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竞”:公有制和个私经济共同发展的根本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共同发展论文,路径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72X(1999)06—0020—04
当今世界充满了竞争。竞争作为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的推动力,使人类得到发展,社会得以进步,但同时,低层次、变形的竞争也给社会带来罪恶。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既能促进竞争态势,又能规范竞争方式,还能展现竞争魅力的新型竞争,笔者将之称为“和竞”。本文从“和竞”角度来回顾总结我国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以下简称个私经济)的竞争历程,并由此提出若干对策建议,力图从更高的层面上去理解十五大阐述的所有制政策含义与公有制经济、个私经济及其它们竞争的未来走向。
一、建国以来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关系发展的基本脉络
1.不存在“和竞”的阶段
建国后直至1978年这段时间内,尤其从50年代末的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到60年代中期开始的“文革”,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以及我国处在社会主义的什么阶段等基本问题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社会主义越公越好,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经济,搞“穷过渡”,形成了单一的所有制经济结构,不仅扼杀了个私经济的成长,而且使公有制经济缺乏外部竞争的压力,严重地破坏和阻碍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这样,连竞争的主体都不完整,何谈竞争局面的形成及“和竞”的展开。
2.“和竞”逐见端倪的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拨乱反正,全面纠正“左”的错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个私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才重新逐步被认识,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之间的“和竞”也逐见端倪。
十一届三中全会转变了把个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认识,否定了个私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对立,提出个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并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发展方针,掀开了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的篇章。但由于把个私经济仅定位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决定了这种竞争只能是有限的、小局部的。
1981年6月,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内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个体经济作为适合中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至此,个体经济第一次被写入国家宪法,并取得宪法保护的合法地位。这样,个体经济的作用虽然还受到严格限制,但它与公有制经济一定范围的竞争毕竟有了法律上的保障。而此时,私营经济还只能隐身在个体经济的外衣下,或戴上一顶红帽子挂靠在集体经济的名下,还未得到正式承认。
1987年党的十三大第一次正式肯定了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十三大报告指出:“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8年4月,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第一次被写进了宪法,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这样,公有制经济和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竞争也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当然,此时私营经济的地位仍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并且只能是“一定程度的发展”,才被认为有益于生产、就业和人民生活。
3.确立了“和竞”方向的阶段
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了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和竞”的方向:(1 )我国所有制结构的特征是“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2 )“不同经济成分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3)“国有、集体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 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这就较十三大的报告前进了一步,但十三大报告中关于个私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提法仍然保留着。
4.勾勒了“和竞”轮廓的阶段
十五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结构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1)报告不仅强调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且把它确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制度。这是我们党在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20年来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经济决策。(2 )报告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突破了个私经济(还有其他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只能是公有制经济补充的传统观点,把个私经济纳入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大家庭。另外,报告还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并把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列入公有制经济的范畴;明确了公有制为主体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和产业可以有所差别,等等。可见,十五大已经勾勒了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和竞”的基本轮廓,较十四大前进了一大步。当然,如何把十五大勾勒的这个轮廓化为具体的行动纲领,还是一个相当艰巨和复杂的任务。
二、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实现“和竞”的五大条件
1.对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的鼓励——“和竞”的前提条件
“竞”是“和”的前提,因此首先应激励竞争的拓展。就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的发展现状,当前主要应采取:
