资源的角度提出,执政成本通常是指执政党维持执政地位和政权运行,为推行自己的社会理想和政治主张而耗费的执政资源的总和。有的从“投入”到“产出”过程的角度提出,执政过程的“产出”是执政绩效,为了获得执政绩效,由党、全国人民和社会所付出的有关因素的总和就是执政成本。有的从体制的角度提出,包括各级行政开支、党务开支是制度内消耗;包括各种贪污腐败和不当执政行为所侵占、消耗的社会财富是制度外消耗;有的从执政党的党性特征和特殊性成本的角度作了细化分析,等等。
关于党的执政成本的特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的观点,他指出一是无形,二是隐蔽,三是不可再生。也有的文章指出,执政成本具有客观性、临界性和结构性三个特点。所谓客观性,是指执政必有成本,执政党获得执政地位首先要有法理基础。所谓临界性,是指当执政收益等于执政成本时,政权刚刚能够维持;执政收益大于执政成本,党的执政能力就越强,政权越能巩固,反之党的执政能力就越弱,直到丧失政权。所谓结构性,是指党执政即使在总量上有一定的资源来支撑,即使执政效益与执政成本之差总是正值,也不能表明执政成本的付出最优。执政成本结构不同会带来执政效益的明显差异。
(二)忽略党的执政成本的主要表现和产生的原因
研究者一致的认识是长期以来我们党执政成本的意识淡漠,做了许多不计成本的事情。其表现主要从无形和有形两个方面做了分析。从无形成本的角度研究者指出,忽视执政成本尤其是不重视政治成本,其具体表现为:一是忽视政治成本;二是低估政治成本;三是缺乏规避风险的机制。包揽所有事务,拿党的威望作成本,风险太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也是当前执政成本过大的表现。从有形成本的角度研究的成果比较多,有的指出,机构设置臃肿,财政支出很大,但办事效率较低;干部培训、学习缺乏针对性,投入太大,效果不理想。有的概括为不计决策成本、不计培训成本、不计会议成本、不计文件成本。有的从我国目前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角度分析存在巨大浪费等主要表现。还有的指出,忽视执政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执政的经济资源存在的浪费现象;二是执政的政治资源流失严重;三是执政的思想理论资源使用不当,意识形态成本过重,等等。
研究者对于忽视执政成本的原因做了概括。有的认为淡薄的成本意识是执政成本过高的前提性诱因;软约束的财政预算是执政成本过高的关键性环节;膨胀的组织机构是执政成本过高的组织性因素;不科学的干部考核体系是执政成本过高的制度性原因。有的认为,社会转型期我国体制上存在的弊端促发了执政成本的攀升;科学而有效的执政成本核算的欠缺,使得执政资源的无限制消耗无人问津;急功近利心理的驱动,片面追求个人政绩和不务执政实效,直接导致了执政成本上升。中共南通市委党校教授季建林提出,导致执政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是:缺乏执政成本理念、体制的历史惯性、执政方式不当、政绩考评制度失偏、挥霍浪费奢靡之风的毒害、腐败蔓延加大执政成本、缺乏成本核算和成本监督等。
(三)降低党的执政成本的对策建议
党在过去的工作中之所以产生执政不计成本和成本与效益不相称的问题,原因就在于未把执政当作一门科学。坚持科学执政,提高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成本意识,根据执政的内在规律,科学地配置资源,科学地计量成本,采用科学的机制来进行运作,才能节约执政成本,扩大执政资源,巩固执政基础。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成本意识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并行不悖,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塑造执政党的良好形象。与此项配套,要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标准。
建立科学的执政成本检测机制。研究者认为,政党执政实际是一个“成本投入——收益产出”的过程。如何评估?可采取定量检测与定性检测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地说,执政的经济成本和经济收益,即人、财、物的消耗及其收益,是可以进行量化计算的,但必须具有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对于执政党的政治成本和意识形态成本,只能采取民意测试、舆论观察、社会调查等手段,通过理性的分析与研究显示执政成本投入收益比。但是这种定性检测必须坚持科学性、制度性和人民性。无论采取何种方法,但至少有一条应该明确,就是要把执政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执政活动的效益得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切实注重科学有效的执政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要提高自身依法执政的能力,应将决策、选拔、反腐等法律化和制度化。避免仅依靠政策所带来的随意性,从而导致大量的有形成本和党的威信等无形成本的消耗。当前,社会公正的解决、社会秩序的有序、民主政治的实现都有赖于法治,作为执政党应该和必须运用法律和制度这一成本低、效益高的方式执政。
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参与。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因此,必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尊重公民的个性和权利。同时,培育和规范、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这既可以通过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来分担党的执政负担,减少党的执政成本,又能够利用这些方法来整合社会,减少利益冲突,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与统一。
四、善治理论视野下党的建设问题
引用政治学家的观点,善治就是良好的治理,它是近年来西方兴起的和影响较大的重要管理理论。它的基本含义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新颖互动关系,是二者合作的最佳状态。它的实质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研究者指出善治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理论,无疑可以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领导人民实现国家的良好治理提供全新的视野、思路和必要的借鉴。
(一)善治理论对党的建设的影响
