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意志哲学“贫困”的成因及出路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成因论文,中国论文,出路论文,贫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00)01-0018-07
意志问题是重要的哲学问题和实践难题。特别是在当代,人类实践的愈益严重的双重效应,说明人的意志活动还远不是尽善尽美的。因而,对人的意志活动进行深刻的反思,以科学的意志理论为人们的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就成为当代实践的一种迫切需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世界范围内,人类迄今并没有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科学的意志哲学。在当代西方哲学中,唯意志论尽管影响巨大,并确实提出了一些真知酌见;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意志哲学还远未达到科学的水平。在当代中国,意志哲学则更显贫乏。中国哲学中充其量只有“涉及到意志的哲学”。换言之,在人类思想史上,特别是在西方哲学史上,许多有识之士都曾对意志问题作过较为深刻的论述;但是,在当代中国,对西方意志哲学却缺乏认真、细致的一分为二的解说、评价,对人的意志作独立的、深入的研究、立论更是成为似乎不可能之事。换言之,在当代中国哲学中,竟然存在着与当代实践极不相称的“意志哲学短缺”。本文将侧重对这种不正常现象的成因及近年来中国学者所作的努力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在当代深入开展意志哲学研究的合理思路。
一、中国意志哲学在总体上呈“贫困”状态的主要成因
当代中国的意志哲学仍呈“贫困”状态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不仅表现在中国学术界研究意志问题的哲学专著的严重“稀缺”和哲学论文的特别稀少,以及在中国意志哲学的普及程度非常之低,而且表现在社会公众甚至很多学者对意志哲学迄今都仍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误解。从总体上看,在20世纪,中国的意志哲学研究以对西方唯意志论的介绍、解读为主,但这种解读迄今“误解很多”;特别是,中国哲学界严重忽视了对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作现代阐释和发展。由此造成的客观现状是:迄今为止的中国意志哲学研究,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意志理论所达到的研究水平来说,它相对“退步”了;相对于同期中国其它分支哲学研究所取得的进步和意志哲学研究应当达到的水平来说,它明显“落后了”;相对于当代实践对当代合理形态的意志哲学的迫切需要来说,它更是严重“滞后”了。有鉴于此,笔者认定,值此新世纪伊始,中国的意志哲学在总体上仍然是“贫困”。
中国意志哲学研究长期停滞不前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因为它有着一系列非常复杂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简言之,这些致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受“左”的思想的禁锢,“意志论”在中国的哲学研究中一度几成“空场”。大凡了解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的人都知道,大约在一个世纪之前,西方意志哲学思想就开始在中国传播,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20世纪之初,王国维、梁启超、鲁迅等人对叔本华、尼采学说的介绍,是西方唯意志论东渐的第一阶段。特别是,梁启超在1902年发表的《进化论革命者颉德之学说》一文中,首次在中国论及尼采,并在中国思想界第一次指出马克思学说与尼采学说(原文是“麦喀士之社会主义”与“尼至埃之个人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参见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二》);而王国维于1904年发表的《叔本华与尼采》,则在中国第一次介绍了尼采的学说,并强调了尼采哲学中冲破旧传统、创造新价值的积极精神。唯意志论的传入,对清末的封建思想起了瓦解、破坏的作用;五四前后,尼采等人的唯意志论在中国更是得到空前规模的介绍,当时的许多进步人士把它作为批判束缚个性自由的封建礼教、改造国民性、进行思想启蒙的精神武器之一,一些学者还试图在旧的废墟上建构以自由意志为核心的个人主义的新价值体系,这是西方唯意志论东渐的第二阶段;20世纪40年代,以陈铨、林同济为代表的“战国策”派进一步介绍了西方唯意志论学说,在中国又掀起了一阵“唯意志论热”。不过,“战国策”派的研究具有很大的片面性,特别是,由于它把尼采哲学描绘成反对平等和民主、主张英雄崇拜和战争的法西斯主义哲学,因而激起知识界的进步人士也把它当作法西斯主义哲学加以批判。
