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视野中的乡村文化意识&以苗族社区为例_社区营造论文

社区建设视野中的乡村文化意识&以苗族社区为例_社区营造论文

社区营造视野下的乡村文化自觉——以一个苗族社区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苗族论文,社区论文,为例论文,乡村论文,视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15)05-0037-06

      一、社区营造的概念与内涵

      目前,在我国台湾地区,“社区营造”是一个流行语,已成社会主流。由民间自发发起的以社区为焦点,涵盖社区的各个面向,且目标在经营、创造社区,因此全称为“社区总体营造”,简称为“社造”,是在台湾地区相当流行的一个概念,不少高校开设了“社区营造”的相关课程,并且有一大批关注社区营造的研究者和实践者。

      社区营造的历史可以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初的日本,其时日本受经济长期低迷的影响,而有社区营造打造魅力新城乡的实践,名之曰“发现乡村之光”,即每一个乡村都有它独特的魅力,需要通过社区营造将之弘扬起来,从而推动社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泡沫经济后,通过社区营造,打造了一些成功的魅力新城乡。2006年,日本国会修订观光立国基本法,将20世纪90年代的社区营造运动作为观光立国的思考与行动的未来愿景,坚持社区营造和观光应立足于地方特色魅力风采,形塑所在地居民与观光客“好住”、“好留”及“美好的生命记忆”的永续目标,最后把成果导向观光,又以观光来回馈地方历史文化与自然的保存。社区营造就是思考我们要留给下一代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并为之付诸行动。

      “社区营造”这一词汇源自日文的“町造”,直译为“城市建设”,是日本独具特色的一种地域治理模式,它是指以居民为主体,通过行政和居民的协调合作,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解决地域社区特定课题的过程[1]。在特定历史背景之下,台湾地区相关人士借用日本的“町造”和欧美城市建设的相关经验用于台湾的社区建设。

      关于台湾社区营造产生的背景,研究者已经取得相当的共识。1987年,台湾地区“解严”之后,民主自由思想开始萌发,备受压抑的社会力量开始释放,民间社团蓬勃发展,民众也逐渐体认到“可能为社会带来转变的力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他们所居住的社区,虽然关心的主题不同,但都是以社区为焦点,并逐渐形成一股社会风气。1994年,台湾“文化部”的前身“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提出“社区总体营造”的概念和政策计划,建立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建构社区生命共同体概念,经过1994年至2006年来推动的过程,社区总体营造理念,已普遍深入各地,为台湾人民最成功的社会运动①。

      在社区营造概念的使用上,台湾学者认为社区发展已经与社区营造混为一谈,但两者都是社区工作的代名词②。社区营造可说是社区发展的近年来的说法,然而这两者间还是存有不同意义,尤其是在法令政策上有明显区别。社区营造与社区发展二词随政府执政的思维与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声音高涨产生不一样的解读,在意义和内容上,“社区发展”的意义较“社区营造”被动,台湾早期的社区发展是偏向政策指导社区改变,到后期的社区营造也是基于政策与专业的角度思考,但从“给予”转变为“培育”社区改造的力量③。

      在内涵层面,研究者认为社区营造建立在社区发展的理念上,向前推展了更新、更理想的社区建设观念[2]。从社区意识的建立、民主程序的维持等,居民皆出于自发性、自主性长期参与,其目标不仅在营造一些实质环境,更重要的是在建立社区共同意识[3]。社区总体营造的理念不只在营造一个社区,实际上是在营造一个新的社会、新的文化、新的人;如此全面性、整体性的规划与参与社区经营创造的过程,才能称为社区总体营造[4]。因而在操作层面中,“社区自主”、“居民参与”和“资源共享”是落实社区营造实践不变的核心行动准则④。

      台湾社区营造的发展历程已历经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2年至2007年推出的“新故乡社区营造计划”,结合特有的文化传统、空间环境与地方产业,发展地方魅力。2005年,台湾当局行政机构前负责人谢长廷提出了“台湾健康社区六星计划”,以产业发展、社福医疗、社区治安、人文教育、环境景观、环保生态等六大面向作为社区发展的目标,称为“六星”。第二阶段,为延续上述成果,2007年10月台湾“文建会”再以“地方文化生活圈”区域发展的概念为出发,规划新故乡社区营造第二期计划(2008-2015年),旨在提升社区文化生活及自治质量,推出艺文参与的社区营造方式,带动更多社区民众的参与,凝聚社区的情感,激起对于家园的关怀,增进参与公共事务的能量,落实营造人的目标⑤。

