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是我国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组成部分论文,非公有制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我党对所有制问题的精辟论述,在理论上有重大突破。这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非公有制经济从“对立”、“补充”到“共同发展”的三部曲
个体经济、私有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商品经济形态的不可缺的重要部分,它在人类文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种种原因,非公有制经济经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概括起来是,对立、补充、共同发展三部曲。
第一部曲: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对立物。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科学社会主义的标准之一,就是建立公有制,把各种非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的对立物而加以消灭。《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页)恩格斯指出:“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 页)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继承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把单一公有制发展为两种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从俄国国情出发,又提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光辉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受苏联的影响,把多种经济并存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并过急地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试图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这就形成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以“一大二公三纯”为鲜明特点的社会主义模式。在此期间,片面强调发展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轻视和削弱集体所有制经济,批判、否定、取消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忽视了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主义生产力极大推动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对立物和异己力量。
第二部曲: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有益的补充。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认真总结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全面纠正“左”的错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开始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进行改革。初步认识到非公有制经济也是推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种重要形式。为此,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的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的重要观点,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进一步阐明了这个观点,指出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问题。还指出,除个体经济外,还可以存在雇工经营的私营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到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则明确把“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要方针确定下来。
第三部曲: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近20年来,在“有益补充”方针的指引下,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据统计: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由1991年的91∶9,发展到1996年的71∶29,1997年又有新的变化。 1996年全国仅个体和私营经济向国家纳税448亿元, 占全国工商税收总额的7%。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了它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理解,在所有制问题上仍然存在种种疑惑,束缚着人们的思想,障碍着改革的深入。针对这一情况,党的十五大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所有制观念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从“制度外”进入“制度内”由社会主义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给非公有制经济一个客观的、科学的定位,从制度上给它认定了地位和“名分”。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总之,非公有制经济从“对立”、“补充”到“共同发展”的过程,也是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逐步深化提高的过程。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的必然选择,也将为国有经济调整结构,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创造了条件。
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
一定历史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否合理,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现阶段之所以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
1.作为生产关系基础的所有制形式是由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必然要求建立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确立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这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阶段的生产力状况是:生产力水平低、多层次、不平衡。这种生产力的状况,就决定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与之相适应。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生产力具有三个要素,即劳动者、生产工具、生产对象。这三个要素大致相当于现代经济学理论中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本既有数量的一面,又有质量的一面。就人力资本质量而言,我国文盲半文盲人口数量占很大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物质资本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亦即技术水平上看,我国均有很长的路要走。尽管我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尤其是资源的利用率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我国相对低水平、多层次的生产力和多样化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反映在生产关系上不能不采取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模式。任何超越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都是错误的。
2.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当前我国之所以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就是遵循这一客观规律所做出的必然选择。经过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一方面,我们已经建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有了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有一些科学技术领域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生产社会化在某种范围内已达到一定水平。基于这一实际,应当在可能和必要的范围内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因为生产社会化的条件,适宜于集中生产、统一经营,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下,把它巨大的内在的能量充分释放出来,并将对周围小规模、分散的、落后的生产领域,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催化作用。另一方面,生产力发展总的水平很低,数亿农业劳动者主要从事手工劳动,工业的大部分远远落后于现代化水平,经济发展落后与不平均的地区和行业,则必须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只有采取这种灵活多样的形式,才能调动各方面生产力的积极性。这种分散的生产条件、大量的文化、技术比较落后的劳动人口,适宜于按照开放、引导的原则,鼓励广开门路,增加就业,无论是合伙生产、个体经营、私营,都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无论是公有还是私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3.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要求各种不同的经济主体并存,这就包括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组合在一起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有两个特征:其一是社会主义;其二是市场经济。前一个特征要求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后一个特征决定了市场主体必须是多元化,既要发展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也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这样有利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只有单一的国有经济,就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更不能使社会主义经济成为市场经济。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内在机制上和市场经济是吻合的。就个体经济而言,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高度统一,私有财产、劳动成果和个人收入密切相联,既得利益自发地调动了劳动者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在私营经济中,雇主和雇工的利益关系简单明了,私营业主在竞争规律和资本内在冲动驱使下,有很强的成本意识、创新意识,一般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和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三、对非公有制经济应予以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1.解放思想,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历史地位。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我们应该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有些人对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意义认识不足,思想不解放,在对待非公有经济的发展上仍存在着一些糊涂观念。主要表现是:①“补充论”。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永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而不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②“比例论”。认为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占少数比例,否则,就要改变社会主义性质;③“标签论”。有人习惯于贴“标签”,把公有制贴上社会主义标签,把非公有制贴上资本主义标签,前者加以肯定,后者加以否定;④“排座次论”。这种观点把所有制的万分按其地位排座次:全民、集体、个体、私营经济,重视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忽视甚至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⑤“权宜论”。这种观点认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权宜之计,等等。以上种种糊涂观念,归结到一点,就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制歧视”。“所有制歧视”与“三个有利于”标准是背道而驰的,它不符合党和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一视同仁、长期并存、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更不符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
我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防止两极分化,保证共同富裕的前提,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同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必须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只有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才真正有利于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调整了原来不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然而,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求看,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仍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是一项权宜之计,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意识,坚持“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放开胆子、加大力度、真抓实干,大力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良好的氛围。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地写入党的政治报告,这是为非公有制经济正名分、定位置,为其发展创造了良好宽松的大环境。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解决政策配套和真抓实干,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首先,我们应尽快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继续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平等发展、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所有制企业都是市场的主体,无论是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都必须在市场平等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不同市场主体也只有面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才能体现市场经济的规则。其次,各级党委、政府要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小环境,把它们同发展国有经济同样对待,纳入各级领导的目标管理之中,加强宏观引导,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再次,要健全和完善以医疗养老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免除一些已经就业的劳动力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需要重新就业的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职工的后顾之忧。
3.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治理“三乱”。有些部门对个体、私营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仍很严重,必须进一步治理,这是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方面。当然,我们在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注意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和引导,鼓励支持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目前,已经暴露出一些如偷税漏税、制假售假、倒买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日常紧俏生活用品等严重问题,既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又扰乱了正常流通秩序。对此,我们有必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正确引导,使个体、私营经营者提高自身的经营素质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水平,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4.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国有经济改革同步。非公有制企业要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面向市场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以资产为纽带,使国企和民营联合起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各级政府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规模大、实力强的个体私营企业,采取承包、租赁、兼并、购买等方式,帮助搞活国有企业;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联营合作、参股、组织集团等,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自身也得到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由于改组、改造、转机建制过程中的下岗职工,可以通过个体、私营企业这个渠道,重新安置就业等。我们应该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使之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