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现状、制因、展望及对策——以湖北省部分试点行政村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湖北省论文,行政村论文,为例论文,新农村论文,试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826(2008)06-0010-05
农村体育事业作为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培养和塑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重任。为此,继1995年推出全民健身运动后,国家体育总局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针对我国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瓶颈和矛盾,于2006年在全国试点推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不仅意在改善由于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及体育资源匮乏的局面,更是从“人本位”的视角思量整个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建构和完善。从这点上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与推行意在与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接轨,不仅“治标”,更在“治本”。
当前,国家体育总局已在八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湖北、山东、浙江、广西、重庆、陕西、河南、江西)进行了试点工作。本文的研究聚焦于地处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湖北省。湖北省位于我国中部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农村人口约占全省人口的60%,是中部地区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湖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村的农民及相关体育行政部门的官员为主要调查对象,了解农民群体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知、态度和实施后的评价。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调研
先后查阅了有关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文献资料,检索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湖北省和其他部分省(市)体育局、民政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制度和法规以及相关网站的新闻报道、时事评论及部分相关研究成果。
1.2.2 调查
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分别选取了鄂州、武汉5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行政村的300名农民作为调查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问卷咨询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经过效度和信度检验能满足社会学调查的要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84份,回收率为94.6%,其中有效问卷24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37.3%。
在被调查的对象中,男性人数略高于女性人数,分别为56.30%和43.70%。从调查对象的总体年龄分布状况来看,以中青年为主体,5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少数,具体为:18~30岁者占总人数的25.50%,31~40岁者占35.20%,41~50岁者为27.20%,50岁以上年龄段的人占12.10%。在被调查对象中,家庭人均年收入的主体人群在1000元与10000元之间,人均收入不到1000元以及超过10000元占相对较少部分,家庭人均年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总人数的5.70%,1000~5000元之间的为38.50%,5000~10000元占到了36.00%,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的为19.80%。
1.2.3 访谈
通过与湖北省体育局及当地政府主管体育的行政官员座谈、访谈,了解当地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法、内容、途径以及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1.2.4 数理统计
对回收的问卷用SPSS12.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研究的需要对调查所得数据进行常规数理统计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湖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基础及现状概述
自2003年以来,湖北省农民体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2003年,湖北省结合体育“三下乡”,省农业厅、省体育局联合推出亲民、便民的“两打两晒(赛)工程”,四年内共修建村级水泥篮球场69个,新增场地面积44 880m[2];为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及三峡库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先后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3739万元用于体育设施建设;2004年,湖北省体育局推出了湖北体育“三下乡”,即“体育科普知识、体育器材和体育竞赛三下乡”和百万农民健身活动,当年新建40个文体站和中心以及一批健身指导站;至2005年,共向全省300个乡镇捐赠适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大众健身器材,为全省31个行政村各建一个综合性运动场并配备一套健身器材,新建10个国民体质监测点并创建农民体育特色乡镇20个,农民体育基地30个。上述工作的开展为湖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6年,湖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开始启动。据湖北省分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官员介绍,湖北省2006年一次性投入2690万元(其中,国家发改委和国家体育总局援助300万元现金和240万元健身器材)用于新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省体育局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900万元,省发改委和省农业厅各投入50万元,各地投入相应的配套资金,援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国家级试点项目300个、省级700个,与此同时,各地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及多方筹资开展市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
湖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不但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且正稳步向前推进。然而,在本次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后农民的感知、行为、态度为主要内容的实地调研中,仍然发现湖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中存在着诸多现实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2 对新农村建设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知情况