有研究者指出善治理论对党的建设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善治中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仅是对政府权力的挑战,同时也是对执政党影响力的挑战。随着治理的推广,政党与政府不再是公共权力的惟一主体,政府角色发生了新的变化,政党的角色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次,善政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它要求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作为基础,强调公民有更多的社会参与,许多过去由政府来行使的权力要逐渐地变成由公民自己来行使。这就要求党和政府改变控制社会的方式,通过融入社会来领导和控制社会。再次,善治的基本要素即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性、回应性、有效性、稳定、廉洁、公正和参与等也应成为推动我们党改变执政方式,积极履行对公民的承诺,尽责守职,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最后,善治的网络治理理念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多元主体尤其是第三部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作用。国家行政学院徐鸿武教授指出,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深刻体现着社会善治理论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建立在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这一唯物史观的基础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旨。我们党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与社会善治理论,在治理理念上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政府与社会公众的高度一致和良性互动关系。“五个统筹”的本质要求是建立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发展与亲密合作的关系。科学发展观也呼唤着各种公民社会组织的孕育发展和成熟,并与之形成最佳的合作状态。
有研究者从执政的合法性角度提出,就执政党的地位来说,仅有历史的选择已远远不够。历史的合法性解决的是“凭什么执政”,而现实的合法性要解决的则是“凭什么继续执政”。要看到执政党寄望于通过单纯的经济政绩来博取合法性的全部基础,远非万无一失。据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尽管政府绩效(尤其是经济绩效)对政治合法性基础的累积确有相当作用,但就大众角度而言,从根本上说,合法性实际上就是社会对政治的支持,而政治支持即公众对政治体制持积极的态度。换言之,政府在经济发展方面的良好绩效,并不能保证威权体制的合法性及其长治久安,以此为基础的威权体制的合法性是有限的。同时也要看到合法性的获得不是一劳永逸的,许多政权的合法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趋于下降。
有研究者从公民社会的发展提出了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认为虽然至今我国的公民社会尚未真正成型,但它在推动和加速政治民主化、政治社会化以及社会自治进程中的功效已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初露峥嵘。在此基础上如何维系党的政治权威,首先牵涉到的是党的执政理念。其次牵涉到如何理解党对社会的领导。复次,改进党在社会领域中的活动方式。最后,需要正确处理党的指导思想一元化与社会思潮多样化的关系。
(二)借鉴善治理论加强党的建设的路径选择
保证权力的适当分散性。在社会业已多元化的当代,探索如何合理有效地分权更是体现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对中共来说,需要实现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转换,即由原来的国家统治向社会治理转变,使执政党从先前对社会的全方位渗透与控制中抽身,通过弱化对社会的政治控制以增强社会的自组织能力、自主性和自足性,达到政治与社会相互建构,实现强政府和强社会双赢共生局面。为此,在理念上,切实转换党和政府的职能,从控制社会向倚重社会转变,党、政府应交出自己管不了、管不好及社会广泛认为不应再由其掌握的权力,为社会中各类组织的成长提供应有的制度性空间。在途径上,积极培育一个自主和健全的公民社会。在着力点上,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即促成我国社会中间层的快速成长,因为一个强大自为的中间层对能否有效托载起公民社会的职责意义重大。
具有足够的意识形态包容性。任何一个政党一旦成为执政党,掌握了国家政权,就不能仅仅再以一个特定阶级、阶层、集团利益代言人的面目出现了。它将“身不由己”地转向社会的全体民众,成为整合、协调各个阶级、阶层、集团之间不同利益关系的工具。执政党既然掌握了公共权力,而公共权力是需要授权的,它并不只靠宪法条文的保障,归根到底要靠民众的拥护和支持,由此,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就不能只是代表“部分”。只有扩大包容性,执政党才能动员起最广泛的社会力量,推进社会的整体进步。可以说,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就是用以实现社会整合和社会控制的工具。如果说革命党奉行的是一种分化型的思维方式,那么,执政党就必须是一种整合型的思维。
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民主既是人类政治发展的目标,也是善治理论的题中之意。善治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没有民主,善治便不可能存在。首先,必须大力发展党内民主,把发展和完善党内民主看做是巩固和发展党的重要环节。其次,不断完善和发展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完善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党和政府切实落实人民的各项政治权利,使他们有权参与关系其利益的选举、决策、管理、监督,从而保证党的干部和政府官员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事。三是以民主的方式实现社会整合。
加强法治。法治是善治的重要内容,没有法治就没有善治。法治的基本要义就是法律是管理的最高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不仅要规范公民的行为,更要制约党和政府的行为。党应着眼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党的性质、地位、职能及其领导方式。二是要明确党与其他权力机构,如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的关系。三是要把党的活动纳入国家的法律框架中,完善和发展在宪政制度下的法治。
上述归纳的执政党建设的若干前沿问题,涉及到党的现状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某些问题也是十分敏感的话题。本课题对此进行梳理,一方面想说明党建理论战线的活跃状况和研究者的大胆理论勇气,这种探讨对于研究者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全党的努力推进党建理论研究的深入无疑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作为党建理论破冰的某些探讨,还刚刚起步,无论是在对一些概念的科学认识上,还是其现状、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等方面,都有进一步深入探讨和向更具有可操作性方面推进的必要。进一步创造一个党建理论研究宽松和谐的氛围,应当是党建理论发展的很重要的任务。
(由于篇幅所限,文中引用的论者观点未一一列上,参考文献也省略,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