——压力激励。有压力,才会有动力。对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的压力激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私经济灵活的经营机制对公有制经济造成的压力。在没有发展起个私经济的时候,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一统天下,没有竞争的压力,不谋求降低成本,不重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致力寻求新的流通渠道,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然而,一旦个私经济发展起来以后,情况就不大一样了。两者在原料、能源、劳动力、投资场所和销售市场等方面都存在着竞争。如果公有制经济仍像以前那样,就有被个私经济“吃掉”的风险。其实这种情况已经在局部范围内发生了。现实要求公有制经济必须尽快彻底转变经营方式、转换经营机制,凭借其资金、技术、人才上的优势,与个私经济开展充分的竞争,实现高层次的跨越。只有在走向市场、直接面对市场压力后,才能在饱经磨炼中激溅起竞争的浪花,不断成熟壮大,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体。二是现代经济发展对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造成的压力。应该承认,目前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个私企业,在发展开放型经济上,在如何同国际经济接轨的问题上,还不是考虑得很多,绝大多数企业都只是将产品销在国内,能够走出国门的为数不多。当前,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科技进步的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的出现,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整个世界的面貌。如何积极审慎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每一个公有制企业和个私企业面临的重大课题。
——榜样激励。榜样示范的力量也是巨大的,它能激发竞争者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当前,对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的榜样激励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有形的榜样激励。目前在企业改革上流行一种悲观情绪,把企业发展的现实和前景看得一团糟。其实,不论是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还是在公有制领域,都有一些改革到位、管理过硬、效益良好的企业。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树立若干个典型,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途径大力加以宣传,以形成一种向榜样看齐的竞争向上的氛围。二是无形的榜样激励。从一般的情况来看,应当说个私经济的成长过程就是一个平等竞争的过程。从企业的创办、人员的招聘、工资的分配、到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或修正,企业的发展壮大或“寿终正寝”,无一不是根据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和平均利润率规律,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来进行的。在这里,竞争活动是人人可以平等参与的;竞争规则是基本公正的,不论是谁,都必须服从市场的权威;竞争过程是基本透明的,没有谁能凭借特权进行内幕交易;竞争结果是基本有效的,在竞争过程中,哪个人被“炒鱿鱼”,哪家企业破产倒闭,是没有“商量”“研究”余地的。这样一种机制为长期靠国家靠政府的公有制经济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榜样作用。当然,个私企业的大多数还处于粗放经营阶段,产品档次低、技术含量低,经营的粗放型还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导致环境日益恶化。因此,个私企业也有一个如何向重质量、重技术的公有制企业学习的问题。
2.对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的他律——“和竞”的硬性条件
没有竞争,市场就如一潭死水毫无生机;而没有规则的竞争如同没有裁判的比赛,不可能存在公平。企业只有服从统一的竞争规则,才能进行有效竞争,也才能在竞争中获得公平收益,这是企业安身立命的基础。因此,要努力使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的竞争能够在制度化、程序化的框架内进行。
从政策上看,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的问题主要在于:政府对公有制经济过分呵护,而个私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则遭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合理的歧视性待遇。例如,在税收政策上,个私企业负担过于沉重、不利于鼓励其扩大再生产。又如在信贷政策上,我国个私企业无论就其从国有金融机构所能获得的授信数量还是就其所享受的授信条件而言,都大大地劣于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甚至难以从国有金融机构中获得信贷资金。再如,个私企业经贸人员办理出国出境手续还不简便,参加外经贸活动仍有许多限制,影响了向国外发展和队伍交流。从法律上看,两者竞争的困难主要在于:与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有关的很多法规迟迟没有出台,而已出台的相关法规有的还不完备,有的可操作性差,有的政出多门、互不衔接,甚至互相抵触、矛盾。国家应尽快对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中的正当还是不正当,要鼓励还是反对,应保护还是严禁等诸多情况,从政策上和法律上加以梳理、规范,以保证它们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展开竞争,能够机会均等地按照市场决定的价格出售商品,能够公平地承担各种税负;还要防止市场垄断,排除超经济的行政权力干预,破除对生产的分割和封锁,取消不合理的歧视性税收,以及防止用欺骗、行贿等非正常手段进行竞争等等。
3.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的自律——“和竞”的软性条件
只强调激励是不够的,若竞争者的内在素质未能跟上,激励便无法奏效。只强调他律也是不够的,因优胜者和劣汰者在取得的社会资源上差异悬殊,竞争者很可能置严刑峻法于不顾而铤而走险。所以,还要重视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的自律,尤其是在当前法律、法规、法制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自律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自我约束。一要遵守市场规范。在个私企业中,有不少人已成为新一代企业家,他们有胆识、有魄力,善于经营,敢于当机立断,独立决策。但其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和科学技术知识,法制观念不强,常把非法手段引到竞争中来,当今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假冒商标、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等相当部分皆源于个私企业。今后,个私企业家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利于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活动。二要履行社会责任。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都是社会中的一员,都有自己特定的位置,因此必须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比如保护环境、赞助公益事业、帮助人民排忧解难等等。
——自我更新。一要破除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各种僵化观念,形成有利于促进竞争的时效、信息、价值观念;二要具有强烈的创新欲望。在知识经济席卷全球的当今时代,决定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因素正在发生着引人注目的质的变化。现代市场需要具有高创造力和高创新力的人去发掘、开拓和赢得机遇竞争、战略竞争和文化竞争的制胜权,以形成独具优势、独具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企业;三要具有向常规挑战的胆识和魄力。哪个企业具有敏锐的视角和开创的精神,能在常中发现不常,在不怪中发现“怪象”,在“同一”中发现差别,在沙漠中发现绿叶,这个企业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旗开得胜;四要主动出击,勇于进取,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现实。