      在台湾社区营造的具体研究案例中,所考察的社区遍及台湾全岛,研究者们分别探讨了社区营造与旅游观光、文化创意产业以及永续发展的关系;有的研究者以考察社区营造模式为视角,分析了社区营造中的角色问题,公私合作运作社区营造的利弊问题等;还有的研究从政策层面与实际运行效果反思了现有社区营造的不足并提出了新的策略。

      社区营造总体目标不只是在于营造一些实质环境,最重要的是在于建立社区成员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意识。换句话说,社区总体营造不仅是在营造社区,更是在营造一个新文化、一个新人。既强调打造一个安居乐业的“健康社区”,也强调“社区主义”,认为培养社区自己的营造人才、让社区自己来营造是最关键的。

      总而言之,社区营造都在坚持如下原则:(1)依照社区居民的根本需要及愿望,来拟定社区发展工作的计划书。(2)建立多目标计划,开展全方位的社区工作。(3)推行发展初期,加强物质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社区居民的自信心与精神培养。(4)社区发展的各计划均应由社区居民共同参与。(5)注重地方领导人才的培训。(6)发动、组织妇女及青年参加各种社区发展工作。(7)对于社区提出的“自助”计划,政府应重点积极协助。(8)政府对于社区发展应有完整的政策和行政组织,并注重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地方资源的利用。(9)充分利用地方性、全省性、国际性的民间组织力量。(10)坚持内力的社区发展和外力的社区发展的密切配合、平衡发展。

      二、苗族社区的权威建构与文化自觉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乡村权威具有多重结构,有世俗的权威和神圣的权威。在苗族乡村社会里,其权威不是权力与威望的简单结合,权威只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屹立在乡村社区,成为乡村社区每一个人心目中的依靠者,权威者就是领袖。具体而言,权威就是维持乡村秩序的力量,这是来自乡村社区内部的力量,以维持乡村的秩序。在苗族乡村社会,其权威建树的过程,可以视为文化自觉的过程,乡村权威的价值也正是文化自觉的意义,它“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势,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5]

      乡村社区何以需要权威,在以往很多学者的著述中都认为,中国的乡村是一盘散沙,没有一个可以凝聚的力量,形成不了一种团体的力量。而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提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以中国的儒学体系在中国乡土的实践而造就的秩序,被称其为差序格局[6]。当然,这样的论述在林耀华先生的论著也多有体现[7]。中国的乡村,不论大小,不论有多长的历史,也不论有多复杂的结构,都是一个文化共同体,这个文化共同体结合成一个特定的社会。在这一聚结的过程中,由于每一个共同体成员都有自己的思想,都有自己的期待,也有自己的抱负,更有自己的利益,而要将这样分散的个人聚结成社会,便不是将这些个人的思想、期待、抱负与利益等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人的有些权威可能会被挤压,也可能会被放大。这是一个考验智慧的过程,更是一个艰难实践的过程,但要聚合成一个社会,而这样的历程是非经历不可的。也就是说,乡村权威的确立是乡村社区自我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一个文化自觉的过程。因此,费孝通认为文化自觉的主体是人,人的自觉是文化自觉的前提,要实现文化自觉首先要实现人的自觉[5]。

      乡村社会绝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体系,一个与外界交往而不断壮大的体系,在社区的交往中以“他者”的存在不断地观照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的历程。这种观照、反思与完善是乡村社区每一个成员都愿望与期待的事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其经历与经验。也就是说,并不是共同体所有成员都能够去完成的事情。这是一个为乡村社区创造知识,提供智慧和奉献能力的过程。这就需要引导乡村社区民众在特定的目标和行为规范下,与外界进行资源的博弈,而不断修正自我与壮大自我。这样的过程,其实质就是需要权威发挥作用的过程。