在20世纪后半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取得了主导地位,这大大地促进了中国的哲学研究和哲学发展。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在较长时期内,人们既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的研究,并对西方意志哲学采取了“独断性”的否定态度,又没有对现实的意志问题进行及时充分的关注和反思;特别是,受计划经济体制及“左”的思想等的影响,国人的主体能动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没有得到应有的弘扬。这不仅表现为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受到抑制,而且表现为哲学工作者正常的学术研究有时也被迫披上某种“合法的外衣”以保护自己。曾几何时,中国哲学界对现代西方哲学包括现代西方意志哲学的翻译、介绍、研究几乎完全中断,对人类的意志活动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也无从谈起。因而,尽管意志活动是人所特有的极其重要的精神现象,尽管意志力是主体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意志哲学已经成为现代西方哲学中极具影响的重要流派,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中国的哲学研究中竟然存在着“意志论”的“空场”。
第二,对西方唯意志论的片面认识和片面批判,导致一切意志理论都受到“诛连”。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的哲学研究逐步得到恢复、振兴。但是,对于现代西方哲学的评价仍然存在许多严重误解。哲学界虽然有很多人主张,应当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对现代西方哲学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但是,恰如刘放桐先生所指出,“问题在于,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被教条化、僵化了,无论是哲学教科书上讲的,还是某些权威人士头脑中的马克思主义,不少都是属于这种教条化、僵化了的理论,它们实质上已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异化’,用这样的理论来评价现代西方哲学很难作到实事求是、具体分析。”[1]因而,即使是在20世纪80年代所编写的中国《现代西方哲学》教材,也普遍存在两大缺陷:一是对现代西方哲学流派的介绍不够完善、全面,有些甚至不够准确;二是对它们所作的评价不少地方显得过“左”。就对现代西方意志哲学的介绍评价来说,尤其如此。中国哲学基本上仍然采用了流行已久、并被普遍认可的批判模式,只是在这个限度内尽可能多作些客观的介绍,在较有把握的地方作些肯定。
由此,下列现象在中国仍然得以延续:一提到“意志”,人们很快就会联想到,甚至把它等同于“唯意志主义”;而一讲到“唯意志主义”,稍有些哲学“常识”的人马上又会想到,这种哲学是唯心主义的、荒谬的、完全反动的。这样,意志论在中国与叔本华、尼采等人的唯意志论一起,仍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缺乏深入分析的批判,意志论所蒙受的“不白之冤”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延续着。
第三,片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志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掘和弘扬。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本性和基本规定,对于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马克思、恩格斯进行哲学研究的目的不仅在于要从理论上合理地解释世界,而且在于要通过指导实践合理地改造世界,他们在创立“新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对于意志问题曾经作过许多重要的论述;“新唯物主义”不仅把哲学唯物主义推进到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人道的唯物主义阶段,而且把哲学意志论推进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在过去,我国哲学界一度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只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种理解正确地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性、辩证性和历史性,但却忽视乃至否定了它的人道性、实践性,因而,它只是片面地理解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道性、实践性的忽视,必然导致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丰富的意志论思想的视而不见,更谈不上发掘、弘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志论思想了。作为这种不正常现象的一种伴生物,有的人尽管对马克思主义意志论毫无研究,但是,他们却武断地轻易作出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人学空场”;意志论是西方哲学的“专利”,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意志论。应该说,这在人类哲学史上是件令人痛心的事。近年来,中国哲学界兴起了社会历史哲学研究、人学研究和对马克思哲学进行重新解释的热潮,但是,纵观中国大陆现有的诸如此类的各种研究著作,人的意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意志论思想仍然没有被纳入这些研究的视野。系统的意志哲学研究在中国的“短缺”仍然令人遗憾地继续着。
二、近年来中国学者拓展意志哲学研究所作的努力
