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观视野下的马克思哲学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视野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只有对于”哲学“这门学科的整个研究”,“才是它的概念的发现”。(黑格尔,第6页)因此,从整体上对哲学进行思考,可以获得准确理解马克思哲学观的最佳视野。马克思哲学观是对马克思哲学要义的本质概括,而马克思哲学要义是对西方形而上学的继承、超越和发展。所以,要全面理解马克思哲学观,必须弄清马克思哲学要义以及它和西方形而上学的内在联系。
一、马克思哲学要义是对西方形而上学历史和逻辑的衔接
所谓历史的衔接,是指西方形而上学的特征随着历史的发展,必然产生马克思的哲学;所谓逻辑的衔接,是指按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西方形而上学的特征的逻辑展开就是马克思哲学的要义。
1.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立场:这是对西方形而上学“将世界二重化”的特征的历史和逻辑的衔接。
首先,马克思哲学对西方形而上学将世界二重化、坚信普遍绝对的真理存在于形而上的本体的特征是肯定的。正是由于这一肯定,才有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对自我意识决定作用的强调;这种强调是以相信世界存在普遍绝对的本体为前提的。其次,马克思哲学对这种本体的理解与唯心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从《莱茵报》时期对黑格尔关于国家是绝对观念表现的观点的怀疑开始,并从怀疑走向对这种唯心主义前提的批判;马克思看到了像国家这样的政治关系和行为,不是由黑格尔视为世界本体的绝对观念决定的,而是由“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决定的,“这些关系决定私人和个别政权代表者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一样地不以他们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16页)这是在本体论问题上的一种唯物主义转向。第三,在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上,与思辨唯心主义把从个别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一般当作独立存在的本质并加以实体化不同,马克思将一般看作只是从个别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而已。(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72-76页)第四,马克思哲学在这种共性认识的内容从何而来的问题上,采取了唯物主义立场,认为作为人们对世界共性认识的内容,来自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生活之中:不仅“国家是从作为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成员而存在的这种群体中产生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52页),而且就连远离世俗生活的宗教里的苦难,也“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同上,第453页)。所以马克思的结论是:“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页)。“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2页)。这种唯物主义立场在《神圣家族》中奠定了基础,以全新的形式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萌芽”,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一“萌芽”得到展开;其中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中达到成熟的程度,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得到系统的经典的表述。
2.把事物和真理看作是一个过程的辩证法观点:这是对西方形而上学“以逻辑体系作为表现形式”的特征的历史和逻辑的衔接。
普遍绝对的本体被人们认识和把握后,其表现形式是什么呢?是逻辑或逻辑体系。追求普遍绝对知识的内容,决定了西方形而上学明显地有着人类知识最高层次所具有的抽象思辨的特征。
唯物主义立场与西方形而上学将世界二重化的特征的联系是这样的:其相同之处是承认世界中存在的事物有共性和规律;其不同之处是前者认为这个共性和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那么,这种共性和规律以及对这一共性和规律的认识是怎样的呢?马克思哲学采取了辩证法的观点:首先,认为事物的共性和规律具有辩证性质,即事物作为过程而存在,是联系和发展变化着的,并遵循着辩证法的规律。其次,认为人们关于事物共性和规律的认识是移入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同样具有辩证性质。人脑中对事物共性和规律的正确反映就是被称为真理的东西。因此,对真理的认识方法和过程,与客观事物的辩证规律是一致的。作为真理的认识方法,马克思公开宣布其运用的是猜到客观辩证法的黑格尔的方法,只是对这种方法在根本性质上进行了完全相反的改造而已。这种方法在《资本论》的研究中得到充分的运用。关于认识的真理及其过程,马克思的思想通过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在关于真理问题的论述中得到表达。这种表达指出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同谬误相比较相斗争的过程,通过人的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矛盾运动,“在至少对于我们来说实际上是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中才能得到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95页)
3.以实践为基础的本体论:这是对西方形而上学“对中心问题解决的不断转换”的特征的历史和逻辑的衔接。
西方形而上学具有随着历史的发展对中心问题解决的不断转换的特征,这一特征被马克思哲学所继承和超越,形成了以实践为基础的本体论。因为,沿着一与多、共性与个性、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这一转换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就是要寻找一个支点或基础,以便在如何可能的意义上说明这些问题,进而从科学的意义上回答哲学的基本问题,而这个支点或基础就是实践。