      因此,不论是来自乡村社区内在的需要,还是来自乡村社区外在的需要,都无法靠共同体单个的力量去实现,而需要将其聚集成一个团体的力量,从一个中心出发,以各种符号去凝聚力量来完成这样的使命。这个中心就是权威的存在,这个中心就成为乡村社区的希望与依靠。提高文化自觉的根本途径应该是提高全民的主体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8]。一句话,乡村社区的生命延续,需要权威的存在。没有了这样的权威,乡村社区的生命都将失去落脚点。

      苗族乡村社区权威的成长历程,也就是乡村社区发展壮大的历程。笔者在P村(黔东南苗族村落)做田野调查时,有一天,该村落的一年轻人喝醉了酒,在闹事。连亲生父亲他都不认了,准备打自己的父亲。在乡村出现这样的事情,是最为不孝的表现之一。这不仅关系到这个青年人的问题,也将会给这位父亲带来极坏的影响,还会给这个家庭、乃至家族,甚至村落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这不良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可以成为别人的笑话,也可以成为别人歧视的个例,甚至还可以成为姻亲关系紧张乃至断裂的理由等等)。恰好就在这时,这个乡村社区的一位60来岁的老人出现在年轻人的身边。年轻醉汉见到这位老人,立即变得清醒起来了,一切怒气都消失了,说:“我听你的,你来了,我不打了,你打我吧。”于是,笔者顿生好奇,这位老人有何等魅力,可以让一个醉汉清醒,进而终止自己的不孝行为。为此,笔者开始关注这位老人的“经历”(通过与老人的交流,通过对他人的访谈,通过观察他对诸多事情的处理过程),进而发现这位老人的“权威”获得过程,就是该社区文化自觉的过程。

      这位老人出生在乡村比较富裕的家庭中(也可谓乡村的绅士家庭),有良好的家庭教育,上过私塾,新中国成立后进过国家的公立学校,但因为出身背景未能继续深造而成为国家“干部”,于是回乡里做“民办教师”,由于教书很认真,培养了新社会的第一代乡村知识分子,而他获得了“教师”的称呼,这个称呼几乎代替了他的姓名,就在笔者去调查的时候,乡人遇到他仍然是以“教师”来称呼。

      但“文革”一开始,他就被赶出了学校,离开了讲台,回到乡村第一线。在乡村第一线(当时是生产队),由于他的体力很好,做事总是能够比同龄人多做一点,他就凭借自己多一点的体力去帮助“老人”或者“同辈的弱小者”,共同完成集体的任务。由于他有文化,在第一线的生产中,他白天与大家一道参加劳动,晚上给大家“记工分”,年终给大家当“会计”,这不仅是一个技术的事,更是能体现他的公平公正的机会。他从不让人吃亏,也不会让任何人占便宜,逐渐开始在村队里树立起了威望。而在村队以“工分”计算劳动中,总是按照出勤来分配的,我们查阅当年的工分簿,他是全村队出勤最多的人,因此在年终所获得的“工分”也是最多的。尽管他有一大屋子人(10口人),却总是不超支、无“赤字”,还有几毛钱的进账,有时甚至有1-2元的进账。不超支,就不会处于乡村社区的底层。凡是超支的人家,就属于处于社区底层的人家,在村里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行使决定权的机会。

      这期间,还有许多以其智慧为村队获得利益的事迹,使他获得了乡村社区百姓的信赖。在此仅举一例。在20世纪70年代的集体劳动时期,乡村传统稻谷开始被“矮秆水稻”所代替,矮秆水稻需要大量的化肥来支撑,但当时国家的配额是不足的,要获得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化肥是首要的前提。要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一个村队的“社员”来说是件十分困难的事。但他很灵光,通过与同学“打老庚”(当地的一种文化习俗,通过打老庚两人就变成了具有拟血缘关系的“兄弟”了,兄弟是不谈条件而需要互助的)的渠道,从邻近的外省、外县获得了大量的化肥。这样的办法,确保了该乡村社区的肥料供应,使其粮食产量比周邻乡村都获得高产,这样一来,他的威信一次次被提升,一次次得以强化。

      在苗族社区里,处理村落、家族事务是获得威望的途径。他在村落处理家庭内部的纠纷、处理家庭之间的纠纷,处理家族之间的纠纷,还有社区与社区之间的纠纷,都能够以“中庸之道”很好地确保争执的双方都信服。这看似容易,但做起来是十分艰难的事,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需要一定的智慧。一旦一次不成功,就会给自己的威信减分,但每成功一次却都是一次加分。在苗族乡村社会里,这样的权威是只许加分而不能减分的。一旦减分,就难以称其为权威。在苗族社区里不少想树立权威者,往往在这样的事务中被减分而难以保持其最终的“权威”了。