近20年来,中国不少有识之士对于深入开展意志问题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内从多种角度对意志问题进行了探讨,从而有意或无意地为系统阐发乃至重建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作了一些理论准备。
近年来,中国哲学界关于意志问题研究所作的努力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不少学者都曾撰文指出,加强意志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应当努力改变中国意志哲学研究的薄弱状况。如许全兴教授指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社会对人的意志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意志品质方面的缺陷而发生的社会负面现象日益严重。但是,与实践的现实要求极不相称的是,“我国的哲学界,以至整个理论界对意志问题太不重视了”,“我国哲学界、伦理学界对意志的研究近乎空白”;鉴于“意志品质是人的素质不可缺的、对成就人的事业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我们的哲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社会学家都应重视对意志问题的研究,重视对意志的培养。”[2](2)有的学者从认识论、心理学、价值论、评价论等角度对人的意志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讨。如姜锡润先生在《论认识主体结构》中指出,意志是主体的主观意识结构的要素之一,它与主体的需要、情感一起构成了主体意识结构中的驱动调控性结构,并在主体的认识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3]。欧阳康教授在其《社会认识论导论》中指出,情感——意志力是主体能力结构中的动力因素,它与感知——思维力、经验——知识力共同构成了社会认识主体的能力结构[4];在《哲学研究方法论》中,他又强调,人们不仅以认知方式,而且以情感方式和意志方式把握对象,因此,认知与非认知、理性与非理性的因素都必然以自己的方式参加到认识活动之中,并对认识方式和认识过程发生影响,积淀到认识的结果之中;他进而指出,坚持“知、情、意与真、善、美、利的具体历史统一”是深化现代认识论的重要思路[5]。(3)有的学者对现代西方意志哲学作了重新考察和较为系统的研究。如杨祖陶教授对德国近代理性哲学和意志哲学的关系进行了考察,他认为,理性主义思潮和意志主义思潮针对不同层次、阶段上的意志的本质、构成、作用和意义展开了哲学思考,尽管二者是对立的,但由于它们都是对同一意志的不同层次、方面等等的哲学认识,所以在内容上又具有互补性。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就是如何真正地扬弃这两大思潮。针对我国对现代西方意志哲学研究中的现存问题,杨祖陶先生指出,意志主义思潮对现代西方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影响,是不能等闲视之的。对意志主义的研究应当首先排除对它的各种武断的成见,特别是将其简单化和政治意识形态化的做法;应当在实践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上,运用唯物辩证方法,以理性和非理性的相互关系为线索对之进行系统的研究,以求达到对它的真知[6]。此外,关于叔本华、尼采等人的意志哲学著作的各种解释性论著也相继零星出现。(4)有的学者对马克思的意志理论进行了一定的反思。如瞿铁鹏先生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一书中指出,国内外学术界虽然“基本上都承认马克思关于社会行动主体的观点对社会思想的贡献。但是,人们往往认为马克思对社会行动主体的意识层面的分析相对薄弱或缺乏”;哈贝马斯等人虽然试图在这个方面“补充”或发展马克思的观点,但是他们“一般都没有考虑马克思本身对人们的交往行动(商品交换)的分析”。针对这种状况,瞿铁鹏指出:“马克思提出的关于行动主体的意识、意志的因素在这种交往过程中的作用问题至今还没有人从理论高度加以概括。我们认为,这是马克思分析社会行动主体的一个重要方面,他的观点远比现代有些社会理论家的形式分析要深刻。”[7]
当然,中国哲学界近年来尽管对意志问题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关注,并进行了具有一定深度的研究。但是,不难看出,人们基本上都是在研究其它问题的时候“顺便”论及意志的,他们大都没有对意志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系统的专题研究。应该说,现在研究距满足当代实践的现实需要和系统阐发乃至重建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的理论需要,仍然有着很大的差距。它说明:中国的意志哲学研究近年来虽有进展,但仍很薄弱;中国意志哲学研究的突破性进展,还有待于中国哲学界的共同努力。
三、当代意志哲学研究的合理思路
研究思路合理与否对于研究活动及研究结果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为了增强意志哲学研究的先进性、有效性、合理性,当代意志哲学研究至少应该遵循下列思路展开:
其一,既要对意志哲学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定、论证,又要以“难题”为向导,尽快楔入当代意志哲学研究的核心地带。
