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利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工论文,利益论文,从源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升职工主人翁地位,让他们享有社会公平,让劳权不再脆弱,让生命价值得到最大的尊重,这是上海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以“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为目标方针,上海工会提出,立足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为重点,从源头上广泛参与,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上海工会维权机制。
工会源头参与维权法治化进程
把职工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是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重要职责,也是工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制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近5年来,市总工会立法参与小组就先后参与了《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实施<妇保法>办法》等43部重要的法律法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500余条。
2003年起,市总工会先后向市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递交了《上海市职工收入分配现状、问题对策及建议》、《规范企业劳务用工》等调研报告,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当前,上海一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由于分配制度不完善,分配程序不规范,造成职工积极性受到挫伤。对此,上海市总工会、国资委等曾联合发布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文件,指出国企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分配办法及实施方案,除了经上级主管部门、董事会批准外,还必须向本企业职代会报告。
文件还对企业让工会“源头参与”薪酬分配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对于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的企业,应有职工董事进入委员会,参与薪酬分配方案的研究和制订;对于尚未设有职工董事的企业,应当邀请工会主席参加相关会议,听取并重视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经理层在讨论涉及企业薪酬分配或与薪酬分配相关的职工福利待遇事项时,应事先征求工会的意见。
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吴萌代表表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法定职责,要更好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推动发展新型劳动关系,关键是推进劳动法律的立法执法,加强源头维权。今后五年我们将组织和代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推动和参与《社会保险法》、《民主管理条例》、《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的立法,为基层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保障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增长
全市每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在增长,在所有劳动争议中,劳动报酬的争议位居首位。上海工会对6大行业的调查显示,职工工资一直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不少职工已有10年没有增加过工资。
上海市总工会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针对一些自身不具备工资协商能力的非公小企业,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和保障职工合理福利待遇”为主要内容,由上级工会与区域内企业代表进行工资协商,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根据同行业企业之间在岗位工种、人工成本等方面具有相似性、可比性的特点,以“行业主体工种工时定额和工价标准”为主要内容,以行业工资指导线确定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行业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上海工会围绕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着力推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共商决定机制、职工收入正常增长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监督保障机制等3项机制建设,分类指导集体协商工作。
通过上海各级工会多年的共同努力,上海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数已达到已建工会的80%左右。上海市已签订11000多份工资专项集体协议,覆盖企业50000多家,职工159万人;全市19个区县中已有500多个街道(乡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1600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签订了30多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自2002年以来,上海职工平均工资以年平均11%的速度增长。
建立送温暖长效机制
从最初为困难职工家庭送一袋米、一桶油、几百元钱,到今天建立起以健全困难职工家庭档案为基础,以发展各类帮困基金为支撑,以工会组织网络为渠道,以各种形式的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载体的送温暖工程长效机制,已经成为上海社会救助体系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
多年来,上海市总工会的视线紧紧跟随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情况,形成良好的调研网络和长效工作机制。10年前,市总工会对全市100户特困家庭生产生活和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调查。10年来,这些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情况一直被最直观地跟踪记录着。
现在,上海市12个中心城区都有一个街道作为市总工会保障部的调研观察点,时刻了解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和困难原因变化。总量还是比较庞大的困难职工群体,让上海工会感到了帮扶责任重大和工作的繁重。
此外,全市19个区县总工会、88个街道(乡镇)建立的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一站式、一门式的常年服务,累计助医、助学、助就业等8万余人次,政策咨询、法律援助2.3万人次,农民工以及其他帮扶1.7万人次,提供援助金额近1700万元。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在“聚小钱,办大事”、“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等理念指导下,与工会送温暖活动一同走入千家万户。继实施“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后,开创性地在全市职工中推出“在职职工住院”、“退休职工住院”以及“女职工特种保障”等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目前,这4项保障计划的有效会员已达731.69万人次。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出台《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具备条件的地方产业工会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符合援助条件的农民工、经济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职工可获得工会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1995年以来,上海劳动争议发生率每年以30%至35%的幅度递增,而在大多数劳动争议中,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法定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对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早就是工会维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上海普陀区总工会在沪西工人文化宫设立职工劳动法律援助律师坐堂服务室,为职工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信息,同时为职工免费或减免提供诉讼代理、代书法律文书等服务,并适时地开展调解工作。工会法律援助不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了许多因职工不了解劳动政策法规而出现申诉不当的情况,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近五年来,上海工会通过建立市、区、街道三级法律援助网络,逐步实现了以地区为主的咨询、调解、代理仲裁、代理诉讼一条龙服务。全市19个区县和14个区县局(产业)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400余名法律工作者,五年来共为13.3万余名职工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