      到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的承包制开始了。他成为主要的倡导者和执行者,从承包规划到土地质量、土地距村落远近的搭配、土地面积的丈量等都贡献出了他的智慧与劳力,使得村队的承包制顺利地执行。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体现了他的才智,更体现出来他公平公正,再一次使其“权威”获得了检验与提升。

      改革开放以后,乡村市场恢复与扩展了,他首先成为了村队中从事不同市场之间贩卖“物品”的人员,家庭的生活开始有新的发展,生活水平比左邻右舍都要好了,并建立起来以市场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扩大了眼界。让他最欣慰的是他从市场赚来的钱去培养子女读书,他的八个子女都进入了“中学”学习,这是他最骄傲的事情。其中有一个儿子成为村里第一个经过高考录取的“本科生”,以后又有四个子女通过高考进入高等学校读书,如今成为教师的三人,医生的一人,在这5人中还有继续读书的,有两人读到了硕士、博士。没有考上学校的三个子女,也是该村落第一批外出到广东打工的人员,后有两人留在外地成家立业,一位留守在乡村建立起自己的工厂,成为乡村社区的“企业主”。这些子女的成就成为他“教子有方”的美谈。当然,这也加重了其“权威”的分量。他的子女在他的教导下很自觉地热爱自己的家乡,只要是家乡需要出钱的地方,比如修路、架桥、维修庙堂、增设戏楼、修缮家祠,还是村落的各种组织需要钱的时候,他的子女都是积极主动地出钱。子女的慷慨,也都记录在他的“权威”之上,他以此为基础,在村里建立了“龙灯会”、“土地会”、“敬桥会”等民间的社团组织,每年都开展各类乡村活动。这样一来,他就自然成为了族长,成为了寨老。家族里的大小事、聚落里的大小事,都需要找他来处理。以至于他在晚年,权威却越来越高。这也就出现了即使是乡村社区那些“浪子”也在他面前低头的景象。

      当然,这位老人的权威获得过程,不是有意而成,而是在其人生成长过程一个自觉与不自觉交替的过程中而形成的。而我们在乡村建设中考察乡村权威的成长时,需要从特定个人的历程中寻找,通过一桩桩事件,一个个故事,从乡村社区的文化逻辑出发,就可以了知乡村权威、领袖成长的历程,由此也可以获知乡村自我成长的历程。

      我们从这个个案里可以看出,乡村权威的成长就是乡村社区的成长,也是权威建树的历程,还是社区文化自觉的过程。乐黛云认为文化自觉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觉到自身文化的优势和弱点,发扬优势克服弱点;二是,自觉到旧文化(以前的传统文化),让它利于今天,就必须进行新的诠释,得到更新和发展;三是,自觉到今天作为全球一员而存在,我们不可能是封闭孤立的个体,因此还要审时度势,了解世界文化,让自己的文化为世界所用,成为世界文化新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9]尽管不同乡村权威树立的具体经过不同,但都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是乡村的期望不断被实现的过程,笔者认为这就是一个乡村社区文化自觉的过程。唯有在文化自觉过程中建树起来的权威和领袖,才是人们真正可以信赖和依靠,并引导乡村社区文化自觉与自我发展的一个航标。李宗桂在《文化自觉与文化发展》一文中也谈到,文化自觉是民族文化的自觉,是中华民族对自身文化发展的自觉,文化自觉意识的提升将大大推动民族文化的发展[10]。也可以说,文化自觉是理性的自觉,是人类对自身命运前途理性的认识和把握,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水平时,人的意识中的理性反映形式[11]。