认知的范围相当广泛,主要包括知觉、记忆、理解和思维,对个体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
由表1可知,湖北省农村居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知程度高于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知程度。这种现象可以从两个方面解释: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行较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行时间更长,宣传的力度和范围更大,涉及农民群众的利益面更广、更直接,因而农民对其了解也就更加深刻;另一方面,由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通过体育文化这个途径来推行,而这种新途径由于长期以来在农村地区备受冷漠,农民群众接受需要一个过程。。
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在“十一五”期间推动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可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配套工程和一项内容而出台实施的。不可否认,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农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农民对其关注程度要高于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关注程度,在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现有水平下是不难理解的。然而,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这两者的认知程度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通过皮尔森相关系数分析发现(表2),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知程度与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知程度呈显著性相关,相关系数为0.658。这意味着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知水平高度影响着其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知水平,同时,也为加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宣传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2.3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前、后农民对体育场地设施的评价与态度分析
总体上,农民对2006年来体育场地设施的改善状况持肯定态度。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前、后的对比来看(表3),群众对体育场地设施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2.4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后,农民的体育行为与方式分析
通过对农民参与体育活动的方式以及影响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因素的调查和分析表明,“球类运动”是当前湖北省农民参与体育活动的主要方式,约占总人数的50.60%;选择“休闲类体育活动”(如健身走,慢跑等)和“民族传统体育类”活动的人相对较低,仅分别为16.20%和9.30%;“没有特定方式”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到了23.90%。对于影响人们参加体育锻炼的原因,有19.40%的人认为是“缺乏组织”,有43.40%的人认为是“没有时间”,而27.10%的人则认为是“缺乏足够的体育场地”影响了他们参与体育锻炼,选择“其他原因”的人占到了10.10%。这种状况与当前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较低密不可分。农民参加体育活动“没有时间”可能主要由于农民为了发展生产而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劳动中去,所剩的闲暇时间、精力都无法满足他们参与体育活动的需要;而“没人组织”与“缺乏体育场地”被农民认为是影响其参与体育活动的重要因素,这主要是囿于当前农村体育事业发展不够完善协调,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功效在短期内又无法得以发挥。因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提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深入推广应注重与农民群体特有的生产及生活方式相结合。
2.5 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效性的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湖北省农村居民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效性持肯定态度,其中有43.30%的人认为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十分必要”的,有45.30%人认为“有必要”,而认为“无所谓”及“没必要”的仅分别为11%和0.4%。此外,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一年多来,有45.30%的人认为有助于“强身健体”,33.20%的人认为“丰富于业余文化生活”,12.60%的人认为“促进了交往”,觉得“没好处”及有“其他”作用的分别为2%和6.9%。可见,农民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效性持肯定态度。大部分农民认为“强身健体”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最大的功效,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下农民渴望通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这个平台来增进健康,增强体质,这也给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今后的发展提供一些启示,即要引进更科学、更多样化的体育手段满足农民强身健体的需要。
3 影响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因素分析
3.1 农民收入成为影响农民参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钳制因素
根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最新调查显示,湖北省农民收入2006年出现快速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2006年达到3400元以上。本次调查的数据也表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村农民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有半数达到了湖北省的平均水平,但和“城镇居民人均9 803元的收入”水平相比差距仍然明显,且还有一部分农民并未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当下,城镇居民“花钱买健康”的观念方兴未艾,健身路径、健身文化广场、健身中心等体育健身场所几乎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去休闲场所,体育健身锻炼日益成为人们的日常习惯。反观农民,其却不得不为争取更多的经济收入而放弃许多休闲时间。当农民经过长时间劳动而精疲力竭时,主动去参与体育锻炼,去体验运动带来的身心愉悦,是不太可能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民经济收入状况已成为阻碍农民参与体育健身、参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重要因素。