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以实践为基础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意蕴。主要包含以下两点:一是对本体论理解的基础的确定,即以实践为基础,并将实践“理解为对象性活动”,从而保证了人类“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页)和真正的唯物主义立场。二是对本体论理解的过程的把握,即这一过程所显现的,是对“对象、现实、感性”,不“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还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同上),从而保证了人类思维及其内容(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辩证性质。有了这种基础和过程,对本体论的理解就达到了具体的、历史的和科学的高度。也就是说,任何本体论的观点都是实践的产物;只是在不同的实践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对世界的本质的理解是不同的;但唯有以实践为基础、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本体论观点,才能保证其科学性。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自觉地以实践为基础,坚持任何主观反映的内容都来自客观世界的唯物主义立场;同时也坚持任何主观反映的内容都具有客观世界本身就有的辩证性质的辩证法观点。这样,“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的”“能动的方面”的合理成分保留了下来,而唯心主义“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错误遭到了抛弃。在这种本体论的视野里,不仅自然界的唯物辩证的本质展现了出来,而且社会历史的唯物辩证的本质也展现了出来:“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解决”;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其本质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同上,第5页)。只是对这种唯物辩证的本质的具体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的人们,由于其实践的不同、社会生活状况的不同,表现出多样性来。而准确的理解必须以发展着的实践为基础,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并“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来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48页)。
4.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这是对西方形而上学“追求普遍绝对知识的情怀”的特征的历史和逻辑的衔接。
西方形而上学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追求真理的情怀,而这种情怀使得西方形而上学以及受其熏陶的人们具有追求普遍绝对知识的精神。只有了解这种精神,基督教和经院哲学为什么会在历史上长期存在、现代西方哲学家为什么孜孜以求地追求真理等问题才容易理解,我们才能真正从根本上理解西方形而上学的哲学观,并进而理解马克思哲学的要义。
可以这样说,马克思哲学是西方形而上学“追求真理的情怀”的继承者。正如恩格斯所说,“在包括哲学在内的历史科学的领域内,那种旧有的在理论上毫无顾忌的精神已随着古典哲学完全消失了”。因为,“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258页)这是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与时俱进的品质。因为,实践的基础必然对马克思哲学的任何概念、范畴和原理都提出具体的、历史的、科学的要求。在这种要求下,这些概念、范畴和原理所反映的世界既是现存的,相对于具体主体来说又是具体的和历史的。在这种哲学视野下的世界是人类正在改造着的世界。对这种世界的现实的、具体的本质的认识和把握,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作为反映这种世界的本质的哲学,总是“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因此,与时俱进就成为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品质。
二、马克思的哲学观
从马克思哲学的要义中,我们可以把握马克思的哲学观。
1.确定了哲学作为世界观学问的性质。
马克思没有对哲学和他所创立的哲学的性质做出明确的概括,但是,从其哲学要义中可以看到他对哲学作为世界观的学问的主张。他承认哲学探讨世界整体的普遍的本质和规律,不过他认为自己的哲学不是思辨唯心主义所得出的看法和方法。他曾说:“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21页)。作为精神的精华的东西,只能是对世界整体的普遍性的观点和看法。在马克思那里,这一点是从来不存在问题的。只是他认为,这个作为世界观的学问,“不是在世界之外的遐想,就如同人脑虽然不在胃里,但也不在人体之外一样。自然,哲学首先是通过人脑和世界相联系,然后才用双脚站在地上;但这时人类的其他许多活动领域早已双脚立地,并用双手攀摘大地的果实,它们甚至想也不想:究竟是‘头脑’属于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是头脑的世界。”(同上,第120-121页)所以,他对唯心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采取了批判的态度。他认为,在黑格尔那里,“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象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条件变成了被制约的东西,规定其他东西的东西变成了被规定的东西,产生其他东西的东西变成了它的产品的产品”。(同上,第250-252页)所以,马克思说,“我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45页),即它们不是思辨的产物。
2.主张世界观必须植根于实践,是从实践中得出的普遍的具体的结论。
首先,马克思主张,世界观必须植根于实践。马克思把自己的新哲学命名为“新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并指出:费尔巴哈“和其他理论家一样,只是希望确立对现存事实的正确理解”;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页)“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同上,第5页)马克思写道:“只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销声匿迹,它们一定为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同上,第30-31页)
其次,马克思主张,植根于实践的哲学所得出的结论是具有普遍性的结论。马克思对实践作出确认,不是因为实践这个名词多么好听,而是因为实践是产生和确定真理的基础与尺度。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决定了真理的客观性,实践的普遍性品格决定了真理的普遍性。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以实践为基础探讨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哲学结论,其普遍的性质是不容怀疑的。
再次,马克思主张,这种普遍性的结论是具体的。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因而随着实践的发展,具有普遍性质的结论也不断地发展,从而具有具体的相对的性质。这样,马克思哲学的产生就宣告了那种超越实证科学的玄思哲学的终结。哲学所努力的不再是构造臆想的联系,而是“发现现实的联系”;哲学也不再追求不能达到的“绝对真理”,而是要把“绝对真理”撇在一边,“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11页)。
3.赋予自己的哲学以科学的批判精神。
作为植根于实践的、具有普遍性和具体性的世界观的哲学,当然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而必然具有科学的批判精神。马克思在他的代表作《资本论》第一卷1872年版“跋”中指出:“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这不仅仅是对狭义的“辩证法”的概括,而且是对整个马克思哲学基本精神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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