为了确保学术研究具有正当性、合理性,研究者必须对拟议中的研究课题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以选择具有一定程度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课题进行研究。特别是在现代社会情形下,思想的创新具有某种优先意义,这既是因为当代人类实践对思想理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思想理论必须不断得到创造、更新以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也是因为现代社会的多元文化竞争愈益激烈,思想理论必须不断得到创造、更新以持续地强健、发展自己。意志哲学是当代哲学理论研究深入和深化当代人类实践的一个重要结合点。进行意志哲学研究,意味着研究者既要加强对当代人类实践活动的关照和反思,又要有直面理论难题、进行艰苦的理论探索的勇气。从理论方面来看,它要求研究者要超越并且必须超越过去我国哲学研究中社会历史观研究与认识论研究相互隔离的研究模式,使社会历史观与认识论在新的层面上真正有机、合理、融洽地内在结合起来。当代的意志研究应该关注人及人的活动,并且不仅仅是要关注具有理性思维能力的人及人们在理性思维指导下进行的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而且要关注有意志、有激情的人及人们在一定的意志支配下所进行的社会活动。惟其如此,才有可能在“自然历史过程”、“自主创造过程”和“自我意识过程”三者的具体历史统一中合理地理解人类社会的存在、活动和发展,真正揭示人类社会作为有意识、有意志、能创造和善于自我更新、自我完善的自组织系统所特有的生机、活力与进化机制。从实践方面来看,它要求研究者要从科学地认识、合理地决策的角度重新审视当代人类所面临的“全球问题”与“个性问题”,沿着从认识和自我认识的非科学化导致决策的非科学化从而引出大量的不合理实践这条思路,去发掘和揭示当代活动造成大量反主体效应的深层原因,寻根治本,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增强效益,自觉地促进人类文明的加速度发展。
哲学的逻辑,本质上是一种问题的逻辑。对哲学问题的提炼、问题的典型性、问题之间的联系及对问题的解析,构成研究体系的基本构架。问题不明,则逻辑必然不清,研究也难以有的放矢。笔者认为,“从问题到构架”是开展当代意志哲学研究的重要路径,其主要旨趣并不在于立即建构一个完备的意志哲学体系,而是要从解难题入手来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在当代意志哲学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难题,如:当代意志研究的合理视角和方法;人类意志哲学史及传统意志哲学成果的扬弃;意志的本质规定;意志的分类分层研究;人的意志与历史合力、社会规律;人的意志的能动性、合理性及其限度;社会意志的一致、冲突与协调;社会意志与社会革命、社会改革及社会进步的关系;社会成员的意志品质与积极意志的培养和锻炼;社会意志与普世伦理问题,意志自由与人类解放等等[8]。这些难题虽然是笔者目前在对当代意志问题进行反复思考、剖析的基础上所作的一种提炼,但是,它同时也是人的意志系统复杂体系结构和深层内在矛盾的一种反映。这些难题相互关联、相互缠绕,织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谜网。只有对这些难题进行持续思考和深入探索,才有可能在对意志哲学的研究中有所突破,才有可能实现进行意志哲学研究的初衷。
其二,既要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意志的思想进行深入发掘和全面阐发,又要放眼世界哲学,促进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研究的个性化、世界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同时也是一种“新意志哲学”。它第一次破天荒地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理解和解释人的意志,坚持社会存在决定人的意志、人的意志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基本观点和原则,强调对于自然—人—社会大系统的整体把握,注重个体、群体和类相互之间不同意志的交互作用,并在相互作用的多种社会因素中找出最根本的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就意志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见解:如关于从实践的角度理解人的意志的思想,人的意志具有能动、受动二重性的思想,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人的意志发生异化的思想,人的意志活动具有双重效应的思想,人的意志与社会发展规律辩证统一的思想,阶级意志冲突和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的思想,迄今为止人们的意志冲突形成“历史合力”的思想,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社会意志统一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既是社会历史哲学及意志哲学史上最伟大的理论成果,也是最重要的方法论创造,它们是人类哲学史上最重要、最丰富、最为宝贵的思想理论资源。因而,对这些思想加以深入发掘和系统整理,并结合当今时代的特点作出全面阐发,理所当然地是在当今时代进行意志哲学研究的重要思路。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高度个性化的,它以独特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区别于并超越于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各种哲学,影响并实际造就了一个全新的哲学时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个性化与世界化是相互关联的,可以说,哲学研究的世界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性的内在要求。