3.2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宣传力度不足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其视角直击农民关心的“民主、民生”两大主题。这直接触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事关广大农民的福祉。因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每一步动态或举措都受到农民群体的期待和关注。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近两年后其“知名度”仍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在本次调查中,仍有近一半的群众对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知停留在“仅听说过”和“不知道”的程度上。这样低的认知度,从近期来看,不仅可能影响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推行的实效性,从长远来看,还会深刻影响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进一步推广。究其原因,一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宣传力度不足,主流媒体的“曝光度”相对较少;二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宣传方式略显“粗线条”,不够明细化;三是,传统思想的桎梏及农民现有的文化素质相对不高,限制着农民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理解。
3.3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思路与过程有待完善
在本次调查中,笔者发现,仍有近半数的受访者认为体育场地设施相对缺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其一,目前许多试点村的篮球场、乒乓球台建在与试点村毗邻的学校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与学校在体育场地方面的资源共享。当然,这也确实节约了公共资源,避免了场地建设资金的重复投入,但还应注意,由于学校教育的特殊性,学校体育场地许多时候都不能向社会开放,即使到了开放时间也可能由于场地资源的有限而难以满足人们的体育需求。其二,随着农民收入的逐渐提高,其生活方式逐渐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趋同,过于单调的体育场地器材必然无法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体育需求,而体育健身俱乐部、健身中心这些更高层次的体育消费场所在试点村却相对缺乏。其三,由于当前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刚刚起步,许多场地设施的建设还不能一步到位,资金投入与工程建设仍需要一个转化过程。
3.4 体育组织弱化,体育人才紧缺
目前,湖北省农村体育的行政架构属于典型的垂直型行政架构,即由省、市、县、乡镇和村分管群众体育的干部包揽农民体育的各项事务,而缺少甚至没有属于社会性质的农民体育社会团体协助管理。显然,当前农民体育管理的模式滞后于社会化群众体育管理模式的要求,不适应农民体育发展的需要。此外,农民体育专业管理人才和农民体育社会指导员供应严重不足,许多体育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不愿意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工作,而部分农村体育行政官员由于知识结构、专业素质所限又达不到发展的要求,导致当前农民体育专业人才的紧缺的状况。长久如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长效性将得不到保证。
3.5 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投资方式较为单一
当下,全民健身热潮高涨,体育产业蓬勃发展,社会资本、社会资源参与体育的热情及力度不断增加,体育产业日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一个新的增长点。但社会力量参与农民体育的范围和力度却相对较小。笔者认为,其一,主要在于资本的逐利性与农民体育的公益性之间的矛盾。社会资本参与体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追逐经济利益,当人们的体育需求转化为体育消费时,社会资本则看到了商机,蜂拥而至,于是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源投资参与的局面就会形成。而目前农村体育则以公益性为主,商业价值和利润相对较少,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无法实现其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因而社会资本的投入就少甚至无投入。其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作为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庞大工程,本应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但由于刚刚启动不久,其自身的品牌价值、商业利益、市场效应尚未形成气候,因而其对社会资源的吸引力就相当有限。其三,农村经济相对较弱,人们的消费欲望特别是诸如体育消费这样的非必需性消费欲望较弱,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社会资源投入的“真空”状态。
4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前景展望及建议
4.1 前景展望
4.1.1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逐渐步入发展的“深水区”
根据湖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整体规划的要求,湖北省“到2010年,力争全省五分之一以上的建制乡(镇)、村建成一个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两张室外乒乓球台,基本消除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空白乡镇,惠及农民600余万;力争全省五分之一以上的建制乡(镇)、村建有健身指导站点或体育协会,每4500名农村居民拥有一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力争全省五分之一以上的建制乡(镇)、村经常开展体育活动,体育人口逐年增加”。从上述规划中不难发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已趋向发展的“深水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触角”已伸向更多农民群众。
此外,还可以看到,“十一五”期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仍会以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为“主体”,以体育人才引进、政策宣传为“两翼”继续推广实施。如果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视为一个多阶段、全方位的系统工程的话,显然,目前乃至整个“十一五”期间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都只是“一期工程”或“初级阶段”。这样的定位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是有一定依据的。当前,我国农村体育基础设施条件不够完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体育文化事业不够繁荣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要解决乡村体育场地设施的问题也就非一朝一夕之事,这也决定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分期、分阶段地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只是手段,而最终目的是要推动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1.2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全民健身运动的融合化趋势