      三、台湾社区营造苗族乡村建设的借鉴价值

      目前,由于城市化的迅猛发展,苗族地区传统文化呈现出消失、濒危、变异、衰退的景象,在这样的场景下如何在苗族社区进行社区营造,如何使苗族当地人从对其自身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出发,发挥其文化的能动作用,自主自觉地利用本民族文化,以文化自觉为主导推进苗族乡村社会的可持续运行,这是一个无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从十余年来在苗族P村田野调查的感知出发,笔者认为苗族乡村社区的当代营造,可以以苗族社区的权威建构与文化自觉的历程为蓝本,在借鉴台湾社区总体营造的五个面向——“人、文、地、产、景”的基础上,再增加两个维度——“史”(乡村社会的发展历程)和“神”(乡村社会的民间信仰体系)。这样的苗族社区营造才会具有持续的生命力。

      一是社区营造中的“人”。人的动员始终是社区总体营造成败的关键,在社区总体营造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苗族社区营造中有全民参加的基础,在传统的乡村活动中不同人群的角色不同,从社区营造活动村委干部到“宗教领袖”到组织活动的寨老、族长,从活动的当事者到活动的参与者,从本寨人到外寨人,从血亲关系成员到姻亲关系成员,从艺人到民众,从歌手到舞者,从男人到妇女,从老年人到儿童,他们在社区营造活动中权利、责任与义务各不相同,但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因此,在社区营造中必须要强调社区活动的人群角色,并对这些角色的分类与权责义务进行充分的把握,以便在社区营造中把握苗族地区的社会结构与社会运行机制。

      二是社区营造中的“文”。社区营造活动是展现苗族人文艺术的大舞台,人文艺术在苗族传统社区活动的各个环节中都有体现,最主要的有苗族古歌、古老神话、寓言与芦笙舞、鼓舞、民歌、木叶的表演,以及蜡染、银饰、服饰艺术的展示。通过对社区营造活动中“文”的营造,不仅可以系统完整地了解苗族的文学艺术,而且可以通过这些文学艺术展示的时空场域,更深切地理解苗族文学艺术的“乡土性”与“生命力”,以找回乡土美学的本真,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找到生命路径。由此实现社区中苗族历史文化之延续、艺文活动之经营,从而营造一种内生的社区力量。

      三是社区营造中的“地”。是指社区地理特色的维护与发扬,以及所在地特质的强调[12]。在社区营造活动中系统地展现人们对所处自然环境的认知、应对与改造历程,在于揭示地理环境不仅可以模塑文化,也可以稳定文化的延续,同时,更在于揭示地理环境是文化取法与加工的对象,是文化构造的本底构成,更是文化的自然源泉。在此基础上,苗族地区的自然环境打上了苗族文化的烙印,在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中分类出了“食物”、“药用”、“竞技”、“工具”、“禁忌”等内容,这些都在社区营造活动中获得充分的展示,为苗族社区的各类产业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四是社区营造中的“产”。这是指通过社区营造活动透视苗族地区的经济生活方式,以揭示经济生活方式的变迁与自然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的耦合历程。苗族文化是一种山地农牧混合的生计模式,这样的生计模式是经济生活长期演变的结果。在社区营造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对苗族经济生活演变的历程进行有机的展示。如对农耕文化的展示,既有湿地农耕文化的共同特点,又有旱地农耕文化的独特之处,甚至还兼有狩猎采集文化的特点。而这些独特的耕作制度、作物品种、生产方式等,都有与之匹配的具体文化内容,如枫树崇拜、太阳神崇拜、雨神崇拜、土地神崇拜、牛崇拜、农耕风俗与农耕歌谣等。在苗族社区营造中实现当地产品的开发与行销及当地经济活动的集体推展,可以在心理的层面加深居民对社区的自信心,也有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这样的社区营造旨在开创当地特色的文化观光内涵,透过当地故事的记录及转化,增加文化观光的创意元素,创造出独具地方魅力的文化特色[13]。

      五是社区营造中的“景”。这是指社区独特景观之创造、生活环境之永续经营、居民自力投入社区景观的营造等。社区营造活动是在聚落社区特定的空间环境开展的。这样的文化空间涉及从聚落的公共空间到家族的公共空间,从聚落神圣空间到家族的神圣空间,从聚落的世俗空间到家族的世俗空间,从家庭的私人空间到个人的私人空间,从性别的神圣空间到性别的世俗空间,从年龄层次的活动空间到性别群体的活动空间等等。通过对社区文化空间的特定布局与有序切换的研究,可以从“场景”的角度展示社区营造的文化建构,并通过对空间切换与人群角色、物象、符号等的匹配关系,把握社区营造的实质。