自律属于道德范畴,而道德、伦理、意识的形成和作用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如何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道德生成和作用的社会人文环境是极其重要的,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倡导,理论界、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而且需要我们每一个市场行为主体和社会各个方面积极广泛的参与。应当从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倡导、宣传、支持自律,这样才能使良好的规范和先进的思想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
4.对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振荡的补偿——“和竞”的保障条件
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之间的竞争和其他类型的竞争一样,经常使竞争参与者处于两难境地之中。一方面,竞争机制的存在增强了经济、社会的活力,大大加速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但另一方面竞争并不是无所不在、包治百病的万灵之药,增加了经济、社会的不稳定性。能否干脆用人为方法抑制甚至消灭竞争?过去中国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这样做过,其结果是经济、社会的稳定性确实增强了,但又造成了商品的严重短缺、财富匮乏、社会发展停滞不前,其代价是巨大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比较健全的社会平衡补偿机制把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之间竞争产生的经济、社会的震荡效应缩小到最低程度,既促进了竞争,又规范了竞争,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竞争的社会平衡补偿机制一般与社会保障制度重合。应该肯定,改革开放20年来,国家和政府在逐步推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对于建立社会平衡补偿工作是重视的,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这项工作仅仅是一个开端,还远不能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相适应。仅就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竞争的平衡补偿(社会保障)来说,目前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只有公有制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私企业职工被置于社会保障这外,社会保障水平极低。这样,个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承受能力过于脆弱,后顾之忧多,很容易导致个私企业主放弃正当竞争,转而经常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来获得效益,再加上有些个私企业主不能依法办事,擅自降低或克扣职工工资、福利,使个私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二是公有制企业办社会。社会保障本应由国家、企业(社区)和个人共同承担,而在我国,社会保障的责任和义务基本上由国家和公有制企业包下来,在国家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更是大量地由公有制企业承担,造成企业办社会的不正常现象,使公有制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难以与个私企业展开充分的竞争。
为此,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从两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的竞争平衡补偿机制:一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通过法律或规章、条例等形式,尽可能广泛地将个私经济部门也涵盖进来,使这些部门中的就业人员也能逐步与公有制企业职工一样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在个私企业中就业人员所获得的社会保障越是与公有制企业职工相近,两者之间的劳动力转移和相互流动就越是容易,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个私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二要把公有制企业从企业办各项职工保障的沉重负担、繁琐事务及各种困扰中解放出来,推行统一的、高度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公有制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抓生产、抓经营,公平合理地进入市场,开展竞争。
5.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的合作——“和竞”的指向条件
查尔斯·汉普登特纳和阿尔方斯·特龙佩纳斯所著的《国家竞争力》一书指出:“经由竞争,我们学会区别、对比、以及评估不同的产品和制度;经由合作,我们学会整合、包容、改进和进步。”“竞争性合作并非欺诈,而是能力的增长,无论输家和赢家,双方都能获利。”通过合作,竞争的魄力得以充分展现。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不同领域,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各有相对优势。例如,基础设施产业一般由公有制经济来承担。而个私经济在最终消费上能独领风骚。除此之外,就我国个私经济的现实发展来看,它还在安排劳动就业特别是下岗人员的就业、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社会办福利事业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这就减轻了正在艰难前进的公有制企业改革的压力,帮了公有制企业的大忙。可见,发展公有制经济不能依靠限制个私经济来实现,同样,发展个私经济也不能依靠剥削公有制经济来实现。共存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在竞争中应该友好的合作,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当前,公有制经济和个私经济合作的主要途径是个私企业参与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组。个私企业可在自愿和互利原则的条件下,结合自己的优势,如有的资本比较雄厚,有的产品受市场欢迎,有的则拥有高新技术,等等,以共同组建企业集团、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公有制企业改革,与其产权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这样做的主要好处在于:有利于打破资源配置上的所有制限制,真正做到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配置资源;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纯粹的单一所有制所追求而又很难实现的相互制衡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另外,还能减少公有制企业改革的社会震荡,能有效地促进政企分开,并为个私企业的高起点经营提供条件。现在的关键任务是政府应对协作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如批准手续、资产评估、债务处理、权利和职责的确定、职工安置、离退休职工的待遇等)作出明确的政策规定,使个私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一样处于平等地位,放心、放手、大胆地实现两者的合作发展。
虽然目前我国的个私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不大,与公有制企业的协作规模也就不可能很大,但这种合作的意义不能低估。实践已证明:凡是两者合作较好的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就较顺利。反之,则个私经济发展缓慢,公有制经济又困难重重,这是令人忧虑的。我们应当始终把个私经济作为促进、支持公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来对待,坚定不移地实行合作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