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继全民健身运动推出后专门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提出的一项群众性健身工程,是对全民健身运动的一种补充。全民健身运动实施对象虽涵盖了全体民众,但在实际推行中其重点实施对象还是以城镇居民,特别是经济条件好、社会环境优越的城市居民为主,走的是“城镇化”道路,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则是直接以“行政村”为单位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全民健身运动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理应本届“一家”,只是由于当前特定的社会制度而出现了“城乡分治”的现象。尽管如此,仍需要用一种发展的眼光看待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发展轨迹和前景。一方面,未来会有大量农村人口迁往城市,这种人口转移的趋势会促进“两个工程”的交叉与融合。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涌入也意味着更多的农民群众将受益于全民健身运动。另一方面,农村变化日新月异,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大多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与城市居民也相差不大,随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和推广,体育的多元功能也渐渐为农民群众所接受,人们的体育需求也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因而,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与城市趋同理应是大势所趋,全民健身运动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并轨而行的前景也将逐渐清晰。
4.1.3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效果日益凸显
调查结果显示,通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一年来的试点运行,试点村的农民对体育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逐渐增强。这说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体育文化在农村地区普及与流行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同时,也为农村文化注入一股新鲜“血液”提供了新的管道。这也为国家体育总局在《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中所提出的“引导广大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使我国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4.2 建议
4.2.1 关注民生,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民融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作为一个全方位、多视角的平台应将关注的视角投到民计、民生上。如当前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场地建设的招、投标可适当做出政策上的倾斜,鼓励有能力的农村国有(或集体)企业进行投标或工程承建。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让农民得到经济上的实惠,也可让他们在自己建设的场地上进行健身锻炼,从而获得情感上的寄托,进而也能刺激他们的体育需求。
4,2.2 以人为本,借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之风,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影响力
当前,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被广大农民认同和接受,应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农民的乡土情谊,采用形式新鲜、主题明了、内容实际的方式进行宣传。首先,加大运用传统媒介的力度,如制作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专题宣传报道,使广大农民通过报纸、电视、广播这些信息媒介工具进一步了解或认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其次,还可以采用流动宣传的方式,将全民体质监测车开进农村,请专家为农民的体质状况“就诊把脉”。同时,还可以利用流动宣传车,通过做宣传板报,普及运动科普知识以及组织大专院校的健美操专业的学生为农民表演大众健美操等多种手段。最后,善借“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之风,组织开展“村际”体育交流活动,通过长期实践和经验总结,可将这些赛事列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宣传、推广的长效机制坚持下去。
4.2.3 完善体育管理组织结构,吸纳人才,完善群众性体育文化组织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基层农民体育文化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首先,县、乡、村一级行政部门应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阵地、构建和谐新农村的角度来审视农民体育事业,应设立农民体育管理部门,并划拨专项经费保证体育行政部门的正常运行。其次,省(市)级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对民间性农民体育文化组织加强指导,为其提供财力和物力以及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最后,“省、市、县、乡镇”四级农民体育协会组织应通力合作,吸纳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服务。
4.2.4 拓宽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合力并举的局面
体育事业的发展仅靠国家财政的“输血”,仅仅局限在农村范围内部是无法解决的,需要借助外部力量,需要与整个社会发展结合在一起才能得到解决。因而,需要拓宽财源,多渠道向社会筹集体育经费。例如,既可以鼓励一些属于公有经济范畴的乡镇或集体企业进行赞助,还可以努力发掘当前正在崛起的私营经济的潜力。与此同时,通过广告赞助以及税费优惠的形式吸引一些有实力的厂商慷慨解囊,利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所具有的社会效应、广告效应、品牌效应来吸纳社会资源。总之,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中,要形成国家与社会合力并举的局面,以促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更快、更好地发展。
收稿日期:2008-04-01;修订日期:20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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