      六是社区营造中的“史”。社区的营造,从实质上看乃是乡村社区流变历程,进而可以反映出苗族民族历史的发展进程。今天展现在世人面前的社区面貌是苗族居民数百上千年文化积淀的结果,通过社区营造将历史上各个时期文化要素(如经济生活的狩猎采集、刀耕火种、游牧、农耕、商贸等)编串起来。这样的乡村社区文化编串链是将历时态的文化事实在当今的共时态上的展现。今天的社区营造就是需要在共时态所展现的历时态文化链上去解读各个不同时期的文化要素。而最为关键的是要厘清:苗族历史上数以万计的文化要素,为何只择取不到千分之几的文化要素来编串其苗族文化链,以把握社区营造活动中的文化汰选与文化建构机制。

      七是社区营造中的“神”。苗族相信“人在做,神在看”,万物皆有灵,万物皆有神性。突出表现为图腾崇拜、崇拜自然、信奉祖先和迷信鬼神。而在苗族信奉诸神中,神明大都与祖先有关。苗家人认为“祖先”处处关照子孙,是最好的神,因此对祖先十分崇拜,故称祖先神(家先)。明清改土归流后,汉族文化大量向苗族地区传播,苗族信仰的神团系统中增加了汉族信仰的神灵。土家人的祖先神位中亦加入了汉民族的“天地君亲师”。在苗族巫师作法事时,所奉诸神灵中亦杂有大量的释、道之神佛。因此在社区营造活动中,不可忽视这样的民间信仰体系,需要在具体的营造活动中把握民间信仰的社会基础,作为文化核心的信仰体系,虽然变化缓慢,但依然会在文化的交流中发生变化。因此,该领域的研究还要揭示文化变迁中文化策略的应对机制与调适机制。

      总之,笔者认为在当前苗族乡村社区营造中,需要以“文化自觉”的方式,透过“人”、“文”、“地”、“产”、“景”、“史”、“神”七个面向的活动合力营造。社区营造也是文化自觉的一种表现形态,其目的都在于全面发展乡村社会,以真正为乡村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永续模式。

      社区营造在台湾是一场最基层、最普及、最温和及自我发展的社会运动。姑且不论其在台湾各地的成功率,但它的确一点一滴在唤醒人们对土地、对家乡的感情,拉近了邻里间的关系,也交还给人民对生活环境与空间的主控权,是一个真正由下而上、浩大绵久的家园再造工程。通过营造空间、福祉经营、创发产业、深耕文史等方式来实行乡村的发展,以“文化自觉”的运动提升了乡村发展的品质。

      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乡村社区营造,不只是在于营造一些实质环境,最重要的在于培养乡村社区成员对乡村社区事务的参与意识。这岂不是城乡一体化——打造我们大家共同的幸福社区家园的最高境界?我们要留给下一代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就必须为之付诸行动。在城乡一体化的乡村建设过程中去培育“新人”与“新文化”。

      社区营造也好,新农村建设也好,城乡一体化也好,打造观光城乡也好,都是以社区当地的创意生活达人为制作人,以社区历史人文为布景,以当地山川城乡街廊为舞台,以社区创意工艺和商品设计为道具,以所有参与体验过程的居民与旅客为演员。在可居可游的城乡社区,通过上述内容演出一场创意生活的大戏,为城乡社区的人文环境与地方经济带来一个更好的明天。

      ①参见陈其南:《陈其南编织文化台湾新印象》,台中书香远传2005年版第14页;徐震:《台湾社区发展与社区营造的异同——论社区工作中微视与钜视面的两条路线》,《社区发展季刊》,2004年版第107页。

      ②参见徐震:《台湾社区发展与社区营造的异同——论社区工作中微视与钜视面的两条路线》,《社区发展季刊》,2004年第107页;江秋君:《以历史变迁观点探讨社区营造方向》,屏东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9-30页。

      ③参见江秋君:《以历史变迁观点探讨社区营造方向》,屏东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9-30页;台湾文化建设委员会:《以文化建设推进社区总体营造计画》,台湾立法机构第二届第四会期教育委员会报告,1994年。

      ④参见《宜兰县社区总体营造政策白皮书》。

      ⑤参见台湾地区“文化部”网站关于社区营造缘起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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