马克思对此曾经作过非常精辟的论述,他指出:真正的哲学应当“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只有当“这种哲学思想冲破了固定不变的、令人难解的体系的外壳,以世界公民的姿态出现在世界上”时,哲学才能真正掌握世界,成为世界的哲学,成为自己那个时代的时代精神的精华。就意志哲学来说,要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世界的哲学”或哲学的世界化,不仅要使所进行的意志研究超越狭隘的区域隔离与分割,使个别的、局部的和民族性问题纳入到总体的、全局的和人类的大范围之中加以研究和考察;而且要拓展哲学胸怀,促使哲学研究由“自我中心化”的狭隘视界转向一种真正广阔博大的人类境界、全球视野和世界胸怀。对于唯意志论等西方意志哲学以及其它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意志理论不能简单地排斥和否定,而应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那样,自觉地与世界各种哲学进行对话,批判地吸收人类哲学思维长期发展积淀的全部积极成果,从而继续超越并领先于当今时代,真正继续成为一种世界的哲学并继续积极地影响世界。
其三,既要将不断发展着的社会实践问题提炼和提升为意志哲学问题并将之纳入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体系,又要以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对当代人类实践进行反思、批判和规范,以增强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的当代性和解释、批判功能。
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的最普遍对象是当代人类实践。在历史上,对人的有意志的实践的合理理解和对实践观、意志观的合理建构,曾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发起和实现哲学史上伟大革命变革的重要契机和关键所在。从此以后,实践观、意志观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与马恩所处时代相比,当代人类实践在内容、形式和功能上都有许多新特点。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在当代日益真正社会化、全球化、世界化,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体”及“社会实践”、“人类社会”逐步形成、发展;另一方面,当代人类实践活动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社会化、全球化、世界化,人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和发展的困境和危机。人类实践活动的正负社会效应,同时也是人的意志活动的双重社会效应,在它们之中孕育着大量的问题需要人们加以深刻反思,同时也凝结着大量的经验教训亟需人们加以总结,以进一步规范人们的有意志的实践活动。当前自然—人—社会之间在全球范围内的高度一体化和整体化发展,当代人类实践的社会化、全球化、世界化及其愈益严重的双重效应,为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的当代发展既提供了对象性前提和基础,也提供了客观要求和动力。对当代大实践中所蕴含的社会意志问题进行提炼、提升和合理解释,将有可能促使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获得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内容和形式。
在当代进行意志研究,从一个角度重新阐释马克思主义意志哲学,其主要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马思主义哲学不仅唯物地辩证地和历史地解释世界,而且人道地实践地改造世界的功能。因此,当代意志哲学就不仅只是描述性、解释性的,它更应当是革命的、批判的、规范性的。当代意志哲学不仅要以唯物主义方法尽可能真实地反映和描述人的意志与社会实践互动关系的历史与现实,而且要在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中评价人的意志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的历史与现实,对其合理的与不合理的方面都作出符合实际的剖析,批恶扬善,以正确地引导人的意志及实践。为此,在进行意志研究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多种批判和多重建构:一方面,立足于对人的意志与社会实践关系的历史和现状的把握与对未来的预测来批判意志理论,使意志理论更为精致、更加科学,另一方面,依据科学的意志理论来批判人的意志与社会实践关系的现状和人的意志活动的不合理性,促进人的实践更加合理化;一方面以哲学的方式帮助人们进行意志理论批判,另一方面帮助人们从事意志实践批判;一方面批判意志活动的对象和结果,一方面批判自我的活动和目标。在多重批判的基础上既规范对象,又规范意志;既规范理论,又规范实践;既使意志理论趋向于合理的实践,又使意志实践趋向于科学的理论,使理论和实践在科学性与合理性的双重基础上展开其有机动态统一的进程,促进人的意志与社会实践关系的健康持续和谐协调发展,促进人类的自我理解、自我批判、自我塑造、自我超越和人类社会的健全、完善。
收稿日期:199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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